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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共「輿論戰」的策略分析

第一節 中共對台的基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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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中共對台的基本政策

中共於1981年葉劍英提出「葉九條」及1982年鄧小平提出「一個國家,

兩種制度」後,自「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起便遵行「一個 中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對台工作基調。今檢視中共從「十 四大」至「十七大」以來的對台政策,藉此來分析中共對台政策之演變。

一、從「十四大」至「十七大」的演變

(一)「十四大」對台政策

「十四大」於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出席大會的代表1989 人,特邀代表46人,代表全國5100多萬名黨員。江澤民作「加快改革開放 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更大勝利」的報告。

大會確立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在全黨的指導地位,概括了 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主要內容,明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 制的改革目標,要求全黨抓住機遇,加快發展,集中精力把經濟建設搞上 去。4

「加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步伐,奪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 更大勝利」的報告有兩大特點,一是提出國共兩黨談判的程序和內容範圍,

指出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5二是中共提出與國民 黨儘量提早接觸之建議,為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製造機會,逐步實現「和 平統一」進行談判;「報告」中所提到的「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是 指結束1949年以來兩岸處於內戰與分治的狀態。6

(二)「十五大」對台政策

「十五大」於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7出席大會的代表2048

4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簡介」,人民網,http://cpc.people.com.cn/BIG5/

64162/64168/64567/65446/4441682.html

5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四大以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年 2 月),頁 45-47。

6 邵宗海,「和平協議 不只是新瓶舊酒」,中國時報,2007 年 10 月 22 日,版 A15。

7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五大以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年 6 月),頁 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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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特邀代表60人,代表全國5800萬名黨員。江澤民作「高舉鄧小平理論 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的報告。

大會首次使用「鄧小平理論」概念,提出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

規劃了跨世紀發展的戰略部署。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明 確規定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8

當時中共總書記江澤民於「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把建設有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報告中,將對台政策列為整篇報 告的第八部分-「推進祖國和平統一」,1200餘字的篇幅較「十四大」多,

內容較具體,且用整個報告完整論述。內容概述如次:

1.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

國」和平統一。

2.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兩個中國」、「一中一台」。

3.用和平方式實現統一,但從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4.積極發展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推動兩岸直接「三通」。

5.提出兩岸談判分步走,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正式結束兩岸敵

對狀態」進行談判,兩岸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十六大」對台政策

「十六大」於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在北京舉行。9出席大會的正式代 表2114名,特邀代表40名,代表全國6635.5萬名黨員。江澤民作「全面建設 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報告。大會提出全面建

8 「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簡介」,人民網,http://cpc.people.com.cn/BIG5/

64162/64168/64568/65445/4429243.html

9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

頁 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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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黨章,與馬克思列 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一起作為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報告內 容涉台篇幅與「十五大」相當,重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既定政策,

並提出「三個可以談」具體內容,指稱「一國兩制」是兩岸「統一」的最 佳方式。其要點概述如后:

1.提出「三個可以談」,包括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台灣當局政治地位、

台灣在國際上與其身分相適應的經濟文化社會活動等問題,在「一個中國」

的原則基礎上,暫時擱置部分爭議,恢復兩岸對話談判。

2.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貫徹「江八點」主張,爭取

兩岸和平統一前景,但指稱「台灣問題」不能無限期拖延,且重申決不放 棄使用武力。

3.應擴大兩岸交流,共同弘揚中華文化;採取步驟實現直接「三通」,

開創兩岸經貿合作的新局面。

4.台灣可保有原社會制度、生活方式不變,高度自治,與大陸同胞一道

行使管理國家權利,共享國際尊嚴與榮譽,「一國兩制」是兩岸統一的最 佳方式。

(四)「十七大」對台政策

「十七大」於2007年10月15日至21日在北京舉行。十七大應出席代表

2213人,特邀代表57人,共2270人。胡錦濤代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向大

會所作的報告共分十二個部分:(1)過去五年的工作﹔(2)改革開放的偉 大歷史進程﹔(3)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4)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 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5)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6)堅定不移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7)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8)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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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9)開創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新 局面﹔(10)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和祖國和平統一大業﹔(11)始終不 渝走和平發展道路﹔(12)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 程。10

相較於「十四大」以來,政治報告在對台政策部分,篇幅八百多字僅 相較於多「十四大」的四百多字,比「十五大」、「十六大」字數少、內 容多,再刪減「十六大」常有的贅詞。「十七大」報告中未提到「十六大」

的「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而新提出「和平協議」,以及決不承諾放棄 武力犯台。11

二、胡錦濤對台政策的「新思維」

2002年10月的中共「十六大」宣示「胡錦濤時代」來臨,一直到2004

年9月「十六屆四中全會」由胡錦濤接任「對台領導小組」組長後,才算全 面主導中共對台工作,迄今超過5年的實踐,其對台政策的輪廓,已經逐漸 浮現。這部份的政策,海外與大陸學者多稱為兩岸關係的「新思維」,12其 關鍵在於直接針對台灣人民,把好處做到百姓身上的「惠台作為」。

胡錦濤對台政策的源起,應誕生於江澤民對台政策的困局。大約在 1990 年代的中期,鄧小平逐漸走向幕後,遂由江澤民主掌大陸的對台政策。江 澤民主導期間,又可以 1999 年「兩國論事件」做為分界點,前期之對台政 策是「文攻武赫」,尤其是在 1995、1996 二次台海危機,後期則是強調透 過美國施壓的「大國關係」。但是除了兩種主導政策之外,大陸也配合強化 經貿交流的行為,企圖「以商圍政、以民逼官」,但整體政策實踐的結果,

