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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拒絕被遺忘的 RCA

第一節 不能說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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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裡面去,因為那時候的認知不夠,到後來,當然這個法就被禁止了」(呂理德等 人,2011:137)。

RCA 污染事件爆發後,部分員工開始互相聯絡討論事件進展時,發現許多人 罹患癌症,1998 年在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的協助下籌組自救會,並於當年 7 月 5 日正式成立「RCA 員工關懷協會」,初期會員大約一千多人,大家相信由政府進 行的流行病學調查,應該可以讓罹癌員工獲得職災補償。但事與願違,報告結果 出爐無法據以推論因果關係,RCA 關懷協會遂於 2001 年開始主動尋求工傷協會 的協助,展開後續一系列的抗爭活動(陳文育,2006)。

第一節 不能說的秘密

從陳文育(2006)訪談 RCA 員工資料,得知 RCA 員工並不知道 RCA 工廠 污染非常嚴重,工作期間也未曾質疑 RCA 傾倒廢液的所作所為,由於員工多半 來自外縣市,離職後彼此鮮少聯絡,是以不會知道有人因環境污染事件罹癌或死 亡,在員工的印象中,RCA 工廠非常乾淨,宿舍有專人打掃清潔,多數人擁有在 RCA 工作的美好回憶。但是,孟德維研究指出,RCA 在台灣不當處理製程廢液,

導致土壤及地下水嚴重污染的情形,同樣發生在波多黎各,是以「RCA 為公司犯 罪的累犯」(陳文育,2006:59)。

李家泉(1984:68)指出,二戰後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間,美、日資本在 台灣推動新的殖民政策,亦即利用跨國公司向台灣進行資本輸出,並迅速擴展勢 力,將相對簡單非主要的工業技術併二手的機器設備輸往台灣,使得台灣成為從 屬的加工出口型工業。主要目的除直接獲利就地投資外,還有「控制生產」、「占 據市場」、「利用當地廉價勞動力」或「逃避關税」及「防止競爭技術出现」。倘輸 往台灣的是核心關鍵技術,依舊由跨國公司持續掌控。李國鼎曾撰文表示,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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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科技水準,尚未達到獨立自主、擺脱依賴的程度。孫運璿也曾說,我們與日本 的合作無論是日方投資或技術合作,共同的經驗就是技術發展到某種程度,他們 就有所保留,因此得繼續依靠並保持合作。二戰後,隨着經濟發展,西方各國的 貿易量迅速增長,而台灣的貿易量增加速度不亞於西方各國或地區。

早期台灣工廠的勞資關係,雇主與員工彼此是生命共同體,一方負責努力工 作,一方提供完善照顧,工作夥伴像家人般相互照顧陪伴;當社會逐漸轉型至競 爭形態的商業與服務業,勞雇之間逐漸演變為勞動產值的利益關係(工傷協會、

關懷協會,2013)。RCA 公司畢竟是追求利潤為導向的跨國企業,為保持電子業 龍頭競爭優勢及迴避美國日漸趨嚴的環保法令,從四○年代進行資本移動,七○

年代正式登陸台灣(蔡崇隆等人,2006)。由於我國環保及勞動相關法令未臻完善,

為節省成本,RCA 吝於提供員工作業時使用之口罩及手套,工廠作業使用過的廢 棄有機溶劑,未經處理直接傾倒或挖井灌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RCA 聲稱有透過 工作安全守則、家園雜誌、公告欄、舉辦講習之方式向員工說明有機溶劑之使用 方式及危害,然而根據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書下列 RCA 員工及鑑定人在法院 的證詞:

61-62 年我只知道三氯乙烷及工業酒精,因當時我都有接觸,當時我並 不知道它的危害。61-65 年間我是物料員,我對有機溶劑也是一知半解。

直到 69 年我受訓回來,我才知道那些有機溶劑對人員會造成危害或環境 會造成污染(見原審卷 26 第 191 頁)。

我不知道清潔劑是什麼內容;要拿到家園雜誌並不容易,我沒有看過公 司有公告像家園雜誌所寫的注意事項,沒有聽過公司有辦過這方面安全 講習等語(見原審卷 18 第 7 頁至第 8 頁)。

