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企業基金會
壹、企業成立基金會的背景與動機 一、企業成立基金會的背景
近年來,企業熱中於成立企業基金會(Corporate Foundation/Company Sponsored Foundation),從企業公民責任的角度來看,不外乎「取之於社會、
用之於社會」的回饋心態,並期望透過系統性的專業規劃,將資金人才服務等挹 注到需要被幫助的團體,作出最有效的利用。企業善盡社會公民責任的觀念,就 像顆種子一樣,在企業之間相互感染。對企業而言,從領導人由上而下推行社會 公民的概念,可能是最快最有效的。因為透過成熟的管理技巧,企業在社會扮演 領導的角色,不但可以增進企業和政府的關係,提高員工士氣及生產力,有助吸 引優秀人才與媒體關係。企業公民的概念即在美國儼然蔚為風潮,成為企業創造 競爭優勢策略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李湘君,2004)。美國非營利團體「企業公民 組織」主席 Craig Smith 的「新企業公益觀」一文中建議企業 CEO,應該致力於 營造一種讓企業各部門都投入公益事業的氣氛,包括授權基金會或專人辦理相關 事項、加強公益團體與企業部門的交流等(洪懿妍,1999)。於是,有些熱心公 益的企業開始會設成立獨立的基金會,但與母公司之間仍保持緊密的互動,以基 金會的名義推動各項公益贊助活動,因為基金會可成為企業內部一個重要的改造 力量,企業公民風潮其實就是企業改造運動。
1950年代後,美國企業發現其知識有助政府解決社會問題,政府也認為企業 參與社會非常有利,故第一個基金會於是誕生;1950到1960年代,企業了解,除 了基金會,應有社區公共關係活動;1980年代,企業體認到基金會的工作其實是 其運作的一環,它和其他部門的運作方式雖不一樣但相互關連,最後逐漸整合成 企業管理的一部分(李湘君,2004)。由此可知,企業基金會與母企業之間的關 係相當密切。
近十年來(解嚴後),國內的民間第三部門的興起,最明顯的莫過於財團法 人基金會的蓬勃發展,除數量明顯增多之外,屬性上呈現的特色之一,便是企業 界紛紛成立基金會組織,強力投入社會福利等工作領域(魏婉婷,1996)。在台 灣,文教基金會的建立創始於七0年代,數量暴增則在九0年代之後(謝東山,
2003),而企業開始陸續在組織內成立基金會,在1980年代企業基金會還不多,
也是於近十年來才達到高峰。郭玉禎(2000)就指出,若說基金會是台灣企業的 最愛,實不為過,近年來隨著大環境的日趨開放,更達高峰,除了數量快速上升、
日趨龐大之外,在成立的宗旨上也日趨多元化。
相較於一般的非營利組織,企業基金會具有著「企業」以及「非營利組織」
的雙元背景;基與此,其在社會上的角色,與一般的非營利組織勢必有所不同,
從「企業」的背景來看,或是偏重於企業式的管理或經營。對企業基金會來說,
其中亦蘊含了「企業精神」(entrepreneurship)的發揮。而企業精神也就是應 用創新方法使用資源,以使生產力及效用極大化,就企業基金會而言,也就是存 在著企業的「創新精神」與非營利組織的「公益角色」(江明修、王俊元,2003)。
也由於此雙元性格,企業基金會所從事的贊助行為也較純非營利機構之贊助行為 複雜,因為其贊助目標有可能涉及原企業組織的目標,而贊助目標實行之後所呈 現的結果,也就是贊助效益也會與商業營利機構或其他非營利機構有所不同。江 明修表示,企業基金會對社會的功能,可概分為創新整合者、服務提供者、價值 倡議者及社會教育者,而企業基金會同時具有「企業」及「非營利」特性,這兩 個特性可相輔相成,但也可能成為「零和」,如何讓兩者發揮相乘的最佳效果,
是台灣企業基金會最大的課題(鄭秋霜,2003)。
二、企業成立基金會的動機
目前國內許多企業都秉持長期性、主題性、地域性的角度來贊助藝文或其他 公益團體。蕭湘文等人(2004)指出,贊助本身提供一種傳播媒體的功能,協助 發展企業形象與品牌概念,有利於人們對企業或產品的正面態度,進而增加企業 與消費者的互動性,其操作執行的概念就是企業公共關係的經營。雖然企業贊助 的動機有所不同,但贊助活動若能與企業形象充分結合,將能促使消費者因為該 活動(事件)產生感動與共鳴,進而對贊助企業產生好感。為了將企業經營的理 念能夠確實灌注到贊助活動上,大型企業多半會藉由成立專屬的「企業基金會」
來讓贊助活動順利運作,期讓資源與資金的投注能看到具體的效果。
蕭新煌(1992)從基金會本身的經營來看,企業贊助與一般民間集資有顯著 的不同,第一,基金會可以擁有充足的預算可供使用;第二,有專業的人才可以 有效運用。由此可知,企業基金會藉由企業化的經營,將可使其發揮更大的功效。
