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一、以研究地區而言
本研究係以辦理攜手計畫之臺灣省彰化縣公立國民小學為範圍,不包括私 立、國立以及依教育基本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從事非學校型態教育實驗性質之國民 小學。
二、以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係指參與臺灣省彰化縣公立國民小學辦理攜手計畫之教 學教師,包括國小現職教師、國小退休教師、大專學生、國小儲備教師、其他教 學人員。
三、以研究內容而言
本研究是以攜手計畫及教師工作滿意理論為依據,探討參與攜手計畫教學之 教師工作滿意現況及不同教師背景變項(身份、參與攜手計畫年資、教育程度、
學校所在區域)在教師工作滿意度的差異情形。
四、以研究方法而言
本研究主要以問卷調查法及文獻探討為主。其中,問卷調查法之設計,包括 二部份:第一部份為基本資料,即參與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背景變項。第二部份 為「參與攜手計畫教師滿意度」量表。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旨在探討彰化縣國民小學參與攜手計畫教師其工作滿意情形,以作為 未來學校行政之參考。因此,在研究過程中雖力求完整,但基於主、客觀環境因 素,仍有以下的限制:
一、研究文獻的限制
關於攜手計畫的學術著作並不豐富,大多見於報章的時事文章或學者短文發 表。而國內之相關研究,大多以文獻分析方法進行探究,缺乏實證性之研究結果,
對於本研究之完整性構成一大限制。
二、研究對象的限制
(一)本研究所抽取的調查對象僅限臺灣省彰化縣公立國小辦理攜手計畫之教學 教師。由於私立學校校數的限制以及學校特性,所以未將私立學校納入研究範 圍。因此,未來在研究結果的解釋上僅能就現況做保守推論。
(二)本研究係針對參與國小攜手計畫教學之教師做探討研究,且所得研究結 果,不與其他階段的國中作比較。因此,不同教育階段的攜手計畫教學教師其工 作滿意情形是否有差異則有待進一步之探究。
三、研究變項的限制
本研究的主要變項範圍僅限於不同教師背景變項(身份、參與攜手計畫年資、
教育程度、學校所在區域)的滿意度差異情形之研究。在變項考量仍有不足,未 來研究可針對其他變項因素作探討。
四、取樣誤差的限制
本研究採取「簡單隨機抽樣」方法實施調查研究,雖在抽樣上儘量兼顧鄉鎮 大小及學校規模,但由於委託抽樣學校校長、教務主任及辦理攜手計畫行政老師 酌予分配施測,因此無法排除個人之主觀性,所以在解釋和推論上可能會有些限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