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樂媽的人生經營之道
第二節 人性的動能
人性動能是連結個體生活與社會互動的核心。人們在所處的環境中,
選擇進入一個角色或狀態,面對各樣機會與壓力的過程裡,透過有計畫 的、能滿足個體需求的決定,給予自己掌管生命樣式的機會,建構自己 專屬的生命歷程(Giele & Elder,2009)。
樂媽在人生各階段有著不同的生活事件,這些事件包含樂媽個人和 五名家人各別的發展需求與共同的家庭任務。研究者以家庭生命週期的 方式,試圖描繪出樂爸與樂媽個人生涯發展項目的改變、子女發展任務、
與兩代共織而成的家庭任務。
一、分析方式與過程
研究者將附錄三的 8 個主要類別的事件,簡化成為圖 5-2,說明樂 媽與家人在過去 24 年,四個階段裡實際運作的具體內容、主要家庭任 務、發生的重要事件與子女發展任務。
圖 5-2 樂媽生命歷程的各階段說明
圖 5-2 樂媽生命歷程的各階段說明
二、結果說明
圖 5-2 說明樂媽生命各階段的內容與家庭任務的轉換情形。以下將 從(一)個人任務,與(二)家庭任務發展,說明樂家人長期的生活過 程。
(一)個人任務發展
1. 樂爸:儘管育有兩名身心障礙家人,樂爸的工作從階段一的發 展,階段二呈現穩定,直到訪談結束之際,樂爸的持場生涯發 展的很穩定,專注工作上,提供家中固定的經濟收入。此外,
樂爸的前三個階段,總是以工地生活為主,總是配合工作需要 轉換不同作業地點,所以無法久留家中,在家務分工上,樂爸 是協助者的角色,提供支援的方式協助家中需求,如:請假回 家照顧住院的家人(SW20090112);放假時,分擔家中清潔、
替孩子洗澡、戴樂樂復健等(C20100521)。直到階段四樂爸決 定以家為根據地,工作地點配合現在生活。
2. 樂媽:由階段二的描述,一位身障家人出現使得樂媽放棄個人 工作生涯,轉變為「家庭任務」為主的全職家庭主婦,實際了解 身心障礙帶來的衝擊,並執行家庭多元化的任務。階段三的時 候,樂媽面對兩名身障家人與對抗癌症與脊椎問題的侵擾。仍 舊憑著因應策略的使用,順利度過困難,完成更顯得複雜的家 庭任務。此外,樂媽從階段二成為全職家庭主婦,除了因為身 體病痛(階段三)減緩探索生活的活動,都一直持續從事自己 感到興趣的活動,如:長期與手足們一直保持很緊密的關係。
因為二哥就學的緣故,拓展人際網絡,經常彼此交換訊息、共 同參與活動與成為情感支持夥伴,進而共同爭取教育權益。
3. 大哥:一路以來接受普通教育,學習發展合於年齡的心智表現 與社會的技能。目前已經展現獨立能力,能打工協助家中經濟
與事務處理。從樂媽的敘說中,相對於兩位患有PMD 的弟弟,
冊,展開早期療育,學習建構生活自理與溝通技能;階段四轉
3. 身心障礙/罕見疾病
1. 「各別發展需求」與「家庭任務提供」間的構成
研究者以樂媽生命歷程的第二階段為例,說明每個樂家成員的個人 任務與家庭任務形成的方式:樂家發展個人任務的同時,也需要兼顧家 庭任務的完成。
圖5-3 樂家個人任務與家庭任務的構成方式-階段二為例
圖 5-3 可以看見樂爸、大哥、樂媽都擁有個人生活的發展,而二哥 的生活則需要他人協助,才能順利發展;樂爸提供穩定的收入,使一家 人的生活可以持續運轉,且能偶而提供二哥所需的協助、和分擔樂媽的 家事工作;大哥則是配合家中作息與學習教育知識,發展出合齡的能力,
甚至成為媽媽的小幫手;樂媽除了展開個人生活,也能提供大哥適切的 社會探索機會、滿足二哥基本生理與安全需求,二哥則在家人的協助下,
擁有一個安全的發展環境。
階段二的例子說明,樂媽整體的生命歷程是由個人任務與家庭任務 所組成,過程中交織著自己生活發展與滿足家人的需求。
2. 樂媽個人任務分析
經由圖 5-2 歸納、整理樂媽生命歷程。他的個人任務為:發展個人
此外,詹珮宜(2000)對智障學生手足的研究指出,父母可能因擁 基金會(2008)和美國 PMD 基金會(PMD Foundation, 2013)指出,
PMD 從新生兒階段即無法獲得一般的軀幹控制能力,且嬰幼兒時期就 能感覺到明顯的發展停滯、兒童期階段會被標記重度智能障礙、青少年 階段的動作機能逐漸停滯。蔡孟芬(2006)的研究亦指出,罕見疾患的 未達常模標準發展、日益漸下的表現與無法行使日常生活能力的身體功
能,以及面對患者因疾病帶來之行為困擾與情緒困擾,健康狀況之照顧,
及托育與安養機構問題的照護問題是罕見疾患家庭最大的壓力。
二哥與樂樂的發展,至今一直停留在需要家人協助基本生活自理能 力、銜接醫療資源與教育服務。這樣的研究結果也顯示,罕見疾病家長 需要提供長期照顧滿足罕見疾病子女的需求。
