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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主要建議事項

建議一

建構韌性社區自我辨識災害風險能力與策略規劃推動計畫:短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在建構韌性社區的辨識社區風險步驟中,建議執行單位邀請相關領域的 專家或學者協助社區居民討論進行社區自我風險辨識,如此才能有效理解當 地淹水成因,並進一步協助當地居民提出較為精確之洪水韌性策略。此外,

早期治水策略常由政府單位由上而下指導,對於社區的需求了解有限。因此 需要從社區的角度出發,由下而上有效回應洪水韌性策略,主動邀請社區居 民參與規劃或治理計畫並盡量密集地與當地社區對話,達成共識以共同提升 社區韌性。

建議二

建構韌性社區定期評估與修正方法之研究:長期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不同地區的社區特性可能截然不同,韌性社區推動的過程與社區議題也 可能不盡相同。根據目前已完成的韌性社區建構步驟,邀請更多都市易淹水 社區參與,並定期回頭檢視此套韌性社區建構方法,根據社區居民所提出之 建議與反饋進行滾動式修正,因時因地制宜地持續關注地方需求以擬定精確 的地方治水策略。

附錄一

會議記錄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08 年度「建築與城鄉安全防災韌性科

用評估指標表自我檢視,研

請說明在本研究計畫佔多少時 小時717.5mm,就貴團隊蒐集分

一、 綠色基礎建設主要是強調

析評估初步策略建議為何? 策略主要是能在災時提供減

年,且以里為單位,所以財務上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08 年度「建築與城鄉安全防災韌性科 作關係>及<橫向合作關係>,

請定義其合作關係對象。

五、 <縱向合作關係>及<橫向合作關 係>,其合作關係對象已於第三

九、 報告書第49 頁,圖4-5 麻豆區 5-2、表5-3 和表5-4,期末宜收 斂成果,令其現實可行。

契約內容可建議亦可作為未來

淹水資訊。(三)災前的疏散及整

武泰 二、 韌性社區的做法可由社區成員

之導入工作坊或服務團作法應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08 年度「建築與城鄉安全防災韌性科

估項目及其韌性意涵-基盤設施內容

88、91 頁已單獨列出。

務機關權責,如需要相關機關配合,機

安強 的方式,未來應該要朝向製作教育手 冊的方式,以利後續推動時的參考指 引。

二、 易淹水地區韌性社區的推動,建議由 經濟部水利署主管機關主政推動,其 他相關部會為協辦機關。。

三、 未來韌性社區的推動一定要結合在地 企業才能有更多的資源持續推動。

引手冊,本計畫未來將統整工作 坊的推動經驗與相關討論過程撰 寫韌性社區指引手冊,以利後續 韌性社區推動。

二、 遵照辦理。

三、 目前水患自主防災社區推動過程 中,確實需要更持續的資源投入 才能使社區永續操作,在地企業 取之於在地也應回饋於在地民 眾,本計畫未來會考慮如何鼓勵 在地企業協助推動韌性社區的發 展。

130 UNISDR 積極的推動韌性觀念,期望能透過識災、減災、避災、適災 與 學 習 等 手 段 , 透 過 韌 性 評 估 來 瞭 解 自 身 的 不 足 處 , 以 期 能 配 合 相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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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透 過 本 次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 達 成 提 供 本 案 後 續 執 行 參 考 , 以 精 進 研 究 成果 並 有 效 落 實 於 應 用層 面 。

本 次 工作 會 議 召 開 議 題 如 下:

1. 本 年 度 「 都 市 低 窪 易 淹 水 地 區 災 前 韌 性 評 析 與 強 化 策 略 之 研 究 」 架構 方 向 、 內 容 等 成 果說 明 及 後 續 修 訂 之 建議 。

2. 本 案 建 構 之 「 洪 水 災 前 與 災 時 韌 性 強 化 策 略 」 之 預 期 成 果 及 落 實 方法 建 議 。

六 、 執行 工 作 簡 報 : 略 。 七 、 會議 討 論 (綜合 ):

王 怡 文委 員 :

1. 本 研 究 之 「 建 構 韌 性 社 區 的 方 法 」 策 略 , 其 研 究 的 角 度 或 對 象 , 究 竟 為 「 社 區 民 眾 」 之 策 略 或 「 政 府 」 之 推 動 策 略 , 宜 予 釐 清 或 予 以 清 楚 界 定 。

2. 對 「 建 構 韌 性 社 區 之 方 法 」 步 驟 四 「 妥 善 運 用 資 源 」 為 重 要 之 關 鍵 , 對 於 如 何 運 用 社 區 資 源 之 機 制 , 而 何 謂 社 區 可 用 之 資 源 , 建 議 更 細 緻 且 更 有系 統 的 討 論 。

陳 憲 宗委 員 :

1. 風 險 辨 識 步 驟 之 風 險 值 , 建 議 不 做 風 險 量 化 分 析 , 以 直 接 設 定 風 險 情 境 之 方式 較 為 明 確 。

2. 淹 水 類 型 區 分 之 名 稱 (內 水 地 貌、內 水 系 統、外 水 溢 堤、外 水 堤 後 )較 為 生 澀 ,不 易 直 接 明 瞭 , 或 可再 調 整 。

黃 泰 霖委 員 :

1. 計 畫 成 果 使 用 對 象 宜 具 體 定 義 , 是 民 眾 自 家 或 社 區 , 還 是 中 央 或 地 方 政 府 ?

