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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新人類的勞工運動

第一節 從「工學鬥陣」到「工學合一」

一、 台灣工運的政治機會

「勞工運動」也是社會運動的一個領域,正如其他領域的社會運動,表現形 小馬:跟工業污染有關。整個事件簡直是以前

鹿港杜邦事件的翻版,大牛要我為他站 在企業的角度寫一篇所謂的深度報導,

我沒照他的意思寫,他很生氣,罵我是 牆頭草,我罵他是換個位子、換了腦袋。

最後,還是大牛贏了,因為我以前報社 的老闆…

阿城:什麼以前報社?

小馬:我被優退了。

--紀蔚然<夜夜夜麻二:驚異派對>

新裂齊紈素,鮮潔如霜雪。

裁為合歡扇,團團似明月。

出入君懷袖,動搖微風發;

常恐秋節至,涼飆奪炎熱;

棄捐篋笥中,恩情中道絕。

--班婕妤<怨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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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由初期「狂飆式的激情」日益「理性化」,這樣「理性化」的表現形式,就表 現在各種「勞工團體」與「工會」的組織上。而台灣的工會組織也如同其他非營 利組織一樣,受到政治解嚴的影響;不同的是:台灣的《工會法》早在民國 18 年就已經公佈通過,然而早期的工會為黨國扶植成立的「閹雞工會」,直到1980 年代的政治氛圍鬆動後,再伴隨者1984 年施行的《勞基法》提供了不滿的法律 基礎,而興起了一波自主工會運動的浪潮。所以台灣的工會運動如同其他晚期民 主化國家建立在一個工業關係歷史的特殊性:威權時代前後的轉變,不同於歐美 工會的「志願組織性格」。

民國七十三年七月底公佈施行《勞基法》,是在美國的工會與企業界聯合對 台灣施壓,迫使國民黨政府立法通過的,儘管美國的工會與企業界之所以施壓要 求台灣制定《勞基法》,是為了抵制當時台灣以低廉勞動力吸引外商投資大量製 造,而威脅到美國的市場,但是《勞基法》的施行,卻是自主工會運動興起的法 律依據以及動員的物質基礎;也在同一年,一群知識份子組成勞工法律支援會,

試圖從法律的諮詢服務,來推動真正的階級運動(何明修,2008)。

在台灣自主工會運動的浪潮下,許多積極的工運行動者紛紛拿下了許多基層 工會:新一代的工人為了爭取落實勞基法所規定的權益,不僅在未成立工會的廠 場內,發起籌組新的工會,而有些企業內已有既存的保守工會組織,也讓自覺的 勞工們以串連其他同仁的方式成立聯誼會與之分庭抗禮,甚至是直接攻佔工會。

而這些在各項勞資爭議中取得勝利的自主工會也開始發展橫向聯繫,他們透過進 步學者、知識份子與工運團體等之協助,先後組織成立了桃竹苗兄弟工會、自主 工聯等聯盟性質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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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遠化工會罷工期間之新聞報導

在勞工自覺並起身反抗的時候,資方當然也不會束手待斃。民國七十七年 底,以王永慶為首的台灣本地資本家們具名在各大報刊載聲明,認為社會運動造 成社會混亂,政府卻放手不管,並揚言將採取「投資罷工」的手段。資本家威脅 政府鎮壓社會運動的方式,就是以其經濟支配的優勢,於是民國七十八年的遠東 化纖工會罷工事件中,便出現鎮暴部隊進駐場區(林子文,2004)。除了國家暴 力直接介入勞資爭議外,儘管有《工會法》的法令條文保護工會幹部16,然而眾 所周知,《工會法》對工會幹部的實質保護非常有限,例如:產業工會的會員必 須是同一事業單位的受雇者,而屬於工會權力階層的理、監事也必然會是該同一 廠場的正職員工,那麼工會理、監事一旦失去工作,自然也就失去工會會員資格,

