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參與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之差異分析
號 題目內容 平均數 標準差 排
序 63 參加攜手計畫,我感覺到自己是做一件善事 4.08 .81 1 64 參加攜手計畫,家人給我許多的肯定和讚許 3.75 .96 2 65 跟以前的工作或打工經驗相比,參與攜手計畫
確能提升他人對我的期許 3.70 .97 3 66 我覺得攜手計畫比我當初預期的課輔性質更
能獲得社會認同 3.67 .89 4
67 參加攜手計畫,他人對我的教育專業有更高的
認同 3.56 .95 7
68 參加攜手計畫後,朋友總認為我是致力於社會
弱勢關懷的人 3.57 .94 6
69 透過攜手計畫,我發現對弱勢學生的扶助工作
較少無力感 3.65 .87 5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參與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 滿意之差異分析
本節旨在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在彰化縣國民小學參與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 滿意差異情形,茲就教師背景變項中之身份、參與攜手計畫年資、教育程度及學校 所在區域在參與攜手計畫教學工作滿意之差異情形分述如下:
壹、不同「身份」的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差異分析
本研究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彰化縣國民小學不同身份的攜手計畫教學 之教師工作滿意度差異分析情形。依據 4-2-1 所示,在「攜手計畫補救教材設計」、
「攜手計畫課程安排」、「教學環境」、「個人專業成長」向度皆未達顯著差異,而 有「鐘點費(或教材編輯費)」(F=2.58,p<.05)、「行政支援」(F=4.24,p<.05)、
「社會觀感」(F=3.25,p<.05)、「工作滿意整體」(F=2.80,p<.05)向度皆達 顯著差異,顯示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其工作滿意度會因不同身份而有差異存在。
在工作滿意各向度得分,不同身份的參與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在「鐘點費(或 教材編輯費)」、「行政支援」、「社會觀感」、「工作滿意整體」向度達顯著差異,
因此以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各向度參與攜手計畫教學之彰化縣國小教師之差異 情形如表 4-2-2 所示:
在「鐘點費(或教材編輯費)」與「工作滿意整體」向度上,身份為「其他教 學人員」之教學教師其工作滿意度顯著高於身份為「國小現職教師」。在「行政 支援」向度上,身份為「國小儲備教師」之教學教師其工作滿意度顯著高於身份 為「國小退休教師」。在「社會觀感」向度上,身份為「大專學生」之教學教師 其工作滿意度顯著高於身份為「國小現職教師」與「國小退休教師」;身份為「其 他教學人員」之教學教師其工作滿意度顯著高於身份為「國小現職教師」。
表 4-2-1 不同身份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表 4-2-2 不同身份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之事後比較摘要表
表4-2-2(續)
貳、不同「參與攜手計畫年資」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差異分析
參、不同「教育程度」的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差異分 析
本研究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彰化縣國民小學不同教育程度攜手計畫教 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差異分析情形。依據 4-2-4 所示,在「鐘點費(或教材編輯 費)」、「攜手計畫課程安排」、「教學環境」、「行政支援」、「個人專業成長」、「社 會觀感」、「工作滿意整體」向度皆未達顯著差異,只有「攜手計畫補救教材設計」
(F=2.96,p<.05)向度的差異達顯著差異,顯示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其工作滿意 度會因不同教育程度而有差異存在,惟就教師工作滿意整體而言,則不因教育程 度而造成參與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工作滿意度上之差異。
在工作滿意各向度得分,不同教育程度參與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在「攜手計畫 補救教材設計」向度達顯著差異,因此以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各向度參與攜手 計畫教學之彰化縣國小教師之差異情形如表 4-2-5 所示:「攜手計畫補救教材設 計」向度上,教育程度為「碩士」、「大學」、「現職大學生」之參與攜手計畫教學 教師其工作滿意度顯著高於教育程度為「專科」之教師。
表 4-2-4 不同教育程度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表 4-2-5 不同教育程度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之事後比較摘要表
肆、不同「學校所在區域」的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差 異分析
本研究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探討彰化縣國民小學不同學校所在區域攜手計 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差異分析情形。依據 4-2-6 所示,在「攜手計畫補救教 材設計」、「行政支援」、「個人專業成長」等向度未達顯著差異外,其他有「鐘點 費(或教材編輯費)」(F=2.40,p<.05)、「攜手計畫課程安排」(F=2.58,p<.05)、
「教學環境」(F=3.58,p<.05)、「社會觀感」(F=2.85,p<.05)、「工作滿意整 體」(F=2.63,p<.05)達顯著差異,顯示不同學校所在區域之攜手計畫教學教 師在工作滿意度有顯著差異。
在工作滿意各向度得分,不同學校所在區域參與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在「鐘點 費(或教材編輯費)」、「攜手計畫課程安排」、「教學環境」、「社會觀感」、「工作滿意 整體」均達顯著差異,因此以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各向度參與攜手計畫教學教 師在工作滿意度之差異情形如表 4-2-7 所示:
在「鐘點費(或教材編輯費)」向度上,學校所在區域為「二林區」之攜手計畫 教學教師工作滿意度顯著低於學校所在區域為「和美區」、「彰化區」、「鹿港區」、
「員林區」、「北斗區」、「田中區」。在「攜手計畫課程安排」向度上,學校所在 區域為「北斗區」之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工作滿意度顯著高於學校所在區域為「和 美區」、「彰化區」、「鹿港區」、「二林區」;學校所在區域為「田中區」之攜手計 畫教學教師工作滿意度顯著高於學校所在區域為「二林區」。在「教學環境」向 度上,學校所在區域為「溪湖區」之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工作滿意度顯著高於學校 所在區域為「鹿港區」。在「社會觀感」向度上,學校所在區域為「溪湖區」之 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工作滿意度顯著高於學校所在區域為「二林區」。在「工作滿 意整體」向度上,學校所在區域為「鹿港區」之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工作滿意度顯 著低於學校所在區域為「溪湖區」、「北斗區」;學校所在區域為「二林區」之攜
手計畫教學教師工作滿意度顯著低於學校所在區域為「溪湖區」、「北斗區」、「田
表 4-2-7 不同學校所在區域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工作滿意度之事後比較摘要表
表4-2-7(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