2. 社 區 可 由 專 家 協 助 勘 查 以 更 有 效 選 擇 適 用 社 區 的 工 程 手 法 。 盧 沛 文委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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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韌 性 社 區 和 防 災 社 區 的 差 別 為 何 ? (韌 性 社 區 比 較 傾 向 對 不 確 定 性 的 情 境 認識 )

2. 本 計 畫 的 對 象 是 社 區 居 民 還 是 地 方 政 府 ? 應 加 入 明 確 說 明 社 區 中 所 對 應 的 窗口 是 里 長 。

3. 未 來 可 考 慮 結 合 智 慧 城 市 、 智 慧 建 築 或 智 慧 通 報 的 系 統 , 以 更 實 務 地 建 構 韌性 社 區 。

4. 社 區 災 後 復 原 的 速 度 應 考 量 與 強 調 社 區 經 濟 能 力 和 社 會 力 量 。

陳 明 陀委 員 :

1. 社 區 的 風 險 辨 識 請 補 充 水 利 工 程 設 施 的 盤 點 , 如 側 溝 、 雨 水 下 水 道 、 區 域 排 水 及 抽 水 站 等 工 程 設 施 是 否 依 相 關 上 位 計 畫 施 設 完 成 , 並 補 充 其 相 關 保 護 標 準 、 可 採 用 累 積 降 雨 量 的 簡 易 概 念 , 讓 民 眾 知 道 淹 水 的 風 險 ,以 提 高 其 韌 性 意 識 。

2. 現 階 段 韌 性 的 特 性 、 定 義 及 概 念 , 在 不 同 機 關 或 組 織 恐 有 不 同 解 釋 , 建 議 將 理 念 轉 換 成 實 際 可 行 的 方 案 , 即 以 社 區 能 實 際 操 作 為 原 則 , 輔 以 簡 易的 圖 示 及 表 格 說 明 ,才 能 讓 地 方 民 眾 確 實有 感 。

3. 建 議 可 蒐 集 不 同 單 位 的 防 災 社 區 , 如 水 土 保 持 局 自 主 防 災 社 區 、 水 利 署 自 主 防 災 社 區 及 營 建 署 防 災 社 區 等 推 動 執 行 過 程 及 效 益 , 希 冀 可 整 合 相 關可 用 資 源 , 將 韌 性 社區 進 行 全 面 性 提 升 。

劉 怡 君委 員 :

1. 研 究 團 隊 應 清 楚 說 明 本 計 畫 中 的 韌 性 定 義 , 以 利 於 後 續 確 認 評 估 指 標 與 實 證研 究 方 向 。

2. 研 究 團 隊 可 以 敘 明 研 究 目 的 後 , 建 立 相 對 應 的 研 究 方 法 , 再 具 體 說 明 研 究 流程 , 如 此 將 可 使 本 研究 論 述 更 為 完 整 。

3. 本 研 究 欲 以「 社 區 」為 探 討 對 象,建 議 應 清 楚 說 明 本 研 究 中 的「 社 區 」 定 義 為何 。

4. 目 前 所 提 建 構 韌 性 社 區 的 四 個 步 驟 , 其 評 估 項 目 與 相 應 策 略 仍 較 為 偏 向 公 部 門 之 責 任 與 能 力 範 疇 。 建 議 於 熱 點 社 區 的 實 證 研 究 時 , 應 盡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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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 焦 於社 區 自 身 能 量 與 資 源限 制 , 嘗 試 提 出 具 體可 落 實 執 行 的 對 策 。 楊 道 昌研 究 員

1. 社 區 的 定 義 相 當 多 , 為 了 聚 焦 在 可 操 作 的 範 圍 內 , 本 研 究 的 社 區 定 義 主 要 是針 對 村 里 為 對 象 。

2. 風 險 情 境 設 定 不 一 定 需 要 分 析 氣 候 變 遷 的 影 響,因 為 操 作 對 象 為 村 里,

而 村 里 較 難 掌 握 氣 候 變 遷 究 竟 會 帶 來 何 種 程 度 的 災 害 , 根 據 美 國 陸 軍 工 兵 團 對 於 風 險 情 境 的 說 明 , 最 劣 的 淹 水 情 境 可 以 採 用 歷 史 最 嚴 重 之 淹 水 來代 表 。

