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士大夫政治的理想與挫折:變法的得與失
第一節 何以為治?權術與道理、「群議」與「公論」之別
本章我們要把重點從仁宗朝轉移到神宗朝了。神宗朝乃至於整個北宋士人政 治的最大焦點自然是王安石變法。從本論文的問題意識出發,變法的各項細目之 具體內容及其反對者針鋒相對的意見,其實可以且先置諸度外。關鍵在於它乃是 由經歷了仁宗朝士人自覺運動洗禮後培養出的具有高度自主意識的士人領袖們 所主導,而非僅是一般的權力鬥爭。就此而論,以變法為中心而展開的新舊黨爭 可關注的重點至少有二:一是王安石的議論雖高出當時多數士人卻沒有辦法得到 其他幾位士大夫領袖的認可,造成了士論的分裂,仁宗朝逐步形成的和諧局面自 此被打破。新舊兩黨的相持不下及其流於意氣用事及權鬥藉口,乃是歷來論及北 宋衰亡時首先被列舉的關鍵因素。二是王安石並不尋求學術或政治上的妥協或調 和,而是倚仗其得君的機遇意圖強行將其所學施諸有政。這導致了他更不易獲得 同情,但也提示了後人士人政治之理想難以速成。
前章除對當時士風作了一般性的瀏覽,主要討論的是二位仁宗朝代表性士 人,即范仲淹與歐陽修。范主要是政治家,歐陽則較有學術傾向。但其努力的範 圍與成就主要還是在社會政治風氣的轉移上,而慶曆變法的實際成果,則未見得 有多少可稱說。即在仁宗晚期,蘇軾仍說當時的局勢是:
自宮室禱祠之役興,錢幣茶鹽之法壞,加之以師旅而天下常患無財。五 六十年之間,下之所以游談聚議,而上之所以變政易令以求豐財者,不 可勝數矣,而財終不可豐。自澶淵之役,北虜雖求和,而終不得其要領。
其後重之以西羗之變,而邊陲不寧,二國益驕。以戰則不勝,以守則不 固,而天下常患無兵。五六十年之間,下之所以游談聚議,而上之所以 變政易令以求強兵者,不可勝數矣,而兵終不可強。自選舉之格嚴,而 吏拘於法,不志於功名,考功課吏之法壞,而賢者無所勸,不肖者無所
懼,而天下常患無吏。五六十年之間,下之所以游談聚議,而上之所以 變政易令以求擇吏者,不可勝數矣,而吏終不可擇。
百官有司,不知上之所欲為也,而人各有心。好大者欲王,好權者欲霸,
而媮者欲休息。文吏之所至,則治刑獄,而聚歛之臣,則以貨財為急。690 當然這不是說此一雖未大治亦非大亂的政局已到難以維持的程度。以最為人詬病 的財用不足問題而言,現代學者冀小斌曾對當時財政狀況做過考證與推理,發現 政府帳面上的赤字相當高度的被王室內藏所調節,而三司往往須仰賴皇帝賜借內 帑的局面則同時給君臣雙方造成節用的壓力。這造成互為循環的作用,使得國家 不得不安靜。如蘇軾所謂「一歲之入纔足以為一歲之出,天下之產僅足以供天下 之用。其平居雖不至於虐取其民,而有急則不免於厚賦。故其國可靜而不可動,
可逸而不可勞」的「一時之計」的局面,若用作對北宋中期的描寫是頗為合轍的。
691故冀小斌認為:
王安石變法以前北宋朝廷雖然有財政緊張之感,但完全有牽補度日的能 力。這樣,司馬光等保守派纔有本錢反對以增收改善財政的新法。同時,
牽補度日雖然違反「九年之蓄」的理想,卻有助於限制揮霍與阻止戰爭。
這樣,政府財政「積貧」現象對主張省賦斂、寬民力的保守派來說,或許 還有他們難以言傳的吸引力。692
易言之,真宗晚年的危機經過仁宗朝四十餘年穩健的處理,雖未根本解決但也沒 有明顯的惡化。如果不懸一較高標準作為理想境界的話,改革的急迫性與必要性 都未必能夠突顯出來。故神宗初踐祚,銳意天下事而問政於富弼等老臣,結果卻 皆得到希其緩圖的答案,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另一方面仁宗朝的另一項貴重遺 產,即慶曆以來士大夫以天下為己任,欲建立理想秩序的思潮也可說沈鬱已久,
在仁宗朝便屢屢有所表露,又遇新君正有變政之意,顯然不能再忍受如此持重的
690 〈思治論〉,《蘇軾文集》卷四,頁 115-116。
691 〈策別厚貨財一〉,《蘇軾文集》卷八,頁 268。
692 冀小斌,〈北宋積貧新解—試論「國用不足」與王安石新法之爭〉,收於周質平編,《國史浮海 開新錄—余英時教授榮退論文集》(台北:聯經,2002),頁 300。
態度。在如此形勢之下,學術是否真能指導政治?又當如何面對現實的不理想?
