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分析與檢討
第二節 以「大量媒體曝光」換取「大量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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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領域中搶奪對議題的詮釋權。
第二節 以「大量媒體曝光」換取「大量申訴」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的議題倡議除了建立在各種政治機會點的利用上,也建立 在實地的個案服務上。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在民國九十四年初發起時,喊出了「九五加滿,其餘免談」
的響亮口號,並在民國九十六年勞委會宣佈調漲基本工資時,再度站上時代的浪 潮。但是這樣的社會運動能量如果要長期延續,那麼社會運動的表現形式也應該 要從初期「狂飆式的激情」日益「理性化」,而這樣「理性化」的表現形式,就 表現在聯盟內部形成制度,並開始以「接受勞工申訴」的方式,長期接觸其運動 的目標群眾。
由於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並非具有公權力的勞政單位,又不像一般傳統工會有 一個明確的「廠場」或「地區」來框限工會會員和工會幹部的關係,因此,「青 年勞動九五聯盟」若要引起弱勢勞工們的注意,就必須使用「大量媒體曝光」的 手段,才能使勞工在遭遇勞資爭議時,將九五聯盟視為一個申訴管道。在九五聯 盟初期「打知名度」的媒體行動裡,媒體效果最好的當推行動藝術「內爆麥當勞」
了。中華技術學院的違約事件也是因九五聯盟在媒體間的知名度,才讓九五聯盟 有機會接觸到這些受害學生;而在組織上比較明顯的例子是慈濟醫院的案子。
以中華技術學院的違約事件為例,當初中華技術學院的學生之所以會找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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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又例如:在經歷了中華技術學院產學專班的違約事件、雍興派遣公司在第 一銀行的非法解僱、承包政大清潔業務的潔之方派遣公司與金都派遣公司屬交叉 持股且勞動條件違法、得士派派遣公司未替台北101 服務員投保、承包慈濟醫院 清潔業務的威合股份有限公司違法解雇清潔人員……等等類似事件,而發現現今 職場新型態的雇傭關係:勞動派遣,並在處理的過程中瞭解派遣的問題,而有了
「因應派遣」甚或是「反對派遣」的基礎。
所以,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以「改善台灣勞動體制」為經,以「個案服務」為 緯的倡議模式,將青年勞動者們的「生活世界」以議題倡議的方式對台灣的勞動 體制與社會價值作溝通,使台灣勞動體制的「社會系統」和青年勞動者們的「日 常生活」得以建立較良好的關係,也使長期以來不合理地壓迫青年勞動者生活的 勞動體制、以及以「草莓族」標籤掩蓋青年勞動者聲音的社會價值有了鬆動的可 能。
同樣的倡議模式也出現在九五聯盟在民國九十八年打出的「離職違約金」議 題上,九五聯盟並以此為基礎,進而於民國九十九年初試圖影響勞委會對勞動契 約法的修法方向。
Albert Hirschman 在他的著作《Exit, Voice, and Loyalty: Responses to Decine in Firms, Organization, and States》中,討論的是「聲音( voice)」和「出走(exit)」之間 的選擇理論,主要是在解釋消費者可以用「出走」的方式,抗議商家的產品或服 務,亦即俗稱的「用腳投票」;但是當市場是壟斷的情形時,消費者則是發出不 滿之聲,讓廠商知道他們的抱怨,甚至是要求公權力介入。美國勞資關係學者 Richard Freeman 和 James Medoff 在《Labor Markets in Action: Essays in Empirical Economics》中,將這個理論應用到美國勞資關係的研究中,他們的結論是:當 工會的集體聲音能夠發揮作用時,員工用「出走」表達不滿的可能性降低,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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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減低了行動者近用媒體的機會(孫秀蕙,1997:244)。除了「尋找倡議的主題」以外,九五聯盟也在處理申訴、接觸案主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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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形成他們在爭取權益路途上的阻力。其實這也是青年勞動者在爭取權益時容易 遇到的困境,因為他們多半還在學校和家長的管轄之下,經濟與行為能力均尚未 完全獨立,因此他們的行動也特別容易受到學校與家長的限制,而資方也會利用 這一點來間接影響學校和家長對青年勞動者們爭取權益的行動施壓;而這也是九 五聯盟使用「媒體曝光」策略的一個困境,畢竟要一個成年勞工面對媒體都容易 產生壓力,更何況是無論行為能力尚有限制的青年勞工?所以執委給予信心、與 案主一起討論行動可能的後果與承擔,都需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