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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之改革

第一節 人事之調整

戰後的接收和改制,一時之間台人興起主導台灣政局發展的理想,但是,行 政長官公署成立後,長官公署一級局處的正副首長中竟然僅有教育處副處長宋斐 如一人為台籍人士,甚至在各處之中擔任二級主管之科長、主任等職務者,也悉 數皆為外省人士,竟無一人為台籍者。另外,直屬機關方面也只有糧食局副局長 李連春、糧食局第二科科長施石青為本省人,其餘各機關首長及各科主管還是全

1 吳濁流,《台灣連翹》,台北:草根,1995 年,頁 232。

由外省人擔任。至於各縣市長(八縣九市)之中,台籍者只有台北市長游彌堅、

新竹縣長劉啟光、高雄市長黃仲圖和台東縣長黃式鴻四人2。仔細觀察上述台人 名單,大多為日治時期轉往中國發展的「半山」人士,顯然的台人主導台灣政局 發展的期望因而落空。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各界不斷要求省政當局要儘量多用台籍人士,例如「二 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主張省府各處長三分之二以上須由在本省居住十年以上者 擔任(最好為秘書長、民政、財政、工礦、農林、教育、警務等處長);警務處 長、各縣市警察局長、各地方法院院長和首席檢察官也應全由本省人擔任3。此 外,「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旅滬台灣各團體」等團體也皆有類似聲明4。事件 後行政長官陳儀在廣播中也說到省政府委員、各廳長或各處長要盡量任用本省人 士5。三月中旬國防部長白崇禧來台時,提到:「縣市長未舉行民選以前,由省政 府委員依法盡量任用台籍人士,而省政府委員及各廳、處、局長也以用本省人士 為原則。」6至於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和監察委員何漢文之調查報告則建議:「設法 培植本省高級幹部人才,以求糾正過去之偏頗現象(指高級公務員台籍人士比例 甚低)。」7上述人事安排原則,後來大致被中央政府所採納,成為高層對二二八 事件善後的方向。

首先,關於省政府委員的任命經過。依據「省政府組織法」第二條規定,省 政府設置省府委員7 至 11 人8,但在官方計畫改組行政長官公署為省政府之際,

便有增設省府委員人數之建議。4 月 2 日,陳儀向蔣中正推薦省府委員名單中,

建議:「如省政府委員定為十五人,則在推薦名單中選出台人七人,若定為十九 人,則選九人,而人選則包括丘念台、劉啟光、徐慶鐘、林獻堂、謝東閔、游彌 堅、王民寧、李連春、韓石泉、南志信、劉明、林頂立等十二人。」9由上可知,

省府委員雖然要符合多用台人的原則,但也嚴格控制台籍人士之比例,使其恰好

2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人事室編,《臺灣省各機關職員錄》,1946 年。(台北:文海出版社,1978 年影印本)

3 林德龍輯註,《二二八官方機密史料》,台北:自立晚報,1992 年,頁 135-136。

4 可參閱陳興堂主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下冊),台北:人間,1992 年。

5 鄧孔昭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集》,台北:稻香,1991 年,頁 337。

6 〈國防部宣字第一號佈告〉,1947 年 3 月 17 日;收錄於鄧孔昭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集》,台 北:稻香,1991 年,頁 347-348。

7 陳興堂主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冊),台北:人間,1992 年,頁 286。

8 〈省政府組織法〉第七條,1944 年 4 月 28 日公佈,收錄於第一屆立法院編印,《中華民國法 律彙編》第四冊,台北:立法院,1978 年,頁 1-6。

9 〈白崇禧呈蔣主席四月十四日簽呈第六九號之附件〉,收錄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 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 年,頁 245-247。

接近一半但又未過半的情況,而增設省府委員名額才能同時達到前述兩個要求,

畢竟省政府原則上是採取委員合議制,所以還是必須考量讓外省籍省府委員人數 能超過半數。4 月中旬,白崇禧等人建議將省委名額增為 15 人,之後獲得蔣中 正的批准10。不過,蔣中正未隨即發表省府委員名單,反而有意先公告省主席人 選,等到其赴台接洽後再任命省府委員,內定省主席的魏道明對此一想法有不同 意見,其認為人事安排若懸而未決,必定引起種種冀求,因而建議蔣中正同時宣 佈省府委員名單和省主席人選11

蔣中正接獲魏道明的請求後,再次致電陳儀詢問廳委人選,於是陳儀第二次 提出建議名單,包括劉啟光、林獻堂、游彌堅、謝東閔、南志信、李連春、劉青 藜等七名台籍人士,以及周一鶚、嚴家淦、范壽康、包可永、任顯群、趙連芳等 七名外省籍人士12。由上顯示,本省籍人士大多仍為半山分子,外省籍人選則皆 為陳儀麾下僚屬13。對照陳儀兩次的建議案與最後省委名單,可看出台籍人士具 有相當程度的關連性,證明蔣中正雖然已決定撤換陳儀,但省政府的人事安排仍 相當尊重陳儀的意見;然而,外省籍省府委員人選則與陳儀建議相差甚多,似乎 考量若仍由行政長官公署重要官員擔任省政府要職恐引起不好的觀感,所以最後 只有嚴家淦一人出線。

