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聚散散終有時,無人不跳死人舞。
──(《墓園裡的男孩》,頁 146)
什麼是人,人的主體或人的存在又是什麼?關於人的主體,巴赫汀(Bakhtin, M.
M. ,1895-1975)曾說是「一個生命的事件或進程」79。而存在呢?則是「特殊的和 統一的存在事件和進程。」存在是特殊的、不可替代的。
而何謂死亡呢?死亡只有特殊的感性個體才能體驗的。這句話有三個名詞要 解釋---個體、特殊和體驗。關於死亡,無人可以說明或解釋,唯有個體能感受,
但每一個人終究有一天會死亡,因此死亡的體驗不只是個體又是群體的。而特殊 是因為對存在和死亡的體驗永遠是不完整的、片面的。所以整體上的存在和死亡 只有在感性個體的自我與他者的關係中,與他者的對話、交流、溝通之中,才能 充分的體驗。80「死人和活人不打交道的,小子。我們不再屬於他們的世界,他 們也不屬於我們的世界。要是我們碰巧和活人跳了死之舞,我們也不會把這件事 掛在嘴邊,更不會對活人提起它。」(《墓園裡的男孩》,頁 157)
死之舞就是一種對話、一種交流、一種死人與活人、存在與死亡的溝通和體 驗。它無法言說,只能體會,正如《墓園裡的男孩》中塞拉所言:「因為有些事情 是謎,因為有些事情不准有人提起,因為有些事情沒人記得。」死亡不僅是個禁 忌,蓋曼在處理這個議題上,將死亡的儀式包覆在狂歡節裡,將死人與活人的界
79 劉康,《對話的喧聲:巴赫汀文化理論述評》(Bakhtin′s Dialogism and Cultural Theory),(台北:
麥田,1995),頁 86。
80 同註 79,頁 86。
線與巴弟跨越虛實空間做一個過門的手法。這樣的方式,更將怪誕風格融入狂歡 節裡,不顯突兀,也降低孩童對於死亡的恐懼感。因為終究有一天,每個人都會 牽起亡者的手,共跳一首死之舞:
川流不息的人潮湧進廣場,有人獨自前來,也有人兩兩結伴;有人全家 出動,也有的孤家寡人。巴弟從來沒有同時看過這麼多活人,總共一定 有數百人,每個人都在呼吸,每個人都像他一樣活生生,每個人都別著 白花。然後樂聲停歇,廣場裡寂靜無聲,四周一片瘖啞,猶如降雪時的 靜默。夜色吞沒了一切聲響,廣場裡的人大步不敢踏,差一點連呼吸都 要屏住了。附近的時鐘開始報時,午夜已到,那群人來了。那群人以緩 慢的行列走下山丘,人人步伐沉穩;節拍一致,五人一排的佔滿了整條 馬路。亡者繼續前進,一排跟著一排,直到抵達廣場。如果說巴弟先前 聽到的音樂是前奏,那麼此刻的音樂再也不是前奏。那是他們企盼已久 的音樂,讓他們忘情舞蹈的音樂。生者與死者手牽手地跳起舞。巴弟看 見殺洛嬤嬤和纏頭巾男人跳舞;商人和露意莎‧巴特比跳舞;歐文斯夫 人牽起老報商的手,對巴弟微笑;歐文斯先生則牽起一個小女孩的手,
態度溫和有禮,而小女孩也大方地握住歐文斯先生的手,好像已經等待 與歐文斯先生共舞等了一輩子。就在這個時候,巴弟不得不停下觀察的 眼光,因為有人握住他的手,舞會開始了。麗莎‧漢斯托對他咧嘴一笑。
「很好。」她說,於是兩人便隨著音樂翩翩起舞。然後她附和著舞曲的 旋律唱了起來:「踏阿轉,走阿停,齊來跳這死之舞。」音樂讓巴弟的腦 袋和胸膛盈滿了狂喜,他的雙腳不由自主地踏著舞步,好像已經對舞步 再熟悉不過了。他看見生者與死者共舞。接著,一對一的雙人舞結束,
舞者排成了一排又一排長長的行列,踏著齊一的舞步,時而踏步、時而 踢腳(啦、啦、啦、嗡!啦、啦、啦、嗡!),列隊跳著已有千年歷史的古
老舞蹈。(《墓園裡的男孩》,頁 149-152)
這樣的描述畫面,就如同一場狂歡節(carnival)。狂歡節本身指源於中世紀歐 洲的民間節日宴會和遊行表演。81它的核心是民間文化、大眾文化與精英文化的 關係。民間性的表現在狂歡節對生與死、再生與創造的讚美和對自然生命力量的 弘揚上。82蓋曼在這裡的闡述上有著活人終將有一天會歸落於土,回到大自然的 懷抱,而大自然也同樣正孕育著下一代,再生與回歸同時在運行。因此亡者為活 人舉行了儀式,一方面迎接、ㄧ方面慶祝;活人接受亡者的邀約,一方面準備、
ㄧ方面擁抱回到最初的原點。
劉康曾提出從三個方面來理解狂歡節概念83:
1. 社會政治方面:狂歡節具有鮮明的社會意義和政治色彩。
2. 文化審美方面:狂歡節的核心是民間文化、大眾文化對肉體感官慾望的宏揚 和對神學、形上學的顛覆和嘲諷。狂歡節作為文化轉型期離心 與向心力衝突的宣洩和眾聲喧曄現象的特殊表徵,起了一個聯 絡、溝通大眾文化為精英文化鴻溝的樞紐柞用。狂歡節體現了 大眾文化的審美趣味,寄託著大眾文化的烏托邦理想。
3. 語言與形式方面:狂歡節、狂歡化提出了文化轉型期的開放性本文的概念,
