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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行為之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休閒行為之相關研究

每個人對休閒行為的認知和觀念都不同,綜合整理國內外學者的文獻,對休 閒、休閒行為理論、休閒參與、休閒活動說明如下:

一、休閒(Leisure)

依據相關文獻及綜合各學者之意見,本研究有關休閒的定義可以下列觀點來 說明:

(一)字義的觀點

休閒(leisure)一詞源自拉丁語的 licere,原意是指「被允許」(to be permitted )或「自由」(to be free)的意思(許義雄,1980;許志賢,2002)。有無拘無束或 是擺脫工作以後所得到的自由時間,或是可從事的自由活動(蔡茂其,2000)。休閒是無拘無 束或擺脫工作之後所得到的自由時間或自由活動(李炳昭、陳秋曇,2009)。

由字義的觀點來看,休閒是自由利用工作以外的空閒時間,做有興趣的可以 放鬆身心並愉悅的活動。

(二)時間的觀點

Richard, Kathryn, Craig 與 Lynn(1997) 認為,休閒是除了個體謀生和保持 個人基本生命以外的一段可以自行的選擇所要從事活動之自由時間。李育齊

(2014)認為休閒被認為是一種工作、是必要的責任和維護基本生活所花的 時間以外,剩下可以自由運用的時間。林淑惠(2012)認為休閒是指「一切必 要之事都處理完畢後所剩餘的時間」,人們應該盡到的責任和義務全都處理完成之 後,用所剩下的時間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從時間的觀點來看,休閒是完成工作和責任義務之後的閒暇、自由支配 的時間。

(三)活動的觀點

Kelley(1982)認為休閒是「個體自由選擇的活動,以獲得滿足感」。 黃勝雄(2002)認為休閒是指「不是因為外來壓力所迫,但樂於全心從事的 嚴謹活動」。休閒是健康、有道德的和有益於改善個人的生活品質的活動

(李炳昭、陳秋曇,2009)。蔡昭祝(2012)認為休閒是一種和工作、義務沒 有關係,可以隨個人自由意願選擇滿足需求與喜歡的活動。

從活動的觀點來看,休閒是可以隨心所欲自由選擇自己為滿足需求且非 工作性的活動。

(四)心理的觀點

Csikszentmihalyi(1997)認為當一個人在從事休閒的時候,內心都是充滿相容、和諧 的感覺,希望和想法在此刻是協調一致,稱為「心流經驗」(flowexperience),這也 是運動家所認為的「處於巔峰」。張禕芸(2008)認為心理的觀點的休閒是一種 閒暇安逸,不急躁、很愉快、寧靜的心理狀態。休閒是一種心理的、內在的 經驗感受過程,有幾點特性:內在需求、個人獨特意識、不會受到拘束、可 以自由選擇、愉快的心靈狀態(李炳昭、陳秋曇,2009)。

從心理的觀點來看,休閒是一種尋求個人的內在愉快滿足的特殊心理意 識形態。

綜合整理上述四種觀點,休閒是在自由時間內參與一個自己選擇能放 鬆、愉悅、娛樂、自我發展的活動。

二、休閒行為理論

休閒行為是實際親自參與休閒活動的行為,休閒行為大致包括休閒參與頻 率、休閒同伴、休閒活動類型、休閒參與時間、休閒花費的金額等等。一般休閒 行為包括參與類型、參與頻率、持續時間、參與時段、同伴和地點(盧堅富、彭 靜蓮,2015)。本研究的休閒行為包括休閒參與頻率、休閒參與的熱衷(強度)、

休閒參與的品質和休閒活動類型。

綜合歸納整理各學者常採用有關休閒行為理論,大致有下列幾種理論:

(一)古典休閒理論(The Classical Theory)

由亞里斯多德在西元前四世紀於「人類倫理學」(Nichomachean Ethics) 表達「古典」或「典範」休閒觀,他認為人的生命是與休閒有關的,重點在 於藝術性的活動與欣賞,也強調深思與冥想(黃勝雄,2002)。簡郁雅(2004)

認為休閒是一個自由的心理狀況。

(二)社會階級理論(The Social Class, Race, and Occupation Theory)

休閒是社會階級的差異的結果,是 T. Veblen 於 1899 年提出「休閒階段 論」,主要是在批判資本家,他認為沒有任何的勞工了解真正的休閒是做什麼 的,休閒特色就是大量的消費和明顯的散漫(黃勝雄,2002)。這理論認為休 閒和社會階級有關係,休閒代表社會地位的象徵,和個人的教育程度、社經 背景、職業等有關(簡郁雅,2004);社會地位高、有錢的人才能有休閒活動。

(三)補償理論(The Compensatory Theory)

最早由恩格斯(Freidrich Engels)及馬克斯(Marx)所提出,補償理論認為工 作是生活中的主力,但「休閒」則是在工作無聊或是在辛勤勞動過後的補償。

William Burch 認為「補償理論假說是指: 一個人只要有機會逃避他平時的例 行工作,他就會找尋完全相反的事情來做」。所以補償理論認為人們利用空閒 時間,為了平衡每天單調的生活和謀生有關的工作所累積的苦悶(涂淑芳譯,

1996;張耿介、陳文長,2015)。如公務員休假時會從事旅遊、騎自行車、露 營等活動。勞動工作者下班休假時會從事看電影、聽音樂、看書等活動。

(四)後遺理論(The Spillover Leisure Theory)

