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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國家有關聘僱外籍專業人士之相關政策與作法

第三章 國際聘僱外籍專業人士之現況與趨勢發展

第二節  主要國家有關聘僱外籍專業人士之相關政策與作法

雖然因應全球經濟震盪,各國於招募、聘用外籍專業人士之政 策或作法有如前所述之共同趨勢,但個別國家仍有相當歧異。尤其 亞洲國家與美國、歐洲國家間,由於歷史文化、經濟發展軌跡的不同,

而有不同的策略。若干國家對於外籍專業人士之聘僱,隸屬於長期 規劃之移民項目內容,而若干國家則以短期工作居留項目之下。為 區辨其間之不同,以下將針對主要國家,包括已開發國家之美國、

加拿大、英國、德國、澳洲及日本,以及亞洲四小龍的韓國、香港、新 加坡等國,彙整相關政策及作法,其中針對目國際趨勢與潮流的評 點制度(points-based system,PBS或points system,PS),在此也 將各國做法統一彙整,以為臺灣相關政策作法討論之參考與基礎。

美國

美國之移民政策於1990 年實施新修正的優先制(preference system),主要為依照各類別的配額限制與優先次序,依序遞補申 請。即根據美國移民法,其將移民到美國的申請人分為兩大類:

(1)不受配額限制,即可獲得法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請人,此類主

要是基於家庭擔保制而設;以及(2)受制於每年限額,其下之一 的就業移民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每年名額約 14 萬人,分為:

1.優先工作者(EB-1, Priority Workers):名額約 4 萬人,

比重 28.6%;其下分為:第一類: 科學、文藝、教育、商業和體育 各界的卓越人材 (Extraordinary Ability Aliens),第二類: 傑出 的教授和研究員 (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第 三類:跨國公司的總經理和經理(Mangers or Executives subject to International transfer to US),要求在前 3 年曾在公司工作過 1 年。

2.專業人才(EB-2,Advanced-Degree Professionals ):名額 比重約 28.6%再加上優先優先工作者(EB-1)之剩餘名額;其下 分為第一類: 科學、文藝、教育、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優秀人材

(Exceptional Ability Aliens ) ; 第 二 類 : 高 學 歷 之 專 門 人 材

(Professionals with Advance Degrees or Equivalent)。

3.專業雇員, 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EB-3,Professionals with Baccalaureate Degree, Skilled and Un-Skilled Workers ):名額比重 約 28.6%再加上 EB-1,EB-2 剩餘名額。

4.特別移民(EB-4) :名額約 1 萬人,比重 7.1%,包括:神 父和在宗教機構至少工作 2 年的宗教界人士;外國醫科院校畢業生、

美國政府在國外的雇員(其中包括美國常駐香港使團的某些雇員,

在2002 年 1 月 1 日以前,他們作為特殊移民准許入境)以及國際 組織退休的雇員等。

5.投資人士(EB-5) :名額比重 7.1%,共有 1 萬份簽證。其 中,7 千份給在城市投資額達到 100 萬美元的投資者,3 千份給在 鄉村和高失業地區投資額達到50 萬美元的投資者。在高就業地區,

司法部長可以要求投資額達到300 萬美元。投資者至少雇用 10 名美 國工人。

6.抽獎移民 ( Diversity Immigration )。

7.政治庇護及難民(Asylum) 。

根據前述有關美國移民之優先順序,可知美國移民政策朝向吸 引高專業、高技術人才方向進行。除前述有關移民優先順序之排序外,

美國也核發短期居留簽證以引進高技術人才之措施,例如H-1B暫 時性居留簽證,針對專業人才或極具特殊技能之人員發給。

H-1簽證早在1950年代就存在,當初主要是為填補醫療人員之 短缺。在1990年代美國國會將H-1的配額擴大,增加H-1B的類別,

提供每年6.5萬人的配額,申請方式須先由雇主向勞工部申請,經 移民局同意後即可寄給當事人申請簽證。1998年美國為因應高科技 人才短缺,將6.5萬人配額提高至11.5萬人,2000年之後更提高至 每年將近20萬名額。雖自2002年以來,美國在簽證發放方面控制日 緊,但對於專業人才仍是採取較為寬鬆的態度。