10 「黨的十七大在京開幕 胡錦濤作報告 吳邦國主持大會」,人民網,http://cpc.people.com.

cn/BIG5/64162/64168/106155/106156/6426717.html

11 林中斌,「胡錦濤虛讓實贏」,中國時報,2007 年 10 月 23 日,版 A15。

12 參看「中共十七大兩岸關係論述解析」,中國評論,總 120 期(2007 年 12 月),頁 74-85;

孫升亮,「專家看湖錦濤講話:對台政策的新思維新發展」,人民日報海外版,2005 年 3 月 6 日,http://wcm.fmprc.gov.cn/ce/cght/chn/zt/twwt/t187227.htm;王建民,「大陸對台新思 維與新發展的五點體現」,中新網,2005 年 3 月 20 日,http://big5.chinanews.com.cn:89/

news/2005/2005-03-20/26/552685.shtml;「港台評論:對台政策新思維推動兩岸關係發展」,

人民網,2005 年 5 月 16 日,http://tw.people.com.cn/GB/14811/14869/3391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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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發現武力施壓造成兩岸進一步的疏離,中共雖然可以收「防獨」之效,

但絕難達成「促統」之功。

胡錦濤的對台政策,台灣觀察家常稱之為「兩手政策」,一般認為是「硬 的一手夠硬,軟的一手夠軟」,13相較於江澤民時代的政策,現在的對台政 策,均認為操作手法更加細膩,對台灣而言也愈加難以因應。所謂「硬的 一手」如「反國家分裂法」,應是穩定局勢的守勢作為;對台攻勢的主軸,

其實是所謂「軟的一手」,即透過有計畫、大規模的對台灣人民釋放利多,

默默進行不易被察覺、也不存在受害者的「攻勢作為」。14

胡錦濤介入主導後,其對台政策的主軸,在於 2005 年初制訂的「反分 裂國家法」。此法制定的背景,應該是中共相關部門針對當時國內外形勢,

包括美日安保條約向台海延伸,以及民進黨國會議事席次可能過半的憂 慮,再加上未來「涉台依法」的大方向等,因此才有「反分裂國家法」的 規劃起草。之後觀察分析,此法一方面可以畫定底線、穩定台美關係局面,

一方面回應內部民族主義、對強硬鷹派交代有所,此外也可以影響台灣統 獨輿論,同時設定兩岸互動的基本框架。15

「反分裂國家法」制定之後,中共的對台政策,並未刻意去強調「反 分裂國家法」中的「威嚇」層面,反而有種暫時將其擱置不談的態勢,甚

13 朱雲漢,「台灣的有限選項」,中國時報,2005 年 3 月 28 日,http://politics.soc.ntu.edu.tw/

pLog/resseerver.php?blogId=2005.3.28YunHan-News.pdf;孫升亮,「大陸對台新政策基本成 形 硬的更硬軟的更軟」,新華網,2005 年 3 月 14 日,http://news.xinhuanet. com/taiwan2005 -03/14/content_2695936.htm;林中斌,「胡上江下 對台新局」,中國時報,2005 年 3 月 1 日,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 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 5030800328,00.html;王銘義,「後胡時期對台和平攻勢 軟的更軟硬的更硬」,中國時報,

2007 年 10 月 22 日,http://www.backchina.com/news page/2007/10/22135737.shtml.

14台灣的兩岸研究學界對此略有修正,參考「以硬對硬以軟報軟的胡錦濤風格」,2006 年 4 月 29 日,http://www.tycool.com/2006/04/29/00053.html;張五岳,「胡錦濤報告硬的沒更 硬軟的更軟」,中評網,2007 年 10 月 15 日,http://chinareviewnews.com/doc/1004/6/9/6/

100469635.htm?coluid=7& kindid=0&docid=100469635;賀靜萍,「胡錦濤政治立場更硬經 濟手段更軟」,工商時報,2008 年 3 月 5 日,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01+122008030500576,00.html 等。

15 邵宗海,「建立『依法涉台』原則:『反分裂國家法』的分析與評估」,遠景基金會季刊,

第 7 卷第 2 期(2006 年 4 月),頁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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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連「統一」都不再特別強調,代之而起的卻是兩岸「和平發展」。16由此 可見在胡錦濤的整體對台政策中,「威嚇」的部分雖然處於關鍵地位,但是 卻屬於設定框架的守勢作為,在非不得已時才會使用,其實真正主攻部份,

在「反分裂國家法」中所謂「互利」層面,才是台灣必須特別防範的重點。

目前指導大陸對台政策的「胡四點」與「四個有利」(即「只要是對臺灣同 胞有利、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對維護台海地區和平有利、對兩岸關係發 展與和平統一有利的事情,祖國大陸都盡最大努力去做」)以及「胡六點」,

在在凸顯其和平統戰的攻勢。由此可見「和平攻勢」在胡錦濤兩岸政策中 的關鍵角色。

三、「十七大」後對台政策新方向

(一)強化民間交流增進文化認同

中共「十七大」宣示加強民間經濟文化交流,加強台胞及台商權益、

中共「十七大」宣示加強民間經濟文化交流,加強台胞及台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