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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背景變項對工作情境認知之差異性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四節 個人背景變項對工作情境認知之差異性分析

本節為探討外籍配偶個人背景變項(國籍、年齡、居住地區、教育程度、來台時間、子女 數目、每月收入、行業別)的不同對工作情境認知,是否有顯著差異性存在,對於上述各項變 項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進行檢定。

壹、 國籍

1.越南 116 19.4828 3.55939

3.327 .012*

1>2 1>5 4>2 2.印尼 20 16.8000 3.75009

3.菲律賓 14 18.8571 3.10972 4.泰國 6 20.6667 1.36626 5.其他 20 17.5000 5.23651

工作關係

1.越南 116 16.2414 2.29412

3.900 .005** 1>2 1>5 2.印尼 20 14.9000 2.35975

3.菲律賓 14 15.2857 2.05421 4.泰國 6 16.0000 3.57771 5.其他 20 14.0000 4.25503

工作態度

1.越南 116 15.8621 2.66016

3.467 .009**

1>2 1>3 4>2 4>3 4>5 2.印尼 20 14.3000 2.67739

3.菲律賓 14 14.0000 2.07550 4.泰國 6 17.3333 2.25093 5.其他 20 14.5000 4.50146 註 1:*P<.05;**P<.01;***P<.001

註 2:1=越南;2=印尼;3=菲律賓;4=泰國;5=其他。

三、 結果分析

從表 4-14 可得知不同國籍別之外籍配偶在工作情境各構面 P 值均小於α值(=.05),

故應拒絕虛無假設 Ho(即研究假設不成立);顯示不同國籍別之外籍配偶對於工作情境之 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存在。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作為進一步檢驗工作情境之

「工作價值觀」、「工作關係」、「工作態度」等構面,其結果顯示:

(一)、 工作價值觀

1. 「越南」國籍對「印尼」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68276,

顯示「越南」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價值觀」構面認知程度高於「越南」

國籍之外籍配偶。

2. 「越南」國籍對「其他」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1.98276,

顯示「越南」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價值觀」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其他」

國籍之外籍配偶。

3. 「泰國」國籍對「印尼」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3.86667,

顯示「泰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價值觀」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印尼」

國籍之外籍配偶。

(二)、 工作關係

1. 「越南」國籍對「印尼」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1.34138,

顯示「越南」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關係」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印尼」國 籍之外籍配偶。

2. 「越南」國籍對「其他」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24138,

顯示「越南」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關係」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其他」國 籍之外籍配偶。

(三)、 工作態度

1. 「越南」國籍對「印尼」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1.56207,

顯示「越南」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態度」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印尼」國 籍之外籍配偶。

2. 「越南」國籍對「菲律賓」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1.86207,顯示「越南」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態度」構面認知程度高於「菲 律賓」國籍之外籍配偶。

3. 「泰國」國籍對「印尼」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3.03333,

顯示「泰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態度」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印尼」國 籍之外籍配偶。

4. 「泰國」國籍對「菲律賓」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3.33333,顯示「泰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態度」構面認知程度高於「菲 律賓」國籍之外籍配偶。

5. 「泰國」國籍對「其他」國籍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83333,

顯示「泰國」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態度」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其他」國

籍之外籍配偶。

貳、年齡

一、 研究假設

Ho:不同年齡別之外籍配偶在工作情境各構面之認知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年齡的外籍配偶是否會對工作情境各構面的認 知有顯著差異,如果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最小顯著差異法 LSD 進一步檢定,以了解顯著差異之年齡別,結果如表 4-15 所示。

表 4-15 不同年齡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構面

分析項目 年齡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LSD

工作價值觀

1.20-29 歲 80 19.2250 3.83513

.507 .678 2.30-39 歲 82 18.6098 3.88017

3.40-49 歲 8 18.7500 4.23421 4.50 歲以上 6 20.0000 2.68328

工作關係

1.20-29 歲 80 15.6250 2.64993

.434 .729 2.30-39 歲 82 15.7561 2.78249

3.40-49 歲 8 16.7500 2.31455 4.50 歲以上 6 16.0000 3.22490

工作態度

1.20-29 歲 80 15.5000 2.62413

1.601 .191 2.30-39 歲 82 15.1463 3.35225

3.40-49 歲 8 17.5000 1.92725 4.50 歲以上 6 15.6667 1.36626 註 1:*P<.05;**P<.01;***P<.001

