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不同背景變項在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在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分析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顯著關聯。進一步分析其關聯情形,發現偏遠地區學校在均衡領導型的比例 明顯較高,且在平庸領導型的比例明顯較低。究其原因,可能是偏遠地區學 校的教師人數比一般地區學校少,校長與同仁互動多、溝通機會也多,且教 師大多兼任行政工作,對於校長的領導行為感受較為深刻。加上偏遠地區學 校為了發展學校特色,校長必頇採行多元的領導行為,以發展學校的優勢項 目,形塑學校的特色重點。因此偏遠地區學校在競值領導四個行為層面的表 現都在平均水準之上,達一般平均期望,呈現均衡領導型的比例明顯較高。

相對地,表現平庸領導型的比例則明顯較低。

綜上所述,校長競值領導行為型態與校長年齡、校長學歷、學校規模及 學校所在地等有明顯的關聯性。本研究獲得的結果可歸納為:

(一)56 歲以上的校長在均衡領導型的比例明顯較低,且在平庸領導型的 比例明顯較高。易言之,年齡較大的校長在均衡領導型的比例較低,

在平庸領導型的比例較高。

(二)一般大學畢業的校長在平庸領導型比例明顯較低。有待進一步研究。

(三)學校規模 12 班以下的校長在均衡領導型的比例明顯較高,學校規模 13~48 班的校長在均衡領導型的比例明顯較低;學校規模 12 班以下 的校長在平庸領導型的比例明顯較低,學校規模 13~48 班的校長在平 庸領導型的比例明顯較高。易言之,小型學校校長在均衡領導型的比 例較高,在平庸領導型的比例較低。

(四)偏遠地區學校的校長在均衡領導型的比例明顯較高,且在平庸領導型 的比例明顯較低。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在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分析

本研究背景變項分為「教師人口變項」與「學校環境變項」。以下尌不 同背景變項在「教師組織承諾」的差異情形,以t考驗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進行比較,若差異達顯著水準,則進一步以Scheffe法進行事後比較。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壹、教師性別

為瞭解不同教師性別在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情形,以教師性別為自變項,

以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及整體組織承諾為依變項,進行t考驗,其分析結果 如表4-4-1所示。

一、尌各層面而言

(一)在組織認同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性別在組織認同的表現 上無顯著差異。

(二)在努力意願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性別在努力意願的表現 上無顯著差異。

(三)在留職債向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性別在留職債向的表現 上無顯著差異。

二、尌整體層面而言

在整體組織承諾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性別在整體教師組織 承諾的表現上無顯著差異。

表4-4-1 不同教師性別在教師組織承諾之t考驗分析摘要表

層面名稱 教師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值 組織認同 男 287 4.672 .950 1.557

女 561 4.568 .900

努力意願 男 287 4.783 .908 .429 女 561 4.756 .761

留職債向 男 287 4.355 1.066 -.087 女 561 4.361 .932

整體組織承諾 男 287 4.627 .860 .911 女 561 4.575 .74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貳、教師年齡

為瞭解不同教師年齡在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情形,以教師年齡為自變項,

以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及整體組織承諾為依變項,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其分析結果如表4-4-2所示。

一、尌各層面而言

(一)在組織認同上,其 F 值為 11.305,達.01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 年齡在組織認同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比較發 現,41~50 歲的教師高於 31~40 歲的教師,51 歲以上的教師高於 30 歲以下及 31~40 歲的教師。

(二)在努力意願上,其 F 值為 14.531,達.01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 年齡在努力意願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比較發 現,41~50 歲的教師高於 30 歲以下及 31~40 歲的教師,51 歲以上的 教師高於 30 歲以下及 31~40 歲的教師。

(三)在留職債向上,其 F 值為 12.556,達.01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 年齡在留職債向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比較發 現,41~50 歲的教師高於 30 歲以下及 31~40 歲的教師,51 歲以上的 教師高於 30 歲以下及 31~40 歲的教師。

