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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對琉球之立場

第二章 戰後處理期(1945-1951)

第二節 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對琉球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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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國共兩黨政府都互相主張自己的正當性,開始了中國分裂的狀態。中華民 國政府遷台後,美國政府因嫌惡國民黨的腐敗體質而關於中國內戰決定站在中立 的立場,幾乎停止支援中國國民黨。然而,半年後 1950 年 6 月 25 日因金日成率 領的北韓軍突然越過北緯 38 度的軍事界線進攻南韓,引起韓戰爆發。戰爭爆發後,

美國政府立刻變更於東亞中立政策,決定積極介入與共產主義陣營戰鬥,將戰力 派遣到朝鮮半島外,美國政府表明防守台灣,即美軍將第七艦隊派遣到台灣海峽,

同年 8 月重新開始援助國民黨作為自由中國2。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刻反應美國參入 韓戰,9 月決定參戰而投入義勇軍,美國意外受到中共反擊就決定採取封鎖中國政 策。中華民國政府因得到美國支持可以參加資本主義陣營,總算能夠在台灣確立 穩定的地步,專心防衛台灣。

第二節 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對琉球之立場

為了理解中華民國政府的對於琉球政策,應該先要瞭解如何產生琉球歸屬問 題以及中華民國政府對此問題的立場。關於琉球問題,目前丘宏達的研究是最完 整的,作者利用許多相關資料,以中華民國政府為主,詳細描述對於琉球問題的 各國之立場以及華美日三國之間的談判經過。因此,在此節基於丘宏達研究結果,

回顧琉球歸屬問題的形成經過以及中華民國政府對其問題的基本立場,同時,依 據中華民國外交部檔案,解釋中華民國政府對於琉球問題之動向。

在於開羅會議中,可看見中華民國政府對於琉球歸屬問題表明的最早正式發 言。1943 年 11 月中國國民黨主席蔣介石為參加開羅會議赴埃及,會議中蔣介石與

2 韓戰爆發前,美國政府恐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戰鬥,幾乎停止對中華民國支援。中華人 民共和國參韓戰後,美國一舉改變其態度,將台灣視為反共據點,就決定對中華民國開始援 助(戴天昭 2002:頁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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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羅斯福有商量日本投降後的領土處理之機會,根據美國官方公布的記錄,

23 日羅斯福總統與蔣介石主席討論過程中,兩位領袖針對琉球歸屬問題交換意 見,其內容如下:

「總統[指羅斯福]……提及琉球群島問題並數次詢問中國是否要求該島。

委員長[指將主席]答稱將同意與美國共同佔領琉球,並願將來在一個國際組織

[即後來的聯合國]的託管制度下,與美國共同管理[該地]。」(丘宏達 2004:

頁 19)3

據會談內容,羅斯福似乎認為戰後琉球可以歸屬中國,中國代表的蔣介石在 會議時可以主張琉球應予歸屬中國,但當時蔣介石僅要求與美國共同管理琉球群 島。有些研究提到假若此時蔣介石直接要求中國收回琉球,戰後琉球地位可能與 現狀不同,也有可能置於中國的統治下(宮里政玄 1986:頁 21-25、大田昌秀 1984:

頁 395)。現在無法知道蔣介石為何無要求收回琉球,不過,蔣介石陳述如何該處 理琉球問題,明顯地表示他認為中國對於琉球應該享有相關權利,可以認為中華 民國政府內部也共有其見解4

關於琉球地位,華美兩國領袖的見解都依據中國與琉球之間的歷史關係以及 中華民國政府之意圖。中華民國成立之後,為中國居民的全體意志,恢復清代之 版圖就是絕對要達成的目標。中國的確與琉球之間存在歷史上密切關係,並中華 民國政府將其關係視為藩屬關係,因此中華民國政府認為主張對琉球的領土權利

3 原文於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Washington, 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1, p.324。

