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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外籍配偶工作困境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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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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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國立台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 公共事務管理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孫本初 先生

臺東縣外籍配偶工作困境之研究

研究生:黃俊傑 撰

中華民國一○○年六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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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謝 誌

民國 96 年 1 月 2 日因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的成立,終於有機會回到家 鄉臺東服務,同時也踏入了不同的領域,服務對象是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平日 外籍家庭有生活糾紛就到隊上尋求婚姻調解,通報家暴事件及離家出走等案件接 踵而來,感覺到跨國婚姻如果沒有感情及經濟作為家庭基礎,衍生而來的社會問 題只會越來越嚴重,更加重國家對於處理相關事務的預算支出;98 年 9 月很幸 運的進入臺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公共事務管理碩士班進修,希望能將教 授們所教導的知識理論與工作經驗相結合,學以致用,利用科學方法調查社會現 象而不僅止於個人粗淺的工作經驗。

經過兩年不眠不休的工作、上課、打報告……,直至 100 年 6 月終於順利通 過碩士論文口試,首先要感謝的就是指導教授孫本初博士,承蒙孫老師嚴謹的教 學態度,耐著性子一次又一次不厭其煩的指導我們這群笨笨的學生,在諄諄教誨 下,這篇論文終於誕生,另外感謝鄭承昌老師對於電腦套裝軟體 SPSS12.0 的操 作過程一一解說,使得我可以克服對於統計學的恐懼,運用軟體完成問卷的調查 統計分析。

另外要感謝論文口試委員蔡西銘所長、李玉芬教授能在百忙中撥冗審核論文,

發現論文錯漏及不足之處,補強了這篇論文的學術性及可看性;侯松茂導師除了 上課時細心叮嚀寫作論文應注意事項,並關心每位同學論文的方向與進度;靳菱 菱老師嚴格的要求與豐富的教學內容大大的提升了學生的知識水準;夏黎明老師 對於區域發展的關注及規劃實際參訪行程,加深了學習印象及擴大了眼界。

感謝郭偉奇隊長鼓勵我報考研究所,讓我有機會進入學術的殿堂學習,楊曙 東副隊長幫忙讓我得以全勤參與每堂課程;感謝公事班的學長姐們分享了學習經 驗與資料,降低了入學時的不安與恐慌,麗芳、志成、志恆、朝榮、淑靜等同學 彼此互相砥礪,互相學習論文寫作方法,彼此提攜進度直至大家共同完成論文及 通過口考。最後要最感謝的就是我的家人,在我研究所兩年期間,默默的付出與 支持讓我無後顧之憂的專注於蒐集資料寫作,尤其是小兒子在我入學時才剛出生,

現在也已一起成長到會吵會跑的小小娃娃兵了。

黃俊傑 謹誌 2011/06/25

(5)

臺東縣外籍配偶工作困境之研究

作 者 : 黃 俊 傑

國立台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公共事務管理碩士專班

摘 要

我國外籍配偶已達 44 萬人以上,由於來自不同的國家、文化、社會背景及語言,對於台 灣在地文化產生衝擊,加上人生地疏,缺乏社會系統及親屬支持,本身學歷偏低無專業技能,

生活適應困難,同時面對台灣不同文化衝擊的艱困處境,只能藉由工作就業衝破困境,取得經 濟自主與人際關係、自我實現。藉由本研究針對外籍配偶工作困境之調查,以社會科學角度切 入調查外籍配偶個人背景、工作現況及環境感受、並將研究結果提供政府機關未來政策之參考。

本研究以臺東縣境內未歸化國籍之外籍配偶為研究對象,採問卷調查法,共發出及回收 176 份問卷。所得資料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法(one way ANOVA)、皮爾遜積差相關法(Pearson product moment correlation)及多元迴歸分析(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等方法,以SPSS for Windows 12.0電腦統計套裝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與推論性統計分析,探討受試者在工作困境認 知與工作情境認知的差異情形與關聯性、預測力程度。研究結果發現:

一、 臺東縣外籍配偶以越南國籍佔六成,20 至 39 歲佔九成,教育程度國中及初中以下佔 八成、來台超過五年仍未歸化國籍者佔五成以上,生育子女數一至二個者佔七成五,每月 收入兩萬元新台幣以下佔七成五,打零工、家庭主婦或家裡開店幫傭佔六成八。