我在現場有看到一些各種不同的桶子,有些用鐵桶裝,大約五加侖的鐵 桶,那些桶子擺的零零散散,每次去的數量不太一樣,大約是三、五個,

清洗槽及焊錫爐旁就會有這些桶子,我印象中桶子沒有詳細成分說明,

有的甚至沒有說明,因為我有看到作業員將桶子倒到清洗槽中,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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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是裝有機溶劑,但是何種有機溶劑我不清楚等語(見原審卷 24 第 172 頁)。

可以想見 RCA 公司並未落實向員工說明有機溶劑之使用方式及危害,雖然 對許多人而言,在 RCA 公司工作待遇相較國內其他工廠來得好,但為追求利潤 節省電費,作業廠房冷氣採密閉循環沒有通風口,辦公室才有通風設備;為節省 自來水水費,抽取地下水提供工廠作業員飲用,而辦公室職員則喝桶裝蒸餾水。

根據《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 工殤口述史》(工傷協會、關懷協會,2013:115)

記載了員口述對工廠和辦公室的第一印象,有著天壤之別:

辦公室裡窗明几淨,空氣中瀰漫著濃郁的香味;而廠房卻是一片白霧霧,

還有一種電子公司特有的、濃重刺鼻的味道。阿剛形容:「每次只要生產 線一啟動,焊錫就像炒菜的鍋子,『嘩』的一聲白煙竄起,沒幾分鐘整個 工廠全是白的。」

七○年代我國環保及勞動相關法令未臻完善,但是當時台灣省政府已訂定廢 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然而為追求利潤,節省成本,RCA 公司未盡心盡力處理工 廠作業使用過的廢棄有機溶劑,竟授意員工直接傾倒於固定地點,也沒有教育員 工正確處理有機溶劑之方式,任由員工傾倒廢棄有機溶劑於廠區,嚴重污染桃園 廠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政府機關對 RCA 公司桃園廠歷次實施有機溶劑檢查,發 現 RCA 一再違反相關規定,然而 RCA 公司不以為意從未積極進行改善。陳志傑 認為「RCA 公司違規的項目都是同樣一再重複,所以可以直覺推論 RCA 公司工 安人員的本質學能有問題,或者管理階層不重視,沒有提供該有的資源」(臺灣高 等法院,2017),經趙少康揭露 RCA 公司環境污染事件,RCA 員工始恍然大悟,

以往身體不適應該與工作環境污染事件有關。

1994 年 6 月 3 日媒體開始報導已關廠的 RCA,多年來故意傾倒有機廢液嚴 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事實,環保署等相關單位才展開後續污染調查與究責工作

(呂理德,1994/6/3)。RCA 地下水污染事件,對於鄰近居民與勞工健康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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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台灣流行病學專家有不同看法,資方雇請的美國流行病學家表示,地下水 污染濃度應不致造成當地居民的健康危害,無須追蹤研究。然而,RCA 污染整治,

確定無法改善,最終在 1998 年宣告失敗(呂理德,1998/2/24)。由於疑似罹癌案 例已達百件(呂理德,1998/6/8),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協助受害者及家屬籌組自 救會(呂理德,1998/7/6),遂使勞委會(現勞動部)與環保署委託台灣的專家學 者,展開勞工與居民健康的相關研究(林宜平,2006)。

但是,三氯乙烯或四氯乙烯是不是人類致癌物,以往的科學研究並沒有明確 結論。台灣的毒理、公衛、流行病學的專家學者雖然就 RCA 事件做了許多的科 學研究,並發表研究結果,但是沒有明確答案,甚至互不相容(陳瑞麟,2013)。

