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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臺灣省教育會之整頓工作

第二節 供銷服務與教學輔導

壹、供銷服務

這段時間,政府急待解決的教育問題,不單單是教科書供應不足與品質不均 的問題而已,於此同時,臺灣的物價水漲船高,經濟蕭條,廠商哄抬物價,教科 書的價格也隨之飛漲。但如此極大的經濟負擔,對應當時的社會狀況,幾乎不是 每個家庭可以負擔得起。

當時,民間與民意代表對此問題均紛紛表達不滿。就曾有國民學校校長向政 府訴願,希望能以最低的價格供給學生學用品,而不能視為一般的消費物品,應 以優遇學生為先。94 1946 年 10 月臺中縣參議會議員蔡先於、邱禮逢、蔡啟書等 人認為「國民學校兒童用教科書,每一兒童須要百餘圓,連鉛筆、水筆、用紙代 近百圓左右,未知此款,中流以下之兒童能得如常就學否」,希望政府能救濟這 些中下家庭,讓兒童能無虞就學,因而提議全省教材應該統一印刷,教材版權移 交,讓各印書局標賣廉價,以減輕學生負擔。95 然而政府卻以「各書局之各種 教科用書、教材等,均依照出版法、著作權法發行,有版權,未便由省統一印刷,

亦不便隨意移交」為由,96 拒絕了議員的提案。書價問題依舊沒有獲得解決,

94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頁 304。

95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頁 250。

96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頁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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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加重民眾的經濟負擔,相對地也讓國民教育的發展受到阻礙,無法普及中等 以上教育。

面對各界種種質疑與要求,政府也意識到得設法解決,否則政策恐無法順利 推進。參議員李崇禮曾經向政府表示「教科書及其他校用品非常高貴,因是不能 上學者頗多,希望當局籌備配購教育用品,補助貧困兒童,以便兒童個個上校讀 書」。當時省教育廳長許恪士回覆,教科書部分已經由政府統一印刷,依最低價 格配售,但教育用品礙於人力與財力,會商請臺灣省教育會及學產管理委員會盡 力辦理。97 由此可知,政府已經籌組相關單位,試著透過政府的介入,減緩物 價對中下家庭所造成的衝擊。

據此,當省教育會成立後,特別在編制下設立學校用品組,以提供學用品為 主,希望在相關制度與資源未完善、齊全的情況下,滿足教育的需要,協助更多 的學生就學。因此,該會將日產處理委員會所移交的學校用品,用實費發給、直 接向廠商訂購,抑或是自行印製的方式,平抑市場價格,廉價提供學用品,防止 商人拱抬紙價和劣質品充斥的情形發生。98 同時仿效消費合作的方式,供應教 學用品,像是鉛筆、毛筆、練習簿、考試用紙或是圖書紙等經常性的消費用品,

甚至連學生服、教師服、運動鞋、肥皂、衛生衣和牙刷等生活用品,也在供給的 名單之中。

無庸置疑,省教育會代售學用品幾乎可以算是得到官方授權與同意,該會與 學產管理委員會雖分屬人民團體與官方機關,但他們接收了部分日產,擁有龐大 的教育資源,不難理解為何省教育廳會指定由這兩個機構負責統籌分配與代售學 用品。

97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頁 152-153。

98《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檔案》,〈貿易局由日產會移交之學校用品函請轉交臺灣省教育會承銷案〉, 典藏號:00301600010001;〈省教育會,廉售學習簿〉,《民報》,1947 年 1 月 30 日,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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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由於書價昂貴的問題遲遲無法解決。再者「國民學校各科教科書 印刷費每冊四、五元,而市上則唱十元左右」,1946 年 12 月臺灣省參議會丁瑞 彬、陳文石、蘇惟梁等三位議員,亦為此問題請求政府以實費提供國民學校及中 等學校教科書。99 行政長官公署表示已請「臺灣書店儘量減低成本、廉價發售,

各校統籌批購一律九折優待,所有包裝運費均由該書店負擔,售價尚屬低廉,其 他書店供應國定本、審定本教科書者,經亦分別飭令比照減低售價」。100 甚至連 大甲鎮公所也曾經要求當局仿照外國模式,由政府負擔教科書的費用,請當局暫 時支付原價一半以上的費用。101 但即使售價降低,對於貧苦的學生而言,這毋 寧是一大重擔,因為繳不起學費而失學的學生數實在是太多了,要真正有較明確 制度的訂定與改善,則要等到 1947 年 4 月臺灣省政府成立之後。

