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人格特質之理論與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成三節,依序為「人格特質之理論與意涵」、「教師工作壓力之理論與意涵」

及「教師人格特質與工作壓力之相關研究」,茲逐節說明。

第一節 人格特質之理論與意涵

本節分別以「人格之定義」、「人格特質理論」、「五大人格特質之意涵」,及「教師 人格特質之相關研究」進行人格特質之理論與意涵之說明。

一、人格之定義

希臘文「Persina」是人格 (personality) 一字之原形,意指古代戲劇中演員扮演角色 時所戴的面具 (mask),演員可藉面具的改變轉換不同人物的習慣、說話方式及動作表現 等,因而衍生為內在自我 (inner self) 的對外表現 (outward expression),謂之「人格」。

然而,人格的現代意義是「一個真正的人」(Sampson, 1989),人格是支配人類在現實中 的思考、感覺、行動及反應,也是個人特徵、獨特屬性與特性的組合,使個人與他人有 所不同的一種持續且特殊的特質 (Guilford, 1959)。

心理學家認為人格不僅是外在的表現,更是個人真實面貌的展現,而這樣的內在自 我廣泛且高度地支配個人,不論在生活中的各種言行舉止,或一切神情姿態等個人特有 的模式(余昭,1989)。因此,人格是一連串心理層面成長與發展的累積,個體透過如 此特有且持久的適應方式生存,再與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中形成一種獨特的身心組織

(楊國樞,1994)。由於人格具備著持續性及穩定性,因此常被視為區辨個人差異之標 準。

Allport 曾將西方學者之人格理論學派歸納為六類(引自黃堅厚,1999),即可得知,

人格有著有不同面向之差異(楊國樞,1993)。以下為國內外學者所提出之人格定義,

10

分述如下:

張春興(1995)指出人格是個體在生活經歷中,因遺傳、環境、成熟、學習等因素 交互作用下,表現於整體環境適應的獨特個性,Zimbardo(游恆山、李素卿譯,1999)

更進一步說明人格是個人在面對不同時間、不同情境時,所表現出來的獨特心理特質,

使個人在需求、動機、興趣、氣質、生理、態度及外型等各方面,均有和他人相異之處。

同樣地,Phares 與 Chaplin (1997)認為人格是一個人思想、情感、行為的特有模式,與 他人的型式不同,但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及情境中,則會維持一致的表現。

另一方面,根據 Pervin、Cervone 與 John (2010) 的觀點,人格代表的是一種使個體 有別於他人的持久特性,而人格的形成來自於心理層面的成長與發展的累積 (Scott &

Mitchell, 1972),是心理系統的動態組合,能進一步影響個體行為、思想及情感的型態 (Carver & Scheier, 2003)。Philip 與 Richard 同樣地也認為人格長期影響個體,使其在不 同情境中展現固定的特有行為模式(游恆山等譯,1999)。

綜合上述,研究者認為人格必須從行為來定義,而且具有統整性、持久性及獨特性,

在先天遺傳與後天環境交互作用下,發展成獨特且複雜的內在。此外,人格並非由單一 特質所組成,而是由多種特質交互而得的結果。換言之,人格是個體藉由與環境的交互 作用,所形成的一種獨特的身心組織,對於個體的思想、行為等各方面具有主導性的地 位。

心理學家為了使「人格」此一概念的範圍較為明確,在說明人格的意義時,多數針 對人格的形成、結構、功能、改變以及與外顯行為的關係等方面,進行系統的探討,此 種探討即為人格理論 (personality theory)(張春興,1995)。人格的系統化理論主要可分 為二類,第一類偏重個體生理及行為的特質分析,代表理論包括 Sheldon 與 Jung 的類型 論、Allport、Cattell、Eysench 的特質論 (personality trait theory);第二類則是從個體行 為的發展與改變歷程說明人格是後天的產物,如 Bandura 的社會學習論 (social learning theory)、Freud 的精神分析論 (psychoanalytic theory)。在眾多人格理論中,特質論占有 重要的地位 (Digman & Inouye, 1986),且「特質論」重視人格結構的探討(楊國樞,1993),

