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國小在生命教育的推動呈現大同小異的現象,以下將提四點因應之 道。
(一) 教師應更理解生命教育內涵
有關生命教育內涵綜說紛紜,本文建議教師可研讀教育部(2017)「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議題融入說明手冊」, 以深入瞭解生命教育目標與內涵。根據該手冊之說明,生命教育的「學習目標」
有三:培養探索生命根本課題的知能、發展生命意義與目的的正向價值觀、增進 實踐生命價值的行為,而「學習主題」有五:哲學思考、人學探索、終極關懷、
價值思辨、靈性修養(10 頁)。至於生命教育之「基本理念」為「生命教育在於 探索生命的根本課題,引領學生在生命實踐上知行合一,追求幸福人生與至善境 界,其實施乃是全人教育之理念得以落實的關鍵。」(54 頁),而在國民小學階 段之各主題「議題實質內涵」分別為(54-56 頁):
1. 哲學思考
生 E1 思考的重要性與進行思考時的適當情意與態度。
2. 人學探索
生 E2 人的身體與心理、理性與感性之間的關係。
生 E3 性別與自我之間的關係。
生 E4 了解自我,探索自我。
3. 終極關懷
生 E5 人生目的與意義。
生 E6 快樂與幸福的意義。
生 E7 死亡的意義
生 E8 主要宗教的核心理念。
生 E9 學習分辨正信與迷信的宗教態度。
4. 價值思辨
生 E10 道德判斷的意義與分類。
生 E11 行為者善惡與行為對錯的判斷。
生 E12 道德規範與道德判斷之間的關係與衝突。
生 E13 生活中的美感經驗。
5. 靈性修養
生 E14 慈悲與智慧的重要性。
生 E15 愛自己與愛他人的能力。
生 E16 情緒管理的能力。
生 E17 意志貫徹力
生 E18 知、情、意統合的能力。
依據上述可知,教育部主張生命教育主要包括五大主題十八內涵,學校有此 概念後將可盤點學校本身之相關資源擇其中內涵設計適合學校的生命教育方 案,而不用不明究理參考或移植他校的作法,如此將可避免學校生命教育同型化 缺乏學校獨特創新的現象。
(二) 培育專業生命教育師資
有關國小生命教育師資在生命教育素養缺乏部分,在生命教育推動的困境上 向來是常被提及的主要問題之一。因此,未來師資生在專業師資的培育過程中需 要修習更多的生命教育課程以培育具生命教育素養的教師。如此方能保證未來的 教師有能力在學校設計和實施具在地特色生命教育方案而不會只是移植模仿或 依賴外在團體的師資。
目前有關規劃師資生修習生命教育科目的部分,以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的「國 立臺北教育大學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
(2018)為例,在其必修「教育議題專題」(必修二學分)所包含的眾多科目列有 二十五科,而其中即包含「生命教育」一科。而事實上此所列出之教育議題科目 係各師培機構的共同架構,理論上各校會有機會開設生命教育供學生選修,但各 校可能在考量其學校師資和重點下,不一定會開設生命教育。
以研究者服務的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為例,研究者曾在 106 學年度開設生命教 育兩班,選修人數將近一百名,此表示該校至少曾開設生命教育課程,至於其他 師培機構究竟是否開設生命教育則仍需進一步調查。本文期望各校能將生命教育 列為重點科目提供學生選修以確保未來的教師有能力去規劃具有在地特色的生 命方案而避免生命教育推動同型化的現象。
(三) 將生命教育列為學校教育的重點
前節提及學校常因上級要速報成果或承辦人員更迭而急就章只是參考甚至 是移植學校過去或是他校現成的的內容來應付了事,以致於讓學校承辦人員認為 上級及學校長官並不重視生命教育的現象。針對此,行政機關應在生命教育政策 上應更清楚的宣示與規範,甚至應要求各校訂定生命教育實施辦法,同時給予足 夠時間規劃且提供相關諮詢人員,以協助各校規劃具在地特色與創新的生命教 育。如能提供足夠的時間、人力及相關的資源,學校即能感受上級對此工作之重 視而不致於只是參考甚至是移植其他學校過去現成的或是他有關交差了事。而學 校也可配合上級重視生命教育的政策,訂定學校的生命教育實施辦法,重新討論 學校願景和辦學理念進而融入生命教育元素,以彰顯學校最重要的功能即是以培 養學生的生命智慧為核心。
綜合上述,如果行政機關如清楚宣示重視生命教育,並提供足夠的時間和人 力,而學校端也能訂定學校的生命教育實施辦法,落實融入生命教育元素於學校 願景和辦學理念,則能規劃符合在地特色的生命教育方案,如此學校將較能避免 在推動生命教育時只是急就章或如禮行儀而缺乏學校獨特創新的方案,而呈現各 校彼此同型的現象。
(四) 避免生命教育評鑑的同型化
有關在使生命教育推動同型化的各種因素中,評鑑是常被提及的機制。本文 將評鑑定義為廣義的,可包括評選、觀摩、輔導、訪視,而行政機關進行評鑑時,
由於學校作為要符合評鑑指標因而容易讓學校失去學校的獨特色及創新性。特別 是當透過評鑑遴選績優學校而影響經費和資源的補助及學校辦學績效時,學校將 很容易受制於評鑑(包括評選、觀摩、輔導、訪視)之規準而決定學校生命教育 推動之內容與方式。而為避免此評鑑會給各校帶來強制的力量而造成同型化,建 議行政機關應容許各校自訂部分指標,以彰顯各校之在地特色或所要強調之優勢 或是所要實驗之教育理念。
同時為符應生命教育推動方案所強調的生命教育方案應有在地的特色與獨 特創新性,在檢視、評選、輔導、訪視各校的生命教育方案以及在評鑑後的觀摩、
研究和推廣時,均應特別檢視方案是否有回應學校的辦學願景和理念、學生在地 的生命需求和在的文史或自然環境特色。如此學校在推動生命教育的作法時,將 比較可避免作法同型化而缺乏學校獨特創新作法的現象。
五、結語
有關國小階段的生命教育推動方式同型化現象,並非都是負面,因為各校可 互相觀摩而調整、修正進而更精進自己學校的生命教育方案展現在地特色。惟本 文主張台灣生命教育已推動超過十五年,應讓小學的生命教育的推動避免同型化 而應發展出更能反應各校願景與理念、學生特殊生命需求、在地特色具在地性與 獨特性的生命教育方案,並強化生命教育之跨科際整合及創新作法,甚至能進一 步與國際接軌和經驗交流。而為要避免生命教育推動同型化,本文最後提出四個 因應之道:學校教師能更理解生命教育內涵、師資培育機構能培育生命教育專業 師資、行政機關和學校應更重視生命教育的重要性以及行政機關應避免生命教育 評鑑指標太單一。本文期許透過此四種因應之道,小學將更能避免生命教育推動 作法過於同型化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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