二、 問卷各題項認知程度以家庭限制、工作關係認知評價程度最高,研究結果顯示工作是 否可以兼顧家庭,工作的人際關係是否良好是外籍配偶最在意的因素。

三、 外籍配偶個人背景屬性除了年齡外,對於工作困境與情境各構面的認知評價程度具有 顯著差異性。

四、 家庭限制對於工作情境各構面具有顯著的關聯性存在,且呈現正相關。

五、 家庭限制對於工作情境各構面的預測力最高。

依據文獻探討與研究發現,對政府機關提出建議:鼓勵參與語言識字課程、關注離島地區 外籍配偶需求,辦理假日職能訓練、提高外籍配偶專業知識及技術,挹注外籍配偶照護輔導基 金、整合移民輔導資源,增設公立幼兒及老人托育場所、解除家庭限制,建構尊重多元文化環 境、排除職場歧視與法律限制。

關 鍵 詞 : 外 籍 配 偶 、 新 移 民 、 工 作 、 困 境

(6)

A Study on the Plight of Working for Taitumg County’s Foreign Spouses

Huang, Chun-Chieh Abstract

There were more than 44 million foreign spouses in Taiwan, but they were came from different country and had different culture, social and language from Taiwan so they had an impact of culture.

In addition, they were unfamiliar with Taiwan, lack of social system and relatives to support and lower education without professional skills so that they were difficult to adjust life. In those situations, they must be faced with the different culture impact and just only to found jobs to working for the economic autonomy,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and self-realization.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foreign spouses of their plight for working form their personal background, current work conditions and environmental experience in the viewpoint of social science, and this study results would be provide to our government for reference.

This study used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to investigated those who were not naturalization nationality of foreign spouses in Taitung County, a total of 176 questionnaires were issued and recovery. The data analyzed with One Way ANOVA, Pearson's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 and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 and run with SPSS for Windows 12.0 statistical analysis software to analyzed descriptive and inferential statistical analysis. The study would discuss the objects difference, relevance and predictability level in the working difficulties and situations cognitive.

This study result as follows:

1. The Vietnamese’s nationality of foreign spouses in Taitung County were occupied 60%, 20-30 years old were occupied 90%, under the middle and junior high school educational level were occupied 80%, came to Taiwan more than 5 years and didn't naturalization were occupied more than 50%, children number 1 to 2 were occupied 75%, the monthly income less than 2 million NTD were occupied 75%, the works as odd jobs, housewives, help to take care the shop at home were occupied 68%.

2. Their cognition in each questionnaires were showed the family constraints and working relationship in highest level, the study results showed whether the work can take care of family and the work relationships were the most concerned factors for foreign spouses.

3. The personal background of foreign spouses for the "difficult work" and "work situation” in each dimensions there had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cognitive evaluation except the factor of different ages.

4. "Family constraints” for each dimension in the "work situation” there had significantly

(7)

correlation and a positive correlation.

5. "Family constraints” for each dimensions in the "work situation" had highest predictive.

According to literature review and research found there had provide the follows suggestions for the Government: encouraged the foreign spouses to joint the language literacy courses, to be concerned with the needs for foreign spouses those who resident at Islands, to hold the functional training and improved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skills for foreign spouses, subsidize for foreign spouses care counseling funds, integrated the immigrants counseling resources, expand public child and old care places, released for the foreign spouses family constraints, constructed the respect for the multi-cultural environment, eliminate workplace discrimination and legal restrictions.

Keywords: Foreign Spouse, New immigration, Working, Plight

(8)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0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05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06

第四節 研究對象與範圍………07

第五節 研究流程………09

第六節 重要名詞解釋………1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外籍配偶在臺現況………15

第二節 移民相關理論………21

第三節 外籍配偶相關文獻探討………24

第四節 各國婚姻移民規範概述………39

第五節 我國婚姻移民政策………45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54

第二節 研究假設………55

第三節 研究變數的操作性定義………56

第四節 問卷設計與預試分析………58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方法………69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一節 外籍配偶個人背景變項特性分析………70

第二節 研究變項描述性統計分析………73

第三節 個人背景變項對工作困境認知之差異性分析………78

第四節 個人背景變項對工作情境認知之差異性分析………93

第五節 工作困境與工作情境之相關性分析………107

第六節 工作困境與工作情境之多元迴歸分析………10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113

