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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對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對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分析

本節以獨立樣本 t 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教師個人不同背景變項於兼任行政工作 負擔的差異情形,分別從性別、年齡、最高學歷、職務、兼任之行政業務內容、有無減 課、服務年資、學校規模等八個部分進行分析與探討。

一、不同性別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

本部分為不同性別的臺中市國小教師於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統計結果

如表 4-7 所列。

表 4-7

不同性別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獨立樣本 t 考驗分析

***

p<.001

由表 4-7 可知,在行政工作負擔的平均數差異達顯著水準,可見臺中市國小教師兼 任行政工作之負擔會因性別而有所差異。男性教師認為兼任行政工作負擔程度較女生 高。本研究結果於與鄧柑謀(1990)、駱仁(2006)、林克泓(2008)、簡婉如(2014)

結果相同,其發現皆指出兼任行政工作男性教師工作負荷大於女性教師。但 與 陳 惠 芬

(2014)、Akpochafo(2012)發現不同,Akpochafo、陳惠芬研究結果發現男女教師工 作壓力感受無顯著差異。

本研究發現男性教師認為兼任行政工作負擔程度高於女性,與前述兩位研究不同,

向度

(n=136) 男生 女生

(n=227)

t

(df=361)

p

95%CI

M SD M SD LL UL

行政工 作負擔

24.39 6.65 20.24 7.19 5.58***

p<.001

2.66 5.64

75

76

荷高於 30 歲以下之教師;但與杜昌霖(2005)、陳惠芬(2014)的發現不同,杜昌霖 研究發現 21~30 歲主任暨組長的工作負荷高於 51 歲以上主任暨組長;陳惠芬(2014)

研究指出不同年齡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工作負荷無顯著差異存在。本研究發現「滿 40 歲未滿 50 歲」、「50 歲以上」組的行政工作負擔高於「未滿 30 歲」組,與前述兩位研究 不同,推究其可能原因為學校在分配行政工作時,因擔憂未滿 30 歲教師其行政資歷不 足,而不敢貿然分配重要或繁雜的行政工作,故校方會將責任較重的行政工作分配給行 政經驗充足的 40 歲以上之教師。

三、不同學歷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

研究者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了解國小教師於兼任行政工作負擔是否因學歷不 同而有差異,調查結果如表 4-10、4-11 所示。

表 4-10

不同學歷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描述性統計(n=357)

向度

師範大學、學院 或教育大學(n=95)

一般大學(含教育學程及 國小師資班)(n=53)

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

以上(n=209)

M

95%CI

M

95% CI

M

95% CI 行政工

作負擔

(SD) LL UL (SD) LL UL (SD) LL UL

19.47 18.05 20.90 19.74 18.01 21.46 23.56 22.57 24.54 (6.98) (6.27) (7.19)

註:由於變項「師專」學歷之有效樣本數過少,僅為 6 人,故不納入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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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1

不同學歷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向度

SV SS df MS F p

事後

比較

η

2

1-β

行政

工作 負擔

組間 1379.97 2 689.98 14.05*** p<.001 3>1 .07 .999 組內 17387.60 354 49.12 3>2

總和 18767.57 356

***

p<.001

註:1.表師範大學、學院或教育大學,2.表一般大學(含教育學程及國小師資班),

3.表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以上。

由表 4-11 可知,不同學歷的臺中市國小教師在兼任行政工負擔向度達顯著水準,

其意含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會因學歷不同而有所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教師兼任行 政工作的負擔「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以上」組高於「師範大學、學院或教育大學」、

「一般大學(含教育學程及國小師資班)」組。

此研究與紀翠玲(2002)研究結果相同,紀翠玲研究發現兼任行政工作教師學歷為 研究所以上者,其工作負荷高於師範與師專畢業之教師。但與馮勝苓(2008)之研究顯 示結果不同,其研究指出教師工作負荷層面不因教師學歷不同而有顯著差異。本研究顯 示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學歷為「研究所(含 40 學分班)以上」組高於「師範大學、

學院或教育大學」、「一般大學(含教育學程及國小師資班)」組,與前述馮勝苓的研 究不同,推論其可能原因為修畢研究所之教師個性積極進取,要求自我精進,主動進修,

因此在工作方面,亦會傾向爭取有挑戰性的行政工作,故在行政工作負擔上高於「師範 大學、學院或教育大學」、「一般大學(含教育學程及國小師資班)」兩組教師。

78

79

任教師」、「級任教師」;「教師兼主任」的行政工作負擔高於「科任教師」、「級任教 師」、「教師兼組長」,推論其可能原因為近年來課稅之後,教師兼組長的主管加給微薄,

與導師費相差不多;又其權輕責重,上級長官對組長的直接要求、組長與同仁的溝通壓 力,時常造成居中協調,立場左右為難。整體而言,其付出心力與酬勞或所獲聲望並不 對等。再者,組長的行政工作繁鎖,即使依法適用減課制度,但現今教育環境丕變,各 項教育政令、評鑑訪視受到大眾的重視與期盼,故教育相關單位時常發文要求學校機關 配合以符合國人期待,而造成組長在執行各項政策時,有一定的成果壓力。而科任教師 與級任教師雖兼任行政工作,但多屬庶務性事務,較無權責之問題。故基於上述原因,

教師兼組長的工作負擔高於「科任教師」與「級任教師」。而教師兼主任為行政工作的 發號者與統籌者,需配合政府政令的實施,如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校務評鑑等,並管理 協調各項行政事務,故所肩負的工作負擔高於較其他組教師。

