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國語政策之厲行

第五章 「中國化」政策之推展

第一節 國語政策之厲行

日治時期的台灣出現第一次推行國語(日語)的政策,此為國家近代化發展 的重大特徵。但是1930 年以前,由於台灣人就學率始終不高,加上台灣社會對

1 許雪姬,〈臺灣光復初期的語文問題──以二二八事件前後為例〉,《思與言》29:4,1991 年,

頁 155。

2 〈白崇禧呈蔣主席四月十四日簽呈〉,收錄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二二八事件資料選 輯》(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2 年,頁 240。

學習日語欠缺自發性的「必要感」,使得推廣日語的進展十分緩慢3。1930 年代以

此?其對推行國語又採取如何作為?以下便對這些課題進行討論。

首先,在禁止日語的使用方面,台灣省新文化運動委員會於省政府設立之 初,便建議省教育廳重申禁用日語,並且制定星期一和星期三為「國語日」13。 魏氏上任後不久召開的省參議會第三次大會,禁用日語也成為省參議員討論的主 題,例如李萬居提案禁止以日語進行教授,並獎勵學生從速學習國語14。黃純青 詢問教育廳長許恪士時,說到:「用日本語有阻礙國語推行,要望禁止學生用日 語,盼切實執行。」15甚至,韓石泉還建議以蔡培火編製之白話字幫助國語的推 行16。省教育廳對上述建議皆予以正面回應,於1947 年 6 月 10 日對各級學校發 布法令,規定員生禁止使用日語,指稱:「今者光復將近兩載,各級學校仍有少 數員生運用日語,殊屬不合。茲為增加臺胞國家民族意識,並提高國語文水準起 見,特電仰各該校嚴禁員生運用日語,以茲促進國語教育之推行。」17,由此可 見,省政府對日語仍然維持一貫嚴禁的政策,態度並無改變。

同年6 月 25 日,省政府發布「禁賣民國三十六年度出版全日文版書籍」,對 內容有宣揚日本優點、描寫中日戰爭和抵毀中國等內容的書籍,應予以禁賣18。 之後,再命令各機關學校「造送封存及可以不用之日文書目」19,進一步控制日 語書籍的出版與流通。但是,當時一般台人的國語程度實難達到教學或慣用的程 度,即使省政府明令禁止,仍是無法改變使用日語的習慣或必要性,省參議員劉 傳來便提案開放各地圖書館無關思想的日文讀書,以符讀者之懇望,提案指出:

「連科學性之書本一概禁讀似有失當,尤其一部未諳國語之輩實感不便,故望選 擇有關科學者應開放。」20(此一提案後來被省政府接受,並於1949 年 3 月發 文各縣市政府予以開放,但已超過本文探討的時期。)另外,教育廳也一再要求 各級學校禁用日語,指稱:「查各級學校仍多沿用日語,殊屬不合,特重申前令,

仰嗣後凡講授功課,除用國語教學外,得暫酌用本省方言解釋。至日常用語,應 儘量採用國語,不准以日語交談,如各級學校教員對標準國語尚有不嫻熟者,應 從速補習,設有違背情事,決予嚴懲。」21此令聲明可以方言作為禁用日語的工

13《新生報》,1947 年 5 月 28 日,第四頁。

14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台北:國史館,2004 年,頁 129。

15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台北:國史館,2004 年,頁 142。

16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台北:國史館,2004 年,頁 144-145。

17《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夏字,頁 254-255。

18《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夏字,頁 496。

19《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夏字,頁 496。

20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二》,台北:國史館,2005 年,頁 163-164。

21《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秋字,頁 947。

具,由此也知,省政府初期未像中央政府遷台後,對方言採取強行限制的政策,

就連在省參議會之發言也常以河洛語發音。至於教師使用日語授課之情事,在教 育部「台灣教育視察團」的視察意見書中也提及:「少數學校教師,有仍用日語 教學者,應切實禁止。」22

學校教育外,省政府對市容景觀之日文亦採取禁止的政策,省社會處曾於 1947 年年底嚴令取締日語的市招廣告23,日語唱片亦同樣遭到查禁的命運,基隆 市警局還請示省警務處,指稱:「查禁日本唱片,遵照前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 會之規定,乃限於宣揚帝國主義黷武侵略與皇民化運動之各種日語唱片,至一般 歌曲之日語唱片是否亦予禁止播唱,請核示。」回函則規定:「為消滅日本風氣,

關於一般歌曲之日語唱片,凡在公開場合或公眾出入之場所勿再播唱,並隨時勸 止,以正視聽為要。」24此外,工商業所使用的廣告、貨單、收據等資料上沿用 之日本文字語句亦被嚴格禁止,須一律改用中文25;甚至商品或飲食物之日式名 稱也須取締並改用中式名稱26。1947 年 10 月,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為紀念台 灣「光復」兩週年,特別發起「不說日語簽名運動」,省參議會對此還請各縣市 參議會協助辦理,並鼓勵普遍設立國語、國文研究會27