第二節 政策建議………121

第三節 未來研究建議………124

(9)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125 西文部分………130 網路資料………131

附錄

附錄一 外籍配偶工作情境與困境之研究問卷調查(預試問卷)…133

附錄二 外籍配偶工作情境與困境之研究問卷調查(正式問卷)…137

附錄三 外籍配偶工作議題相關論文一覽表………140

附錄四 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作業要點………143

附錄五 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150

附錄六 促進外籍配偶及大陸地區配偶就業補助作業要點………156

附錄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求職登記表………161

附錄八 國籍法………164

附錄九 國籍法施行細則………168

附錄十 歸化我國國籍基本語言能力國民權利義務認定標準……176

(10)

表 目 次

表 1-1:臺東縣各鄉鎮歸化與未歸化國籍之外籍配偶人數統計表……07

表 1-2:台東縣各鄉鎮未歸化國籍之外籍配偶人數統計表………08

表 2-1:臺灣地區外籍與大陸配偶歷年國籍人數統計表………15

表 2-2:各縣市大陸與外籍配偶人數統計表………16

表 2-3:我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對數統計表………17

表 2-4:我國人與外籍人士離婚對數統計表………18

表 2-5:外籍配偶人數按性別及原屬國籍分類………19

表 2-6:我國本國籍生母嬰兒數與外籍配偶生母嬰兒數統計表………20

表 2-7:學者研究外籍配偶來台動機一覽表………26

表 2-8:我國人力資源調查統計指標摘要………29

表 2-9:我國薪資與生產力統計指標摘要………30

表 2-10:宜蘭縣受訪外籍配偶工作狀況………33

表 2-11:學者研究國人與外籍配偶教育程度一覽表………36

表 2-12:外籍配偶歸化我國國籍流程表………47

表 2-13:外籍配偶就業輔導措施辦理情形彙整表………50

表 2-14:98 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生活適應輔導課程分析…………52

表 3-1:專家學者名單………59

表 3-2:臺東縣未歸化國籍之外籍配偶分布表………60

表 3-3:工作困境量表項目分析結果摘要表………61

表 3-4:工作情境量表項目分析結果摘要表………62

表 3-5:工作困境量表 KMO 與 Bartlett 檢定結果表………63

表 3-6:工作困境量表因素分析結果摘要表………63

表 3-7:工作情境量表 KMO 與 Bartlett 檢定結果表………64

表 3-8:工作情境量表因素分析結果摘要表………64

表 3-9:工作困境量表信度分析情形表………65

表 3-10:工作情境量表信度分析情形表………66

表 4-1:整體有效樣本結構分析表………70

表 4-2:工作情境認知情形統計表………73

表 4-3 工作情境量表各變數描述性分析統計表………74

表 4-4:工作困境認知情形統計表………75

表 4-5:工作困境量表各變數描述性分析統計表………77

表 4-6:不同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困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

(11)

果………78

表 4-7:不同年齡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困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

果………80

表 4-8:不同居住地區外籍配偶對工作困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結果………82

表 4-9:不同教育程度外籍配偶對工作困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結果………84

表 4-10:不同來台時間外籍配偶對工作困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結果………85

表 4-11:不同子女數目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困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結果………87

表 4-12:不同每月收入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困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結果………88

表 4-13:不同行業之外籍配偶對工作困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結果………90

表 4-14:不同國籍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結果………93

表 4-15:不同年齡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結果………95

表 4-16:不同居住地區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結果………96

表 4-17:不同教育程度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結果………97

表 4-18:不同來台時間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結果………98

表 4-19:不同子女數目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結果 ……… 100

表 4-20:每月收入不同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結果 ……… 102

表 4-21:不同行業之外籍配偶對工作情境各構面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結果 ……… 104

表 4-22:工作困境對工作情境各變數之相關分析………108

表 4-23:本研究工作困境自變項共線性診斷結果摘要表………109

(12)

表 4-24:工作困境對「工作價值觀」的迴歸模式表………110

表 4-25:工作困境對「工作價值觀」的迴歸係數表………110

表 4-26:工作困境對「工作關係」的迴歸模式表………111

表 4-27:工作困境對「工作關係」的迴歸係數表………111

表 4-28:工作困境對「工作態度」的迴歸模式表………112

表 4-29:工作困境對「工作態度」的迴歸係數表………112

表 5-1:個人背景變項不同外籍配偶與工作困境各構面差異性驗證結果 一覽表……… 115

表 5-2:個人背景變項不同外籍配偶與工作情境各構面差異性驗證結果 一覽表……… 117

表 5-3:工作困境與工作情境認知相關之研究驗證結果一覽表……119

表 5-4:工作困境認知對工作情境認知預測力驗證結果一覽表……120

(13)