而陳亞平(2003)認為企業成立基金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贊助特定公益事業,
因此其動機與企業贊助動機類似,同樣是基於社會責任、企業形象、領導者的偏 好等原因。
如果從節稅的角度來看,遺產稅與稅法規定,任何捐贈給公益社團或財團組 織的遺產,可免繳遺產稅(贈與即徵贈與稅);再加上這類團體機構本身的所得 及其附屬作業組織的所得,可免徵所得稅。於是有些企業家會以其父母親名義成 立企業基金會,美其名是回饋社會,實際成立真正的原因,就得視其所從事的公 益行為是否符合其當初設立的目標而定。林宜欣等人(2001)即認為企業基金會 最大的優勢就在於其源源不絕的基金來源,不過基金的多寡並不能完全反映基金
會的運作成功與否,其成立的動機是否能落實,經營管理是否能上軌道才是最關 鍵的因素,以免企業基金會淪為企業家之間沽名釣譽的招牌,企業將其賦稅轉嫁 的管道。
當然如上述節稅理由的負面思考是企業所不樂見的,於是企業基金會的成 立,正符合「企業公共關係」維護的動機所在。企業公共關係包含有防禦性因素,
除了要保持並改進雇主或客戶對內對外的信譽之外,還要保護他們,以免受到攻 擊,減低外界政治、經濟,及社會所產生的不利影響。公司如有超額盈餘,尤其 是大公司,民眾就會懷疑這是不擇手段弄來的不義之財。一般民眾對營利事業先 天就存有敵意,我國也有「無奸不商」的說法(張在山,1994)。所以企業成立 企業基金會正好可以中和這種負面情緒,藉由非營利事業體的成立,來消除民眾 對於企業的敵意。
李湘君(2004)亦引用美國學者 Bovee 的理論,認為企業家把企業經營的好,
讓員工及家屬能獲得穩定的經濟生活,只是企業最起碼的社會責任。於是透過成 熟的管理技巧,主動提供科技、金錢及知識來改變社會,企業在社會扮演領導的 角色,不但可以增進企業與政府的關係,提高員工士氣及生產力、有助於吸引優 秀人才與媒體關係。於是乎企業公民的概念在美國已經成為企業創造競爭優勢策 略中重要的一環,其常見做法就是成立獨立的基金會,但與母公司之間仍保持緊 密的互動,於是基金會方可成為企業內部一個重要的改造力量。
貳、企業基金會的定義
目前企業基金會的定義仍莫衷一是。以日本學者山內直人(1999)對於基金 會的分類,以基金會資產的不同出資者來分,可分為由個人與家族之企業主出資 的獨立基金會(independent foundations),及由企業與企業集團出資設立的企 業基金會,還有是在日本尚未普遍的社區基金會(community foundations)。另 外,企業基金會又可分為「營業型基金會」(operating foundations)與「贊助 型基金會」(grant-making foundations)。「營業型基金會」直接提供社會大眾 各種服務,例如,非營利性的醫院、學校、博物館等;而「贊助型基金會」則只 是出資給提供服務的非營利組織,並未直接提供服務。
另外,山內直人根據日本贊助型基金會資料中心在 1994 年公布的贊助型基 金會資料,由單一企業出資設立的佔 27%,由複數企業出資設立的佔 10%,企業 與個人(企業主等)共同出資的佔 14%,合計 51%。顯示「日本有一半以上的贊 助型基金會都是由企業出資設立」的。本研究將山內直人(1999)針對基金會資 金來源,對日本基金會的分類整理成下圖 2-2.1:
圖2-2.1 日本基金會之分類
資料來源:《日本企業的公益贊助》,山內直人,1999,社區發展季刊,85:251-262。
以美國而言,依據 Salamon(1992)Margo(1994;轉引自高家斌,2001)
以及陳亞平(2003)對於美國非營利組織的基金會的分類,一共包含四種型態,
本研究將其分類整理成下圖 2-2.2:
1.獨立基金會:由個人、家族或一群人捐資成立,此基金會主要是管理個人為慈 善目的(如社會、教育等)所捐助的基金,然後將這些基金所賺 取的利息,用以贊助非營利組織以追求公共價值。
2.企業基金會:企業公司捐贈基金,委由基金會管理,常與企業本身有緊密關係。
根據美國基金會中心(The Foundation Center)2001 年的統計,
運作型基金會,即以推動專案執行為主要工作者,僅佔全美國基 金會總數的 5.7%,其餘皆為贊助型基金會。
3.社區基金會:為了社會、教育或其他慈善目的而成立的公益組織,是由社區中 許多的財務捐贈,所成立的基金會。
4.運作基金會:此類私人基金會直接提供服務或執行作業,其支援非營利組織的 基金,不得超過收入的百分之十五(包括基金孳息及捐贈收入),
自己本身亦從事執行相關的業務。
美國許多大型企業,目前都設有專門的基金會來從事一些跟企業經營有關的
美國許多大型企業,目前都設有專門的基金會來從事一些跟企業經營有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