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發現與分析
第一節 互為相對人的婚姻暴力圖像
在婚姻暴力關係中互毆的被害人案件裡,社會工作者談到在接觸的過程中,
主要可區分為兩種類型,一為男性加害人披著被害人羊皮進入服務體系的婚姻暴 力關係互毆的被害人案件。當男性加害人以被害人名義進入服務體系時,若在對 暴力事件的描述呈現出閃躲其詞、否認暴力事件發生及拒絕談論等回應,這讓社 會工作者在初步接觸時,便會敏感到其真實身份為何。社會工作者認為,另一類 的婚姻暴力案件其暴力行為及權控議題並非皆能顯而易見,雙方當事人處在相互 牽制及拉扯的過程裡,以暴力行為表達自己的立場達到局陎之掌控,社會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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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這類型的被害人需透過進一步會談,才能釐清暴力事件的來龍去脈。
一、男性加害人披著被害人羊皮的婚姻暴力案件
通報是為了讓被害人清楚自己有拒絕暴力威脅的權利,並可透過正式管道尋 求資源及協助。但在社會工作者的接觸經驗裡,一些被害人會進行通報係因對方 採取通報行動,那自己的權利不能受到損失,或是提到為了保護自己而動手,但 因過程中也有受暴而被對方通報。不過,有一些情形是問起通報原因為何,被害 人是無法清楚交待暴力事件的經過。
…事實上我覺得還滿多是...以被害人的名義進入服務體系,但是事實上是相對人,因為他(相對 人)可能就會覺得說...喔你會報警...那...我也有我的權利啊,我也要報,你拿那一張通報單...我也 要啊...你有抓我也有罵我啊... (社工 B)
…看到先生或太太通報了…那會有個解釋為什麼對方也會去通報...那有可能就是說...她會表現 說...喔...她也有打對方啦!或者是說她為了自衛去做了什麼事情這樣子,然後或者是說對方...啊 因為他說我通報,他要通報,那什麼原因,可能他也不清楚…(社工 A)
當遇到通報原因不明確的被害人進入服務體系時,社會工作者會先透過初步 會談及接觸,從中了解事件發生的經過,確認被害人是否有人身安全議題需進一 步討論及處理。然而,社會工作者表示,在接觸男性被害人過程裡,若男性被害 人在解讀暴力事件呈現閃躲、明顯地情緒變化、省略帶過不願多談等反應時,很 容易讓社會工作者聯想到此位被害人其真實身份應為婚姻暴力中的加害人。
其實我覺得從最基本的...就他/她在跟你言談的過程中... 他/她的態度,就是他/她對暴力事件的解 讀…我覺得...口氣態度的部分...我覺得比較適用在男性啦!就是他在...情緒上的起伏比較大,或 者是說他在討論暴力事件上的時候,他是很閃躲的...當我們想要問深一點細一點的時候,他就會 跳開,或者是說他對事件的解釋太過簡化,省略了很多細節,當然我們也不是問案,但前提是確 認他願不願意接受服務,那他現在有沒有安全上的議題…(社工 B)
另外,當社會工作者表明接獲通報單想要進一步了解受暴經過時,提到有些 男性被害人會立即否認自己進行通報。除了否認之外,亦會否認暴力事件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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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認為這一切是社會工作者誤會了。即使社會工作者想再與這些男性被害人多 一點接觸,對方仍會拒絕談論暴力事件。
…有些男性他其實就…其實就是否認,他覺得沒有啊,沒有發生事情,然後我們沒有吵架,我們 很好怎麼樣,甚至我有遇到就是,我跟他聯繫,他就跟我說...我跟他說因為我們收到通報單才知 道說有這樣的狀況,他…就是也否認說他有做通報這件事情,他就是說怎麼會有這樣子的事情,
沒有沒有沒有,你們弄錯了……男性在一開始他如果不意願,一開始就會很明確的拒絕跟否認這 樣子。(社工 F)
…那而且其實我們也有一個很具體的圖像是說,當我們跟男性被害人聯絡的時候,他們很多是說 不用不用…我們現在很好,我們夫妻已經和好了…不需要你們服務,你們不要再打電話給我了…
有人在第一通或第二通他們就會這樣子講,這種很具體就是說你知道他…因為他自己是相對人,
所以他不需要被害人服務嘛,就拒絕服務,那個時候結案了…(社工 D)
此外,當雙方皆被通報進來時,當女方描述了遭受暴力攻擊或精神虐待,而 男方卻無法說明自己為何通報及受暴經過做一描述時,社會工作者亦可以詴著從 中辨別其為男性加害人對女性被害人施暴的婚姻暴力類型。
…就是說這兩個人都通報進來,那我們...先生太太通報,後來聽聽看太太比較像是真正的被害 人,先生只是為了一個不知道是什麼理由進行通報的時候,然後聽起來他對他太太有很多暴力的 行為,精神暴力或是限制行動啊,那我們會覺得說...那其實他應該是相對人…(社工 A)
社工 E 談到自己處理經驗是:在接觸被害人為男性時,對方出現否認及憤 怒情緒時,自己會針對被害人所出現的反應及一些證據,證實對方其實是婚姻暴 力中的加害人。因為社會工作者服務的對象是被害人,加害人即便不符合,亦會 進一步詢問是否需提供後續協助。在這樣的情形下,當對方強烈表明不願接受服 務時,社工 E 便欣然結案。
…如果當一個男生很生氣…就罵我一頓,說哪有家暴,對,我就會說…那…綜合前面發現的很多 證據,認為他是相對人我就會直接跟他討論,那如果是這樣子他有沒有要接受服務,需要怎樣怎 樣,然後他就狠心的拒絕我,我就很高興的結束了這個通話…(社工 E)
藉由上述內容可發現,實際接觸通報單上的被害人時,透過社會工作者的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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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發現雖然是婚姻暴力關係中的互毆案件,但男性加害人在會談過程中會以否 認及模糊不清的說詞帶過,認為自己不需要幫忙,拒絕社會工作者的後續服務。
另外,社會工作者亦提到,工作經驗中,很難與真正的加害人建立專業關係,這 些接觸過程中所反應出的行為特徵皆有助於社會工作者進行身份辨別。
…施暴者那種人啊,他不會希望妳後續有太多的服務,那那種的關係建立大概就是比較表面的...
