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國大陸資訊服務需求
2.1. 中國大陸資訊服務產業
2.1.2. 中國大陸資訊服務市場重要政策
大陸自從在 1985 年提出”七五計畫”將資訊科技(包括資訊服務)列入國家重點 支持的產業之後,軟體市場開始發展,2000 年的’18 號文件:”鼓勵軟體產業和集 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確定了軟體產業的關鍵地位,2002 年又訂定”47 號文 件“,明定了其”以擴大內需市場拉動本土軟件產業”的產業發展目標與行動方案,
以下即為整理自 MIC 研究報告以及呂佩安研究之 18 號與 47 號文件內容:
表 6 18 號文件內容摘要
中國大陸 18 號文件: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目的與遠
景
¾ 促進中國大陸軟體與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¾ 提昇資訊產業之國際競爭與創新能力
¾ 帶動大陸產業升級
¾ 由科技發展帶領中國大陸成為軍事與經濟強國
內容 ¾ 在其規範產業中的優惠政策,包含融投資、公司上市、技術、
進出口、收入分配、智財權保護以及人力培養等 明確目標 ¾ 總施行時間為十年
¾ 軟體產業必須要能滿足大陸本土需求並且有大量出口
¾ 集成電路產業必須滿足大陸本土需需求
¾ 與這兩個產業成功之開發國家差距必須縮小
集資 ¾ 鼓勵對軟體產業投資,利用創投資金,其公司投資而持有之軟 體公司股份可在軟體公司上市時進入市場流通。
¾ 經國家審核符合境外上市條件之軟體公司可在國外上市。
稅收優惠 ¾ 企業在銷售其軟體產品時,仍須依規定課徵 17%的增值稅,但 在 2010 年前可退超過 3%之部分。
¾ 新創辦之軟體企業可享有”兩免三減半”(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免 徵企業所得稅,三年減半課徵)之優惠政策。但由於退稅政策窒 礙難行,且可能違反 WTO 精神,大陸政府目前已在研擬新的 稅收優惠方案以取代現有制度。
¾ 政府核定之軟體業者如未享受到免稅優惠可在當年度以 10%稅 率課徵企業所得稅。
人才培育 ¾ 鼓勵學校設立軟體學院,並在高等學校以及專科學校擴大軟體 方面科系招生規模。
¾ 在非資訊科技科系設置軟體應用課程
¾ 利用成人教育及在職訓練培養員工之軟體應用技能
¾ 將軟體與電腦應用知識放入工程技術人員評定工作中。
資料來源:資策會 MIC
呂珮安,「中國發展 ERP 的制度分析」,民國九十二年
表 7 47 號文件內容摘要
中國大陸 47 號文件:以擴大內需市場拉動本土軟件產業
目的 規劃 2005 年達成軟體產業之目標(大陸本土業者) 市場銷售額 2500 億元
大陸本土市佔率 60%
出口額 50 億美元
企業規模 形成數家規模 50 億人民幣以上業者 軟件人才 80 萬人
資料來源:資策會 MIC
呂珮安,「中國發展 ERP 的制度分析」,民國九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