圖 目 次

圖 1-1:本研究流程圖………9

圖 2-1:臺灣地區外籍與大陸配偶歷年人數曲線圖………16

圖 2-2:各縣市大陸與外籍配偶人數分布曲線圖………16

圖 2-3:我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對數曲線圖………17

圖 2-4:我國人與外籍人士離婚對數曲線圖………18

圖 2-5:外籍配偶人數按原屬國籍分類百分比圖………19

圖 2-6:外籍配偶按男女比例分類百分比圖………19

圖 2-7:我國國人生母嬰兒數與外籍配偶生母嬰兒數曲線圖………… 20

圖 2-8:國人對婚姻生育態度電話調查及臺灣地區家庭與生育力調 查……… 25

圖 2-9:移民對策目標………45

圖 3-1:本研究架構圖………54

圖 3-2:本研究修正架構圖………67

(14)

一、緒論

本章共分六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節為研究方法 與限制;第四節為研究對象與範圍;第五節為研究流程;第六節為重要名詞解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 研究背景

(一) 國際移民(international immigration)

隨著交通發達及成本下降,網路的興起及運用,全球展開一個更密切結合的關係,

從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所建立起來民族國家的圍籬逐漸模糊,國際間移民人數呈倍數成 長,人口流動是全球化中不可或缺的一塊,在當前國際勞動力移動潮流下,不可忽略 的另一種形式的跨國勞動力移動,就是跨國婚姻所造成的勞動力移動(王宏仁,2001)。

依據聯合國統計全球移民有 1 億 9 千萬人,其中非法移民在美國有 1200 萬,西歐有 300 萬,另外全球共有 200 萬難民及 90 萬庇護申請者(吳學燕,2009)。而最主要遷移 者特性包含年輕、高教育、未婚者(蔡正宏,1985)。外籍新娘並非台灣特有現象,而 是來自較低度發展國家婦女嫁往較高度發展國家的全球性現象的一環(夏曉鵑,

2002)。

女性移民勞工補充了「便宜的、從屬的、有彈性的」勞動力市場,也加速國際勞 動力的女性化,如西歐在 1980 年代初期已有 600 萬以上的女性移民存在,西德約有 208 萬的外籍勞工移民,其中 65 萬為女性,佔了全體的 31.4%,土耳其女性約有 18 萬人(邱琡雯,2005)。藍佩嘉(2002)研究菲律賓籍勞工移動地點分為 4 個層級,最底層 的是中東國家,勞動人權和條件差,但是申請障礙低;第二層為馬來西亞和新加坡,

薪水高於中東(每月 130-200 元美金),吸引的是經濟資源和教育背景仍有限的勞工;

第三層包含臺灣和香港,薪水受到最低工資約 480 美元的保障;第四層最高的國家為 加拿大,薪水高於亞洲國家,更重要的是外勞在短暫工作居留兩年後,若符合一定的 條件,可以申請永久移民。

(二) 臺灣移民社會(Taiwan immigrant society)

台灣的歷史由所有曾在這裡生活過的人共同經營與締造出來的,台灣本身從來就 是一個融合多元的移民社會,除了原住民外,台灣的荷人在十七、十八世紀時大量自 東南中國的福建、廣東兩省移民而來,他們主要是使用福佬話、客家話,具有漢人社 會的文化特性。再一次的大移民,則發生在 1949 年;隨著國民政府的搬遷來臺,來 自中國各地、大江南北的各省人群,也帶著各種語言、文化,落腳紮根成為台灣新住 民。二十世紀末延續到今天,台灣更成為印尼、越南、泰國、菲律賓、大陸等地外籍 配偶或勞工移入的地方, 增添台灣人口的多樣性。這種長期的人口多元性,造就台

(15)

灣社會文化的多樣與複雜。從統治政權的多重性來看,荷蘭人、西班牙人的佔據,鄭 氏王朝的建立,大清帝國的領有,日本帝國的殖民,及 1945 年迄今的中華民國,都 帶來不同的政治文化,形塑台灣歷史的特色。1