在嚴禁日語的既定政策下,仍有例外的狀況,因為原住民對「新國語」的使 用能力甚為不足,民政廳乃於1947 年 6 月 11 日宣布:「本廳為實施山地廣播教 育,加強政令宣導起見,除已撥款補助添購收音機外,並經商請臺灣廣播電台編 排山地節目,暫以日語向山地同胞播講。」並規定星期一、四下午的時段進行播 講28。由此可知,因山地區域國語普及的困難,當局才有此一變通的措施。有研 究者指出,戰後初期部份報紙雜誌,也會因官方政令宣導而採用日文或刊行日譯 版29。簡言之,魏道明時期仍持續採取嚴禁日語的政策,只在官方政令宣導方面,

為達到廣為宣傳的目標,因此才選擇性的使用日語,至於魏氏來台時宣稱考慮恢 復日語一事,只是一時推拖之詞。

其次,在推行國語方面,省政府沿襲行政長官公署時期的剛性政策,對於國

22《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夏字,頁 226。

23《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冬字,頁 819-820。

24《臺灣省政府公報》,37 年秋字,頁 334。

25《臺灣省政府公報》,37 年秋字,頁 279。

26《臺灣省政府公報》,37 年秋字,頁 679。

27《臺灣省諮議會檔案》,臺灣省諮議會藏,典藏號:0013110036011,1947 年。

28《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夏字,頁 249。

29 何義麟,〈戰後初期臺灣出版事業之傳承與移植 1945-1950-雜誌目錄初編後之考察〉,《台灣 史料研究》10,1997 年,頁 9。

語普及採積極的方式推動,茲就省政府對師資國語文程度的提升、學校國語文課 程和教學的加強,以及社會上推廣國語運動三個方面進行討論。

有鑑於戰後初期嚴重師資不足的問題,以及本地和來自中國大陸教師皆大多 不會使用國語的情況30,省政府將培育學校教師和加強其國語程度列為推行國語 的首要方針。1947 年 7 月 4 日,省政府制定「臺灣省各縣市卅六年度小學教員 暑期講習辦法」31,當中有關推行國語之要點如下:

1. 凡未熟通教育法令及國語國文之小學教職員,均需參加講習。

2. 課程時間為六星期,總計 210 小時。其中國文時數 48 小時、國語時數 24 小時。

3. 講習完畢時舉行考試,國文、國語、歷史有兩科不及格者,不發給結業 證書,並由縣市政府令飭解聘之。

4. 國語國文成績特優,平均分數在九十分以上者,得晉一級支薪。

由以上要點可知,講習課程中國語文部份即佔 72 小時,為所有課程的三分之 一強,由不及格者解聘可看出省政府推行國語政策的嚴格程度,至於講習的施教 人員則有敦聘自中國大陸的專家學者20 餘人,使其擔任各科講座負責人,諸如 方東美、沈剛伯、顧毓秀、曾祥和、沙學浚等知名學者皆應聘其中32,可了解省 府當局對國語普及的重視。1948 年,省政府再次制定「臺灣省各縣市卅七年度 小學教員暑期講習辦法」33,對必須參加講習的身份有更清楚地認定,規定校長、

教導主任、上年度講習成績不及格或未參加者和新委派人員應該儘量先行參加,

並且每校參加講習的人數須達到學校教職員總數的二分之一。課程仍以國語文所 占比例最高,至於測驗不合格者則改為免職或降薪處分,成績優異者乃記嘉獎或 頒授獎狀。

1947 年 4 月 28 日,省政府頒布「臺灣省各縣市國民教育師資短期訓練班實 施辦法」34,以補充國民學校不足的師資,辦法中對參加資格和施教科目加以規 定,在6 個月(每週時數 42 小時)的短期培育中,應修科目高達 16 種,其中國

30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編,《十年來的臺灣教育》,1955 年,頁 159。

31《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秋字,頁 82-84。

32《新生報》1947 年 8 月 7 日。轉引自臺灣新生報編,《臺灣新生報四十年社論選集》,台北:臺 灣新生報社,1985 年,頁 40。

33《臺灣省政府公報》,37 年夏字,頁 939-941。

34《臺灣省政府公報》,36 年秋字,頁 371-372。

語文高占8 小時,可見國語文乃為師資培育的重點。

山地區域教員的任用和訓練方面,省政府為因應師資的缺乏,授予縣市政府 有關單位組織考選委員會,甄選經通國文、國語的人才分發任用35;並公告「臺 灣省山地國民學校師資第一期訓練辦法」36,各縣市共訓練總計150 名之男性學 員,國語文即為考試的科目之一(除口試、體檢外,還需考算術、常識),訓練 期滿分發各縣市山地國民學校擔任試用教員,待遇比照正式教員提高兩級,服務 一年成績優良者准以合格教員派用。可知省政府對較困難普及國語的山地區域,

採取更多元和獎勵的方式培育國語文師資,並規定山地區域的國民學校應一律兼 設成人班和婦女班37,進行推廣國語的工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於1947 年12 月令臺灣大學文學院設置二年制國語專修科,由「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

之委員擔任師資,以訓練國語高級師資,該科於隔年3 月有來自福建、臺灣兩省 的40 名學生報到,最後於 1950 年 1 月畢業(第二屆改由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接辦,

之委員擔任師資,以訓練國語高級師資,該科於隔年3 月有來自福建、臺灣兩省 的40 名學生報到,最後於 1950 年 1 月畢業(第二屆改由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