3. 目 前 有 相 當 多 研 究 已 經 完 成 韌 性 社 區 指 標 的 建 議 , 因 此 本 研 究 著 重 在 如 何 實際 操 作 上,將 收 集 到的 韌 性 社 區 指 標 針 對災 害 特 性、實 踐 對 象、

災 害 階 段 進 行 分 類 , 未 來 社 區 再 針 對 自 身 的 洪 災 特 性 來 選 擇 合 適 的 指 標 來 研擬 韌 性 提 升 對 策 , 將有 助 於 未 來 社 區 的 實際 操 作 。

蔡 綽 芳組 長 :

1. 建 議 研 究 團 隊 說 明 操 作 的 對 象 以 利 瞭 解 計 畫 內 容 , 在 後 續 的 韌 性 策 略 中 , 建議 加 入 對 高 齡 與 弱 勢的 對 策 , 以 凸 顯 韌 性社 區 之 操 作 優 勢 。 2. 社 區 災 害 的 辨 識 較 為 複 雜 , 社 區 居 民 不 易 自 行 判 定 , 過 程 建 議 導 入 專

家 學 者來 協 助 判 識 。 八 、 散會 : 下 午 12時 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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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108 年度「建築與城鄉安全防災韌 性科技發展計畫(二)協同研究計畫」第 1 案

「都市低窪易淹水地區災前韌性評析與強化策略之研 究」

第二次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紀錄

一 、 時間 : 108年 10月 17日(星 期 四)下 午 2時30分 二 、 地點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所 13樓 -討論 室 (一 )

三 、 主席 : 蔡 組 長 綽 芳 游教 授 保 杉 記 錄 : 郭振 民 、 李 真 四 、 出席 人 員 : 王 怡 文 、 楊道 昌 、 陳 憲 宗 、 張 駿暉 、 陳 明 陀 、 劉 子 明、 白 櫻 芳 五 、 召開 說 明 :

在 極 端 氣 候 與 都 市 快 速 發 展 的 背 景 下 , 都 市 低 窪 易 淹 水 地 區 更 易 受 到 洪 災 影 響 , 傳 統 的 工 程 治 水 手 段 已 經 無 法 達 成 防 災 的 需 求 , 一 旦 豪 雨 超 過 保 護 標 準 , 工 程 治 水 方 法 勢 必 將 無 法 保 護 生 命 財 產 , 因 此 在 工 程 手 段 之 外 必 須 輔 以 綠 色 工 程 或 管 理 手 段 等 非 工 程 方 式 , 透 過 提 升 防 災 韌 性 , 積 極 的 提 升 自 我 在 災 前 、 災 時 與 災 後 的 韌 性 能 力 , 確 保 在 極 端 氣 候 下 能 達 到 遇 災 無 害 的 目 標 。 目 前 , 聯 合 國 減 災 策 略 組 織 UNDRR 積極的推動韌性觀念,期望能透過識災、減災、避災、適災與 學 習 等 手 段 , 透 過 韌 性 評 估 來 瞭 解 自 身 的 不 足 處 , 以 期 能 配 合 相 關 工 程 與 政策 的 推 動 來 提 升 自 我韌 性 , 確 保 國 土 與 民眾 之 安 全 。

本 研 究 整 體 目 的 是 整 合 災 前 環 境 、 災 時 應 變 、 災 後 復 原 等 條 件 下 所 建 構 的 最 佳 解 決 方 案(近自然解決方案 /韌性設計方案),分析提升韌 性 之 最 佳 效 益 方 案 , 並 選 擇 高 風 險 社 區 加 以 落 實 , 以 引 導 縣 市 政 府 落 實 水 韌性 城 市 之 建 構 。

本 年 度 主 要 目 的 為 洪 水 災 前 與 災 時 韌 性 強 化 策 略 之 研 究 , 評 估 城 市 現 況與 自 然 條 件 韌 性 不 足處(淹水、排水、土地利用 )及應變能力韌性 不 足 處(應變計畫),評估近自然解決方案 (或其他韌性解決方案 )之可行 性 , 以 降 低 淹 水 風 險 、 強 化 城 市 洪 水 韌 性 。 聚 焦 城 市 內 的 熱 點 社 區 , 進 行 韌 性 不 足 處 研 判 與 應 對 可 行 解 決 韌 性 方 案 , 並 考 量 有 限 經 濟 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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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 有 效操 作 環 境 下 , 建 立 熱點 社 區 災 時 韌 性 提 升之 最 佳 解 決 方 案 。 期 透 過 本 次 專 家 諮 詢 會 議 , 達 成 提 供 本 案 後 續 執 行 參 考 , 以 精 進 研 究 成果 並 有 效 落 實 於 應 用層 面 。

本 次 工作 會 議 召 開 議 題 如 下:

1. 本 案 建 構 之 「 韌 性 社 區 」 方 法 說 明 。

1. 本 案 建 構 之 「 韌 性 社 區 」 方 法 說 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