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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把支配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幻想地反映為超人間、超自 然的力量的一種社會意識,以及因此而對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為,

是綜合這種意識和行為並使之規範化的社會文化體系。」(呂大吉,2003)

宗教是人類文明歷程中普遍且一脈相承的社會文化現象(呂大吉,2003),也是 人類從古社會流傳至今的一種精神文明,雖然陸續有許多不同的教派成立,但其內 在 的 本 質 主 要 反 應 出 人 類 本 性 共 有 之 信 仰 與 情 操 。 Rivers 將 人 類 分 為 巫 術 的 (magic)、宗教的(religious)、自然的(naturalistic)三種世界觀,其各自有一套對病因 的看法,對病因有不同之觀點自然會衍生出不同的治療方式(許木柱,1981)。因此

我們在所處的文化脈絡下,會有自己一套對病痛成因與處理方式的看法,進而有其 習慣與獨特選擇治療的方式,臺灣的民間信仰直到今日仍然保有先民古老文化特質

,對臺灣民間有非常之大的影響力,臺灣傳統廟宇之信仰約為臺灣人口之 65%(瞿 海源,1997),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 2009 年底國內登記有案之寺廟計 11,796 座,

近 10 年來計增加 2,383 座或增 25.3%;再從 1998 年全臺寺廟有 9375 座,至 2008 年的 11,731 座,在十年間增加了 25%,在科學昌明的今日不但不見帶有神秘色彩的 宗教寺廟褪卻,反而有逐年增長之趨勢,可見這和臺灣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至 今有許多信眾當遇有疑難雜症時,會選擇至寺廟求籤詩卜卦問神明或是參加法會活 動,這些都是值得我們去探究的原因。

相對於生病時問診於中西醫,求助於寺廟為所謂的民俗宗教醫療法,這對臺灣 人而言並不陌生,宗教醫療是在我們傳統文化之下當患有疾病時,所選擇的一種療 癒的方式,根據學者陳思樺(2006)的研究指出,宗教療癒主要的功能在調節人們 心裡的不安,並且修復不和諧的社會秩序,使得重新回歸到常軌。因此在本章依照 第貳章研究架構與歷程的步驟,以詮釋學為本依敘說研究的方式進行故事文本的分 析,我希望能藉由訪談資料之分析、重建、理解而重新建構並理解受訪者生命故事 之真實意涵。

在本節所探討的是,藉由參與宗教活動的過程中,對信徒之意義,研究者分成 兩部分來探討,第一個部分指對心靈方面,第二個部分為身體方面的意涵;接著再 針對這兩個部分,將三位受訪者在此過程中,分別探討所體驗到的相同的經歷與其 各自獨特的經驗,茲分述如下:

一、心靈面向

(一)共通點

1.宗教信仰提供人們心靈的寄託

宗教在日常生活中與人們有緊密的聯繫,可說是影響個人至深的文化之一,宗 教的內涵底蘊深入個人的內心,影響遍及人們的思考模式以及情感的判斷與選擇。

因此,我們可說宗教反映了人類的生活與心理上的需求,人們藉由參與宗教活動的 歷程與教義的鑽研,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地歷練與精進自我,並且提昇自身的宗教情 操與品德,在這個過程中,使得心靈感受到安定與護佑的感受(余德慧,1991)。

平常插完花,沒若事就會拜拜,那樣子也會覺得比較安心(阿金)

我們有時候就是來拜拜,或是有事情就會心理唸一唸,拜拜擲個筊,心理就比

較踏實,比較安心,要出遠門就要來拜一拜,就會比較安心(美華)

這只是一個心靈上的寄託做這些是因為心裡希望能夠順順利利的,可能對環

境有一個不安全感,而產生的一個寄託,希望一路上就這樣順順利利的過著

(志峰)

雨果傳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信仰是克服驚慌的光明,可以救護全體船員的小 艇(林鬱,2005),這也說明了何以由古至今,世界上不同的民族、國家都有宗教信 仰的存在,除了凝聚群體的共識與力量以外,滿足人類人理層面的需求亦是重要的 因素之一。

2.靈驗性與功利心理

人類學之父泰勒(Tylor)指出,宗教是人們對於神靈的信仰,而一般民眾對於 神靈的祈求多以個人之私事為主,與現實之利益有關,這種向神明祈願,為了達到 自身之目的,因而衍生了民眾對於神明的靈驗性與否特別的重視(阮昌銳,1985),

因此學者瞿海源(2006)在其研究中指出,臺灣民間信仰有強調功利與靈驗的特性。

我就來這裡許願,許願若我媽媽身體好好的,只要保安宮有需要我我就來

媽身體狀況不但很好,手術也很順利結果就是真的很靈驗哪!(阿金)

我自己出國都會帶平安符,廟裡面繞一繞,出國放在床上就會感覺比較安心

像我小孩在國外我都會帶給他們或是寄給他們反正就是媽媽就是這樣子,點

個燈、解個祭,這樣子我會比較安心啊!(美華)

當遇到挫折或是比較不順的時候就會來拜拜、解祭。騎機車跌倒就會來解祭啊!