這便是王安石君臣的課題了。那麼又何以要說變法的各項細目之具體內容,其實 並不重要呢?其實時過境遷,無論是反對或同情安石者主要著眼點往往都已不在 具體的政治作為上,而更注重其學問人品。反對者固謂其執拗違眾,同情者則許 其行道庇民之志。而在有意得君行道,重建儒家秩序的理學家看來,對安石的欣 賞與批判顯然也都不會基於特定法令的得失。請引陸九淵荊國王文公祠堂記以 證。陸九淵在本文中,對王安石對法度的認識以為是有根本的缺失:
昭陵之日,使還獻書,指陳時事,剖析弊端,枝葉扶疏,往往切當。然覈 其綱領,則曰:「當今之法度,不合乎先王之法度。」公之不能究斯義而 卒以自蔽者,固見於此矣!其告裕陵,蓋無異旨。勉其君以法堯舜,是也。
而謂每事當以為法,此豈足以法堯舜者乎?謂太宗不足法,可也。而謂其 所為未盡合法度,此豈足以度越太宗者乎?693
而對安石的人品志向極致贊譽之詞:
英特邁往,不屑於流俗。聲色利達之習,介然無毫毛得以入於其心,潔白 之操,寒於冰霜,公之質也。掃俗學之煩陋,振弊法之因循,道必為孔孟,
勳績必為伊周,公之志也。不蘄人之知,而聲光燁奕,一時鉅公名賢,為 之左次。公之得此,豈偶然哉?694
朱子雖對安石頗有微詞,但此文之論點朱子亦同意,可說代表了理學家領袖的共 同意見:
問:「萬世之下,王臨川當作如何評品?」曰:「陸象山嘗記之矣,何 待它人問?」「莫只是學術錯否?」曰:「天資亦有拗強處。」曰:「若 學術是底,此樣天資却更有力也。」曰:「然。」695
又引程子語說:
693 陸九淵,〈荊國王文公祠堂記〉,《陸九淵集》(北京:中華,1980)卷十九,頁 232。
694 同上注。
695 《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頁 3101。
伊川最說得公道,云:「介甫所見,終是高於世俗之儒。」696
他們同意安石之處,正在同為儒家理想秩序之具體化追求者的目的上。他們反對 安石之處,也更在於認為其學術不正及待士態度不佳,以致不能達致目的。新舊 黨爭所以害宋更在搖擺不定與意氣用事,法之利害本身在事過境遷之後,其實並 不被後人看得那麼重要。當然,這也是相對的說法,變法本身也是中國史上一大 題目,讀者幸勿誤會。
由此,變法實務上因利害衝突產生的對立在本文我們可以盡量看淡。不過在 此之前有一段有名的對話必須先提及,即變法初始時神宗與文彥博的問答,所謂
「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之語。與百姓治天下或與士大夫治天下 的爭議之所以提出,似乎可作為變法反映某種利害衝突或表現宋代士人權力主體 意識的覺醒的證據,誠有是理。但若單執此理而不考慮傳統政治思想的背景因 素,則如此說法將有一重大缺陷。即它忽略了君主須與士大夫君臣共治之理論,
乃建立在民本思想對天下這一大器不能由一人獨治的認識基礎上。安石便曾言:
「蓋夫天下至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維持。非眾建賢才,不足以保守」。
697此可謂儒家通義,即可能對法度賢才的定義有爭議,卻不可能否定此語之合 理。如葉適所謂如疆田疇,如作室屋,如利器用,皆須合有智能經驗者之力。698 又如後來黃宗羲所謂君臣共曳一木之喻。士乃是四民中之勞心者,是治道的承擔 者,故君主須尊重公論察納雅言,而不是和百姓對立的概念。除了知識道德,士 人在理論上並沒有可以拿來服人的天生享受特權資格。更何況當時事勢並非百姓 和士大夫的對抗,而是一派士大夫和另一派士大夫在治國意見上的對立。就此而 言,當考慮的是何種意見更近理,豈可只憑士人間多數意見為定,而不去細究其 理路?
696 《朱子語類》卷一百七,頁 2664。
697 王安石,〈上時政書〉,《王安石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卷一,頁 14。
698 〈進故事〉,《葉適集》,頁 593。
故而文彥博之說,看似合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意,但卻迴避了重大 的問題。君主固然當尊重公論與士大夫治天下,但公論未必與士人的眾論可以劃 等號。699此一統治即不與百姓共享,亦須為百姓方是真正的公,否則此一所謂的 公論,也就只是士人之私言。舊黨有名代表人物之一的范鎮曾在仁宗朝時於宗室 問題上提出意見:
乞令宗室疏屬補外官,帝曰:「卿言是也。顧恐天下謂朕不能睦族耳。」
鎮曰:「陛下甄別其賢者用之,不沒其能,乃所以睦族也。」雖不行,
至熙寧初,卒如其言。700
「陛下甄別其賢者用之,不沒其能,乃所以睦族也」。可見親親尊尊之義不能高 於尚賢,即是宗室也不應理所當然的白受廩祿供養,而當在可能範圍內貢獻其能。
不然舊黨何必強調新法害民,又要將司馬光得百姓人心的場面大加強調?我們可 以回想一下杜牧說的公論可信的基礎:「千人皆以聖人為師,眠而食,一無其他,
唯議論是司。三人有私,十人公私半,百人無有不公者,況千人哉」?不能忘記
唯議論是司。三人有私,十人公私半,百人無有不公者,況千人哉」?不能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