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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共「三戰」的緣起與內涵

第二節 中共「三戰」的內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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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戰爭成效,使得中共積極研究「三戰」的理論體系、策略原則及戰法 運用。

第二節 中共「三戰」的內容概述

中共認為,自從第一次波灣戰爭以來,信息化戰爭已經成為未來戰爭 發展的趨勢。過去傳統戰爭理論認為「戰爭是流血的政治」,但未來信息化 戰爭中,不實施傳統意義上的大規模火力交戰,而是透過網路攻擊、駭客 入侵和利用新聞媒介實施大規模信息心理戰等「軟」打擊方式,注重影響 對手的意志,有可能不流血或少流血,以最小的傷亡代價換取最大的勝利。

22共軍政治作戰的發展,就是把戰時政治工作的直接作戰功能-輿論戰、心 理戰、法律戰等手段,做為面對未來信息化戰爭的主要利器。

中共汲取波灣戰爭的經驗將「三戰」提升為國家安全戰略階層,並擴 大為全方位的政治作戰,而政治作戰與「三戰」的關係,就是包含與被包 含的關係,即政治作戰統籌「三戰」,「三戰」則從不同方面和不同角度對 敵展開攻擊,共同構成政治作戰的效用,達成政治作戰的目的。23「三戰」

在國家安全戰略層次方面,係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領導實施,主要針對國 際輿論、中立國和敵方上層及廣大民眾,使用各種宣傳媒介和政治、外交 手段,震攝敵人、爭取朋友、贏得民心;至於有關戰役及戰術上則由共軍 部隊負責執行。24因此,對於中共將「三戰」列入其正式的作戰樣式,除了 透過對於「三戰」之緣起加以觀察外,更要明白其重要內涵,進一步深入 探討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的內容與特色。

一、輿論戰的內涵

(一)輿論戰的意義

共軍的輿論戰原稱之為文宣戰,其使用的方法非常傳統,譬如戰場喊

22 呂登明,信息化戰爭與信息化軍隊(上冊)(北京:解放軍出版社,2006 年 1 月),頁 233。

23 楊春長、盛和泰,信息條件下政治作戰(北京:長征出版社,2005 年 10 月)頁 22。

24 岳中強,軍隊政治工作學,(北京:國防大學出版社,2007 年 11 月),頁 364。

1.季萌,「美軍新聞發佈制度淺析」,軍事記者,總第 588 期,http://chn.chinamil.com.cn/jsjz/

2010-01/ 21/content_4122088.htm 2.作者整理。

(二)輿論戰的特性

1.全程性:兵馬未動,輿論先行,輿論戰在時間上表現出於軍事行動的

25 方軍民,「準確把握三戰要義充分發揮作戰功能」,政工導刊,第 8 期(2004),頁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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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性。在戰爭發起前,積極運用各種傳媒已贏得國際與國內廣泛支持,

為確保戰爭的順遂進行造勢。戰爭中,整合各種輿論訊息,鞏固自己陣營,

瓦解敵方同盟,緊密配合軍事作戰。戰爭後,通過各種安撫性與輿論宣傳,

宣達自己的勝利目的。

2.普遍性:輿論戰要求運用各種宣傳渠道更廣泛的作用到敵、我、友、

盟等不同群體對象,獲得輿論戰最大效益;且對象不僅是軍隊,包括敵方 全體軍民、其盟國與國際組織,也包括己方的輿論防護。

3.操控性:在輿論戰持續不斷的訊息傳播中,可以按照使用者意圖,巧

妙運用傳播手段,進行統一調配與謀略,掌握控制輿論資訊資源。

4.特殊性:不論平面、影音、電子、聲光、網路平台,均是輿論戰的傳

播媒介,而且傳播對象是跨階層、跨地域、跨群體,因此,公開傳播成為 輿論戰最鮮明的特點。26

(三)輿論戰的效能

1.實行精神征服的有效手腕:首先,輿論可以渲染與誇大敵國內部民

族、宗教及不同社會利益集團間的矛盾與製造社會動亂,使國家分崩離析、

民眾離心離德。其次,輿論亦可以通過對敵國政權核心人士的醜化,置重 點於宣傳支持不同政見者,以渲染其政權內部的矛盾等方式,俾利動搖民 眾對政府的支持,激化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最後,輿論透過渲染誇大敵 政治、思想、文化、社會及心理上的「弱點」,以掠其心志,摧毀其中心 思想與核心價值觀念,使其產生對民族的自卑感,進而喪失凝聚力。

