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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早期華僑初到美國人生地疏,語言又無法與當地人溝通,謀生困難,再加 上華僑本身對地方與家族的觀念濃厚,於是便依地緣、血緣等關係組織起來,企圖 以集體力量謀求生存。再者,當時美國西部正處於拓荒階段,又湧入大批從各地前 來的淘金者,由於社會秩序尚未建立,治安狀況不佳。有鑑於此,加入華僑社團成 為早期華僑保護自身安全,尋求同族溫暖的方式。

早期的美國華僑社團主要有以下四種類型:一為以地緣而成立的會館,二為以 血緣而籌組的宗親會,三為以職業作聯結的行會組織,四為以義緣為基礎而設立的 祕密結社,以下簡述其創立經過與原由。

(一)地緣團體

由於早期華僑赴美時,清朝政府尚未在美國設立使領館,華僑向美國政府交涉 無一代表機構出面,於是類似中國境內同鄉會的組織便由此產生,成了地域性質的 會館。當時僑居美國的華僑以粵人為最多,因此最早成立的地域會館為岡州會館。

30岡州會館前身為岡州古廟,成立於一八四九年(清咸豐初年),為美洲華僑團體的 先鋒,亦為美國最早設立的一座廟堂。岡州一地本指今新會,然會館服務對象擴及 地緣接近的五邑即新會、恩平、台山、鶴山、開平等地之僑民。31後隨著各邑前往 美國華僑的增加,各縣始相繼自立或改組原有會館,如三邑、花縣、四邑、陽和、

人和、寧陽、肇慶等會館。

一八五四年由前述六所會館聯同主辦洋務,於舊金山成立「中華總會館」,為 美國華僑之最高機構,是最具代表性的傳統華僑社團。32中華總會館原由當時華僑 在加州已成立之六所會館組成,後六所會館因會員來自的地域人數異動,遂又有易

30 清朝政府在 1878 年於美設立駐美大使館。

31 岡州會館史略網站,http://www.chinese6cos.org/kongchow.html#b,參閱日期:2014 年 3 月 30 日。

32 六大公司所指為加州最早成立的三邑、岡州、人和、陽和、寧陽、合和六所會館。六大會館後或 因改組或各縣自立而有所易名。一八六二年中華總會館易名為「中華公所」。一八七六年肇慶會館成 立,於是六大會館變為七大會館,而「中華公所」亦於是時易名為「中華會館」。

名及改組的情況產生,「六大公司」後演變為七大會館,分別為寧陽、肇慶、合和、

岡州、陽和、三邑、人和七會館。一九〇一年一月廿五日始正式向加州政府立案註 冊名稱為CCBA (Chinese Consolidated Benevolent Association) 。該會以切實圖謀華 僑全體利益幸福為宗旨,早期扮演著為整個華埠利益及社區福利發言的角色,處理 有關全僑性利益諸問題,然由於時代與環境的變遷,過去以協助新移民為主的任務,

已由其他服務機構如新僑服務中心所取代,本具強烈援助性質的會館已將服務目標 轉為投入華僑子弟中文教育事務,掌理華僑醫院與其他慈善事項以及辦理一切華僑 公益事項,近年更積極鼓勵華人參政,支持民選。33

(二)血緣團體

中國人極為重視宗親情誼,因而凡有宗人聚居之市鎮,多有相關宗親組織,故 華僑遠渡重洋赴美謀生亦於此地建立眾多宗親組織,如余風采堂、謝家公所、張氏 宗親會等。美國華僑宗族組織按其連結方式,可分為兩類:一為單姓制團體,二為 複姓制團體。一般單姓團體都是大姓,人數較多,如陳姓的穎川堂、李姓的隴西堂、

