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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個人潛力充分發揮168 169 170。
Sunstein 認為,市場機制、傳統、習俗或其他廣義的社會規範所表徵的自發 性秩序在本質上仍然是一種選擇架構,輕推策略並非只能是由上而下的命令,而 具有嵌入與延續可靠的社會規範的可能性,可以在既有的基礎之上設計調整,並 且輕推在應用上可以只設定私人互動的背景規則,而不指定結果,保留個人應用 自身資訊的選擇可能。儘管他承認,透過政府的有意設計比之「看不見的手」自 然形成的選擇架構可能多帶來一些風險,但他也指出自由市場以競爭為核心,不 會特別關心身心障礙者或其他弱勢,不會禁止種族歧視或保障權利,對不效率者 的淘汰可能會構成某種社會達爾文主義。而選擇設計師的有意設計則能夠避免競 爭帶來的副作用,並且選擇架構的設計能夠透明化,由公眾監督,政府的推動也 受到福利、自主、尊嚴與自治四個原則所規範。他進一步主張,輕推的使用是一 種對原本強制、禁令的彈性化,使政策的執行朝向更具選擇空間的方向,而自由 意志主義者依據他們的立場不但不應反對,還應支持這樣的方向171。
(三)自由主義完善論
自由主義完善論可說是政治哲學中與倫理學領域最密切相關者,其以價值理 論或善的理論(a theory of value or the good)為前提,主張人類的終極價值是發 展後的人格或自主的生命,認為人的生活可以被客觀地評價為好的或壞的,在有
168 F. A. Hayek. 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The Definitive Editi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1).
169 〈In defence of spontaneous order〉.《Economist》2014/09/29.
https://www.economist.com/democracy-in-america/2014/09/29/in-defence-of-spontaneous-order。上 網日期2019/06/10。
170 吳惠林(2015),海耶克,五南出版。頁 67-85。
171 Cass Sunstein(2016),The Ethics of Influence: Government in the Age of Behavioral Scie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頁 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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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更瞭解關於價值的真理(moral truth)。Raz 認為有價值的生活方式需要公共行 動的支持,比如,婚姻制度如果是有價值的,價值的實現需要一種承認它的文化,透過公眾的態度與正式的制度支持,這難以由個人實行,因此支持有價值的生活 形式是一種社會而非個人的問題,嚴格遵守國家中立原則「會破壞我們文化中許 多珍貴面向的生存機會」172 173,他同時主張,某些毫無價值或負面的價值概念 也應該透過政治行動消除174。Sen 和 Nussbaum 則強調能力進路(Capability Approach),兩者皆是對Rawls《正義論》中由康德義務論出發的社會契約論的回 應,重視結果主義(consequentialism)的面向,並以亞里斯多德的目的論(teleology)
為基礎,主張生命的本質應由其功能目的出發,體現在人的身上,就是人的價值 係發揮自己的能力,發展為更完整的人,並擁有更大自由選擇的空間。Nussbaum 列出了一張應該被促進的能力清單175:生存(Life)、身體健康(Bodily Health)、 身體完整性(Bodily Integrity)、感覺與想像與思考(Sense, Imagination, and Thought)、情緒(Emotions)、實踐理性(Practical Reason)、依附(Affiliation)、
與其他物種共生(Other Species)、遊戲(Play)以及對所處環境的控制(Control over One's Environment),並主張應該將之納入政策方向或甚至國家憲法中。自由 主義完善論者共同的主張是,堅持認為客觀上某些生活形式比其他更好,社會應 當依此將每個人的生活推往更好的方向176。Sunstein 將之總結為,自由主義完善 論者認為,人們應該要是自主的,無論他們是否願意,都應成為「自己生活敘事 的作者」(authors of the narratives of their own lives),政府應該為人民提供「適當
172 原文為“It would undermine the chances of survival of many cherished aspects of our culture.”,
Joseph Raz(1986)The Morality of Freedo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頁 162。
173 Raz 的完善論自由主義融入了多元主義,認為存在多種良好但不相容的生活形式,但都值得 尊重,並以此相對廣泛的選擇支持他關於自主的理論,因此可以避開部分對完善論自由主義設定 之價值客觀性過於絕對的批判。
174 Joseph Raz(1986)The Morality of Freedo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頁 133。
175 Sen 則拒絕提供具體清單,他認為能力的權重排序仰賴脈絡,應交由每一個社會的公共理性 去公開評估。
176 Martha C. Nussbaum(2011). Creating Capabilities:The Human Development Approach.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頁 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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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177
Sunstein 將其所提倡的輕推比喻為 GPS 一樣的工具性質,並不決定目的地,
而是幫助規劃與促進實現,在選擇架構內「讓行為人自己判斷」,對自由主義完 善論者而言,這等同允許行為人做出錯誤的判斷。Sunstein 並未如同常見的對完 善論的批判一樣───拒斥其價值客觀性的假設、指出從倫理學面向過渡到政治 追求可能弄巧成拙,或者否定其在政治領域的正當性───,他肯認部分形式的自 由主義完善論的合理性,並表明大多數選擇架構的設計不極端支持或反對自由主 義完善論,比如,推動攝取健康食物、退休金計劃、避免抽菸酗酒或過度消費,
這與自由主義完善論所設定的能力種類是相容的,得以幫助人獲得更多選擇自由。
他強調自己主張輕推方向將植基於不完全理論化合意,在不同的道德或政治哲學 立場間盡量促成共識,並吸引各種不同理念的支持者178。
177 Cass Sunstein(2016),The Ethics of Influence: Government in the Age of Behavioral Scienc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頁 50。
178 同前註,頁 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