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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生活的官僚化程度越高,暴力就越具吸引力……沒有可以與之爭論 的人,沒有可以訴怨、施加權力之壓力的對象。官僚制度是一個剝奪每 個人政治自由及行動權力的統治形式;無人之治不是無治(rule by No-body is not no-rule),在所有人都同樣無力時,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沒 有暴君的暴政(a tyranny without a tyrant)。47
這種「治理轉變為管理或共格國轉變為官僚,加上公共領域嚴重縮減」的發展,
壓縮了人類與生俱來的行動、創始能力,而對應到政治現象中,「權力壟斷造成 國家中所有真正權力來源的枯竭與流失」。這正是鄂蘭想要在〈論暴力〉中提醒 世人的──「每一次權力的減少都是一次對暴力的公開邀請。」
(三) 《論革命》
《論革命》一書中的兩個要角是美國革命與法國大革命,鄂蘭這樣說道:「法 國大革命以災難告終,卻成就了世界歷史;而美國革命如此功成名就,卻始終不 外乎是一個地方性的重大事件。」
鄂蘭考察了革命的概念與源流。她指出:在前現代的政治語言中,雖然有造 反(rebellion)、叛亂(revolt)等詞彙,但都只是描述被統治者反抗統治者,而 非對既有秩序或權威的挑戰,「人民有權利決定誰不應該統治他們,卻一定不能 決定誰應該統治他們」48。而「革命」(revolution)一詞原本是天文學術語,表 示循環往復的週期運動。當「革命」在 17 世紀第一次被用在政治領域,是稱呼 君權的復辟,就如同天體運行回到既定的秩序一般。是故美國與法國的革命一度 被稱作是「反革命」(counter-revolution),認為可以回復被殖民政府與君主專制 所奪走的、早期的權利與自由。然而,革命者終究意識到「復辟」之不可得,他 們需要一個全新的開端。
鄂蘭認為,革命所帶來的是對於自由的經驗,同時也是對於人有本事開創新 事物的經驗,這些經驗形成一種出現在美國與法國革命之中的感召力(pathos);
47漢娜‧鄂蘭 著,蔡佩君 譯,前揭(註 39)書,頁 121。亦參照 ARENDT, supra note 39, at 178.
48 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論革命》,頁 29(2007 年)。本文之中譯略有修改。亦參照 HANNAHARENDT,ONREVOLUTION 40(1990).(不同於台灣將 Arendt 譯為鄂蘭,中國譯為阿 倫特。本文引用中國出版之書籍時,皆使用原書之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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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蘭對於這種前所未有的現象極為讚賞,她認為如果只以公民權利是否成功再造
(reclamation)來評價它,是完完全全不恰當的。
這種觀點似乎可以在鄂蘭對於「自由」(freedom)與「解放」(liberation)
的辨析當中窺見端倪──解放是免於壓制,自由則是一種政治生活方式;解放就 算在君主統治之下也是有可能的,而自由則要求建構共和。鄂蘭認為:自由乃是 隨著希臘城邦而出現在人類的政治領域之中;自由人的生活需要他人在場見證,
「是故自由本身需要一個人們能夠聚集的場所──集會(agora)、市場、或城邦
(polis)等適宜的政治空間」,「自由的實質內容是參與公共事務,或是獲准進入 公共領域。如果革命只以保障公民權利為目標,那麼它的目標就不是自由,而是 解放」。
然而,「革命」這個天文學術語還有另一層涵義──不可抗拒性(irresistibility)。
當法國大革命爆發時,「重點從循環運動的規律性完全轉為不可抗拒性」;49那些 自古以來隱身在黑暗與羞恥之中、囿於日常所需而無法自由的窮人、受壓迫者,
第一次出現在光天化日下,成為公共領域中的群眾(multitude)。從此之後不變 的是──「公共領域應該提供空間和光亮給這些廣大的多數人」。50不幸的是,
法國大革命到後來演變了一個不可抗拒的進程,革命者「不再相信自己是自由的 能動者(free agents)」。不可抗拒性而後被概念化為「歷史的必然性」(historical necessity),此後直到 20 世紀,「法國大革命的追隨者不只把自己視為法國大革 命者的後繼,也把自己視為歷史與歷史必然性的當局者……必然性取代了自由,
成為政治與革命思想的主要範疇。」51
鄂蘭解釋:法國大革命所遭遇的必然性,是出自於人類日常需求的強大力量;
簡單來說,就是貧困的社會問題。
貧困不止是被剝奪,而且是一種持續匱乏和極度苦難的狀態,它的恥辱 在於它非人化的力量,它的卑鄙是因為把人置於肉體的絕對支配之下,
也就是必然性的絕對支配。52
49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36。ARENDT, supra note 48, at 47-48.
50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37。ARENDT, supra note 48, at 48.
51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41。ARENDT, supra note 48, at 52-53.