「吳嘉苓(Wu, 2002)指出,科學社群內部對議題的爭議界定,專業之間的分裂,

以及社會運動成員的高文化資本,是常民運動者是否能成功達成訴求的重要關 鍵。不過相較於早產兒基金會對人工協助生殖科技植入胚胎過多的介入,以及台 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對子宮肌瘤婦科手術的糾舉,RCA 自救會的成員主要是教育 程度不高的勞工,她們缺乏足夠的文化資本挑戰科學的不正義,也沒有『非主流』

流行病學家與她們並肩而戰,因此她們的權益運動過程益加艱辛與漫長(Wu, 2002)」(林宜平,2006:199-200)。

RCA 是政府為發展國家半導體產業,利用政策措施引進來台設廠,RCA 提 供良好的待遇與福利,曾幾何時許多人以進入 RCA 工作為榮,並懷念在 RCA 工 作的美好時光,但任誰也無法想像噩夢的降臨,台灣的經濟奇蹟與 RCA 資本的 累積,竟是仰賴廉價的勞動力、低標準的勞安規定,而且是犧牲年輕勞動者的生 命與健康換來的。RCA 污染事件案是台灣抗爭最久、死傷最多、社會擴散性最大 的一場集體職業病工傷運動(工傷協會、關懷協會,2013)。

根據 Cowie 的研究,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 RCA)

的紀錄(Cowie,1999;工傷協會、關懷協會,2013;林宜平,2006)。

RCA 污染事件是我國第一件跨國公司污染廠區環境,造成無數勞工生病、死 亡的案件,在官司纏訟前,RCA 就已經順利地將廠區以高價脫手,資金轉出海外

(工傷協會、關懷協會,2013)。我國立法院(2015:287-288)會議紀錄指出:

美國無線電公司於民國 56 年來台灣投資設立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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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 RCA 開始撤出台灣,將資金轉往人力及土地成本更便宜的國家。一 位前 RCA 員工在 RCA 關廠兩年後才向立委趙少康爆料,將 RCA 在台營運期間 違法傾倒有機溶劑的行為,向媒體社會大眾公開揭露。1996 年環保署要求湯姆笙 公司調查桃園廠區土地、水源的污染,花費大約新台幣二億元,整治桃園總廠二 萬九千多坪受到污染的土地。但是為 RCA 賣命工作多年的員工卻求助無門,每 年不斷有許多人因癌症過世。從 1997 年開始集體行動的前 RCA 員工,有些放棄 對抗跨國企業,對國家不再懷抱任何信心,但是仍有一群拖著一身病痛不停止奮 鬥,為自已及曾經共事的夥伴和朋友,發誓索回應有的正義。長達二十年的 RCA 污染事件訴訟,讓大家看清楚不惜違背企業社會責任的跨國企業,如何污染台灣 的土地及地下水,設計不良的作業環境,造成 RCA 勞工健康損害後,寧願付出

1992 年 RCA 開始撤出台灣,將資金轉往人力及土地成本更便宜的國家。一 位前 RCA 員工在 RCA 關廠兩年後才向立委趙少康爆料,將 RCA 在台營運期間 違法傾倒有機溶劑的行為,向媒體社會大眾公開揭露。1996 年環保署要求湯姆笙 公司調查桃園廠區土地、水源的污染,花費大約新台幣二億元,整治桃園總廠二 萬九千多坪受到污染的土地。但是為 RCA 賣命工作多年的員工卻求助無門,每 年不斷有許多人因癌症過世。從 1997 年開始集體行動的前 RCA 員工,有些放棄 對抗跨國企業,對國家不再懷抱任何信心,但是仍有一群拖著一身病痛不停止奮 鬥,為自已及曾經共事的夥伴和朋友,發誓索回應有的正義。長達二十年的 RCA 污染事件訴訟,讓大家看清楚不惜違背企業社會責任的跨國企業,如何污染台灣 的土地及地下水,設計不良的作業環境,造成 RCA 勞工健康損害後,寧願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