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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修持功夫

第四章 契嵩的宗教實踐與修養功夫

第二節 佛教的修持功夫

一、五乘教法分類的觀點

北宋初期,三教思想發展延續自中唐以來的辯證206,若以修養身心的角度檢 視,以儒教而言,《大學》、《中庸》有所謂的修養工夫或心性之學,而佛教則是從 在家到出家,四眾弟子皆有一套完整的修行方法。

在家男女二眾(優婆塞、優婆夷)發心歸依三寶後,可以進一步求受五戒、

菩薩戒,出家男女四眾(沙彌、沙彌尼、比丘、比丘尼,若加上式叉摩那女則為 五眾)從圓頂後成為行者,尚不足以被承認為真正的出家僧人,必須登壇求受沙 彌、沙彌尼戒、比丘、比丘尼戒以及出家菩薩戒207,完成三壇大戒後方被認可。

除了求受戒法外,六度波羅蜜及十善為大乘佛教共法,不分男女及出家在家皆須 行持。所有修持法門的發展與施設,都秉持釋尊的教化原則─「因病與藥」,故契 嵩云:「就情而制」。這意味著必須將有情眾生分類,依程度和煩惱的不同學習不 同的方法對治。《原教》曰:

茍情習有善惡,方其化也則冥然,與其類相感而成,其所成其情習有薄者焉、

有篤者焉,機器有大者焉、有小者焉,聖人宜之,故陳其法為五乘者。208

五乘的分法即以三乘,聲聞、緣覺、菩薩再加攝人天二乘是為五乘。為何要 加攝人天?《問戒疏》云:「為道制戒本非世福。但據三乘。今云五乘者。答彼則 專窮聖意用顯教源。此明通被兩機以彰利普。」209

206 張躍著,《唐代後期儒學的新趨向》,第四章:三教關係的辯證,台北市:文津出版社。

207 佛教依流傳區域分為南北傳佛教,戒法傳授上亦略有不同,此處以東亞地區北傳大乘漢傳 佛教為主。

208 出版、經號同前。

209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一,大正藏第 40 冊,NO. 1805。

五乘由聖至凡即是菩薩、緣覺、聲聞、天、人等乘,前三者為聖人境界,凡 夫不可得知,亦無法度量,天、人煩惱未斷,乃謂之「世情膠甚而其欲不可輒去」,

其中人乘為釋尊說法教化的主要對象,其中的戒法、六度、十善便是對治人欲。

釋尊所教的每一項修行法門,都有主要對治的問題,這意味著釋尊的每一種 教法,都有其教學設定之主要達成的目的與對象。五乘教法的提出,說明了釋尊 將教化的對象依「情習之不同」分類,依修學佛法的程度和根性,即性格特質分 類教化,從儒教的眼光看,即是在德性修養上分類教化。換句話說,五戒十善並 不只是具備善行的意義,而是一種具有涵養德性的方法,接近於宋明理學所言之 修養功夫。

二、五戒十善的修持方法與內涵

契嵩一直從佛教內部觀點提出,並且大力宣導與儒教五常相比。五戒是所有 出家在家戒法的基礎,十善則是從五戒延伸而出的善行,前面已討論過五戒十善 在佛教裡的重要性與持戒功德,在此不再贅言,此處筆者想討論的是,契嵩提到 五戒十善其具體修持方法與內涵。《原教》中對五戒十善的描述如下:

一曰不殺生,當愛生不可以己輒暴一物,不止不食其肉也;二曰不盜,謂不 義不取,不止不攘他物也;三曰不邪淫,謂不亂非其匹偶也;四曰不妄語,

謂不以言欺人,五曰不飲酒,謂不以醉亂修其心。曰天乘者,廣於五戒謂之 十善也。一曰不殺,二曰不盜,三曰不邪淫,四曰不妄語,是四者其義與五 戒同也。五曰不綺語,謂之不為飾非言,六曰不兩舌,謂語人不背面,七曰 不惡口,謂不罵亦曰不道不義,八曰不嫉,謂無所妒忌,九曰不恚,謂不以 忿恨宿於心,十曰不癡,謂不眛善惡。然謂兼修其十者,報之所以生天也,

修前五者,資之所以為人也。假令非生天而人人足成善,人人皆善而世不治 未之有也。

殺、盜、淫、妄,是戒法中的性戒,最後一項不飲酒,酒的本身並無好壞,

但是飲酒會麻痺人之心神引發惡業,是故為遮戒;而十善中後六項主要加強口業 的持守,以及在瞋恨、嫉妒等惡念上的把持,其修持目的在於言語與寬容的心胸,

可以說是個人人格的修養功課以及群體關係的觀照。

綜合上述,可見得在契嵩心中,五戒十善是一個使人修養品德提昇德性心內 涵的方法,一個人若修持五戒十善,並將之奉為圭臬,那麼即使沒有人天福報,

在人間社會卻也能成就基本的獨善其身,如果能成就獨善其身,每一個小小的個 體善,就會成就兼善天下的局面,與此同時也達成了儒教成人與成己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