兩次車禍都來解祭。(志峰)

瞿海源(1997)指出,強調靈驗性為臺灣民間信仰的特色之一,除了神格的高 低會影響到一個廟宇的香火是否興盛,神明的靈驗性更是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我們 可以發現,在坊間,有許多民間信仰的信徒所在乎的是神明是否靈驗,更甚於所拜 的神明為何?而此種趨勢在現代愈是明顯。

宗教可解除信徒心中的煩惱與憂慮,當情感不穩定時給予支持、當發生危機時 提供慰藉(吳專巧,2005;蔡佩真,2007),這也支持了人們使得有信心且能持續地 面對種種的挑戰與困境。瞿海源(1997)在《民間信仰的基本特徵與奉獻行為》的 研究中指出,臺灣民眾去寺廟參拜最常進行的活動是祈求身體健康(80.8%)、家人的 平安(80.8%)、事業的順利(75%)與求學求財成功(60%),因此神祇的靈驗與否為影響 寺廟香火最主要的因素之一,這也呈現出信徒的功利心理特質。

黃鎮國(2006)認為,靈驗是一種宗教精神資源,此為信徒的思想與心理需求 層次。對於阿金而言,因為在自己人生中所遇到的事情,包含媽媽生病因為拜了保 生大帝而順利開完刀,並且恢復身體健康,以及自己感冒中西醫都一直治不好的咳 嗽,也在拜了保生大帝,跟保生大帝祈求藥籤後,漸漸康復。這些讓阿金本身感受 到並且相信保生大帝的靈驗性,這也是阿金持續在保安宮服務並且擔任志工的動力 之一。宗教心理學視宗教為一種心靈生活(房志榮,1989),宗教信仰當人們面對己 身或是親人之苦難、生死殘疾等無法掌控之事,正可提供解釋,以滿足並撫慰個人 之心理需求(張庭,2005)。因此當信徒相信神明是有靈驗性的,便可更加強化神明 的靈性以及對本身信仰的肯定,當遭遇人生疑惑時,無論是藉由求神問卜、或是求 籤詩等方式,在信徒的心理上是一種自我肯定、強化自身對於神明的信任,給予自 我的心理安慰與認同。

3.利他道德靈驗性

本研究的三位受訪者皆是保安宮的志工,而志願服務一種發自內心、自動自發,

非外力強迫的利他行為;志願服務的工作不是以滿足個人所需為目的,而是以他人 的需求為優先考量(王順民,2001)。

我算是圖書館的義工,和插花的義工正月初十開始,解祭到二十到二十五,

這期間我們都在服務處前面幫忙一些解祭的人,那些不會寫的歐巴桑寫。(阿金)

自己時間上允許的話就自己過來幫忙可以幫人家就覺得很快樂,日子就很好

過,一天一天,不知不覺就十幾年了。(美華)

為我現在變成保安宮裡面文史工作會的主要幹部,所以他人力支援的部分,它

的廟會或是有祭祀活動等,都會有人力的支援,我都會參加我們都可以自動、

要主動的來幫忙。(志峰)

張家麟(2006)在其保安宮志工參與因素研究中指出,參與志工的動機中,「利 他道德」為志工貢獻其服務之重要因素,而更進一步地將宗教信仰與利他道德做結 合,則可發現這是志工會參與服務的最主要之「內在的宗教因素」。

(二)獨特處 1.修養心性

在道教徒的修煉中,認為人天生有元神,後天有意識司為活動的欲神,要在日 常生活中使欲神安穩,才可達到保養元神的目的,而清心寡欲可安養元神,接近得 道之目標(韓廷森、韓建斌,1997)。因此在道教裡也會希望信徒透過日常的修持與 反省,讓自己與世事無所爭,維持心境的平穩,是修煉自身的方式。

脾氣比較好,對別人比較有包容心啦!從和信徒、香客相處,講話過程,這樣

我們自己去修練,自然就會比較那個啦!因為妳若是遇到那種不客氣的人剛開

始妳會很生氣阿!阿久了妳也不覺得怎麼樣。(阿金)

2.樂觀心態

在 William James (2001) 的著作《宗教經驗之種種》中指出,當一個人的情感 與其所信的神聖性相接觸時,恐懼與自私的心將消逝,爾後寧靜取而代之,個人將 會在下一個時刻有一連串純然善意的體會。也就是說,對信徒而言,宗教信仰可以 提供一種穩定感以及安全感,這讓個人認為他的行為在社會中是一種模範,也因此 讓這些志願提供社會服務的信徒有助人的熱情,而這同時也給予了他人內在與外在 的協助,這一種快樂是更高層次的的內在激奮,能將悲苦轉為喜樂之情。

接觸不同的層面、不同的環境,因為很多來廟裡求的人,看他們也不是很如意,

所以我們就會覺得自己很幸福覺得來這邊做好事都很快樂、知足就好。(美華)

吳專巧(2005)指出,宗教的功能除了勸人行善之外,透過信仰可使人們打開 心窗,進而認清人生以及生命的意義。宗教組織是勸人為善、淨化人心的重要社會

吳專巧(2005)指出,宗教的功能除了勸人行善之外,透過信仰可使人們打開 心窗,進而認清人生以及生命的意義。宗教組織是勸人為善、淨化人心的重要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