根據最新資料,美國於 2012 年發出了 12.9 萬份 H-1B 簽證,

幾乎是官方配額的兩倍。而在2013 年隨著美國國會移民改革的爭論 加劇,高科技業者也加入遊說提高 1B 簽證數量的行列。由於 H-1B 簽證年度配額 6.5 萬名限額在 4 月 1 日開放申請後沒幾天就全數 用完。因而有提高科技人才之H-1B 簽證限額提高到 30 萬人的訴求。

然而,也有認為科技人才短缺的問題被誇大,認為 H-1B 簽證計劃 可能被用作廉價勞動力的簽證來源。

除了H-1B 簽證外,美國另有工作許可證(EAD 卡),此為美 國移民局批准外國人在某段時間內(通常為一年)在美國工作的一 份文件。EAD 卡除了個人資料(名字和照片),同時還有過期時間。

擁有了EAD 卡,一個外國人就可以在美國合法地為任何僱主工作。

除了H-1B、EAD 之外,若外國人擁有 L-1, L-2, 或者 O-1,也能夠 為特定僱主工作。

O-1 是一種非移民工作簽證,適用在科學、藝術(包括電視業 和電影業)、教育、商務或體育領域的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O-1 簽 證持有者可以在美國從事與自己的領域相關的工作。法律上並沒有 明文規定O 類簽證的留美時間。一般說來首次入美的時間都以能夠 完成某項活動、工作或者演出為限,最長多不超過3 年。身份到期後

O-1 持有者可以申請延期,以便繼續進行尚未完成的活動或工作。

同H-1B 工作簽證類似,O-1 簽證應由申請人的美國雇主負責為其 申請。

L-1移民簽證,專門發給在美國開設分公司的跨國公司經理及 特殊專業人才的工作簽證,它屬於非移民簽證的一種。它的特點是:

准許申請人具有雙重「傾向」,既非移民,又可以有移民的特徵。已 經有不少人士以這種方式進入美國,獲得綠卡。若是商務旅客可使 用B1商務簽證、遊客可使用B2旅遊簽證。

除不斷修改移民法以從他國引進人才之外,美國也透過吸引留 學生提高其人才儲備量。一些名大學藉由提供優厚的助學金、獎學金 和優惠貸款來吸引國外留學生就讀。據美國科學基金會調查,1999 年有75%攻讀博士學位的外國留學生以「研究助理」身份,獲得大學 全額獎學金。根據美國國際教育協會(IIE)2012年Open Doors報告,

2011-2012學年在美國大學深造的外籍學生約76.4萬,佔全球留學 生的近三分之一。據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統計,25%的外國留學生 在學成後定居美國,被納入美國國家人才庫;在美國科學院的院士 中,外來人士佔22%;在美籍諾貝爾獎獲得者中,有35%出生在國 外。

事實上,美國自2012年起對於留學政策與措施,以及移民改革 法案也有一些變化。就前者言,根據美國移民執法局(ICE)資料,

主要修正措施包括:1.美國政府放寬留學簽證,簽證流程縮短,部 分學生可免簽。2.在美留學生實習計畫(OPT)升級,留美學生將 獲得更長的實習期與更多實習機會,包括擴大科學、技術、工程、數 學領域外國學生在美延長實習期限的適用範圍,並新增了50個專業,

主要集中於神經系統科學、醫藥資訊學、製藥學、藥物設計、數學和電 腦科學。亦即除一般以學生身份在美工作實習12個月,在ICE公佈 目錄上入選專業的畢業生可在美OPT長達29個月。經由前述之措施 改革,理工科外國學生在OPT期間,可有充裕的時間申請工作簽證,