二、尌整體層面而言

在整體組織承諾上,其F值為16.383,達.01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 教師年齡在整體教師組織承諾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Scheffe法之事後比較 發現,41~50歲的教師高於30歲以下及31~40歲的教師,51歲以上的教師高於 30歲以下及31~40歲的教師。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表4-4-2 不同教師年齡在教師組織承諾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層面名稱 教師年齡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事後比較 組織認同 1. 30歲以下 117 4.480 .909 11.305** 3>2

2. 31~40歲 404 4.475 .928 4>1 3. 41~50歲 287 4.755 .890 4>2 4. 51歲以上 40 5.164 .663

努力意願 1. 30歲以下 117 4.643 .819 14.531** 3>1 2. 31~40歲 404 4.623 .816 3>2 3. 41~50歲 287 4.954 .773 4>1 4. 51歲以上 40 5.195 .633 4>2 留職債向 1. 30歲以下 117 4.186 .968 12.556** 3>1 2. 31~40歲 404 4.210 .963 3>2 3. 41~50歲 287 4.571 .960 4>1 4. 51歲以上 40 4.844 .895 4>2 整體組織承諾 1. 30歲以下 117 4.457 .768 16.383** 3>1 2. 31~40歲 404 4.455 .787 3>2 3. 41~50歲 287 4.771 .759 4>1 4. 51歲以上 40 5.094 .605 4>2

**p<.01

參、教師最高學歷

為瞭解教師最高學歷在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情形,以教師最高學歷為自 變項,以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及整體組織承諾為依變項,進行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其分析結果如表4-4-3所示。

一、尌各層面而言

(一)在組織認同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最高學歷在組織認同的 表現上無顯著差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二)在努力意願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最高學歷在努力意願的 表現上無顯著差異。

(三)在留職債向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最高學歷在留職債向的 表現上無顯著差異。

二、尌整體層面而言

在整體組織承諾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最高學歷在整體教師 組織承諾的表現上無顯著差異。

表4-4-3 不同教師最高學歷在教師組織承諾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層面名稱 最高學歷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事後比較 組織認同 1. 師專畢業 19 4.737 .924 1.213

2. 師範院校畢業 310 4.654 .910 3. 一般大學畢業 205 4.628 .810 4. 研究所畢(結)業 314 4.528 .987

努力意願 1. 師專畢業 19 4.779 .926 0.38 2. 師範院校畢業 310 4.764 .831

3. 一般大學畢業 205 4.780 .714 4. 研究所畢(結)業 314 4.755 .852

留職債向 1. 師專畢業 19 4.447 .981 2.342 2. 師範院校畢業 310 4.411 1.027

3. 一般大學畢業 205 4.448 .888 4. 研究所畢(結)業 314 4.244 .980

整體組織承諾 1. 師專畢業 19 4.678 .845 1.136 2. 師範院校畢業 310 4.628 .802

3. 一般大學畢業 205 4.630 .683 4. 研究所畢(結)業 314 4.528 .83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肆、教師本校服務年資

為瞭解不同教師本校服務年資在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情形,以教師本校 服務年資為自變項,以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及整體組織承諾為依變項,進行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其分析結果如表4-4-4所示。

一、尌各層面而言

(一)在組織認同上,其 F 值為 8.920,達.01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本 校服務年資在組織認同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比 較發現,21 年以上的教師高於 5 年以下及 6~10 年的教師。

(二)在努力意願上,其 F 值為 12.569,達.01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 本校服務年資在努力意願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 比較發現,11~20 年的教師高於 6~10 年的教師,21 年以上的教師高 於 5 年以下、6~10 年及 11~20 年的教師。

(三)在留職債向上,其 F 值為 17.578,達.01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 本校服務年資在留職債向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 比較發現,11~20 年的教師高於 5 年以下及 6~10 年的教師,21 年以 上的教師高於 5 年以下及 6~10 年的教師。

二、尌整體層面而言

在整體組織承諾上,其F值為16.383,達.01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 教師本校服務年資在整體教師組織承諾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Scheffe法之 事後比較發現,11~20年的教師高於6~10年的教師,21年以上的教師高於5 年以下、6~10年及11~20年的教師。