1947 年省政府成立,為了讓各中小學教科書能統一,便成立「中小學教科 用書供應委員會」,此單位由省教育廳、省參議會與省教育會代表、財政廳、會 計處以及審計處所組成,委員會負責教科書的版本之選定、印刷、配銷與供應工 作。102 同時因應書籍費用高,且顧及窮困家庭失學兒童問題,故特別訂定免費 發給書籍辦法,依據省教育會調查各縣市貧苦學生人數後,視各地實際財力分配 情形,交由省教育廳統一購買分配,於新學期開始施行,委託省教育會寄發至各 校。103 然而,參議員劉傳來認為中等家庭及公教人員同樣負擔不起昂貴的書籍 費用,更遑論貧窮家庭,這樣窮困的窘境可以說是相當地普遍,因而要求政府進 一步全部地免費供應學校用品。對此,省教育廳認為要全部免費供應,囿於政府 財力,只能讓 20%學生享受書籍免費的權利,希望從明年(1948 年)起財力充

99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頁 66。

100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頁 117。

101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一)》,頁 438-439。

102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編,《臺灣教育發展史料彙編》,頁 136。

103 臺灣省教育處代電,〈訂定「36 年度第 1 學期各縣市國民學校及省立小學貧苦學生免費發給 書籍辦法」〉,《臺灣省政府公報》,1947 年 8 月 25 日,頁 791-794;〈貧苦學齡兒童的福音,

公署特別救濟〉,《民報》,1947 年 1 月 26 日,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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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會,印刷要用公開投標方式,請紙業公司提供低價紙張等。109 省教育廳則是 繼續配發第二學期教科書,一樣是委請省教育會發放,之後更訂定「免費供應全 省各國民學校教科書實施辦法」,規定國民學校教科書一律由教育廳免費供應,

這才有明確的制度規劃。

「臺灣省免費供應全省各國民學校教科書實施辦法」之執行,取代了原有的 中小學教科書供應委員會之功能。依照新的辦法規定,教科書的版本與所需紙張,

分別由省教育廳決定及臺灣紙業公司負責供應。書籍印刷數量則是根據各縣市所 呈報的在籍學生人數為標準,所需紙張數量先由教育廳統計後通知該公司,紙價 由公司結算;印刷工作由祕書處印刷廠、新生印刷廠負責。至於印刷教科書的初 校及復校工作,由印刷廠負責,而省教育廳則負責最後的校對,驗收工作交給省 教育廳會計室及省教育會會同負責。在配發工作部分,由省教育廳與省教育會共 同負責辦理,於學期開始前完成配發工作。110

依省教育會的統計,1947年度共配發5,135,942本,1948年度共配發5,164,440 本,總共2年來一共發給10,300,382本。111

在動盪不安的時代,面對著社會的急遽變化,凸顯出民生困難和教育資源的 不足,這都一一牽動著學生就學問題與教育的發展。高居不下的教育費用,連基 本的生活物資亦相當缺乏的年代,需要官方的介入。此時省教育會的工作,不僅 有助於抑止物價持續上揚,確保學生的受教權益,增加就學機會,更為了舒緩經 濟對教育所產生的影響,用其所擁有的資源,投入另一個教育事業的經營。從教 科書的供應與配發過程中,進一步可窺知省教育會的職權,具有實質的權力賦予,

無形中增加該會的地位與影響力,儼然是隸屬省教育廳之下的教育組織。

109 歐素瑛編,《臺灣省參議會史料彙編:教育篇(二)》,頁 34-35。

110 臺灣省教育處代電,〈臺灣省免費供應全省各國民學校學生教科書實施辦法〉,《臺灣省政府公 報》,1949 年 6 月 3 日,頁 643。

111 臺灣省教育會編,《十年來的臺灣省教育會》,頁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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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教學輔導

省教育會以國民教育為中心,展開一連串的教學輔導工作。無論是教材編輯 或研發,皆有賴於教育專業的精進與研究,以真正獲得改進的效果。為此,省教 育會設立各種學科教學研究委員會,邀集教育界學有專精的人士,就教學之需,

對於教材內容的選用與編輯、教學方法的檢討,和教育理論進行研究,甚至是舉 辦進修講習會,以發展合於教育現況的新理論。

自 1947 年 7 月開始,陸續籌組各種學科教學研究委員會,共設立數學教學 研究委員會、音樂教學研究委員會、美術教學研究委員會、勞作教學研究委員會、

體育教學研究委員會和自然教學研究委員會等六個教學委員會。主要任務大致可 分為三項:各科教學方法的研究和實驗改進、各科研究資料的蒐集與介紹、教師 研究工作的協助與推動。各學科教學委員會的研究工作情形,分述如下。

一、數學教學研究委員會

該委員會於 1947 年 12 月成立,由前高雄中學校長林景元擔任主任委員,針 對珠算教學、低年級隨機教學和算術科教授內容等進行研討。1948 年召開第一 學年國小算術研究會,參與的情形相當熱烈,會中由成員示範實驗教學,提出新 的教學論述,分享給教師們作為參考。同時,透過意見交流,督促教育推展工作 的進行。例如編輯小學算術補充教材、教具、掛圖,以及舉辦教法講習會等。112 這些研究成果也會刊登在會刊中,作為補充教材,其中林景元所執筆撰寫的數學 教案居多。

二、音樂教學研究委員會

二、音樂教學研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