註 2:1=20-29 歲;2=30-39 歲;3=40-49 歲;4=50 歲以上

三、 結果分析

從表 4-15 可得知不同年齡別之外籍配偶在工作情境各構面 P 值均大於α值(=.05),

故應接受虛無假設 Ho(即研究假設成立);顯示不同年齡別之外籍配偶對於工作情境之認 知評價程度無顯著差異存在。

参 、居住地區

一、 研究假設

Ho:不同居住地區之外籍配偶在工作情境各構面之認知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1.台東市區 61 18.8197 3.75281

5.504 .001**

1>3 2>1 2>3 2>4 4>3 2.濱海地區 48 20.4167 4.24682

3.南迴地區 20 16.5500 3.67746 4.花東縱谷

47 18.6170 2.91587

工作關係

1.台東市區 61 16.1148 2.58262

.566 .638 2.濱海地區 48 15.5833 3.28007

3.南迴地區 20 15.5000 1.84961 4.花東縱谷 47 15.5532 2.54361

工作態度

1.台東市區 61 15.1311 2.49984

1.551 .203 2.濱海地區 48 15.7708 3.13008

3.南迴地區 20 14.4500 3.41012 4.花東縱谷 47 15.8936 3.07327 註 1:*P<.05;**P<.01;***P<.001

註 2:1=台東市區;2=濱海地區;3=南迴地區;4=花東縱谷

顯示「濱海地區」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價值觀」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南迴地 區」之外籍配偶。

4. 「濱海地區」對「花東縱谷」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1.79965,

顯示「濱海地區」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價值觀」構面認知程度高於「花東縱 谷」之外籍配偶。

5. 「花東縱谷」對「南迴地區」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06702,

顯示「花東縱谷」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價值觀」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南迴地 區」之外籍配偶。

肆、教育程度

一、 研究假設

Ho:不同教育程度之外籍配偶在工作情境各構面之認知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教育程度的外籍配偶是否會對工作情境各構面 的認知有顯著差異,如果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最小顯著差異法 LSD 進一步檢定,以了解顯著差異之教育程度,結果如表 4-17 所示。

表 4-17 不同教育程度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構面

分析項目 教育程度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LSD

工作價值觀

1.國小以下 60 19.9000 3.22438

5.101 .002** 1>2 3>2 2.國中及初中 80 17.7500 3.60555

3.高中及高職 26 20.0769 4.24192 4.大學以上

(含碩、博士) 10 19.8000 5.43241

工作關係

1.國小以下 60 16.4333 2.30965

2.982 .033* 1>2 2.國中及初中 80 15.2250 2.70478

3.高中及高職 26 16.1538 2.88017 4.大學以上

(含碩、博士) 10 14.8000 3.61478

工作態度

1.國小以下 60 16.1667 2.48498

3.120 .027* 1>2 2.國中及初中 80 14.8000 2.87459

3.高中及高職 26 15.2308 3.07646 4.大學以上

(含碩、博士) 10 16.6000 4.69515 註 1:*P<.05;**P<.01;***P<.001

註 2:1=國小以下;2=國中及初中;3=高中及高職;4=大學以上(含碩、博士)

三、 結果分析

從表 4-17 可得知不同教育程度之外籍配偶在工作情境各構面 P 值均小於小α值 (=.05),故應拒絕虛無假設 Ho(即研究假設不成立);顯示不同教育程度之外籍配偶對於 工作情境之認知程度有顯著差異存在。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作為進一步檢驗 工作情境之「工作價值觀」、「工作關係」、「工作態度」等構面,其結果顯示:

(一)、 工作價值觀

1. 「國小以下」對「國中及初中」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15000,顯示「國小以下」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價值觀」構面認知程度高於

「國中及初中」之外籍配偶。

2. 「高中及高職」對「國中及初中」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32692,顯示「高中及高職」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價值觀」構面認知程度高 於「國中及初中」之外籍配偶。

(二)、 工作關係

「國小以下」對「國中及初中」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1.20833,

顯示「國小以下」之外籍配偶對「工作關係」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國中及初中」之外 籍配偶。

(三)、 工作態度

「國小以下」對「國中及初中」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1.36667,

顯示「國小以下」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態度」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國中及初中」之外 籍配偶。

