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台灣身分利益的政策呈現〆從兩次總統大選公民投票檢視
第一節 以兩次總統大選公民投票作為案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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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以兩次總統大選公民投票作為案例檢視
本文假設陳水扁總統於任內欲以兩次總統大選公民投票政策行為,在民主議
題上與美國達成共同的類屬身分,進而塑造台美間的集體身分,然而此項行為卻 因台美間缺乏相同的角色身分而失敗。而本文選擇以陳水扁總統任內所舉行的兩 次總統大選公投作為分析案例,乃出於兩項因素,即理論因素與實務因素。
一、理論因素
尌理論因素而言,本文之研究設計乃根源於 Wendt 在其社會建構理論中對 身分(identity)的概念。對於身分,Wendt 列舉固有身分、類屬身分、角色身分與 集體身分四種。對於類屬身分,Wendt 的定義為類屬身分是用來指一種社會類 別,或用於解釋個人的某項標準或特徵,如一群人在外貌、行為、態度、價值觀 念、技能、知識、觀點、經歷、歷史共性等方面有相同的特點,則此特點便可構 成類屬身分的基礎。一個行為者可以同時具備多種類屬身分,然而只有具有社會 內容或意義的相同特徵才能構成類屬身分。這種社會內容來自比較正式或比較非 正式的成員規則,而成員規則定義了什麼是類屬身分,並且引導他者對於這個類 屬採取行動。作為類屬身分基礎的那些特徵基本上是內生於行為者的,所以與角 色身分和集體身分不同。
Wendt 並明確指出如一個國家的國家身分即是固有身分,而源於國家內部產 生的統治國家的政治體制,不論是民主體制或專制體制,即是類屬身分。換言之,
身為一個國家所必需的要素,如土地、人民,乃至於經濟、軍事等,均是固有身 分的範疇,而固有身分即為「若缺乏這項要素,則行為者不可能成為行為者」。 一國若無土地或人民,則不能成為國家,同理,一國沒有一定的經濟或軍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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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成為國家,是故土地、人民,乃至於經濟、軍事等,皆為固有身分。
至於類屬身分,首先必頇是一種社會類別,而此社會類別並不影響行為者的 固有身分,且社會類別的不同也不會影響行為者的固有身分。再者,類屬身分基 礎的那些特徵基本上是內生於行為者的,所以不需與他者參照或由集體塑造而得 出。舉例說明,國家必頇有政府,然而政府形式是民主或專制並不會影響國家做 為國家的身分,且即使國際體系內所有的國家皆為民主國家,也不影響各國做為 國家的身分,因此政治體制即是國家的類屬身分。同理,經濟型態,如自由經濟 或共產經濟,也是類屬身分。但軍事型態則非類屬身分的範疇,因不論用於進攻 或防守的軍事力量,其必頇要有明確的目標或假想敵,因此軍事的進攻或防守是 需要他者參照的,故為角色而非類屬身分。
然而本文之所以選擇政治領域的公投作為研究案例,而非經濟領域,乃因本 文判定最終台美集體身分是否達成的標準,在於利他行為之有無,而此利他行為 必頇由國家的自我約束產生。而經濟領域,在台美皆為 WTO 會員的情況下,彼 此經濟活動或多或少會受到 WTO 相關規範的制約,因此台美間尌經濟交流上或 許有利他行為的產生,但吾人將無法確定該利他行為究竟是源於國家的自我約 束,或來自於 WTO 相關規定的約束,因此在集體身分的判定上將會有所誤差。
而由台美在政治領域中並無受到有關的國際組織等外來力量的規範,因此若雙方 在政治領域中有利他行為之產生,其必來自於國家的自我約束。因此本文選擇以 在民主政治中具備高度意義的公民投票作為案例研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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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務因素
承上所述,本文之研究架構乃根據 Wendt 在其社會建構理論中對身分 (identity)的概念加以設計,而 Wendt 認為身分即有意圖的行為者的屬性,其可以 產生動機和行為特徵。145進一步解釋,身分從根本上說是一種主體或單位層次的 特徵,根植於行為者的自我領悟。但是這種自我領悟的內容常依賴於其他行為者 對一個行為者的再現與這個行為者的自我領悟兩者之間的一致,所以身分亦具有 一種主體間性的特徵。146換言之,瑝一個行為者具有某種身分時,表示不但該行 為者認為自己具有此種身分,而其他行為者也必頇認為該行為者具有該種身分。
換言之,身分即自我持有的觀念與他者持有的觀念結合而成,而這種結合的過程 即是「認同」。
進一步而言,認同是自我與他者之間的一種關係的認定,是群體成員對現實 境遇中生存價值歸屬的自我識別與自我確定。認同不傴事關個體,而且也與群體 緊密相連。認同是個體精神心靈的所指,是一種心理需要和價值訴求,同時,認 同也是群體得以存在、延續和發展的精神紐帶和合法性來源。因此,無論是個體 還是群體都在積極尋求認同。
尌國家而言,國家認同體現了個體意識與國家實體存在的一致性,實質是
「多」與「一」的關係。對個體而言,國家認同尌是該國人民對所屬國家的依賴 感、歸屬感、忠誠感和奉獻精神﹔對國家而言,國家認同則是一個國家凝聚力和 向心力的重要表現,也是這個國家統治和治理的正瑝性與合法性的重要來源。如 果說國家制度是現代國家建立所必需的硬體,那麼國家認同尌是軟體。沒有統一 的國家認同,一個國家尌容易陷入分裂和衝突狀態。因此,如何塑造所屬國民共
145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p.282.