但是族群問題逐漸成為政客奪取政治利益的工具,每逢選舉期間就引來對立衝突,

這樣的論述明顯排除了近年來東南亞婚姻移民及外籍勞工對於台灣的貢獻。臺灣的單 身男人來自一個資本主義世界體系半邊陲的地區,前往邊陲的東南亞國家尋找新娘,

讓外籍配偶從邊陲國家移居至較發達的半邊陲國家(夏曉鵑,2002),也同時扮演著幫 助台灣家庭安定與經濟活動擴張的重要勞動力角色。

(三) 跨國婚姻(transnational marriage)

根據加拿大學者 Daniele Belanger 教授所做的跨國研究,臺灣地區 2009 年新婚男 性娶外籍配偶比率高達 15%,遠高於日本的 6%及韓國的 5%,原因可能是因為台灣女 性受高等教育人數持續攀升,女性一方面專心投入職場,社交生活受限,另一方面因 工作生活有了保障,對於婚姻興趣不高。賽珍珠基金會也表示部分臺灣男子因從事屬 於次級勞動市場的工作,不受婚姻市場的女性青睞,僅能前往經濟發展低於台灣的國 家迎娶外籍配偶以照顧家庭及傳宗接代。外籍配偶在國際間移動的方式以婚姻為主,2 為了改善自己及原生家庭生活,在新古典經濟學理論描述的理性思考下移動到政治經 濟條件較發達國家,憑藉自身勞力擔負起臺灣中下階層勞力密集工作的勞動人力斷 層。

台灣自 1987 年開放兩岸交流以來,由於經濟成長良好,成為外籍配偶婚姻移民 離國出走的接納國,國內的教育普及、就業機會增加,女性在勞動市場逐漸與男性平 等甚至超越,對於婚姻及家庭,社會規範對於未婚女性並無太大壓力,男性卻因為需 承擔撫養長輩、經濟重擔及傳宗接代等包袱、或藍領階層、務農及討海者,無法在婚 姻市場找到對象,被迫遠赴他國尋找伴侶,尤其政府為降低商人投資大陸的風險而推 動南向政策,勞力密集產業前往東南亞設廠,民間交流日益頻繁,越發助長此種趨勢。

這種現象與全球政治經濟轉變有關,全球化建構了跨國婚姻的機會,決定移動可分成 三的階層:第一層在國際政治經濟架構下東南亞國家發展程度不如臺灣,第二層為外 籍配偶在原生社會也可能處於社經弱勢,最後因為性別化的婚姻概念與國家移民政策,

使得國際婚姻市場的移動者多是女性(張翰壁,2007)。

婚姻移民成為本國移入人口主要來源,我國外籍配偶累計人數已達 44 萬人以上,

如果加上婚姻移民與臺灣國人所生的第二代「新台灣之子」,人數則遠遠超過台灣原 住民數目,外籍配偶可稱為台灣第五大族群,雖然內政部於 2003 年開始施行大陸配 偶面談制度,外交部亦於 2005 年起加強外籍配偶境外面談,造成大陸與外籍配偶結

1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多樣性臺灣,http://www3.nstm.gov.tw/2006science/people_c6.html。2010 年 10 月 24日取用。

2 中國時報,2010 年 7 月 27 日,「台灣郎不吃香? 女不想嫁 男娶「外婆」冠亞洲」;蘋果日報,20107 月 27 日,

「女性不想婚 15%台男娶外配」

(16)

婚數降低,近幾年來新移民家庭數量仍持續增加,造成的子女教育、語言隔閡、文化 融合、生活適應等問題逐漸形成社會上重要議題。外籍配偶是在地與國際間重要之文 化搬運者,但是在台灣「非我族類」傲慢心態,移民政策在文化與生活的適應採取同 化方式,使外籍配偶無所適從。他們離鄉背景來到異鄉,對環境相當陌生,加上剛建 立家庭,除了要面對人生階段的轉變,還有不同之文化習慣,缺乏原生家庭親友支持,

