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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中華民國政府根據兩個理由,需要進行對琉球政策 而實現國家利益。第一個是歷史上理由。中華民國政府作為正統的中國政權,以 恢復清代之版圖為目標,戰後就開始處理領土問題。中華民國政府認為清代領土 包含琉球群島,而中國輿論也主張中央政府該收回琉球。14 世紀後期琉球中山王 達成統一琉球,琉球王國成立了,中山王在琉球統一前,與明朝已開始朝貢貿易,

而被明朝冊封。以後,為繼續與中國朝貢貿易,琉球國王代代被中國政權冊封,

至日本政府執行琉球處分,琉球保持與中國的冊封關係。於1879 年琉球王國由琉 球處分被編入日本政府行政區,成為日本國沖繩縣。清朝政府對於日本政府對琉 球之一系列行為,提出抗議,基於中琉間有冊封關係,主張對琉球之宗主權。中 日兩國政府談判琉球地位,雖然美國介入此問題,但中日兩國政府一直都不同意 任何解決建議。於是1894 年甲午戰爭爆發,結果日本勝利,清朝政府無法繼續主 張對琉球之領土權。在琉球內部本來就已存在親清派與親日派的對立,兩者互相 激烈爭論琉球究竟應屬於中國或日本,但由於中國戰敗,使得親清派逐漸式微,

琉球人民自然也就倒向歸屬日本,其最後結果就是琉球歸屬於日本。然而,此時 中日政府間沒有正式協定琉球地位,因此,中華民國政府認為琉球歸屬問題仍然 存在,視為中日間的歷史懸案。戰後依照舊金山條約,日本割讓琉球群島,琉球 地位又變模糊了。此時中華民國政府根據近代中琉歷史關係,表明主張自己為琉 球的宗主國,本來就有對琉球之領土主權,同時表示對琉球沒有領土要求,尊重 民族自決之原則,支持琉球獨立。隨著戰後國際社會的轉變,中華民國政府也跟 著改變了對琉球的立場,變成放棄直接收回琉球,試圖以間接方式保持對琉球之 影響力,於是政府對琉球歸屬問題幾乎一貫地主張具有決定琉球最後地位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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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以及干預琉球地位之正當性。反之,對於日本主張對琉球之主權,中華民國政 府一概不承認日本政府對琉球的任何權利。

1943 年蔣介石在開羅會議表明二戰結束後該由中美兩國共同管理琉球群島,

從日本脫離。因為戰後中國輿論主張收回琉球,中華民國政府開始探討收回琉球 之可行性。但政府判斷作為同盟國,不應該表示領土之野心,以國際託管制,間 接統治琉球是最合理的方式。雖然中華民國政府探討由中國單獨管理之可行性,

但二戰後不久就開始國共內戰,逐漸消失加以單獨託管之力量,因此,中華民國 外交部同時探討由中美共同管理之可行性。然而,美國政府決定單獨統治琉球,

逐漸排除中國對琉球之影響。並且因國共內戰敗戰,故中華民國政府需要美日兩 國協助,不能採取刺激美日兩國政府之任何措施,得承認美國單獨託管琉球群島,

而與日本政府簽訂和約時,無法向日方主張對琉球之權利,只能確認美日兩國政 府所決定的琉球處理。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建立穩定基礎後,基於中琉歷史關係,

開始主張對琉球之權利,反對美國將琉球群島返還日本。並且琉球群島之行政權 移到日本政府以前,中華民國政府一貫維持對琉球之立場,主張自己必須要參與 確定琉球地位之過程,不承認日本對琉球之任何權利,且譴責美日談判違反國際 法理而否定琉球屬於日本。現在台灣(中華民國)政府雖然仍不正式公開承認琉 球屬於日本,但重視與日本及琉球(沖繩)的現實上關係。台灣政府在台沖交流 事業,不僅基於中琉歷史關係,且鑒於現在的台灣與沖繩關係,今後台灣政府似 乎越來越重視台沖關係,繼續採取現實路線。

第二個則是國防安全上理由。戰後不久,美軍當局為對抗日本威脅,決定繼 續佔據琉球群島,在琉球建設軍事據點。同盟國都認為為了防止日本再度採取軍 事行為,美國繼續留在琉球群島,監視日本之動向。琉球位於台灣鄰近,對中國 國防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地域。因此,中華民國政府認為應干預琉球地域安全,

為保持對琉球之影響力,希望由中美共同管理琉球群島,試圖以軍事力防止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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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台灣。然而,於1949 年中國國民黨敗給中國共產黨,而中華民國政府撤退到 台灣後,琉球安全更加重要。若共產勢力佔據琉球地域,從中國大陸和琉球的雙 向能夠夾擊台灣。對中華民國政府而言,必須要防止造成這種狀態。琉球地域已 經成為反共的防禦據點,因此必須要阻止琉球之赤化,驅逐在琉共產勢力。中華 民國政府不僅支持美國政府在琉球推行反共政策,而且透過在台琉球團體試圖干 預琉球政治,壓制在琉共產勢力。美國政府決定將奄美群島交還日本時,中華民 國政府表明強烈抗議之態度,政府將奄美群島視為琉球群島之一部分,根據歷史 上以及國防安全上理由,當然反對美日兩國政府決定。從台灣安全的角度來看,