黃姓的江夏堂等。複姓制的團體通常是人數較少的姓氏,因此或“以偏旁聯”如談、

譚、許、謝的昭倫公所,或“以雙聲聯”如盧、羅、勞的鄰德堂,或借歷史典故,

如借桃園三結義典故,劉、關、張、趙的龍岡公所。34

綜上所述可發現,這些宗族組織並不講究嚴格的血緣關係,只要同姓、同偏旁,

乃至借用歷史故事就可以組成團體。主要的原因為海外移民社會中真正有血緣關係 的同姓華僑並不多,且其流動性高,而成立組織的主要目的對外是要保護同宗或聯 宗華僑的利益,對內則協調宗族內部關係,濟弱扶老,故嚴格的血緣關係並非必要 的。35早期此類宗族團體對建立移民關係網絡及協助新移民尋求就業機會扮演著重 要的角色,對新移民來說其協助適應新環境並增加安全感,同時對宗族企業與唐人 街的發展也極具重要性。36

33 駐美中華公所網站,http://www.ccbausa.org/about_us/aboutUs-c.html,參閱日期:2013 年 8 月 3 日。

34 福建師范大學歷史系華僑史資料選輯組,《晚清海外筆記選》,北京:海洋出版社,1983 年,頁 210-211。

35 潮龍起,《美國華人史(1848-1949)》,山東畫報出版社,2013 年,頁 100。

36 趙小建,《重建家園:動盪中的美國華人社會(1940-1965)》,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 年,頁 110。

(三)業緣團體

業緣團體又可稱為行會,主要的目的是保護工商業者的經濟利益,防止同業競 爭,相與劃定物價,調停各商家之間的紛爭。37華僑赴美後,職業範圍逐漸從淘金、

築路、拓荒逐漸拓展到農業、餐飲業、旅館業、洗衣業等,於是各行各業的行會應 運而生。早在一八五〇年代,舊金山就有“中國客商會館"的華商組織成立,而後 又有昭一公所、四邑客商公所等組織的成立。到了一八八〇年代,因行會成員複雜,

有老闆、個體經營者和工人,關係難以調處,因此依身分別成立的行會組織紛紛興 起,如由雪茄工人組成的“同德堂"、皮靴製造工人組織的“履勝堂"等。

(四)堂會團體

堂會團體,俗稱“堂號”。在中國本土清初即有秘密結社的創立,後華僑移往 美國後,亦將此舉帶到美國。然在美堂號之起源主要緣於少數華僑在美宗族微弱,

易受到宗族強大的華僑壓迫和歧視,故起而倡設,以謀自衛。最早的堂會團體於一 八五二年在舊金山創立,名「廣德堂」。爾後,隨著華僑在美國遷移的路線傳播,

大小堂會勃然而興。堂會組織起初立意雖善,為民間自衛性機構,在當時美國秩序 尚未安定時對協助維持治並懲戒罪犯具有相當作用。但往往在其勢力強大後,性質 就隨之轉變,放棄原有目標,反為專營賭博和娼妓業的機構,遇到糾紛則以鬥毆作 為解決辦法。因其具有暴力性質,後往往成為華僑社會鬥殺的源頭,甚為可惜。

上述四種團體成立的因素、組成的份子各有不同,看似為因應海外謀生才形成,

且團體間毫無關聯,實則卻是複製中國社團的型態並移植到美國以作為生存策略,

且團體分層井然有序,權力亦有高低之分。根據Crissman一九六七年發表的文章,

更可以清楚了解海外華僑社區是一分層式的金字塔組織(如圖2-1-1),高高在上的 是中華公所或中華會館,地域性組織位居中間,血緣性的宗親會組織則位於最下 層。

早期在舊金山以中華會館為主的華人社區類型顯然成為美國境內其他華埠社 區的藍本,爾後各個華埠都是以中華會館或公所為首,洛杉磯地區亦不例外。38

37 梁啟超,《新大陸遊記》,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 年。

38 在海外有許多地方中華公所又稱為中華會館。如美西舊金山市、洛杉磯、西雅圖、波特蘭等就稱 中華會館,而美東的紐約、波士頓等地則稱中華公所。雖名稱有異,然其功能大同小異,主要以社

而,這種孤立、不與當地同化、自治且分層式的傳統華埠組織,在香港與台灣移民 增加後逐漸產生變化。

圖2-1-1:傳統海外華僑社區組織模式

資料來源:陳祥水,《紐約皇后區新華僑的社會結構》,臺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199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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