1947 年 4 月底,國民政府發表人事命令,正式任命魏道明以外的省府委員 共14 人,其中,台籍人士共有 7 人,分別為丘念台、林獻堂、杜聰明、劉兼善、

南志信、游彌堅、陳啟清,約佔全體15 名省府委員的半數,外省籍人士為嚴家 淦、許恪士、楊家瑜、朱佛定、馬壽華、李翼中、朱文伯,加上兼任省主席的魏 道明共計8 位,因而在比例上超過半數14。這份人事命令終於確定之前各界呼籲 廣用台籍人士的意見。

其次,討論省政府一級廳處局之正副首長人選。前已提及,行政長官公署成 立之初,台籍人士只有宋斐如和李連春擔任副首長之職務,到了省政府成立前夕 已出現兩位首長,分別為李連春升任糧食局局長,而半山的王民寧則擔任警務處

10 〈白崇禧呈蔣主席四月十四日簽呈〉,收錄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 選輯》(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 年,頁 238-244。

11 〈魏道明呈蔣主席四月二十一日呈〉,收錄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 選輯》(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 年,頁 260-261。

12 〈陳儀呈蔣主席四月箇電〉,收錄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 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 年,頁 48、259。

13 陳翠蓮,〈二二八事件後的台灣省政府人事〉,《法政學報》第 8 期,1997 年 8 月,頁 52。

14《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夏字,頁 2;《新生報》1947 年 5 月 16、17 日。

處長15,整體而言比例仍甚低。計畫改組省政府前,高層既已決定多任用台人,

但是,依照省政府組織的規定,各廳處局並未設置副首長的編制,因此陳儀、白 崇禧兩人皆建議蔣中正可增設副職,儘量安排台人出任,聲稱:「根據台灣現狀 及需要而擬緒,在此過渡時期省府人員台籍與外籍人員分別充任,旨在培養台籍 行政人員,並顧慮台籍人員因方言關係及對中央法令不甚諳悉,故擬增設副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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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2 日,行政院會議通過上述建議17,此一編制成為台灣省政府異於其他 省份之處。另外,對於各廳處局長之人選,蔣中正也相當程度的參考陳儀意見18, 在宣佈省府委員的同時也決定部分省府委員兼任廳處局長的名單,安排由丘念台 任民政廳長、嚴家淦為財政廳長、許恪士為教育廳長、楊家瑜為建設廳長19,當 中只有監察委員丘念台為台籍人士(半山),但丘氏以健康欠佳,堅辭不就,儘 管監察院長于右任受高層之託勸丘念台捨棄監委,出掌民政廳長,丘氏仍未接 受,直到6 月只好准其辭職20,原先暫代的省府委員朱佛定遂正式真除民政廳長 職務21

據1947 年年底編《台灣省各機關職員錄》,省政府各廳處局正副首長由台籍 人士擔任者如下:首長方面,王民寧任警務處長、徐慶鐘任農林處長、顏春輝任 衛生處長、李連春任糧食局長,佔15 名廳處局長之 27%;副首長方面,翁鈐任 民政廳副廳長、丘斌存任財政廳副廳長、謝東閔任教育廳副廳長、陳尚文任建設 廳副廳長,佔10 名副首長之 40%,兩者合計佔 32%22,誠如研究者指出,此一 人事安排雖然呼應二二八事件中任用台人的要求,但顯然台籍人士仍只是居副手 的地位,且「半山」出身者成為台籍官員的主力23

僅管未達到台人治台的目標,但已較行政長官公署成立時僅兩人擔任副首長 之情況有顯著改善24,進一步分析其職務,台籍人士多擔任無實權的省府委員和

15 〈白崇禧呈蔣主席四月十四日簽呈第六九號之附件〉,收錄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 二八事件資料選輯》(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 年,頁 245-247。

16 〈白崇禧呈蔣主席三月馬電〉,收錄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輯》

(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 年,頁 211-213。

17 《中央日報》,1947 年 4 月 23 日,第二版。

18 陳翠蓮,〈二二八事件後的台灣省政府人事〉,《法政學報》第 8 期,1997 年 8 月,頁 53。

19《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夏字,頁 2;《新生報》1947 年 4 月 30 日。

20 丘念台,《我的奮鬥史》,台北:中華日報社,1981 年再版,頁 360。

21《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夏字,頁 16。

22 臺灣省政府編,《臺灣省各機關職員錄》,1947 年。

23 陳翠蓮,〈二二八事件後的台灣省政府人事〉,《法政學報》第 8 期,1997 年 8 月,頁 56。

24 一為宋斐如任教育處副處長、一為李連春任糧食局副局長,參考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人事室

副廳長職務,或是技術導向的衛生、糧食、農林等職位,警務處雖由王民寧續任 處長,卻是唯一設置兩名副首長的機構,兩位副處長皆為外省籍人士,不禁讓人 懷疑是否有制衡的目的。換言之,主要的民政、財政、教育、建設等單位首長仍

副廳長職務,或是技術導向的衛生、糧食、農林等職位,警務處雖由王民寧續任 處長,卻是唯一設置兩名副首長的機構,兩位副處長皆為外省籍人士,不禁讓人 懷疑是否有制衡的目的。換言之,主要的民政、財政、教育、建設等單位首長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