後遺理論認為休閒與工作是同時發展的,休閒是工作的結果(薛銘卿,

2000)。如果工作使人興奮或刺激,那工作的人會希望持續這個感覺,也會選 擇相同興奮或刺激的休閒活動(張耿介、陳文長,2015)。補償與後遺休閒行 為都是認為休閒是工作的後果,重心仍然在工作而非休閒。如瑜珈老師熱愛 瑜珈教學工作,雖然上班時間工作是教瑜珈,休閒時間仍會選擇與瑜伽有關 活動。

(五)熟悉理論(The Familiarity Theory)

熟悉理論將休閒與習慣結合,因過去習慣、自在或熟悉的休閒活動,會 繼續用以前的方法來安排從事休閒活動(高俊雄,2002;簡郁雅,2004);也 就是說因為在習慣和熟悉的活動或事情當中,所得到的成就感、舒服和愉快 比較多,就會再投向熟悉的活動裡(張耿介、陳文長,2015)。Burch 稱為「熟 悉的假設」,他認為「那些人已在社會生存中找到一條自在的生存之道,安全 感甚至超過經由不安全感而來的可能收穫。」(涂淑芳譯,1996)。例如小時候 家庭休閒活動就是常常騎自行車或露營,這些休閒活動小時候也喜歡,長大後 可能就習慣參與騎車或露營的休閒活動。

(六)個人-社區理論(Personal Community Theory)

休閒活動大多是以團體進行,有很多的休閒行為是發生在社區內,所以 一起參與活動的同伴可能有較多相同的社會背景和喜好,也因為有較多的相 同條件,所以休閒行為較易受到年齡、階層、工作環境及同儕團體的影響(簡 郁雅,2004;張耿介、陳文長,2015)。也就是說個人休閒行為會受到工作環 境、居住環境、家人、朋友、同事、同學的影響。如休假時和家人一起出國 旅行、下班後和同事一起去唱歌或看電影。

(七)休閒三部曲理論(The Leisure as Relaxation,Entertainment,and Self- Development Theory)

法國社會學家杜馬哲(Dumazedier)認為休閒行為是個人隨性的事,具有 三個功能,分別是放鬆、娛樂、個人發展,彼此是相互貫通的,這觀點好像 比較符合近代學者和現今社會對休閒的認知(黃勝雄,2002)。

三、休閒參與

(一)休閒參與的意涵

休閒行為實踐的成立過程有三個階段:參與的決定、參與的投入、休閒 體驗的感受,這三者形成循環關係;參與的決定有主動積極和被動消極,參 與的決定只是休閒行為發生的先決條件(薛銘卿,1997)。休閒行為要經過個 人實際的參與活動,才能帶來休閒的效果,休閒行為包含的各種因素如對象、

動態的、靜態的、娛樂性、場所等等,都要經過休閒參與的過程,才能讓人 在休閒行為當中感覺解除壓力、放鬆身心、滿足個人需求,這樣才能達到休 閒的效果。

休閒參與是在自由時間和個人自由的意願下,做對身心發展有益的靜態 或動態的休閒活動,而且能夠達到身心愉悅和滿足的情況(Iwasaki & Mannell, 2000)。劉穎暉(2011)認為休閒參與是個人參與不是工作性質的活動,在愉 快的心情及自由支配時間中去從事活動的類型與頻率。姜佳瑗、林珮君(2015)

認為休閒參與是工作剩餘的閒暇自由時間,依個體所好從事各種休閒的活 動,從自願且主動參與的體驗過程中讓身體放鬆,達到內在精神的滿足,獲 得愉快感受。吳宜儒(2014)認為休閒參與是個人為了要滿足身心需求,提 昇自己生活的品質,利用空閒的時間自願性參加自己有興趣的活動種類和頻 率。休閒參與是個人在自由時間下,自由選擇要參加的休閒活動的頻率或是 活動類型的實際參與情形(吳水丕、呂佩珊,2008)。

休閒參與是指個人參與某種活動類型的休閒活動和頻率,藉以滿足本身

生理、心理和社會的需求(高俊雄,1996;吳文銘,2001)。因此完整的休閒 參與的測量,除了客觀的休閒參與的頻率和休閒活動類型,應包括參與休閒 活動時的主觀的感受,也就是在生理、心理和社會關係上可否得到有意義的 經驗(趙善如,2008)。

本研究認為休閒參與是個人於自由空閒時間,所從事的一種休閒的行 為,以參與活動的頻率、參與的熱衷、參與的品質、活動的性質,來達到放 鬆、愉悅及促進身心健康的目的。

(二)休閒參與的頻率

休閒參與的頻率是指參加休閒活動的頻繁情形。許志賢(2002)在臺閩 地區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參與休閒運動之研究中,結果顯示每週參與休閒運動 次數以「1-2 次」最多,每次以「31-60 分鐘」為多數,以假日 08:00-12:00 時段和家人一起運動為多數。牟鍾福(2002)以臺灣地區民眾運動休閒設 施需求研究,研究結果發現社區民眾參與頻率以每週一次為最多,其次是 每週二次;每次時間大都是 31~60 分鐘;使用時大多以假日為多數;多數 以下午為主、傍晚次之;大多數人是和家人一起使用運動休閒設施。綜合上 述研究得知大多數人都在假日從事休閒活動,參與頻率平均每週一次。

高俊雄(1999)認為要衡量一個人休閒參與的次數或頻率的方法有 2 種:

時間運用法和休閒參與頻率法。

1.時間運用法:以個人一天二十四小時,每一個時段(小時或其他單位 時間)參與的活動項目加以記錄;例如 1 小時(晚上時段)或 40 分

1.時間運用法:以個人一天二十四小時,每一個時段(小時或其他單位 時間)參與的活動項目加以記錄;例如 1 小時(晚上時段)或 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