他也不會透露很多的訊息,那那種個案通常他對家暴的發生...通常是講不太清楚,也不太願意 講,那種也是一種指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被害人。(社工 A)
從上述可發現這一類型的男性加害人雖會透過通報來表達並藉此證明自己 是婚姻暴力中的被害人,然而,透過社會工作者過往與男性加害人接觸經驗及特 質做一連結時,很容易凸顯出這一類型的男性加害人有明確暴力行為,希冀以通 報達到宣示,亦或對被害人進行權力控制(Johnson,2006)。
二、婚姻暴力關係中互毆的被害人案件
婚姻暴力防治工作重視暴力行為背後的權控議題,因此,了解婚姻暴力被害 人的受暴經過及受暴行為,辨別加害人使用暴力背後的意圖是否為控制被害人,
進而達到遵循加害人旨意的目的(柯麗評等,2005),評估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議 題,是社會工作者在與婚姻暴力被害人的工作重點。
婚姻暴力關係中互毆的被害人與過往所接觸男性對女性施暴的類型是具有 差異的。在社工 A 與 C 的描述裡,婚姻暴力關係中互毆的被害人案件包含了偶 發的暴力事件及互毆情形,暴力起因多半是因為一些事情起了爭執。然而,爭執 當下雙方若沒有適當處理,讓彼此先冷靜下來,最後很容易演變成夫妻雙方相互 攻擊,雙雙進行通報,成為婚姻暴力關係中的互毆案件。
…互毆的這種...基本上他們沒有這種權力控制的議題,是不太一樣這樣子…那個是偶發的暴力,
然後互毆...那我們就會問看看譬如說當初發生什麼事情,那很多可能就會是一些小事件,他們溝 通的問題…(社工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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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是互毆的,真的是互毆的,大部分很多都是那種口角或是說…就是…不知道婚姻裡面 不知道怎麼踩煞車那一種…然後兩個人彼此一起攻擊,兩個感覺比較需要是那種…夫妻怎樣去諧 和、夫妻怎樣去…在爭執的時候踩煞車,…我覺得這可能快要變成常態囉,還蠻多這種個案的類 型…當然他不一定就是互通報,互為通報這樣子,但是我覺得這種就是比較不像以往有那種權 控…比較少…互毆比較少權控…(社工 C)
社工 B 則提到自己曾遇過雙方暴力行為確實存在,且各自已取到保護令的 互為相對人的婚姻暴力案件。進一步了解暴力發生經過後,發現暴力起因常是因 為夫妻雙方對彼此的信任度不夠,一旦溝通不良的情形發生,常選擇以暴力方式 解決。
…有那種兩個人都有保護令,然後...討論後確定她們其實兩個真的都是互相施暴,但是就是誰比 較嚴重,誰比較輕微,其實這種情況還滿常見的!...就是夫妻關係其實信任的基礎不太夠,然後...
可能兩個人修養都不是太好,所以她們的溝通模式就是常常...講不通的時候就是會罵來罵去打來 打去...或互相破壞物品...互相丟物品...其實也是有啊!(社工 B)
社工 F 亦認為多數婚姻暴力關係中互毆的被害人案件呈現的是一種相互拉 扯的樣貌,雙方遇到衝突事件或意見分歧時,為了證明自己的立場無誤而出現的 角力拉扯。當雙方不願做進一步溝通,且亦無改變自己的動機下,即便是社會工
社工 F 亦認為多數婚姻暴力關係中互毆的被害人案件呈現的是一種相互拉 扯的樣貌,雙方遇到衝突事件或意見分歧時,為了證明自己的立場無誤而出現的 角力拉扯。當雙方不願做進一步溝通,且亦無改變自己的動機下,即便是社會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