以留住外國高技能人才,豐富美國的科技事業發展。

至於有關移民改革法案,主要為「邊境安全、經濟機會與移民現

代化法案」,又稱「S.744法案」,(以下簡稱「2013年S.744移民法 案」),已於2013年6月27日在參議院獲得多數通過,但是能否在 共和黨所控制的眾議院中通過,仍是未知。主要是共和黨眾議員贊 同 留 住 更 多 外 國STEM ( 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ematics)高等學位的外國留學生,但反對非法移民得以合法 成為 美 國公民, 共 和 黨 的提案中包括, 非 法 入 境兒童 的合法化

(KIDS Act)以及技術簽證法案(SKILLS Visa Act)。若根據現有 的資料,2013移民法案主要改變,包括:

1. 重新調整職業移民及家庭移民各類別的移民數額(增加STEM 高學歷及技術人才的移民數額);

2. 設立一個新的移民類別與評審機制:才能積分評點制(Merit-Based Points System, MPBS);

3. 取消美國公民兄弟姊妹的移民類別;

4. 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只有在31歲以下才可獲得移民簽證;

5. 取消移民樂透抽獎制度;

6. 放寬對於年長者及身心殘障者入籍公民時的英文及公民考試要 求。

其中,有關才能積分評點制(merit-based points system),為 新的移民簽證類別,申請人可以根據如表3-3所列的項目累積積分。

預計此項簽證的名額,初期每年12萬個,每年視情況增加,但以不 超過25萬個名額為原則。

根據美國移民委員會(American Immigration Council,AIC)之 下屬移民政策中心(Immigration Policy Center,IPC)發布資料1,2013 年S.744移民法案將提高年度的H-1B簽證類別的上限,但也將提高 H-1B簽證的工資要求,並要求雇主須先於國內刊登廣告,優先招 募國內工人,並不能有意取代美國工人。目前H-1B簽證的名額上限 為65,000(此為官方發布配額,但實際發給數目多超過此一數額),

1 參見網頁資料:

http://www.immigrationpolicy.org/sites/default/files/docs/guide_to_s744_corker_hoeven_fin al_10-25-13.pdf,”A Guide to S.744: Understanding the 2013 Senate Immigration Bill”。

未來可能介於115,000和180,000之間波動,端視用人單位需求和美 國 失 業 率 數 據 , 並 依 市 場 自 動 扶 梯 公 式 加 以 計 算 (based on a market escalator formula)。

此外,有關等級1與等級2之評點計分,採取組合方式,根據評 點項目之教育、就業、職業、公民參與、英語語言能力、家庭關係、年齡 和國籍等給予不同等級之評點積分。例如,具有博士學位者於學歷 評點項目配發15點;一年的工作經驗可於工作經驗項目折算3點;

在高技能的工作(Z5)或作為主要照顧者(Z4),可分別獲得10 點和8點;年齡介於18-24歲之間可獲得8點等。

至於等級1(tier1)與等級2(tier2)之間的名額分配,根據發 布資料在才能積分制度實施初期,亦即2018財政年度,約有50%的 名額配置於等級1的較高積分者,另50%的名額將配發給等級2的較 高積分者。

至於美國實施2013年S.744移民法案的效益評估,根據移民政 策中心(IPC),引述自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CBO)和聯合委員 會(JCT)的三份報告顯示,若基於稅務,財政和經濟的影響效益 評估結果,2013年S.744移民法案的影響,將是正向且對整體經濟 與就業有利。如果2013年S.744移民法案獲得通過,其將有助於減少 聯邦預算赤字約為1萬億美元(以20年計算),且不但能提振美國經 濟,並對整體美國工人沒有負面影響(若干領域的就業者或將受到 負面衝擊),並將大大降低可能的無證移民。

3-3 美國才能積分(MBPS)簽證評分系統

等級一 說明 積分

教育 博士

碩士 (只能擇一計分)

學士

1510 5 工作經驗(總積分不

得超過20 分)

合法受雇擔任Zone 5*專業領域的工作 合法受雇擔任Zone 4*專業領域的工作

3/年 2/年 全職受雇或獲得與學

位相關的工作

Zone 5*的工作 Zone 4*的工作

10 8 企業家 雇用至少兩個Zone 4*或 Zone5*專業領域的

員工

10

高需求的專業領域 全職受聘僱或獲得第一等級高需求的工作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