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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之定義與概念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企業社會責任之定義與概念

企業經營之目的是為股東(shareholders)創造投資利潤,然而,企業也可能為自身 利益而有違法或不道德的決策從而傷害其他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如:美國安隆

(Enron)的會計弊案、臺灣的日月光排放廢汙水、頂新黑心油事件等,因此,隨著經 濟成長、社會情況日漸複雜、大眾對環境議題日漸關切等因素,企業除了關注利潤創造 外,尚須兼顧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等,朝向企業永續經營邁進。這股關心「企業社會責 任」的強大力量近年來對全球企業形成向上提升的動力,甚至成為企業的競爭策略與永 續發展源源不絕的能量。

但,每個企業發展脈絡與性質各異, 其「應」和「欲」擔負的企業社會責任也不 盡相同,企業社會責任是否有明確的定義與規範?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始,企業社會 責任的概念逐漸興起,時至今日,關於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研究今在管理學領域已有諸 多實證研究(Carroll,1999),但精確定義各家不同,本硏究整理如下表2-1:

表 2-1 企業社會責任說法與定義

學者/組織 說法

Elkington(1994) 三重底線理論(Triple Bottom Line,TBL),內容為企業必須考慮「經 濟、社會和環境」的三重底線,意即企業必須同時擁有生存的財務 實力與關注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才能永續發展。

Carroll(1979, 1991,1999, 2016)

企業社會責任包含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與慈善責任四類,

並依序為由下往上的金字塔型關係。

Heyder &

Theuven(2008)

將 Elkington 的三重底線理論與 Carroll 的 CSR 金字塔概念連結,認為 企業永續發展的概念是企業找尋其經濟、環境與社會表現間的平衡 點。

Sexty(2010,

p.139)

指企業經營能兼顧經濟、社會與環境責任的體現,用以滿足股東及 其他利害關係人期待的運作模式。

表2-1 企業社會責任說法與定義(續)

學者/組織 說法

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WBCSD,2002)

定義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承諾持續遵守道德規範,為經濟發 展做出貢獻,並且改善員工及其家庭、當地整體社區、社會 的生活品質。

歐盟(European Commission,2001)

將企業社會責任解釋為於自發的基礎下,將社會與環境的需 求整合於商業運作和與企業利害關係人的相互關係中。

孫震(2009,p.137) 企業不僅要關心股東利益,也要關心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 益,包括顧客、員工、生意夥伴如上游供應商與下游經銷商、

自然環境與所在的社區甚至整個社會,並對他們負起一定的 責任。

李政義(1990,p.37) 企業對社會做出適當的貢獻,使社會達成安定與發展。

高希均&林宜諄(2008,

p.26)

企業除了追求股東的最大利益外,還必須同時兼顧到其他利 害關係人的權益,包括員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和環境 等。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由表可知,不管是國內外學者或是國際組織,他們所認為的企業社會責任是必須關 懷所有利害關係人,換句話說,除了企業營利之外,與環境、社會等相關的議題均為企 業社會責任關心的範圍,然而大多數學者所闡述的企業社會責任是個人詮釋,有無精準 的定義呢?Carroll(1979, 1991,1999, 2016)將自身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成果統整並 規範化,將企業社會責任分列成四個類別並以金字塔圖呈現如圖 2-1,以表其層次關係;

另外,Alexander Dahlsrud(2008)使用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找出歐美來源(亦 包含加拿大與印度)1980 到 2003 年間企業社會責任的文獻與網頁,歸納出 37 個企業 社會責任定義,並統整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五大面向(圖 2-2)。

圖 2-1 Carroll 的 CSR 金字塔(Carroll’s pyramid of CSR)。Carroll(2016)

圖 2-2 CSR 的五大面向。Alexander Dahlsrud(2008)

CSR

環境

社會

利害關 經濟

係人

自願

根據表 2-2,比較 Carroll CSR 金字塔與 Alexander Dahlsrud CSR 五大面向內容可得 知:

1. 經濟層面均被提及,為企業發展基礎。

2. Carroll 強調法律責任的重要,是企業應盡之義務,但 Alexander Dahlsrud 並未提 到法律責任。

3. Carroll 的倫理責任強調道德規範的重要和對利害關係人權益的保護,若將環境 亦視為廣義的利害關係人,「環境管理」或是「有更乾淨的環境」,實際上就是 維護環境的權益。

4. Alexander Dahlsrud 所提出的社會面向和自願面向有更多的貢獻與關懷元素,與 Carroll 所提的慈善責任槪念不謀而合。

雖然學界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闡述不盡相同,但綜合以上所述,其槪念與關心的對 象重疊性很高,如經濟、環境、社會等方面的廣義利害關係人,然而由於企業特色各異,

若要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不同屬性的企業應該聚焦的作為也不同,如:高科技產業台達 集團,把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的行動重點放在環境保護、節能減碳與綠色行動等(台達集 團官網:http://www.deltaww.com/,瀏覽日期:2017/9/18);運動品牌耐吉(Nike)公司曾 因媒體批露其旗下有不顧工人權益的血汗工廠,引起撻伐,最後設立企業責任專責部門,

以維繫品牌地位(康峰菁,2010)。所以,企業應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已成普世價 値,因此,應該更進一步探討的並非 CSR 究竟是什麼,而是不同屬性的企業應關注的 CSR 在各自的脈絡裡如何建構與被建構呢?

表 2-2 Carroll CSR 金字塔與 Alexander Dahlsrud CSR 五大面向之內容比較 Carroll(2016)

CSR 金字塔

Alexander Dahlsrud(2008)

CSR 五大面向

表2-2 Carroll CSR 金字塔與 Alexander Dahlsrud CSR 五大面向之內容比較(續)

Carroll(2016)

CSR 金字塔

Alexander Dahlsrud(2008)

CSR 五大面向 角色(be a good corporate

citizenship),意即企業要有慈善 ss dimension)

不被法律規定的作

OECD 多國企業指導綱領(The 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對企業揭露 資訊有明確的原則宣示,共有十項指導原則(表 2-3);1999 年聯合國前任秘書長安南 在世界經濟論壇上首次提出全球盟約(Global Compact)的構想,企圖為企業在實際操 作企業社會責任時有國際共通的標準,並在 2000 年全球盟約在聯合國總部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