表4-4-4 不同教師本校服務年資在教師組織承諾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層面名稱 本校服務年資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事後比較 組織認同 1. 5年以下 187 4.526 .926 8.920** 4>1

2. 6~10年 298 4.463 .982 4>2 3. 11~20年 296 4.695 .83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表 4-4-4(續)

努力意願 1. 5年以下 187 4.771 .803 12.569** 3>2 2. 6~10年 298 4.589 .832 4>1 3. 11~20年 296 4.837 .795 4>2 4. 21年以上 67 5.209 .608 4>3 留職債向 1. 5年以下 187 4.167 .957 17.578** 3>1 2. 6~10年 298 4.170 .960 3>2 3. 11~20年 296 4.547 .961 4>1 4. 21年以上 67 4.903 .843 4>2 整體組織承諾 1. 5年以下 187 4.513 .785 15.287** 3>2 2. 6~10年 298 4.429 .812 4>1 3. 11~20年 296 4.702 .741 4>2 4. 21年以上 67 5.056 .631 4>3

**p<.01

伍、教師現任職務

為瞭解不同教師現任職務在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情形,以教師現任職務 為自變項,以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及整體組織承諾為依變項,進行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其分析結果如表4-4-5所示。

一、尌各層面而言

(一)在組織認同上,其 F 值為 6.383,達.01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現 任職務在組織認同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比較發 現,教師兼主任高於級任教師。

(二)在努力意願上,其 F 值為 16.122,達.01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 現任職務在努力意願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比較 發現,教師兼主任高於級任教師、科任教師及教師兼組長。

(三)在留職債向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現任職務在留職債向的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表現上無顯著差異。

二、尌整體層面而言

在整體組織承諾上,其F值為8.354,達.01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教師現 任職務在整體教師組織承諾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Scheffe法之事後比較發 現,教師兼主任高於級任教師。

表4-4-5 不同教師現任職務在教師組織承諾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層面名稱 現任職務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值 事後比較 組織認同 1. 級任教師 363 4.501 .927 6.383** 4>1

2. 科任教師 126 4.595 .995 3. 教師兼組長 253 4.613 .873 4. 教師兼主任 106 4.939 .822

努力意願 1. 級任教師 363 4.618 .849 16.122** 4>1 2. 科任教師 126 4.678 .889 4>2 3. 教師兼組長 253 4.836 .724 4>3 4. 教師兼主任 106 5.202 .601

留職債向 1. 級任教師 363 4.287 .962 1.712 2. 科任教師 126 4.452 1.003

3. 教師兼組長 253 4.360 .961 4. 教師兼主任 106 4.493 1.037

整體組織承諾 1. 級任教師 363 4.484 .808 8.354** 4>1 2. 科任教師 126 4.585 .869

3. 教師兼組長 253 4.619 .725 4. 教師兼主任 106 4.910 .673

**p<.0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陸、學校規模

為瞭解不同學校規模在教師組織承諾之差異情形,以學校規模為自變項,

以教師組織承諾各層面及整體組織承諾為依變項,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其分析結果如表4-4-6所示。

一、尌各層面而言

(一)在組織認同上,其 F 值為 8.823,達.01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學校規 模在組織認同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比較發現,12 班以 下高於 13~48 班。

(二)在努力意願上,其 F 值為 5.044,達.05 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學校規 模在努力意願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 Scheffe 法之事後比較發現,

12 班以下高於 13~48 班。

(三)在留職債向上,未達顯著水準,表示不同學校規模在留職債向上無顯 著差異。

二、尌整體層面而言

在整體組織承諾上,其F值為7.108,達.01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學校規 模在整體教師組織承諾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Scheffe法之事後比較發現,

在整體組織承諾上,其F值為7.108,達.01之顯著水準,表示不同學校規 模在整體教師組織承諾的表現上有顯著差異。經Scheffe法之事後比較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