2.完成戰略目標的重要兵器:隨著資訊時代的到來,新聞傳媒改變以往

單一傳播方式,發展到具有電視、網路、通信衛星等高科技媒介的立體傳 播體系,可以不受時、地傳遞到世界各地,更打破作戰疆域,將戰場延伸 更廣。

26 張瑞忠等,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 300 問(北京:軍事科學出版社,2004),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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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戰局發展的重要效力:資訊化作戰中,新聞媒體對戰場資訊全方

位及網路大量的同步傳播,使戰局每一點變化,都會引起參戰軍隊、國家 甚至整個國際社會密切關注,從而做出有利或不利戰局發展的決策與判 斷;因此,輿論戰即具有左右戰局發展之重要地位。

4.穩固戰爭成果的有效途徑:資訊化戰爭的著眼點既注重武力征服亦重

視精神征服;而新聞媒體作為傳播政治、思想文化等意識型態的主要載體,

決定了它必然成為鞏固戰爭成果、實現精神征服的有效途徑。27

二、心理戰的內涵

(一)心理戰的意義

心理戰的作戰概念,在古代中國典型描述如「孫子兵法」中「不戰而 屈人之兵」,就手段運用而言,著重在瓦解敵人士氣與鼓舞我方戰鬥士氣的 戰略原則,在於擾亂將帥的思想、伐交之間的謀略、以智取勝、以政治決 定戰爭的勝負、製造仇恨的語言。根據美國國防部的界定:「一種有計畫的 行動,向國外的閱聽者傳達有選擇的資訊或指標,用來影響其情感、動機、

客觀的認同,最終影響外國政府、組織、團體或個人的行為,來符合施行 者的期待。」美國的「全美防衛部門」把心理戰爭含蓋在心理戰當中,此 外,也包含了政治、軍事、經濟與意識型態的行動,在中立或友好的團體 當中,計畫或指導其情感態度或行為,來達成國家的目的。28

(二)心理戰的特性

1.科技化:以科技化為物質基礎。傳統的心戰手段「示形」將在另一個

層次上展開,即隱形、顯形、辨形;「示形」不再是心理戰樣式的本質,

也不再是主要手段,與它並駕齊驅的或者取而代之的是「示無」。

27 孔英,「透視資訊化戰爭中的新聞輿論戰」,解放軍報,2004 年 6 月 1 日,版 6 自:http://news3.xinhuanet.com/mil/2004-06/01/ content_1500707.htm.

28 張應二、王惠英主編,第四種戰爭-中外心理戰透視(吉林:長春出版社,2001),頁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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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慧性:以高智慧為顯著特徵。廿一世紀的心理戰對智慧的要求將變

得極高,因為21世紀的心理戰與21世紀的經濟和戰爭一樣都是由知識推動 的。未來戰爭中的資訊量將超過現代戰爭不知多少倍,如此之多的資訊只 靠人處理是不可想像的,而必須使用電腦,而未來電腦的使用對人提出的 要求則是高智慧。沒有足夠高智商的人,將被排除在心理戰之外。

3.專業性:以專業性為發展趨勢。21 世紀的心理戰將更加專業化、科

學化,心理戰的專業人才將大量出現,心理戰的組織、策劃和實施必須依 賴心理專家;由於科技的發展和人類文明程度的進步,心理戰與生俱來的 長處獲得全面發揮,從而使人類社會的心理戰日趨普遍化。29

(三)心理戰的效能

1.影響作戰對象心理與行為:心理戰乃針對人之心理,並著眼於對人之

行為施加影響;其直接目的為對人之認知、情感、意志、需要、動機、興 趣及信念等心理活動,並對其外在行為施加刺激與影響,使敵朝己方預定 方向前進與發展;因此,心理戰為針對敵精神意志之控制與征服,圖以攻 其心、亂其謀、洩其氣,進而奪其志30

2.應用特定信息與傳播媒介:心理戰所運用之傳播媒介,包括文字、圖

像或動態 3D 動畫等形式表示,亦可運用手機簡訊誘導、物品附加文宣贈送 等形式辦理;該等特定訊息必須依靠媒介方能發揮作用,以確保順利傳送 敵方,並使其受到信息刺激與影響31

3.終極目標不戰而屈人之兵:由於武器裝備效能大幅提昇,促使雙方物

質消耗相對增加,使其成本高而效益未定;心理戰與武力戰相比,具有投 入成本低與效益大之特點,另心理戰具有極高隱密性,有利爭取政治與道 義上之主動權,透過對敵實施心理上的「軟殺」,削弱敵方意志,造成孫