從梅尼普諷刺、戲擬和怪誕現實主義諸方面闡述了狂歡化 的語言。劉康認為,狂歡節概念的文化審美意義是其主導 方面,超過了社會政治的意義。而語言形式方面的特徵,
均是文化審美內容的具體體現。
如以劉康的狂歡節概念來看待這個死人舞的廣場中,在社會政治層面,可以 回溯民間狂歡節的開始,為了區分與抗衡政府所舉辦的官方面活動,脫離背後所
81 同註 79,頁 262。
82 同註 79,頁 263。
83 同註 79,頁 266。
隱含的意識活動、階級的劃分,在民間所舉辦的狂歡節,人人都可自由參與。在 這個廣場上,所有人的身分都消失了,只有活人與死人的身分差別。
廣場不只是一個人們觀看的場景空間,人們在其中參與,因為狂歡節的觀念 包容了全體大眾,就連市長女士葛拉薇夫人也不過只是一位親切的活人而已,她 的市長身分帽子已被脫冕。在狂歡化的文學中,廣場做為情節發展的場所,具有 了兩重性、兩面性,因為透過現實的廣場,可以看到一個進行隨便親暱的交際和 全民性加冕脫冕的狂歡廣場。84 且不只是身分的脫冕,所有的隔閡與象徵:老人 與年輕人、男人與女人、文人與商人等等,全都打破,共牽起手齊舞只為狂歡,
只為這唯一的目的。
狂歡節進行時,這個空間只有屬於它自己的法律、自由和法則。它具有一種 世界精神,它是一個特別的狀態,一個世界復興與再生的境界,是人人參與的境 界,不屬於活人也不屬於亡者,因此狂歡節不需要號招,人人都在無意識的狀態 下,自動來到這個廣場。
巴赫汀認為「狂歡節形象與某種藝術形式特別類似,這種藝術形式即為場景 (spectacle)。……它位於生活與藝術的邊界。在現實中它是生活本身,不過遵循的 卻是某種戲劇規則。」85狂歡節又具有大眾文化的鮮明特徵,是在公眾廣場上舉 行的節日宴會,充滿了笑罵嘲諷、下里巴人、追求感官愉悅的滿足,拉平了高雅 與低俗、官與民、士與痞的一切等級差異和距離。
公眾廣場是狂歡節理所當然的場所,平民大眾自發自願地聚集在廣場上,盡 情地享受著感官慾望的自由和宣洩:
眾人隨著舞蹈跺步、踩踏、旋轉、踢腳,灰衣女人與他們一起跳舞,熱 情地踩踏、旋轉、踢腳。就連白馬也隨著音樂搖頭晃腦、左搖右擺。樂
84 同註 79,頁 269。
85 同註 79,頁 275。
曲的速度加快,舞者的舞步也跟著加快。巴弟跳得上氣不接下氣,卻怎 麼也不願意停下舞步,這是死之舞,生者與死者共舞,與死亡共舞。巴 弟在微笑,每個人都在微笑。(頁 154)
廣場是全民性的象徵。狂歡廣場,即狂歡演出的廣場,增添了一種象徵的意 味,也就是一個無法取得勝利的烏托邦。在這個狂歡廣場,打斷現存的政治興權 力秩序,不需要宣導、號招、佈置、秩序等等,但雖然這種打斷僅僅是暫時的,
等到狂歡後,人們又必須回歸到現實的一面生活。
作為一個平民大眾、自發自願的節日,狂歡節缺乏一種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向 心力的政治目標,從文本中這段描述可以窺見,它是一種傳統,不知從何而來的,
市長會在開白花時,從墓園摘下,分送給所有的市民,在廣場上,市民別上小花,
在音樂舞蹈中,陷入瘋狂,而毫無意識發生了什麼事情。沒有什麼背後的政治意 圖,白花從墓園成長,養分來自於土,人從這片土地成長,最後回饋於土,生與 死都來自於同一個地方,當所有的人別上這朵白花,也就象徵脫下了身上的加冕,
每個人都不過只是這個狂歡節的其中參與者,沒有什麼不同,就如矮男人所說:「舊 城裡的每個人都能拿到一朵花,不分男女老少。」(頁 145)在這短暫的烏托邦中,
世界達到一種合諧與平靜,生生不息,永不停息的時刻,微笑,是帶著暢快與零 距離的自由與宣洩;音樂飄揚在空中,毫無阻礙也無所不在。
公共空間、公眾廣場是一個健全社會所不可缺少的文化構成部分。狂歡節的 主要場所是城市中的公眾場所,文藝復興時代的公眾廣場即是巴赫汀心中狂歡節 的理想場景。而公眾廣場是市民社會和現代資本主義文明的重要標誌。86跳死人 舞的廣場,是整個城鎮的中心位置,在四周圍繞著各式各樣民生用品的店家,它 位於舊城市政廳前方的市立花園,而舊城市政廳現在已成了博物館間遊客指南中 心,所以這個位置是集合人潮與焦點的地方,更是重要的標誌點。在象徵重要的 區域位置上,舉辦這個狂歡節更是有強烈民間性的傳統思維,這個傳統根基悠久,
86 同註 79,頁 280。
地方傳統的力量既神祕又不可對抗,即使是市長,也只能屈服於這種沒有明文規 定,又自然而然形成的習俗,權力在這種不可抗拒的因素之下,莫名顯的失去了
地方傳統的力量既神祕又不可對抗,即使是市長,也只能屈服於這種沒有明文規 定,又自然而然形成的習俗,權力在這種不可抗拒的因素之下,莫名顯的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