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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探「食農教育」與「十二年國教」之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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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試就「食農教育」的定位,在法制及課綱的部分,提供一些不同定位的 思考方向:

(一) 「食農教育」,會不會是課綱「漏列」的「重大議題」,亦或是新興的一項「重 大議題」?

「重大議題」的選擇,主要基於三項規準:1、當前國家重大政策,且有重 要法源依據;2、全球關注之議題;3、培養現代國民與世界公民之關鍵內涵(張 芬芬、張嘉育,2015)。

目前,我國已將「食農教育」列為重大政策,除了即將法制化之外,與「食 農教育」內涵實質相關之法源依據,亦散見於各種中央法令(例如:學校衛生法 第 16、19、20、23 條;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與地方自治法規;且「食農」相關 論點,早已成為全球關注之議題;再來,因全球性飲食的「速食化」與「商品化」,

對人類健康造成的威脅;食物商品化過程,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甚至影響造成全 球氣候變遷等,都是「食農教育」的實施,成為在目前培養具有現代國民與世界 公民之關鍵內涵。

(二) 「食農教育」本身,與國教課綱的「核心素養」的關係為何?是平行之概念;

甚者,是「上位」或「前提」概念呢?

我國「食農教育」一詞,如前所述,係源自於日本,因此與日本《食育基本 法》所稱「食育」用語,概念多有重合之處;主要差異是,在日本,「食育」的 教學方向,係以兒童(依日本國《兒童福祉法》第 4 條規定,係指年齡未滿 18 歲者)的「學校供餐」,尤其是午餐的飲食教育,作為出發點,溯源至食物之產 地,實施農作教育,「食育」重心偏重在兒童的飲食教育;而在我國,「食農教育」

的教學方向,則是順著「自產地至餐桌」或「自種子至餐桌」,推行「食農教育」,

相對地重心偏重在農業教育,相對日本較為輕忽兒童及少年(依我國《兒童及少 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2 條規定,「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的 飲食較育。

我國向來有德育、智育、體育、群育、美育等五育並重之理念與實踐,因此,

「食農教育」或「食育」,與前者五育之間,熟輕熟重?又如何定位「食農教育」

或「食育」?

從當前政治觀點來觀察:2012 年 3 月 19 日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現為行政 院院長)對外宣布,將「食育」納入台南市教育政策,成為「德、智、體、群、

美」五育以外的第六育(網路資料 https://tw.news.yahoo.com/營養午餐在地化);

再者,2017 年 10 月 27 日由立法院蔡培慧立法委員領銜提出的《食農教育法》

草案第 14 條條文說明部分,明示「食育應為國人德育、智育、體育、群育、美 育等五育理念與實踐外之第六育,以建立豐沛健全的人格」。由此可知上述皆將

「食農教育」或「食育」之概念,與「德、智、體、群、美五育」作等價齊觀,

其定位採平行概念。

從日本《食育基本法》前言所稱「食育」意旨觀之:在日本,係將「食育」

作為生存之基本,並明示應將食育「定位」為智育、德育及體育之基礎。由此可 知,在日本,「食育」之概念,是其他一切「教育」的「上位概念」,又或是「前 提概念」。

臺灣目前「食農教育」法制化箭在弦上,而「十二年國教」課綱即將上路,

兩者之間如何攜手同行,共創雙贏,需從國家政策立法、地方政府、學校家庭等 各方做通盤全面的思考規劃;而首先「食農教育」融入「十二年國教」課程之定 位,就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議題。

參考文獻

 張瑋琦(2013)。食農教育手冊。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 張芬芬、張嘉育(2015)。十二年國教「議題融入課程」規劃芻議。臺灣教 育評論月刊,4(3),26-33。

 教 育 部 ( 2014 )。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課 程 總 綱 。 取 自 https://www.naer.edu.tw/files/15- 1000-7944,c639-1.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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