當時日本獨立不久,美國當局在日本無法直接執行反共政策,難以直接壓制日本 共產勢力,而且以日本共產黨及社會黨為主的左派勢力對日本社會有不可忽視的 影響力,所以中華民國政府恐懼共產勢力從日本侵入琉球群島,威脅台灣安全,

從而,必須要阻止奄美群島歸還日本。同時,若中華民國政府追認只在美日兩國 政府間的談判上決定關於奄美群島地位,將來可能無法阻止美國將琉球群島返還 日本,為了防止美日兩國開創這樣先例,中華民國政府必須阻止美國將奄美交還 於日本,而再度主張具有決定琉球最後地位之發言權。並且中華民國政府自此時 正式表明支持琉球獨立之立場,主張美國統治結束後,依據民族自決之原則,琉 球該達成獨立。於1962 年美國總統甘迺迪不僅承認琉球為日本本土之一部分,並 盼望自由世界的安全利益將允許恢復日本對琉球主權。中華民國政府對此甘迺迪 聲明正式提出抗議,又主張政府不承認日本對琉球有剩餘主權,要求美國不應予 放棄琉球管理。中華民國政府相當重視駐琉美軍對東亞安全的影響力,若駐琉美 軍從琉球群島撤退,可能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共產主義國家之威脅,造成台灣 危機,所以對中華民國政府而言,美軍繼續在琉球駐屯比較適合其國家利益。中 華民國政府雖然支持琉球獨立,其實期望美國政府繼續管理琉球群島,美軍保護 東亞安全。1972 年琉球歸還日本時,美日兩國政府已經向相關東亞國家確認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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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允許美軍在琉球維持原來的軍事力,確保不引起美軍對東亞安全的影響力之 降低,因此,雖中華民國政府依照相關國際協定,反對琉球歸屬日本,對此表示 遺憾之意,但已經沒強調安全上理由。

中華民國政府視為琉球安全等於台灣安全,遷台後,其傾向更加明顯,為對 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政府以反攻大陸為國策,於是,政府所執行的任何 政策都受到其國策影響,對琉球政策也不例外,逐漸成為反共政策之一部分。中 華民國政府自戰後就運用蔡璋率領的在台琉球團體,對外呼籲琉球人自願屬於中 國,在琉球宣傳中華民國政府對琉球之立場,利用該團體進行對琉球政策。在台 琉球團體本來僅重視中琉歷史關係,認為琉球應歸屬中國,以改善琉球人民對中 國情緒為目的進行活動。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前後,其性質變化。在台琉球團體在 琉球開始進行反共政策,監視在琉共產勢力,向中華民國政府提供在琉共產勢力 的相關資訊,而在琉球組織當地政黨,試圖干預琉球政治,在台琉球團體逐漸成 為如反共特務機關。並且中華民國政府於1958 年使谷正綱與方治等政府官員籌組 對琉球機關的中琉文化經濟協會,谷正綱與方治都擔任政府的反共機構幹部,政 府的反共人士負責對琉球政策,這意味著中華民國政府將對琉球政策視為反共政 策之重要因素,因此對琉球政策以後在反共政策之框架內進行。實際上政府與該 會均視在琉共產勢力與復歸運動勢力相同,他們煽動回歸日本,根據此理由試圖 讓琉球人民放棄回歸日本的意願,忽視琉球人民之情緒,1953 年後一貫採取支持 琉球獨立之立場。政府成功拉攏琉方領導人士,琉方恐懼失去對台貿上利益,對 早期琉球回歸表示消極態度,但他們受到日本政府壓力後,轉換其態度,明顯支 持琉球回歸日本。並且受到美國當局抑制性統治,大部分琉球一般人民早就有強 烈願望回歸日本,由於在琉共產勢力積極呼籲早期回歸日本,獲得一般人民的支 持,難以說是共產勢力煽動一般人民。琉球人民對中國幾乎沒有歸屬意識,而幾 乎都願意回歸日本,中華民國政府與琉球人民的利害關係正是相反,本來拉攏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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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人民就相當困難,且中華民國政府不站在美方,不可能改善琉球人民對中華民 國之情緒。由於政府對琉球政策包含的矛盾,已經無法順利進行對琉球政策。並

球人民就相當困難,且中華民國政府不站在美方,不可能改善琉球人民對中華民 國之情緒。由於政府對琉球政策包含的矛盾,已經無法順利進行對琉球政策。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