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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與對琉球機關之關係

第三章 美國託管期(1951-1972)

第四節 中華民國政府與對琉球機關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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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政策之性質。1957 年行政院新聞局編印的『當前之琉球問題』16之中,關於對 琉球政策提及兩項目的;(一)防止共產勢力侵入琉球,(二)支持自治獨立。如 此,政府的確進行對琉球政策作為反共政策的一部分。

上述的基本立場中,中華民國政府明顯表示「惟願見琉球居民之真實願望完 全受到尊重,彼等必須獲得選擇其自身前途之機會」,但政府完全無視奄美島民的 聲音。於1953 年 12 月 22 日外交部經由駐日大使館收到奄美群島復興協會之請願 書以及決議文,奄美群島民以此文件籲請中華民國不反對歸還日本,瞭解奄美群 島民都願意歸還日本之事17。中華民國政府雖然知道奄美群島民之真正意願,但仍 採取矛盾措施,對於奄美群島交還日本的外交行為繼續表示反對之立場。政府也 許故意認為此聲明不是居民的「真實願望」,而是看作受到共產勢力影響之妄言。

然而,琉球人民之中的確存在願意歸還日本之聲音,此事實也影響中華民國政府 的對琉球政策,讓政府決定為了改善琉球人民對中國之情緒,培養親華反共之琉 球人士。

第四節 中華民國政府與對琉球機關之關係

美國將奄美群島交還日本時,中華民國政府正式表明對琉球歸屬問題之基本 立場,外交部製作的備忘錄強調政府有干預琉球地位處理之權利和責任,亦主張 依據法理上、歷史上,以及國防安全上的各種理由,政府能參與決定琉球地位之 所有交涉,並且尊重琉球群島居民的盼望和其選擇。中華民國政府形成台灣輿論,

使台灣人民強烈反對美國政府返還奄美群島,推動美國的各方面的協助,但結果 無法阻止奄美返還,1953 年 12 月 25 日作為聖誕禮物,美國將奄美群島歸還日本。

16 「琉球問題」,『外交部檔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419/0006。

17 前揭「反對奄美交與日本」,019.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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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事對中華民國政府對琉球政策影響很大,因為政府將奄美群島視為琉球群島 的一部分,自戰後一直願意干預其領土處理,而且僅美日兩國政府之間決定奄美 群島的領土處理,此意味著將來琉球群島也會被同樣處理,以後政府完全無法干 預琉球歸屬問題,所以政府對琉球政策不得不採取積極態度,明確對琉球問題之 其立場。實際上,奄美群島交還問題後,中華民國政府對琉球政策變成為相當明 顯的,其對琉球政策包含主要兩項目標;第一是阻止共產主義侵入琉球,第二則 是琉球獨立。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政府同樣非常重視琉球群島的戰略價值,視為 反共的防衛據點,政府亦認為琉球之赤化將引起國防安全上的巨大威脅,因此,

勢必要阻止所有的共產主義侵入琉球群島。由於奄美群島交還日本,日本本土的 左翼勢力較易接觸琉球的共產勢力,透過回歸日本活動,日本與琉球的共產勢力 加強其關係,中華民國政府根據日琉共產勢力的行動,認為琉球群島若屬於日本,

將威脅中華民國的國防安全,必須阻止琉球歸還日本,並且琉球歸還日本可能讓 美軍撤退琉球群島,故中華民國政府為對抗中國共產黨勢力,非常依賴美國的軍 事力,不能接受變更琉球群島之現況的所有動向。戰後當初,有些國家認為美軍 抑制日本的軍國主義化,而准許美國單獨統治琉球群島,但隨著共產勢力擴張,

共產主義國家成為威脅對象,尤其是對中華民國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最大敵對勢力並不是日本,而是中國共產黨勢力,如此琉球群島的價值逐漸也變 化了,中華民國政府據歷史關係當初願意單獨統治琉球,但國力衰退後,認為美 國單獨統治琉球的狀態較好,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受到龐大的美國支援,也許判斷 自己無法籌措管理琉球群島的相關成本,亦無法採取超過美國對東亞政策範圍的 所有措施。然而,奄美群島歸日可能造成共產勢力的擴大,中華民國政府基於其 反共政策,必須反對奄美群島交還日本,就改變對琉球問題之態度。

