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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問題與租稅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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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代理問題與租稅規避

過去大多數的避稅問題研究皆以個人避稅行為為出發,但 Crocker and Slemrod (2005)認為在探討公司逃稅問題時,需以股東-經理人(principal-agent)為 架構進行討論,當股東為解決代理問題而以企業有效利率的高低決定財務經理人 的報酬時,也就是當企業有效稅率愈高,則財務經理人的報酬愈低,財務經理人 就會有誘因進行逃稅的行為,以使其報酬增加,因此,如要降低逃稅行為,處罰 財務經理人會遠比處罰股東還要有效。Desai and Dharmapala (2006)也以股東-經 理人的架構進行討論分析,他們認為依經理人對於公司獲利訊息透露對象的不同,

而區分為 corporate tax shelter 和 rent diversion 二種。所謂 corporate tax shelter 係指公司真實所得與申報所得之間的差異;而 rent diversion 則是指公司真實所得 與財務經理人告知股東公司獲利之間的差額20,Desai and Dharmapala (2006)認為 此二種方式具有互補性,當股東不希望管理階層進行租稅規避,而管理階層又有 其動機時,便會產生代理問題,而管理階層有租稅規避的行為時,為了避免被稅 務機關查緝,常會採取不透明的的交易活動來掩蓋其行為,而連帶的也增加了其 私下舞弊的機會,因而造成了有效稅率雖然因此降低,但公司價值並未提升 (Desai and Dharmapala,2009),也因此,研究發現當公司給予管理階層較多的權 益報酬時,相對而言避稅行為也隨之減少。

如何解決代理問題一直也是學者競相研究的主題,許多人提出當管理階層的 薪酬與公司績效相互連結便可以有效的降低代理問題,而由於降低所得稅費用便 可提高公司稅後現金流量進而提高公司價值,因此許多企業常以稅後的資訊來衡 量企業績效並進而給予管理階層薪酬,當然,避稅活動必定會產生風險,如當被 國稅局查緝,管理階層可能小則罰錢,大則吃上官司,也因此 Phillips (2003)認 為薪酬當中,必定有一部分是為了平衡租稅規避所發生的風險,所以,Armstrong,

20 張瀞云,2011,利潤分紅與公司逃漏稅,經濟與管理論叢(7),p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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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uin and Larcker (2010)研究了稅管人員(tax director)的薪酬與有效稅率之間的 關係,研究結果指出稅管人員薪酬與 GAAP 有效稅率間有著強烈的負相關,而 與現金有效稅率間較無關係,造成此項因素的原因可能在於比起現金稅負稅管人 員更傾向降低財務報表上的所得稅費用,也因此欲觀察稅管人員的行動時,

GAAP 有效稅率是一個好的指標。除此之外,Phillips (2003)則研究了 CEO 與業 務單位管理者(BU Manager)有效稅率與稅後績效衡量之間的關係,結果指出當業 務單位管理者以稅後績效做為衡量的指標時,企業會有較低的有效稅率同時也帶 來可觀的稅上利益,但反觀 CEO 的部分卻不會因為以稅後績效衡量而導致較低 的有效稅率,Phillips 認為是因為還有其他更為顯著的誘因會影響 CEO 專注於稅 後表現,如董事會是依據稅後績效來決定是否撤換 CEO。

相較於先前的研究較不將由代理問題所引起的非稅成本21(non-tax cost)納入 考慮,Chen, Chen, Cheng and Shevlin (2010) 以 1996 年到 2000 年的 3,865 家公司 做為樣本,以代理問題做為基礎對家族企業與非家族企業的租稅規避程度進行探 討,實證的結果為相較於非家族企業,家族企業更重視潛在的處罰及社會上的聲 譽,也因此較不傾向從事租稅規避活動,其原因為家族企業間特殊的代理問題,

家族企業中的代理衝突源自於掌管企業本身的家族成員與外部投資人,當外部投 資人能夠有效的監督公司且長期持有該公司的股權時,外部投資人會傾向於進行 租稅規避活動,因為他們認為如此一來便可減少公司擁有者的利益(rent

extraction);相反的,家族企業則期望從外部獲得更多的資本,對於負面消息也 就更為關心,而這類的公司往往就會較不願從事租稅規避活動。而國內學者林嬌 能與許彩蓮 (2011)也提出當持股比例愈高、董事會規模愈大,家族企業會有較 少的租稅規劃。

而 Desai, Dyck and Zingales (2007)則從控制股東欲降低公司稅務成本的代理 問題著手,分析公司治理與租稅間的關係,最直接影響了稅負的多寡來自政府

21 非稅成本係指企業報導較低財務所得所需承擔的額外成本,如:機會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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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內部人(insiders)及外部股東(outside shareholders),政府所制定的稅務政 策將影響內部人及外部股東的關係,例如當政府對股利的稅率降低或是免稅,這 時外部股東則傾向公司進行盈餘分派,因為比起股東其他類型的所得,股利所得 實質所拿到的要來得更高,但對於內部經理人來說,則希望將盈餘留在公司內部,

以利往後資金上的運用,因而這兩者便產生了衝突,也因此這樣的關係便會直接 影響公司的稅務政策。研究結果顯示公司治理的好壞影響著稅收與稅率間的關係,

也就是說,當公司處於治理良好的環境下時,所得稅負會隨著稅率的提高而增加,

相反的,當公司處於不佳的治理環境下時,所得稅負則會隨著稅率的提高而減 少。

從以上的文獻探討中我們可以發現,在探討企業所得稅問題時,代理問題是 一個很重要的關鍵,由於企業與個人的型態有所不同,在探討企業個體時需將企 業的股權結構做一個綜合性的考量,因為在不同的股權結構下,企業為了解決代 理問題或是對於租稅規避的誘因都各不相同,也因此,對於避稅程度也就各有不 同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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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章、研究設計

各國政府近年來已積極的進行打擊企業租稅規避的行動,而透過文獻探討我 們可以發現,不同的企業特性對企業進行租稅規避的誘因也有所不同,本研究根 據 Fama and Jensen (1983)所提出的理論:「當公司的股權或公司的決定者集中於 少數人身上的時候,這些管理者會比較傾向於風險趨避者,也較不願意投資風險 較高的專案」,而對於租稅規避這樣高風險的行為,股權結構集中與否是否對其 造成影響,將是本研究探討的主要核心。本研究將分成兩部分進行討論,首先我 們先從當公司股權結構較為集中時,是否降低了租稅規避的誘因,接著進一步討 論當公司股權集中於不同的內部人手中時,是否同樣的只要內部持有者股權愈高 就不易進行租稅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