29 「21 世紀的心理戰」,中國國防報,1999 年 1 月 25 日,版 3。

30 郝唯學等,心理戰講座(北京:解放軍出版社,2006 年 2 月),頁 10。

31 郝唯學等,心理戰講座(北京:解放軍出版社,2006 年 2 月),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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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兵法所揭「勝兵先勝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之形勢32,進而實現「小 戰大勝」或「不戰而勝」目的33

三、法律戰的內涵

(一)法律戰的意義

軍事上的法律戰則指以法律為武器,透過各種手段以爭取軍事勝利的 作戰方式,簡言之,就是「以法制敵」。法律戰貫穿整個戰爭行動的空間與 時間,始於戰爭開始前,延續至戰爭結束後;戰前的法律戰是為戰爭正名,

以獲取國內及國際輿論的支持,戰爭中的法律戰是為了摧毀敵方的抗敵意 志,以加速戰程,戰後的法律戰是為了撫平戰爭的創傷,以爭取敵方民眾 支持,利於戰後重建。34而美國國防部所發表「2008 年中共軍力報告書」

中,對中共法律戰所下的定義:「運用國際、國內法,來增加國際間的支持,

並減少對中共使用武力的反彈聲浪。」35中共所發起的法律戰,基本上亦屬 於所謂「超限戰」的一環,強調任何手段與方式,只要有利於獲取勝利,

均應有效運用;即為「為求軍事上戰爭目標的絕對勝利之政治手段及作戰 方式」。36

(二)法律戰的特性

1.司法性:法律戰雙方必須遵守共同簽定的雙邊條約以及都已簽字的國

際法;國際法具有一定的強制執行力,違反國際法容易引起強制執行的懲 罰。

2.輔助性:法律戰在現代戰爭中的作用雖然很大,但它必須與軍事、經

濟實力相結合才能相得益彰,必須服務和服從於軍事行動的需要,二者相 輔相成。

32 李安石,你能懂的孫子兵法(台北:商業周刊出版,2006 年 4 月 27 日),前言頁 9。

33 郝唯學等,心理戰講座(北京:解放軍出版社,2006 年 2 月),頁 12。

34 軍事社會科學叢書編輯部,反三戰系列之三中共對臺法律戰(台北:政戰學校,2006 年 4 月),頁 10-11。

35 U.S. DEPARTMENT OF DEFENCE, China’s Military Power Report2008, 美國國防部網 站,頁 19,http://www.defenselink.mil/pubs/pdfs/China_Military_Report_08.pdf

36 林士毓,「以國際法戰爭的觀點剖析中共法律戰之行為」,國防雜誌,第 21 卷第 4 期,

2006 年 8 月,頁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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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攻擊性:在任何情況下,法律戰都帶有主動出擊的性質,是積極的而

非消極的。

4.功利性:舉凡開展法律戰的國家,都為著功利的目的,以求配合武力

戰取得戰勝敵方,贏得最大戰果,或者利用法律戰盡可能取得減少損失的 結果。37

(三)法律戰的效能

1.降服軍心民意的器械:在信息化的現代戰爭中,不僅是軍事實力的對

抗,也是軍心民意的對抗。透過法律,表明己方守法,指責對方違法,徹 底從心理上瓦解對方軍民的戰鬥意志,激發己方軍民的戰鬥熱情與支持。

因此,從法理上教育官兵,讓其知道「為何而戰」就顯得特別重要。

2.增添軍事作戰的效益:法律戰也是非武力方式獲得軍事作戰效益的重

要途徑。在國際法的規範下,戰爭的方式與規模在受到合理規範下,才能 將戰爭對人類以及文化的損壞減到最低,所以,有效利用法律戰,可以防 止對方運用超出國際法限制的武器與戰術,有效強化軍事作戰的效果。

3.鞏固軍事勝利的成效:戰爭是政治的手段,軍事上的勝利,只是為實

現政治目標開闢道路,還不是政治目標的實現。政治目標包含戰後撫平創 傷,爭取對方民眾支持,以利於依據中共的政治、經濟、社會利益進行戰 後重建。可是這些政治目標的實現,需要透過法律的確認與保證,才能讓

3.鞏固軍事勝利的成效:戰爭是政治的手段,軍事上的勝利,只是為實

現政治目標開闢道路,還不是政治目標的實現。政治目標包含戰後撫平創 傷,爭取對方民眾支持,以利於依據中共的政治、經濟、社會利益進行戰 後重建。可是這些政治目標的實現,需要透過法律的確認與保證,才能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