五、有、無職務加給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

本部分將國小教師所兼任的各種行政業務內容分為有職務加給與無職務加給之業 務探討。再者,有職務加給之教師,依其不同業務內容分析差異,調查結果列表如 4-14、

4-15。接著,無職務加給之教師亦根據不同的業務內容加以探究,統計結果如 4-16、4-17 所示。最後,國小教師以其所兼任之行政業務分為有職務給職與無職務加給之內容加以 探討,統計結果如 4-18 所示。

以下針對這兩類的調查結果作說明。

(一)兼任有職務加給而業務不同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 有關有職務加給而業務不同的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統計結果如 表 4-14、4-15 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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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顯著。本研究發現「總務業務」的工作負擔高於「教務業務」、「學務業務」、「輔 導業務」,與陳信宜發現不同,推測其可能原因為總務工作涵蓋的範圍廣大,處理財產、

採購、維修、管理臨時人員(警衛、駕駛等)業務,不同於教務、學務、輔導業務較聚焦 於特定範圍之內,故造成其工作者行政負擔大。

(三)兼任有、無職務加給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

有關兼任有、無職務加給的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統計結果如表 4-18。

表 4-18

有、無職務加給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獨立樣本 t 考驗分析

***

p<.001

從表 4-18 顯示,兼任有、無職務加給之國小教師在行政工作負擔達顯著水準,可 見有、無加給因素會影響臺中市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情形,且「有加給」之教師 工作負擔高於「無加給」之教師。

本研究發現「有加給」之教師工作負擔高於「無加給」之教師,推測其可能原因為 有給職教師因領有職務加給,故工作量多,所需擔負的責任重,以致工作負擔較大。

向度

有加給

(n=201) 無加給

(n=162)

t

(df=361)

p

95%CI

M SD M SD LL UL

兼任行 政工作 負擔

26.27 5.03 16.25 5.60 17.93***

p<.001

8.92 11.12

83

六、不同減課情形之無職務加給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 異情形

問卷的本部分僅適於「無職務加給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作答。有關其不同減課情

形的臺中市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調查結果如表 4-19 所示。

表 4-19

不同減課情形之無職務加給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獨立樣本 t 考驗分析

***

p<.001

由表 4-19 可知,不同減課情形的臺中市無加給國小教師在兼任行政工作負擔的平 均數差異考驗均達顯著水準。顯示臺中市國小教師兼任無加給行政工作會因減課情形不 同而對工作負擔情形有所差異。「有減課」之教師行政工作負擔高於「無減課」之教師 工作負擔。

推論其原因為有減課之教師由於兼任的行政工作業務量繁多,責任重,卻無法領有 職務加給,僅能從課務上減免其負擔。然依據回收的問卷統計發現,該類教師減課節數 多為 1~2 節,所減節數有限。再者,該類教師既是行政事務處理者又是課務頗重的教學 者,故雙重事務交疊之下,造成本以教學為主之教師,另有程度較高的行政負擔。而無 減課之教師所兼任的行政工作通常責任較輕,且為自身熟悉的行政業務,所以校方不予 以減課。因此,無減課教師之工作顯得負擔較輕。

向度

有減課

(n=50) 無減課

(n=112)

t

(df=160)

p

95%CI

M SD M SD LL UL

兼任行 政工作 負擔

18.60 6.39 15.20 4.89 3.36***

p<.001

1.59 5.22

84 薛費法(Scheffé method)進行事後分析比較,結果指出年資「10 年以上~未滿 20 年」

教師的行政工作負擔高於「未滿 5 年」及「5 年以上~未滿 10 年」之教師。年資「20 年 以上」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亦高於「未滿 5 年」及「5 年以上~未滿 10 年」之教師」。

此研究與鄧柑謀(1990)發現相近,其研究指出訓、輔教師服務年資越久,工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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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愈大。但與洪玉珊(2009)、包育豪(2014)發現不同,包育豪、洪玉珊發現兼任行 政工作教師的服務年資較淺,工作負荷愈大。本研究發現年資「10 年以上~未滿 20 年」

教師的行政工作負擔高於「未滿 5 年」及「5 年以上~未滿 10 年」之教師。年資「20 年 以上」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亦高於「未滿 5 年」及「5 年以上~未滿 10 年」之教師」,

與前述兩位研究結果不同,推究其原因為服務年資「未滿 5 年」及「5 年以上~未滿 10 年」為學校新、中生代之教師,因其年資短,校方顧慮其資歷或應變能力不足,甚少指 派責任重大之事務。但年資「10 年以上~未滿 20 年」或年資「20 年以上」之教師由於 服務年資長,教學與行政經歷皆豐富,故易被學校委以權責較重之職務,如組長、主任 等,因此產生較大的工作負擔。

八、不同學校規模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差異情形

有關不同學校規模的臺中市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的各組人數、平均數和信賴 區間之統計結果列於表 4-22;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23 所示。

表 4-22

不同學校規模之國小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描述性統計(n=363)

向度

12 班以下 (n=33)

13~24 班 (n=54)

25~48 班 (n=146)

49 班以上 (n=130)

M

95%CI

M

95% CI

M

95% CI

M 95% CI

行政

工作 負擔

(SD) LL UL (SD) LL UL (SD) LL UL (SD) LL UL

23.39 20.86 25.92 19.59 17.53 21.66 21.84 20.76 22.92 22.26 20.91 23.61

(7.13) (7.56) (6.60) (7.77)

86

表 4-23

不同學校規模之國小教師兼任行政工作負擔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向度

SV SS df MS F p η

2

1-β

行政

工作 負擔

組間 374.84 3 124.95 2.39 .068 .02 .596 組內 18750.08 359 52.23

總和 19124.92 362

由表 4-23 可知,不同學校規模之臺中市國小教師對兼任行政工作負擔未達顯著水

準。顯示臺中市國小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不因學校規模而對行政工作負擔有顯著差異。

準。顯示臺中市國小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不因學校規模而對行政工作負擔有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