52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48。ARENDT, supra note 48, at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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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性隨著貧困的群眾而出現,使得自由與革命政府不得不低頭,因此革命的目 標從自由轉變為人民的幸福與富足,人權轉化為無褲黨(Sans-Culottes)的權利。
鄂蘭認為這是法國大革命以降所有革命的轉捩點。鄂蘭分析了大革命劇場中的同 情(compassion)、憐憫(pity)、偽善(hypocrisy)等現象,這些激情戲碼把窮 苦大眾捲進必然性與暴力的滾滾洪流之中,最終革命回歸其自然進程的物理寓意,
人類用來對抗必然性的原始暴力進入了政治領域。相較於迷失在必然性狂潮之中 的法國大革命,鄂蘭顯然較為推崇在新大陸上所開創的新事業。美國革命並未遭 遇戲劇性的必然性問題,同時又具有承擔公共事務的經驗,因而能夠相對幸運地 開創新局。53
本文無力也無意處理鄂蘭對於革命歷程的細膩爬梳,但在其中,本文關懷的 核心──鄂蘭對於權力與暴力的描繪不時躍然紙上。對她來說,藉由人們在公共 領域協同行動所形成的權力是與暴力清楚區隔的。例如,鄂蘭認為革命的成功是
──
政治權威崩潰的結果而非原因……存在足夠數量的人對它的崩潰做好 了準備,同時他們願意攫取權力,渴望為一個共同的目標組織起來一起 行動……就像[法國革命者]Mirabeau 說過的那樣,十個人一起行動,
能使十萬個一盤散沙的人為之顫慄。54
這是鄂蘭始終清晰的立場:革命的過程並不是奪取權力;而是舊權力已然瓦解,
對於暴力手段的控制隨之消失,發動革命者才有機會取而代之。55權力由群眾協 同而生,然而,在法國大革命的過程中,權力並不常見,站上歷史舞臺多是暴力。
鄂蘭寫道:當共和國與公共事務這些詞彙在大革命初期出現的時候,
不是以審議(deliberate)、討論、決策的方式來進行;相反的,它是一 場狂歡(intoxication),狂歡的主角是烏合之眾(crowd)──以「其喝
53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47-123。
54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100。ARENDT, supra note 48, at 116.
55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99-100、240。ARENDT, supra note 48, at 115-116, 256-257. 亦見漢娜‧鄂蘭著,蔡佩君 譯,前揭(註 39)書,頁 10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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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和愛國欣喜」為網球場宣言「增添光采魅力」的大眾。56
在此,權力的缺席使得革命理想在難以抵擋的歷史進程中煙消雲散,暴力取而代 之,成為革命的象徵:
同情並非要改變現世的條件以減輕人類的痛苦。不過,如果讓同情來做,
它就會盡量避免那冗長乏味的勸說、談判和妥協的過程,及法律和政治 的過程,而是為痛苦本身發言,這就要求快捷直接的行動,亦即以暴力 為手段的行動。57
「在法國大革命中,羅伯斯比爾(Robespierre)已然以一股不可抗拒且匿名 的暴力洪流取代了人們自由和審議的行動。」58而當 Robespierre 說要以憲法「保 護個人免於公共權力的濫用」,在鄂蘭看來,則是讓「自由與權力分道揚鑣」。自 由離開了公共領域而存在於公民的私人生活中;權力雖然是公共的,但是被掌握 在政府手中,沒有權力的公民反而需要政府的保護,保護其自由免於公共及其權 力的侵擾,「致命的等同就此展開,權力等同於暴力,政治等同於政府,政府則 等同於必要之惡。」59
相對的,美國的立國者知道「公共自由在於公共事務的分享」,而這不是一 種負擔,還能帶來一種「別處得不到的幸福感(feeling of happiness)」;人民參與 市鎮集會、其代表參加國會,「大多是因為他們享受討論、審議、決策的樂趣」, 鄂蘭引用開國元勳 John Adams 的話來描述這種驅策人民投身公共事務的力量─
─「追求獨特性的激情」(the passion for distinction)、「每個人看來都被一種欲望 強烈地激勵,一種被周遭人看見、聽見、談論、讚賞、尊敬的欲望。」60
此外,早期踏上新大陸的英國移民無意涉足政府或統治事務,他們只是把自 己建構成「政治社會」(political societies),這種「文明的政治體」(civil bodies politics)為之後的美國革命提供了得天獨厚的自治經驗。相對的,鄂蘭指出,法
56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104。ARENDT, supra note 48, at 120.
57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73。ARENDT, supra note 48, at 86-87.
58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97。ARENDT, supra note 48, at 113.
59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121。ARENDT, supra note 48, at 137.
60漢娜‧阿倫特 著,陳周旺 譯,前揭(註 48)書,頁 103。ARENDT, supra note 48, at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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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革命的致命錯誤,在於相信「權力與法律來自同一泉源」,並因而出現了這 樣的窘境──「沒有一個制憲會議擁有足夠的權威去制定國內法;……它們本身 不是憲定的(unconstitutional)。」美國的情況則不相同,與英國的決裂「並未把 他們推入自然狀態」,他們只需要重複那些殖民地時期早在做的事──從地方到 聯邦建立起層層的權力,「美國憲法完全從次級權威中衍生出其總權威」(鄂蘭借 用開國元勳 James Madison 之語)。是故「權力屬於人民,法律的源泉則是憲法」。 而最底層的權力來源,就來自於鄂蘭的中心思想──「權力只在人們為了行動而 聚集時形成」;權力的存續,則是以「約束與承諾(binding and promising)、聯合 與立約(combining and covenanting)」作為手段。在《論革命》中,聯邦共和的
國大革命的致命錯誤,在於相信「權力與法律來自同一泉源」,並因而出現了這 樣的窘境──「沒有一個制憲會議擁有足夠的權威去制定國內法;……它們本身 不是憲定的(unconstitutional)。」美國的情況則不相同,與英國的決裂「並未把 他們推入自然狀態」,他們只需要重複那些殖民地時期早在做的事──從地方到 聯邦建立起層層的權力,「美國憲法完全從次級權威中衍生出其總權威」(鄂蘭借 用開國元勳 James Madison 之語)。是故「權力屬於人民,法律的源泉則是憲法」。 而最底層的權力來源,就來自於鄂蘭的中心思想──「權力只在人們為了行動而 聚集時形成」;權力的存續,則是以「約束與承諾(binding and promising)、聯合 與立約(combining and covenanting)」作為手段。在《論革命》中,聯邦共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