11

而本研究之人格研究重點在了解國中音樂教師的人格結構,因此本研究選擇特質論為衡 量音樂教師人格的理論依據。

二、人格特質理論 (Personality Trait Theory)

特質論是最接近日常生活的人格理論,當我們在描述一個人所使用的形容詞,如內 向、沉穩、友善、開放等,即是以特質在描述一個人的人格。該論點認為人格是與生俱 來,卻又具備個別差異,因此形成個體間的人格差異,進而影響個人的所作所為。特質 論為人類行為的思考提供了普遍的通則,指出人格是由一系列的人格特質所組成,特質 是建構人格的基本,具有影響人類外顯行為的作用 (Pervin, 1993)。換言之,人格是人格 特質的整體表現,無法用單一的特質來描述個體的人格。

特質論學者採用連續向度區分人格特質,運用龐大的特質評量個人,期望從中達到 兩個最終目標:一為理解個體的人格結構、起源及其他相關影響;二為從人格進而針對 個體之行為、動機、生活事件等方面進行預測(游恆山等譯,1999)。以下分別介紹四 位特質論之重要學者及其理論。

(一)Allport 之人格特質論

Allport (1963) 是特質論的倡導者,不同於 Freud 重視早年經驗,Allport 認為行為是 受未來所引導,而非被過去所支配。Allport 將人格特質視為代表「生活綜合」的測量單 位,並提出共同特質 (common trait) 與個人特質 (individual traits) 的概念,其中,個人 特質代表特定個體所具有的特性,因此他主張人格的研究應集中於個人特質。此外,

Allport 認為「個人特質」為個體對於環境一致而穩定的反應,是一種概括的、個人化的 決定傾向,因而再將個人特質細分為首要特質 (cardinal trait)、中心特質 (central trait) 及次要特質 (secondary dispositions)。Allport 的人格特質論認為「特質」為人格的基本 單位,實際存在並根基於神經系統中,是一種能解釋行為規律的內在傾向,不同於短暫 且容易受外在影響的心理狀態 (Pervin, Cervone, & John, 2005)。

12

(二)Cattell 之十六因素人格特質

學者 Cattell 將特質視作人格研究的基本單位,是一種由行為推論而來的心理結構,

也是解釋行為規律性和一致性的基本構念 (Mischel, & Ayduk, 2004)。他提出遺傳特質 (constitutional trait) 與環境特質 (environmental-mold trait) 兩項人格的決定因素,其中遺 傳因素占三分之一,環境則佔三分之二 (Pervin et al., 2005)。Cattell 曾在十年間針對不 同年齡、職業和文化背景的人進行客觀的統計測量與分析,運用因素分析法將彼此關連 且一起變動的特質歸為同一人格向度,最終將結果設計成十六因素人格問卷 (16 P. F.

Questionaire),此十六因素又被稱為潛緣特質(source trait,如表 2-1)。Roy (1995)曾用 Cattell 16 因素人格問卷 (16 P F. Questionaire) 對資深教師、銀行經理、醫師和藝術家進 行研究,發現教師具有外向性 (extraversion) 和易焦慮 (anxiety) 等特質,顯示從事相同 職業的人通常會因工作的習性,而有相似的人格特質。此外,Cattell 另提出了能力特質 (ability trait)、氣質特質 (temperament trait)、動態特質 (dynamic trait) 的三類型特質分 類法,其中動態特質讓個體引起動機,設定反應並展開行動,氣質特質決定個體的反應 情形,能力特質則決定反應效果 (Phares et al.,1997)。