4 1947 年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新聞局編印的一篇『琉球』書之中,評估琉球如下;一是具有 相當悠久的歷史關係,二則是具有相當重要的戰略價值。政府認為由歷史關係對琉球有宗主 權,且將琉球視為重要戰略據點,重視國防上重要性,據此兩項理由,政府認為該干預琉球 地位處理。雖然如此,中華民國政府對琉球已經有相當強烈的關心,但是自二戰後與美國談 判琉球地位時,從未要求由中國單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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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理所當然的事。中華民國政府將琉球視為被日本搶走的領土,1879 年日本進行 所謂的「琉球處分」,廢止琉球王國(當時日本政府視為琉球藩),將琉球編入日 本行政機構之中,改成為日本國的一個縣為「沖繩縣」,因為琉球本來屬於以中國 為宗主的冊封體制,與中國之間有悠久歷史,所以清朝不承認日本併吞琉球,作 為琉球的宗主國,主張有決定琉球地位的權利,中日雙方都主張對琉球的領土權 利,結果其問題終於變成為中日間的懸案。然而,此懸案解決前,1894 年於中日 間甲午戰爭爆發,並且 1895 年清朝軍隊被日本打敗,之後清朝政府無法抗議日本 而提出琉球地位問題。因此,中方一直認為琉球是以武力被掠奪的領土,關於琉 球歷史懸案尚未解決5。中華民國政府繼承了此種看法,從而,自己作為中國的正 統政權,認為須要解決琉球歸屬問題,而主張中國該享有對於琉球之權利,即是 戰後琉球歸屬問題的開端。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中華民國政府與同盟國家討論日本投降後的構想,關於 規定戰後琉球地位的官方明文有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此兩項宣言成為後來中 華民國政府主張對琉球權利的法理根據,中華民國政府提及琉球歸屬問題時,總 是依照兩項宣言主張干預琉球問題之正當性6。首先,1943 年 11 月 27 日主要同盟 國發佈的開羅宣言之中有關領土的部分內容如下:

「我三大盟國[指中美英三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 之侵略,三國不決為自己圖利,亦無拓展領土之意思,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

5 日方歷史學界一般認為中日甲午戰爭最後結果就是徹底解決琉球歸屬問題,由於清朝戰敗,

因此琉球歸屬問題正式解決,琉球正式歸屬於日本所有。

6 戴天昭指出開羅宣言在法理上有缺陷之處,其亦主張國際法上對於戰後處理領土歸屬的最終 決定,必須要以和平條約來之規定作為準則。1941 年美英兩國共同簽署「大西洋憲章」,此憲 章宣言的「領土不擴大原則」以及「對國民意志的尊重」於 1942 年被納入同盟國宣言之中,

即是當時主要同盟國的中國也同意此兩點事項。因此中國依據開羅宣言作為要求領土變更之 原則,是違反大西洋憲章之旨意(戴天昭 2002:頁 291-295)。反之,琉球法理地位據舊金山 對日和約中已被正式確定,並且 1971 年美日兩簽署的琉球返還協定基於舊金山和約制定,而 執行琉球歸還日本,在法理上可說沒有瑕疵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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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 本竊取於中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 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我三大盟國稔知朝鮮人民所受 之奴役待遇,決定在相當期間,使朝鮮自由獨立。」7

然後,1945 年 7 月 26 日華英美三國發佈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戰後日本領 土:「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

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8。實際上,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沒有明 確規定琉球的將來地位,但中華民國政府強調波茨坦宣言之中的「吾人所決定其 他小島之內」一文,認為其「小島」不包含琉球群島,主張日本必須放棄琉球,

且對於琉球已經沒有任何權利。然而,當時中華民國政府依照此兩項宣言,只要 求日本政府放棄琉球群島而已,政府自身仍然沒有得到確定琉球地位的法理根 據。此外,由於此兩宣言沒規定戰後琉球地位,中華民國政府無法直接要求琉球 領土主權,也無法將琉球置於自己的勢力之下。中華民國政府為解決琉球問題,

只能依靠開羅和波茨坦兩項宣言,此情況之下,政府對琉球問題不能採取超過此 兩項宣言所規定內容的措施,相反地,日本政府因戰爭結束前統治琉球,能夠繼 續主張對於琉球群島之相關權利。

中華民國政府對外幾乎沒有發表關於琉球地位的正式聲明,反之,向國內經 由媒體積極表明中央政府對琉球之見解,例如 1947 年 10 月 18 日行政院張群院長 出席國民參政會駐會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時,提到琉球關係,說:「琉球群島與我國 關係特殊,應該歸還我國」(行政院新聞局,1947:頁 1),明顯表明對琉球領土之

7 中日外交史料叢編(七),『日本投降與我國對日態度及對俄交涉』(臺北市:中華民國外交 問題研究會,1966),頁 1。原文在於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The Conferences at Cairo and Tehran 1943, supra, note 7, pp.448-449。

8 同上註,頁 9。原文在於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The Conferences of Berlin (The Potsdam Conference) 1945, Vol. 2, Washington, 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60, pp. 1474-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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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此外,蔣介石在自己所撰的『中國之命運』書之中,指出琉球對中國國防 上的重要性,將琉球視為需要保衛的領土,其部分如下:

「以國防的需要而論,上述的完整山河系統,如有一個區域受異族的佔據,

則全民族,全國家,即失其天然的屏障。河、淮、江、漢之間,無一處可以作鞏 固的邊防,所以琉球、臺灣、澎湖……無一處不是保衛民族生存的要塞。這些地 方的割裂,即為中國國防的撤除。」9

根據這些政府高官對琉球的見解,可以斷言戰後初期中華民國政府對於琉球

根據這些政府高官對琉球的見解,可以斷言戰後初期中華民國政府對於琉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