伍、來台時間

一、 研究假設

Ho:不同來台時間之外籍配偶在工作情境各構面之認知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檢驗不同來台時間的外籍配偶是否會對工作情境各構面 的認知有顯著差異,如果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再以事後比較考驗之最小顯著差異法 LSD 進一步檢定,以了解顯著差異之來台時間,結果如表 4-18 所示。

表 4-18 不同來台時間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構面

分析項目 來台時間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P 值 LSD 工作價值觀 1.未滿一年 4 16.5000 7.50555 3.524 .016* 4>2

2.一年至三年

未滿 32 17.6250 5.04016 3.三年至五年

未滿 52 18.5385 3.54501 4.滿五年以上 88 19.7727 3.06904

工作關係

1.未滿一年 4 10.5000 2.88675

13.556 .000***

2>1

未滿 32 14.2500 3.67204 3.三年至五年

未滿 52 15.6538 1.91879 4.滿五年以上 88 16.5909 2.15831

工作態度

1.未滿一年 4 13.0000 5.77350

1.761 .156 2.一年至三年

未滿 32 14.7500 3.43605 3.三年至五年

未滿 52 15.6538 2.50399 4.滿五年以上 88 15.6591 2.83608 註 1:*P<.05;**P<.01;***P<.001

註 2:1=未滿一年;2=一年至三年未滿;3=三年至五年未滿;4=滿五年以上 為 2.14773,顯示「滿五年以上」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價值觀」構面認知程度 高於「一年至三年未滿」之外籍配偶。

於「未滿一年」之外籍配偶。

3. 「三年至五年未滿」對「一年至三年未滿」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 均數為 1.40385,顯示「三年至五年未滿」之外籍配偶對「工作關係」構面認 知程度高於「一年至三年未滿」之外籍配偶。

4. 「滿五年以上」對「未滿一年」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6.09091,

顯示「滿五年以上」之外籍配偶對「工作關係」構面認知程度高於「未滿一年」

之外籍配偶。

5. 「滿五年以上」對「一年至三年未滿」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 為 2.34091,顯示「滿五年以上」之外籍配偶對「工作關係」構面認知程度高 於「一年至三年未滿」之外籍配偶。

1.無 32 17.6875 4.98668

1.418 .239 2.一個 82 19.1951 3.84399

3.二個 50 19.2800 3.11048 4.三個以上 12 19.1667 2.36771

工作關係

1.無 32 14.4375 3.85158

3.897 .010*

2>1 3>1 4>1 2.一個 82 15.7805 2.40896

3.二個 50 16.3200 2.20796 4.三個以上 12 16.6667 1.66969

工作態度

1.無 32 15.1875 3.88909

2.798 .042*

4>1 4>2 4>3 2.一個 82 15.4634 2.61144

3.二個 50 15.0000 2.88557 4.三個以上 12 17.6667 1.66969

註 1:*P<.05;**P<.01;***P<.001

註 2:1=無;2=一個;3=二個;4=三個以上

三、 結果分析

從表 4-19 可得知子女數目不同之外籍配偶在工作情境構面中之「工作關係」、「工 作態度」P 值小於α值(=.05),故應拒絕虛無假設 Ho(即研究假設不成立);顯示子女數 目不同之外籍配偶對於工作情境中之「工作關係」、「工作態度」認知評價程度有顯 著差異存在。以事後比較考驗之 LSD 方法,作為進一步檢驗工作情境之「工作關係」、

「工作態度」構面,其結果顯示:

(一) 工作關係

1. 小孩「一個」對小孩「無」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1.34299,

顯示小孩「一個」之外籍配偶對「工作關係」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小孩「無」之 外籍配偶。

2. 小孩「二個」對小孩「無」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1.88250,

顯示小孩「二個」之外籍配偶對「工作關係」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小孩「無」之 外籍配偶。

3. 小孩「三個以上」對小孩「無」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22917,

顯示小孩「三個以上」之外籍配偶對「工作關係」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小孩「無」

之外籍配偶。

(二)、 工作態度

1. 小孩「三個以上」對小孩「無」的比較有顯著差異存在,其差異平均數為 2.47917,

顯示小孩「三個以上」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態度」構面認知程度高於小孩「無」

之外籍配偶。

之外籍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