(3) 樂爸
從樂爸與家人共織的家庭任務分析,有兩點發現:一、樂爸個人工 作生涯發展順利。二、以協助者的角色協助家庭任務。
此 結 果 與 Lamanna 與 Ridermann(1990) 的 發 現 並 不 相 同 。 Lamanna 與 Ridermann 認為親職角色與工作角色衝突,使得教育子女常 感力不從心(黃德祥譯,1997)。儘管育有兩名身心障礙家人,但樂爸 的工作角色仍舊得以發展,專注工作,提供穩定的經濟收入。從角色分 工的視角分析樂爸可以全心投入工作的原因,可能是樂媽在家肩負照顧 身心障礙二哥的責任,與鼓勵大哥獨立自主和發展心智能力。所以樂爸 只須擔任協助者的角色。
此研究結果與羅一中(2003)以罕見疾病家庭的研究結果相同,罕 見疾病父母對於「事業發展」與「生養教護」這兩種角色任務,明顯地 傾向於「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方式。罕病父親對於「生養教護」子 女產生的心理壓力,其因應策略與一般父親相近,罕至多只有輔助的義 務。
(二)家庭成員的未來發展賦予下階段家庭任務不同面向
分析本次的訪談對話,可以發現樂爸、樂媽與大哥是依照一般人順 序發展個人任務,二哥與樂樂的個人任務發展則是有著自己的進行速率。
依照樂家成員的各別生命歷程軌跡,樂媽面對未來的個人與家庭任務,
已經有預期的看法。詳細說明如下:
1. 大哥
根據莊惠鈞(2009)、Duvall 和 Miller(1985)與 Papalia & Olds
(1995)(引自黃德祥譯,1997)依照生命歷程觀點描繪的兩代共織而
Heller、Harris 與 Albrecht(2012)認為,生命歷程觀點詮釋現今社 會身心障礙者在青少年期與成年期的個人任務為:健康照護,如:慢性
訪談中樂媽提到二哥與樂樂的未來發展,仍持續住在一起、和樂爸 共同提供二哥與樂樂所需的長期照護,也做好準備,當自己老的不能照 顧時,會考慮聘請外勞協助照顧,而不是將兄弟倆人送到安養院。上述 研究結果與以下研究的結果是相同的:根據 Seltzer、Greenberg、Floyd 與 Hong(2001)的長期研究指出,在父母約 50 歲初期,16%的一般子 女會與父母同住;57%的發展性障礙子女會與父母。顯示身障子女與父 母同住。Laurence、Maria、Assumpta 與 Roy(2012)針對 19 名超過 60 歲的照顧者研究指出,多數的年長照者選擇聘用人員或親屬進入家中協 助他們照顧智能障礙的家人。
Colombo、Llena-Nozal、Mercier 與 Tjadens(2011)進行長期照顧 工作對家庭照顧調查,報告中顯示說明:通常提供有限時數的個人照顧 協助,或基本的每日生活活動協助(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給功能受 限的親屬。每日生活活動包括:沐浴、衣物更換、飲食、位移(離開或 回到床鋪或椅子)、運動、如廁等。相當於個人照護(personal care)。
二哥與樂樂的發展任務停滯,代表樂爸樂媽的需要停留在供給者的角色,
在維持階段。意即樂媽能預期樂爸會穩定地提供家中經濟、追求自己的 個人生涯目標。
對於家庭任務,樂爸在訪談中表示,這兩個孩子不會走,一定要照 顧。目前在家中樂爸負責沐浴、餵飯、位移等,每日例行事務的活動,
承擔起照顧的責任。
綜合上述發現,首先描繪出樂媽家庭任務的發展階段,並從中分析 家庭成員個人與家庭認識之間的關係。研究中發現「家」是樂家所有成員 發展個人生涯之處;樂媽自「家」中,發展自己生活的方式,同時肩負起 了解成員生涯任務需求與提供支持的角色,所以樂爸得以全心投入工作,
發展自己的職業生涯,並在家中成為樂媽的「協助者」,兩人合力提供適 當的支持,幫助年輕成員完成生涯發展任務,轉換發展軌跡;大哥經由 家人提供的環境支持,順利的完成每個階段的任務,同時在青少年階段 不再只是獲取支持,也能用自己個人力量,回應家人的需要。而因為 PMD 疾病的影響,無法順利完成階段任務的二哥與樂樂,則由樂爸與 樂媽持續照顧。對於未來,樂爸與樂媽預期,按著發展階段成長的大哥,
會建立自己的生活;對於發展階段停滯的二哥與樂樂,則是持續做好照 顧者的角色。相較於一般父母與子女共織而成的家庭任務,即使樂媽家 人面對的任務與一般家庭不同,仍然成功地繼續朝著下一個階段前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