中華民國政府恐怕失去對琉球地位處理之發言權,要是美日兩國政府依照奄 美群島處理而決定琉球最後地位,中華民國政府會被排除處理琉球群島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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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琉球歸屬問題上無法反映自己的利益,即一定損害國防上以及領土上的國家利 益,因此,此時不能承認美日兩國間決定奄美群島歸還,關於琉球問題,必須防 止不利的前例。然而,結果奄美群島順利交還日本,事實上確立了解決琉球歸屬 問題的前提,中華民國政府雖然對奄美交還強調缺乏法理根據,違反金山和約的 本旨,但美日兩國政府忽視中華民國政府所主張的任何根據,實現奄美交還,因 此中華民國政府為阻止將來琉球歸還日本,需要最有說服力的理由,即是琉球群 島人民自己的意願。政府本來試圖讓琉球人民願意歸屬中國,但為避免其他國家 認為中華民國對琉球有領土之野心,沒有進行明顯的行為,並且由蔡璋所提供的 相關琉球內情之消息18,逐漸瞭解大部分的琉球人民不願意歸還中國,而不少人願 意琉球獨立19。根據此琉球人民情緒,政府改變其對琉球政策,尊重琉球人民的盼 望,而支持琉球獨立,因為琉球獨立等於琉球脫離日本的影響力,並且能防止琉 球歸還日本,驅逐在琉共產主義勢力20。而且政府也許認為假若琉球達成獨立,根 據悠久的歷史關係,可以將琉球置於自己的影響力下,實際上以前政府內部研討 如何控制琉球政治以及琉球輿論21。從而,鑒於當時國際情形以及中華民國政府的 內情,外交部備忘錄之中的「琉球居民之真實願望」一句肯定指示琉球獨立,可 以認為政府由琉球獨立試圖排除日本影響力,而加強對琉球之其影響力,之後,

中華民國政府提到其對琉球之立場時,常主張尊重琉球人民意願,支持琉球獨立22。 中華民國政府從前陸續主張對琉球沒有領土之野心,即只能承認美國繼續統 治琉球群島或是依照國際託管制度實現琉球獨立,這兩項選擇之中,中華民國政

18 蔡璋介紹琉球政黨的琉球共和黨主張琉球獨立之事(「琉球特殊情報及一般性情報」,『外交 部檔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019.11/0004)。

19 1950 年 9 月在琉球群島與奄美群島舉辦知事選舉前,每個琉球政黨幾乎都主張琉球獨立,

反對歸還日本。但知事選舉結果,主張要回歸日本的政黨之得票率最高,之後,所有政黨都 開始積極主張回歸日本(比嘉幹郎1965:頁 115-117)。

20 當時琉球政黨之中,人民黨在日本共產黨的影響力下主張回歸日本以及採取反美立場。因 此,中華民國政府視為只有在琉共產勢力主張回歸日本,同時認為琉球歸還日本將引起在琉 共產勢力擴張(前揭「反對奄美交與日本」,019.1/0001)。

21 「琉球問題」,『外交部檔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檔案館藏,419/0005。

22 前揭「反對奄美交與日本」,019.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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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看作美國單獨統治不如琉球獨立,假若美國仍繼續統治琉球群島,不僅政府無 法自由干預琉球地位,被限制與琉球關係,而且如奄美群島同樣,美國政府將來 可能會將琉球群島交還日本,因此,對中華民國政府之利益而言,支持琉球獨立 是理所當然的。但若實現琉球獨立,就產生國防上的嚴重問題,琉球獨立後駐琉 美軍可能會撤退,於東亞產生巨大的空白,亦有可能引起共產主義的大規模侵犯。

雖然中華民國政府支持琉球獨立,但卻似乎沒有具體研討琉球獨立後的國防安全 政策。據這一點,可以判斷中華民國政府並不願意琉球獨立即刻實現,盼望由美 國政府保障將來琉球獨立,完全排除日本對琉球之影響力。日本政府自戰後一直 主張琉球群島返還,韓戰爆發後,美國重視日本協助,結果實現奄美群島交還日 本,所以中華民國政府為阻止琉球群島歸還日本,必須排除日本對琉球之影響力,

為此唯一手段即是美國政府約定將來琉球獨立。

奄美群島歸還前,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利用在台琉球團體來進行對琉政策,調 查美日兩國政府對琉球之動向23,又在琉球進行宣傳工作,呼籲琉球獨立。美國政 府表明將奄美群島交還日本時,因為由其團體得到相關資訊,中華民國政府就能 夠靈敏反應。雖然政府無法阻止奄美群島歸日,但為順利進行對琉球政策,卻更 加重視這些對琉民間團體。奄美歸日結果,中華民國政府內部顯然設定兩項主要 對琉球政策,第一是阻止琉球赤化,第二則是促進琉球獨立。政府決定繼續干預 琉球地域,但必須避免與美日兩國之間造成嚴重爭議,主要透過民間機關24在琉球 政治、經濟、農業,以及教育等各方面進展交流活動,與琉方領導人建立密切關

23 1953 年 4 月 3 日監察院據琉革會之資訊向外交部要求政府要該從來的對琉球政策,在琉球 問題必須要排除日本之影響力。1953 年 5 月 11 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組向外交部要求 准許琉革會在琉球宣傳琉球自治等,進行宣傳工作(前揭「籲請收回琉球」,019.12/0019)。

24 於美國託管期間,中華民國在琉球設置中央信託局、台灣省商聯會,以及遠東貿易中心(中

24 於美國託管期間,中華民國在琉球設置中央信託局、台灣省商聯會,以及遠東貿易中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