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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格特質之定義

Allport (1937) 曾提出人格的定義:「人格是存在於個體心理系統之內的動 態組織,它決定個人適應外在環境的獨特型式。」Allport (1961) 將人格定義修 改為:「人格是位於個體心理系統之內的動態組織,它決定個人思想與行為的獨 特型式。」Day (1989) 認為人格可以判定個人與他人差異的一組持久及穩定的 特質與傾向。目前人格理論包括心理分析論、認知論、現象論、特質論、行為論、

與社會認知論等 (Pervin, 1993)。本研究採用特質論的觀點,作為衡量人格特質 的理論基礎。該理論認為人格是人格特質的整體表現,無法用單一的特質 (trait) 描述個體的人格;特質是指廣泛、持久、穩定性地用來推測和解釋人類行為的特 點;而人格則是穩定的,使人的行為持續一致的內部因素 (Allport, 1961; Costa &

McCrae, 1989; Eysenck, 1994)。

Costa and McCrae (1989) 認為,人格特質可以相當程度地解釋個人行為發生 的原因,因為個人的價值觀、喜好往往反映在其個性的特質上,而個人的特質也 往 往 會 影 響 其 行 為 模 式 。 個 人 的 行 為 常 會 反 映 出 個 人 獨 特 的 人 格 特 徵 (characteristics),如害羞、順從、忠誠及膽怯等,這些特徵若持續出現在許多不 同的情境中,則稱為「人格特質」(Personality Traits),因此人格特質在人的一生 中是穩定且極為重要的組成因素 (Costa & McCrae, 1992; Winter et al., 1998)。

綜合上述文獻,本研究將人格特質定義為「個人行為所反映出與他人有所差 異的一組持久且穩定之特徵,並會持續出現於不同情境。」 (Costa & McCrae, 1985; 1989; 1992; Eysenck, 1994; Winter et al., 1998)

有關人格特質的研究因為學者研究的主題與關心的方向不同,因此對於不同 人格特質構面分類的適用性也無一定的看法 (Goldberg, 1993)。近年來,人格特

質 被 廣 泛 的 應 用 在 心 理 學 、 社 會 學 以 及 管 理 學 領 域 , 其 中 以 五 因 素 模 型 (Five-Factor Model) 的構面較為一般學者所普遍認同及接受 (Digman, 1990)。五 因素模型運用量化之因素分析方法縮減為較簡捷之構面,將相近的特性加以萃取 出五大因素,藉此描繪出五大人格特質之雛型。

過去許多研究結論均顯示五因素模型對於人格特質的測量具良好成效 (Borgatta, 1964; Fiske, 1949; Norman, 1963)。其中Norman (1963) 的研究尤其重要,

因其所提出的五種人格向度命名,廣泛的為後續研究所引用,因此常被稱之為

「Norman的五大人格特質」(Norman’s Big Five) 或簡稱為「五大人格特質」(Big Five)。Costa and McCrae (1985) 進一步將五大人格特質構面區分為:神經質 (neuroticism)、外向性(extraversion)、經驗開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親和性 (agreeableness)及嚴謹自律性(conscientiousness),五大人格結構至此發展完成。

二、人格特質之衡量構面

以下針對人格特質衡量構面說明如下:

(一)內外控取向 (locus of control)

此為 Rotter (1954) 年所提出,將個人對事件結果的知覺區分為兩類:

內控:認為人為事件的結果是個人所能控制和瞭解的,即個人認為事件的結 果是由自己之行為或較持久的特徵所造成,而這些結果是個人可以加以控制或預 測者,稱其為「內在控制信念」 (Belief in Internal Control),簡稱為「內控」。內 控者行為較為積極、主動、自主、具應變能力、獨立、自信等。

外控:認為事件的結果是個人所不能控制和瞭解的,若個人認為事件的發生 不是由於其本身行為所造成的後果,而是由於運氣、機會、命運所造成,或是由 有權威之人所決定;抑或是個人認為周遭環境過於複雜,使其無法控制事件結果,

此類型的人稱為「外在控制信念」 (Belief in External Control),簡稱為「外控」。

外控者則較為消極、服從、被動、依賴等。

(二)A/B 型人格特質

Friedman and Rosenman (1974) 與 Glass (1977) 針對冠狀動脈心臟病傾向行 為的型態定義,提出 A、B 兩型人格心理理論。A 型人格指具有高度競爭性、有 強烈自我需求、在職場上具有持久性、努力克服困難、成就慾望較高、對時間延 誤感到不安、緊張型、缺乏耐性、動作快速、積極進取、受威脅時會產生敵意及 侵略性等。B 型人格則是較為放鬆、安靜、沉著與缺乏時間緊迫感。

(三)五大人格特質

根據學者定義,茲將五大人格特質構面分類如下 (Costa & McCrae, 1985, 1992):

神經質 (neuroticism):指能激起一個人負面情感之刺激所需之數目及強度,

當一個人所能接受的刺激越少,則其神經質程度越高,他們對別人的嘲笑十分敏 感、容易害羞、困窘。構面高分者意義為:緊張不安的、情緒化、焦慮的、自卑 的、抗壓性較低的。典型特徵:無法控制情緒、負面感覺傾向(例如害怕、易緊 張、衝動)。

外向性 (extraversion):指一個人對於他人間關係感到舒適之程度或數目,

若一個人對和他人間之舒適的關係越高或越多,則表示其越外向。構面高分者意 義為:健談的、好社交的、熱情的、主動的、人際取向的。典型特徵:自信、主 動、多話、好表現、喜歡交朋友、愛參與熱鬧場合。一般來說,他們較容易成為 團體裡面的領袖人物。

經驗開放性 (openness to experience):指個人興趣之多寡及深度。若個人興 趣越多樣化,但相對深度較淺,則其經驗開放性越高。Woodman et al. (1993) 認 為此類特質會表現出獨立判斷性與自主性。構面高分者意義為:好奇的、富創造 力的、獨創的、非傳統的。典型特徵:充滿想像力、喜歡思考、求新求變。此類 型的人注重獨立思考,具有開放價值觀且喜歡挑戰權威。

親和性 (agreeableness):指一個人對於他人所定下之規範的遵循程度,若對 主管、配偶等人規範之遵循程度越高,則其親和性程度越高。構面高分者意義為:

可信賴的、溫和的、助人的、好心腸的、寬恕的、及仁慈的。典型特徵: 有禮貌、

待人友善、容易相處、寬容的。此類型的人容易與他人建立良好關係,傾向替別 人著想,在團體裡較常扮演順從的角色。

嚴謹自律性 (conscientiousness):指一個人對追求目標之專心、集中程度,

若一個人目標越少,越專心致力於其上,則其嚴謹自律程度越高。構面高分者意 義為:努力的、自我要求的、有組織的、負責的、堅忍的。典型特徵:成就導向

(努力、有始有終)、負責守紀律(細心、有責任感)。而McCrae and John (1992) 特別重視親和性和嚴謹自律性,甚至認為此兩人格特質構面可為品德的兩個基本 向度。此類型的人做事較有規劃,自我控制能力亦較強。

根據文獻顯示,五大人格特質為普遍測量人格特質之工具,不同研究中皆證 明此工具在結構、發展、信度與效度皆有相似的型態,其適用性已被許多學者認 同 (McCrae et al., 2004; Wiggins, 1996),且亦有研究證實採用五大人格衡量華人 地區之適用性 (林保良、張國雄,2011;陳美華、許銘珊,2010;Teng, 2008)。

因此,本研究採用五大人格作為衡量人格特質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