表 2-1

Cattell 之十六因素人格特質

沉默寡言 外向

低智力 高智力

情緒化/神經質 穩定/自我強度

謙遜 獨斷

嚴謹 隨遇而安

敷衍 盡責

害羞 大膽

粗心 細心

強悍 溫和

信任 多疑

務實 想像

直率 精明

冷靜 多慮

保守 勇於嘗試

13

依賴團體 自立

放鬆 緊張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Eysenck 之三向度人格特質

相較於 Cattell 被批評過多並缺乏階層結構的人格特質模式,Eysenck 同樣採因素分 析法找出人格基本向度,並使用階層性的人格特質模式 (Matthews, 1989)。他認為「人 格類型」由「特質」所組成,「特質」由「習慣反應」組成,是一種連續變項,以果決 為例,一個人並不是非果決即優柔寡斷,而是落在兩者之間的任一點。Eysenck 早期僅 將人格分為內外向 (introversion - extroversion) 及神經質 (neuroticism),後來又補上精神 病 (psychoticism) 形成三種人格向度,稱為 P-E-N 模式 (Liebert & Liebert, 1994)。

(四)五因素人格特質

1884 年,Galton 率先提出了基本詞彙假說 (fundamental lexical hypothesis),主要是 分析人們於日常生活中的語言,使用通俗的性格形容詞來描述人們的性格,從中得知,

長久以來人們已在彼此的互動中發現某些重要的個別差異,並發展出簡易的用語來說明 這些差異。這些特質用語傳達各種個體差異的訊息,提供人們預測他人的行為。從 1940 年代到 1960 年代開始,主導人格獨立研究的學者研究發現,五因素人格特質是內容廣 泛且穩定的人格向度(葉青雅,2004),如 1949 年的 Fiske、1963 年的 Tupes、Christal 針對 Cattell 的研究進行驗證,皆發現十六因素人格特質可再歸納為五種人格因素。

1963 年,Norman 將字典中約 18,000 個描述個體行為特徵的詞彙,加以歸類成不同 的人格特質類型,分別是和善性 (agreeableness)、嚴謹自律性 (conscientiousness)、外向 性 (extraversion)、情緒穩定性 (emotional stability)及文雅性(culture),至此五因素人格特 質成形。1981 年,Goldberg 以 Norman 的研究結果為基礎,正式將其命名為五因素模式 (Five-Factor Model, FFM)。1985 年,Costa 與 McCare 依循前人的五因素人格理論架構,

並參考 Eysenck 的人格理論整理出五大人格特質(Big Five model)。

許多研究指出「五大人格特質」能有效地把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加以系統化 (John &

Srivastava, 1999 ; McCrae & Costa, 2003),而「五大人格特質」也被視為具有穩定性

14

(Goldberg,1992 ; Tellegen & Waller,1987),足以衡量人格特質的差異。

總結上述,研究者發現人格特質論之理論派別眾多,分類方式不一;其中以較多因 素區分者雖具有描述精確的優點,但在研究上卻較為複雜;相反地以較少因素區分者雖 在描述上較為簡略,但更容易應用於研究分析(陳江水,2003)。有鑑於「五大人格特 質」具有許多相關研究結果與理論支持(Bozionelos, 2004),本研究將進一步探討「五大 人格特質」之意涵。

三、五大人格特質 (Big Five model) 之意涵

五大人格特質雖在 60 年代就已成形,但直至 80 年代才逐漸受到重視。五大人格特 質有四項重要特徵 (Howard & Howard, 1995):

(一)五大人格特質不是指人格類型,而是人格有五個普遍的基本向度,每個人皆 落在每一個向度的某一點上。

(二)此五種因素從成年早期即呈現穩定狀態達四、五十年之久。

(三)這些因素有部分來自於遺傳因素。

(四)跨文化的檢驗已證實其普遍適用性。

在五大人格特質中,又以 McCrae 與 Costa 及 Goldberg 的分類最常被研究使用,主

在五大人格特質中,又以 McCrae 與 Costa 及 Goldberg 的分類最常被研究使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