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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合教育的發展

國內融合教育的發展受到美國特殊教育實務與思潮的影響很大,美國特殊教

愈早開始對特殊幼兒進行特殊療育,幼兒愈能學習到複雜的能力,早期療育也提 供幼兒家庭問題的協助,幫助父母親處理解決教養的問題,還有諮商、醫學、財 政的支持;2、身心障礙者與正常社會有更多的統合:主張所有身心障礙者應該在 普通班接受教育,此趨勢是鼓勵讓特殊生與正常學生之間應該有更大程度的互 動;3、更著重中等學校至成人社會的轉銜服務方案:美國學者指出身心障礙學生 比正常的青年學生有較高的轉銜問題、失業率高、維持工作困難、未繼續接受訓 練或教育者更依賴家庭或政府支持性方案(Hallahan & Kauffman,1994;Gallagher &

Weiner,1986;Kirk,Gallagher, & Anastasiow,2000;引自張世彗,2001)。

我國近年來透過相關的特教會議與立法,明顯地可以看出融合教育的發展趨 勢:教育部在民國八十四年發表的「中華民國障礙報告書」,其內容提到「零拒 絕的教育理想」以及「人性化的融合教育」兩項理念;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 會民國八十五年「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其中一項的改革重點為「帶好每位 學生」,不分身心障礙與否,政府都必須提供完善的教育環境;在八十六年頒布 的特殊教育法第十三條規定:「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安置,應以滿足學生學習需 要為前提下,提供最少限制的環境為原則,直轄市及縣( 市)主管教育行政機構 應每年重新評估其教育安置之適當性。」以補充與修正先前疏漏的法令, 明訂各 級學校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理由拒絕特殊幼兒入學, 並保障重度身心障礙幼兒求學 的權利,與融合教育的理念要相符;而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也提出:「學 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為原則。」以上的建議與立 法,皆提供國內推動融合教育的發展契機(劉嘉樺,2003)。

張世慧(2001)認為未來融合教育發展的動向有:1、推動跨機構間整合的早 期療育服務;2、倡導身心障礙者的教育權與融合教育;3、推展科技在特殊教育 上的應用;4、全方位的轉銜教育與服務。

綜合觀之,國內融合教育發展在政府制定的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法規、「行政 院教改會諮議報告書」、「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發展與改進特殊教育

五年計畫執行情形及評估報告」,「發展與改進特殊教育計畫—加強身心障礙學生 教育」等特殊教育的推動,可以看出目前特殊教育發展的現況為:實施零拒絕理 念;提高特殊幼兒安置率;加強實施個別化教育計畫;最少的限制環境;提升特 殊教育服務品質的方向努力。未來更應朝著延伸特殊教育的服務年限;辦理跨機 構整合早期療育的服務;特殊教育相關的法案逐年增修;推展科技在特殊教育的 應用;提升轉銜教育全方位的服務等方向。所以未來融合教育的發展是朝向更優 質的服務品質邁進。

第二節 國內學前融合教育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