16 《工會法》第三十七條:「在勞資爭議期間,僱主或其代理人不得以工人參加勞資爭

議為理由解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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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惡意解僱工會幹部」就成了資方打壓工會最有效的武器,最明顯的例子就 是 1992 年的基隆客運罷工事件中,當時的基隆客運產業工會以合法的罷工程 序,發動罷工,結果資方以連續曠職三天,開除146 名參與罷工的工人,儘管有 台北縣勞工局的介入,但最後仍有十五名工會幹部無法復職,因此該事件有「勞 方守法、資方違法、官方沒辦法」的評論(林良榮,2001)。

就在資方與國家機器的聯合打壓下,加以政府一連串勞動法令修法的保守 化,使得新生的工運不得不轉向體制化的道路。體制化的道路之一,就是立法上 的攻防,也因此而有了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分別在北、高兩市舉行的三法一案 工人鬥陣大遊行;體制化的道路之二則是地方包圍中央的產業總工會運動:產業 工會原本就有「勞資共同體」的本質,各自主工會為了存活,也就更有動機加強 工會間的彼此團結,所以在1990 年代中期,各工會與工運團體進一步推展各縣 市「產業總工會(產總)」的成立,並在民國八十九年宣佈成立全國產業總工會,

與舊有與國民黨關係密切的全國總工會相抗衡。也因為《工會法》對產業工會「同 一廠場三十人」的發起門檻過高,為了突破這個限制,有些組織者彈性改以「同 縣市同行業三十人」的方式發起籌組了幾個工會,這些新成立的行業別聯合會,

例如銀行員全聯會、大眾傳播業工會聯合會、倉儲運輸業聯合會,也展現了比過 去全總體系下聯合會更高的自主性與戰鬥性。

但是也因為產業工會在廠場內「勞資共同體」的本質,因此在 1990 年之交,

國家與資方聯手打壓勞工運動的時期,許多在抗爭中被開除的工會幹部的運動能 量難以延續,而留下來的工會幹部則逐漸傾向「勞資和諧」;所以其後台灣工運 的發展,開始由「工運團體」取代「工會幹部」,成為新一波工運的領導者。而 這些工運團體之間彼此競爭,各自協助許多產業工會與聯合會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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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知識份子與勞工

勞工對自身權益受損的憤怒,當然來自他們在勞雇關係中受壓迫的經驗;而 各種不平之聲的集結動力或許來自兄弟義氣,但是如何形成知識份子所想像的

「階級意識」呢?

所以接下來很重要的是要談「階級意識」。階級意識的要點在展示階級如何 自我構成,如何創造歷史。換句話說,完整的階級意識在於勞動者已有願景,不 但想要控制其產業,而且也想要主宰社會的走向,以此完成勞動者的物質與道德 成就、經濟效率與自我實現的自由。

然而我們都知道世事不見得會如此順利,真正在這個社會邊緣掙扎求生的人 們,其自我在成長的過程中往往被環境壓迫得扭曲殘破,「一個強壯健康的自我」

彷彿也是一種特權,是條件很好的孩子才長得出來的,知識份子所謂的「階級意 識」在這種土壤中,彷彿也成了癡心妄想。

當然,如果全都是癡心妄想的話,也就不會有前述的那些勞工運動了。也就 是因為有一些知識份子不為國家、企業所用,而選擇站在勞工這邊,協助勞工分 析問題、和勞工一起出怪招對付壓迫者、給予勞工信心,也才使所謂的「社會壓 迫結構」不再成為永恆固定的「社會事實」。

至於知識份子如何進入勞工的場域呢?

近年來,工會的領導階層中,有一群人逐漸獲得關注,那就是:工會聘用的 專職工作者。根據Kelly 與 Heery 的研究估計,英國的工會在一九九一年總共聘 用了三千名的專職工作者。工會之所以能聘用專職工作者,除了因為會員人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