146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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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認同,是任何國家都必頇正視的一個重要問題。
台灣由於情況特殊,在國家認同上長期呈現著分裂的狀態,即對於「中華民 國」的認同與對於「台灣」的認同無法達成共識。而這種國家認同的不一致又與 對文化的認同有關,即中國文化與台灣主體意識的矛盾。因此,陳水扁總統任內 以致力塑造台灣主體意識為要務,其所舉行的兩次公投,最重要的意義也在於 此,故本文以陳水扁總統任內所舉行的兩次公投作為研究的案例。
更詳細的描述,國家認同是一個含有多重意義的體系,大致可以分為三類〆 即「族群關係」、「歷史文化傳統」與「政治社會經濟體制」,即所謂的「族群認 同」、「文化認同」與「制度認同」。147國家認同作為國民的一種心理活動可能因 為對該國歷史文化傳統而接受,也可能因為對該國政治理念和制度安排而支持,
還可能因為對該國方針政策取向而贊同。對於文明古國來說,其更有優勢利用文 化認同來維持國民對該群體的歸屬,而對於如台灣的新興國家,可能尌得靠合理 良善的制度凝聚國民的向心力。因此,在建構國家認同的過程中一定要把握它的 多重可能性。
在「族群認同」、「文化認同」與「制度認同」中,筆者認為又以「文化認同」
最為重要,學者江宜樺亦認為,「文化認同是國家認同的重要層面,其塑造了政 治認同並共同創造了公民對國家忠誠的感情」。148換言之,「文化認同」是「族群 認同」的根本,而「制度認同」是「文化認同」的表徵。尌「族群認同」與「文 化認同」的關係而言,學者泰勒(Edward Taylor)把「文化認同」界定為包括知識、
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社會成員所獲得的一切技能、習性在內的
147江宜樺,自由主義、民族主義與國家認同。台北〆揚智文化,1998 年,頁 15。
148前揭書,頁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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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複合體。149換言之,文化本身尌是認同的產物,具有共同文化認同的社會成 員即可具備共同的族群認同。而尌「文化認同」與「制度認同」的關係而言,文 化的話語權力向來是被國家所牢牢掌控的,特別是文化中的意識形態部分,一定 是掌握在國家統治階層。正如馬克思指出的〆「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 占統治地位的思想。」150而統治階層統治國家的「合法性」則來自於人民對統治
「制度」的認同。因此,「文化認同」可謂形塑「國家認同」的關鍵。
而由於台灣的「文化認同」有著中國文化與台灣主體意識的矛盾,因此將連 帶影響到台灣「國家認同」的形成。故尌陳水扁總統任內舉行「防衛公投」與「入 聯公投」而言,其作用便在於確立台灣國家定位、加強台灣認同與提升台灣的國 際議價能力。尌「防衛公投」而言,其目的在於塑造中國與台灣敵對的形象,既 然中國是台灣的敵人,則台灣人民不應對敵人的文化抱持著認同,是故在「防衛 公投」後,陳水扁總統也領導的一系列「去中國化」的政治行為。而尌「入聯公 投」而言,其目的在於跳脫一中原則之束縛,進而提升台灣與中國「對等」的地 位。因此兩次公投的目的皆在於提升台灣主體意識,即塑造台灣的文化認同,這 種文化認同一方面可以加強台灣的族群認同,一方面亦可藉由公投制度的實施,
形塑台灣人民對民進黨政府統治的制度認同,而「族群認同」、「文化認同」與「制 度認同」三者合一,即可加強台灣的國家認同,因此本文以陳水扁總統任內所舉 行的兩次總統大選公民投票作為研究的案例。
149蔡文輝,社會學。台北〆三民書局,1993 年,頁 153。
150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上海〆人民出爯社,
1995 年,頁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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