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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信度與效度分析
本研究針對研究問卷進行信度及效度分析42,以確認問卷資料之可用性。
一、信度分析
信度(reliability)係指測量結果的一致性(consistency)或穩定性(stability), 所謂的信度分析乃指測量問卷結果是否達到一致性,其目的在於確認問卷資料的 可靠性、對等性與穩定性,亦即問卷填答者所填答的內容是否具有一致性。故在 一般以問卷調查方式所取得資料的分析中,是很常見的資料穩定度測量方式。
Cronbach(1951)所提出之「Cronbach’s α 係數」,是目前研究最常使用的信 度指標,α 係數評價的是量表中各題項得分間的一致性,屬於內在一致性係數,
故又稱為內部一致性α 係數。此種方法一般適用於李克特式量表(Likert Scale),
亦適用於態度、意見式問卷或量表的信度分析。因此,本研究針對回收問卷之信 度採用Cronbach’s α 係數來檢驗問卷整體量表的內部一致性。
Nunnally(1967)認為 Cronbach’s α 係數值在 0.7 以上時,可稱為高信度,
即具有可靠性;而當其值低於 0.35 以下時,則應予以拒絕;通常 Cronbach’s α 係數值達到 0.5 以上為可接受,表示量表信度可信。Wortzel(1979)認為高信 度的α 係數應該要介於 0.7 與 0.98 之間。根據 Gay(1992)的觀點,任何測驗或 量表的信度係數如果在 0.9 以上,表示量表的信度甚佳。
Cooper and Emory(1996)則認為,探索性研究的係數以 70%以上為宜,若 為基礎性研究,以 80%以上為宜。當測驗分數是用來作為截斷分數(cut-off score)
之用而扮演重要的角色,如篩選、分組、接受特殊教育等,則信度係數最好在 0.9 以上,而 0.95 是最適宜的標準。
根據 Henson(2001)的觀點,認為這與研究目的及測驗分數的運用有關,
如研究者目的在於編製預測問卷或測驗(predictor tests)或測量某構念之先導性 研究,信度係數在 0.5 至 0.6 已足夠。當以基礎研究為目的時,信度係數最好在
42主要係參考自邱皓政(2006)與吳明隆(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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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以上。如果以發展測量工具為目的時,信度係數應在 0.7 以上。Loo(2001)
從近年來之「諮商發展與測量及評估」期刊的探究中發現,對於一般性的研究而 言,內部一致性估計值普遍可接受數值為 0.8,當標準化測驗分數作為重要的臨 床或教育決策時,則係數至少為 0.9 以上。
在社會科學領域中,最小的可接受信度係數值為何,是多數研究者最為關注 的,然此方面學者間的看法並不一致,如 Nunnally(1967)、DeVellis(1991)等 人認為在 0.7 以上是可接受的最小信度值,而 Gay(1992)定在 0.8 以上。若研 究者編製之研究工具的信度過低,如在 0.6 以下,應該重新修訂研究工具或重新 編製較為適宜。本研究根據吳明隆(2007)彙整學者建議的 Cronbach’s α 係數值 來判斷資料信度是否足夠,詳見下表 4-2。
表 4-2 Cronbach α 係數值滿意度
內部一致性信度係數值 層面或構念 整個量表
α 係數<0.5 不理想,捨棄不用 非常不理想,捨棄不用 0.5≦α 係數<0.6 可以接受,增列題項或
修改語句 不理想,重新編製或修訂 0.6≦α 係數<0.7 尚佳 勉強接受,最好增列題項或
修改語句 0.7≦α 係數<0.8 佳(信度高) 可以接受 0.8≦α 係數<0.9 理想(甚佳,信度很高) 佳(信度高)
α 係數≧0.9 非常理想(信度非常好) 非常理想(甚佳,信度很高)
本研究問卷第 12 大題與第 13 大題為李克特式量表,其他題目為個別問題,
因此本研究針對第 12 大題與第 13 大題各題項,分別分為內控三大目標構面與內 控五大組成要素構面進行信度分析,分析結果分別如表 4-3 與表 4-4 所示。
根據本研究分析結果,在內控目標三大構面因素的 Cronbach’s α 係數值皆達 到 0.9 以上,各構面具有非常高的信度,問卷信度非常理想;在內控組成要素五 大構面因素的 Cronbach’s α 係數值介於 0.746 到 0.909 之間,此結果說明本研究 各構面皆具有相當不錯之內部信度,均在可接受範圍。
整體樣本 Cronbach’s α 係數值為 0.967,顯示整體問卷信度十分可信,穩定 度很高。整體而言,本研究之量表具有非常良好的內部一致性,基本上可認定為 值得信賴,適合進行實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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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效度分析
效度(validity)係指一個測驗能夠測量到研究者所設計的測驗所欲測心理或 行為特質到何種程度,亦即研究結果符合真實的程度,或是研究結果正確性的程 度。
Cook and Campbell(1976)將實驗法的效度分成四種:內在效度、外在效度、
建構效度與統計結論效度,這四種效度事實上也適用於一般的研究法。McBurney
(1998)即採取這一觀點,直接稱前述四種效度為研究效度。然而,建構效度和 統計結論效度與內在效度和外在效度之間有很密切的關係,所以大部分的研究方 法學者論及研究效度時,通常只分為內在效度和外在效度兩種。
內在效度(internal validity)係指一個研究之研究設計正確的說明研究結果,
或真實呈現自變項與依變項之因果關係的程度(Judd, Smith and Kidder, 1991),
亦即研究者使用的研究方法能否妥適的解釋其研究結果。外在效度(external validity)是指一個研究之研究結果能普遍推論到母群體或其他相類似情境的程 度,亦即研究結果是否具有推論性。
本研究係根據第壹章第二節之研究問題及第参章第一節之研究假說,並參考 內部控制理論、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貳章之相關文獻,
以及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 IFRSs 問卷調查之相關問題進行 問卷設計。針對不同身分的問卷填答者,本研究將問卷內容分為兩份,分別給予 IFRSs 導入專案小組負責人及內部稽核主管(人員)填寫。
本研究問卷初稿擬定後,經與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討論,並與會計師事務所執 業會計師進行訪談,將問卷初稿交由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會員及受訪之執業會 計師進行問卷檢視,提供問卷改善建議,並參考受訪者之意見修改易產生閱讀障 礙或語意不清的問題描述,評估各題專業知識測驗難易度和內容適切性,並探討 用字遣辭的精確性。
與專家學者、執業會計師及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會員討論後,修改後的問 卷經由企業的 IFRSs 導入專案小組負責人及內部稽核主管填寫,進行問卷前測,
並瞭解受測者對於各問題的理解程度與問卷施測時的想法,再提供問卷改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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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最後加以修正後形成正式問卷定稿。
綜上所述,本研究使用之專家效度衡量,專家或學者針對問卷內容應能真正 測出構面所代表的特質或內涵,因此本研究問卷應具有高度之效度,研究結果應 會有較高的內在效度和外在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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