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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閒置空間轉作日間照顧中心之經營管理建議

第四章 閒置空間轉為日間照顧中心之推動方式與困境

第五節 使用閒置空間轉作日間照顧中心之經營管理建議

9. 建議公部門成立跨部會審查小組,專人專案負責。

10. 由政府對開辦日照之社區給予回饋或補助,例如獎勵開辦日間照顧的村里,

里民可得到較多優惠或是補助。

11. 同時有多單位使用之空間,建議可由主管機關邀集各單位負責人討論使用權 利與義務等相關事務。

12. 建議鬆綁部份相關法規,使高等教育場所亦可設立社會福利設施。

13. 建議可提供適當誘因及輔導機制以讓更多教育單位及營運單位進場。

14. 建議由上層制定政策推行閒置校舍空間釋放。

15. 建議探討高等教育單位之校園空間釋出的可行性。

貳、籌設階段

不論以閒置校園或閒置活動中心轉做日照中心,首先都需先建立好民眾對於 長期照顧的正確觀念。其次,組成跨領域的照顧服務團隊,避免產生單一向度之 偏頗與盲點。在校園方面,若人力配置及校園安全能妥善處理,則可大幅提升校 方參與日間照顧之意願;在活動中心方面,修繕支出是否符合經濟成本廠商需仔 細評估。

茲將前述受訪者引入日間照顧中心經營考量之建議如下:

1. 建議事先評估營運單位的承接之量能。

2. 場地所有權單位與承辦人員態度支持。

3. 建議先由公部門協助排除地方反對勢力後再讓營運單位進駐。

4. 宣導正確長照及對照顧中心觀念。

5. 補助款僅為部份總工程經費,不應將其視為總經費進行規劃,建議營運單位 對於其心態應做適當調適。

6. 建議將公部門場地承租年限延長,避免於前期投入成本無法回收,降低後續 廠商投入意願。

7. 建議優先招募與培訓照顧人力,避免開辦後卻無人力可提供服務。後續亦須 定期執行在職訓練、學習新的照顧技能。

8. 建議營運單位之人員由跨領域不同專業人才組成,彼此協調補足單一面向之 不足。

9. 學校教師本身各有其職,建議若使用校舍為日照使用,需另派專門人力。

10. 校園安全是校方首要檢視要素,營運單位需協助校方維護校園安全。

11. 建議營運單位於進駐前先取得當地社區及民眾共識。

12. 建議營運單位於開辦前做好市調,評估收益是否符合成本。

參、規劃階段

8. 建議選擇具日照規劃經驗且熟悉消防與無障礙相關規範之建築/室內裝修 業者。

9. 建議未來以通用設計概念進行建築設計。

10. 校舍可使用專科教室(如實驗教室)或禮堂進行規劃,於經營管理上較為方 便。

閒置空間再利用的轉置流程瑣碎而複雜,牽涉的層面從前置作業的政策、民 情、軟硬體設施等,到後端進入實際使用層面後,經營者需面對關於管理維護、

修繕、人事等實際營運問題。考量各地政策、風土民情等各種現實狀況的差別,

各單位所因應的解決方式亦不盡相同。訪談對象以自身經驗從法、物、人不同的 角度分別提出因應對策及建議,對於經驗不足的承辦人員或營運廠商在不同的階 段提供建言,做為後續有意承辦日間照顧中心之單位參考。

第六節 小結

第五章 閒置空間轉為日間照顧中心實際案例探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