許多文化、生活適應的問題隨之產生(江亮演、陳燕禎、黃稚純, 2004)。

二、 研究動機

外籍配偶日漸增加,來自不同國家、不同的文化、社會背景、語言等,除了逐漸融 入台灣的移民社會外,也對在地文化產生衝擊。在 1950 年代盛行的美國大融爐典範,

近年來也逐漸被「沙拉缽」(Salad Bowl)、「燉鍋」(Stew Pot)與「馬賽克」(Mosaic)等尊重 族群的多元管理所取代,而多元文化國家的目標,就是希望建立一個不論成員的社會文 化背景為何,都能夠利用自身特殊的文化特性貢獻己力與完全發揮其潛能的國度(孫本 初,2010)。而台灣是否能從「大熔爐」推崇移民「同化」積極融入主流社會的思想,

逐漸轉變成「沙拉碗」的多元文化尊重族群間的差異(藍佩嘉,2010)。

跨國婚姻移民,包含勞動移民之意思,因為婚姻移民可能改變就業現況。有些女性 因為婚姻移民,工作經驗必須被迫停止,在新的國家無法或限制就業;有的則成為接待 家庭期待之勞動力,尤其是家務照料者;有些女性則因婚姻移民成為經濟提供者同時貢 獻原生家庭與接待家庭;由上可知婚姻移民確實與工作就業有密切相關,不可以忽視這 些婚姻移民者之權益(Piper,2003)。

依據內政部(2003)調查發現受訪外籍配偶生活照顧輔導需求項目最重要的就是保障 就業權益(重要度 44.5),第二為增加生活適應輔導(重要度 18.5),第三為設立專責服務 機構(重要度 13.9)。內政部(2009)調查發現生活照顧需求最主要需求為保障就業權益(重 要度 29.3),第二為提供生活救助措施(重要度 12.5),第三為協助子女就學(重要度 11.2)。

雖然 2003 年至 2009 年以降內政部調查關於就業權益保障重要度逐漸下降,與其他生活 輔導需求項目相比仍屬最優先,顯示外籍配偶來台後特別關注工作權益。

研究者於 96 年 1 月 2 日移民署成立後移撥至臺東縣專勤隊服務,工作對象為外籍 配偶,發覺外籍配偶結婚來台依親後,因語言、文化及種族關係、加上本身學歷偏低無 專業技能,生活適應緩慢,相較於大陸配偶同文同種的優勢,外籍配偶更顯弱勢。而大 陸配偶與外籍配偶歸化我國國籍適用不同法規,外籍配偶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國籍法 規定須居留滿 3 年並通過歸化考試及放棄原國籍,始得申請歸化;經許可歸化後,尚需 視其每年在臺居住期間長短分別經過 1 年、2 年或 5 年之居留,才可以申請許可定居、

領取身分證3。外籍配偶願意離鄉背井遠離親人來到語言不通的台灣,追求更美好的生 活環境,並肩負起照顧夫家生活、從事經濟活動、生養下一代,卻同時面對台灣不同文 化衝擊及語言不通的困境,新移民家庭出現家庭糾紛甚至外籍配偶離家出走的原因大多 與家庭經濟條件不佳有關,台灣配偶的社會階層大多屬於較為弱勢的農漁業或藍領階級,

3 陸委會彙整各機關就監察院對大陸配偶法律地位所提審核意見之檢討改進回復說明對照表,製表機關:陸委會 2010 年 9 月 6 日,內政部 99 年 9 月 15 日內授移字第 0990929583 號書函公布。

(17)

本身環境艱困根本無力撫養外籍配偶及援助外籍配偶原生家庭,外籍配偶只好自己尋求 經濟獨立;王宏仁(2001)研究也顯示會迎娶外籍配偶的台灣郎,在臺灣本身的社會階 層就是比較弱勢的。而外籍配偶在就業資訊有限的情形所尋得的工作型態、待遇高低,

深深影響外籍配偶家庭甚至影響社會福利支出,藉由本研究對於臺東縣外籍配偶工作困 境之研究,以社會科學角度切入調查外籍配偶個人背景屬性、工作困境、情境,結果將 可提供相關政府機關參考。

在 2009 年 88 水災期間,研究者協助台東縣外籍配偶協會前往外籍配偶受災家庭慰 問及發放慰問金,當大家目光集中在台東知本地區金帥飯店倒榻瞬間的衝擊畫面,隔壁 間卻有一戶娶有越南籍外籍配偶的家庭,房屋也被沖垮了,先生跟小孩都可以領到政府 災害補償金,而外籍配偶卻因為未歸化國籍無法請領災難補助,政府對外籍人士的福利 排除可見一般;外籍配偶作為新移民家庭的一份子卻無法充分施展其社會、政治與文化 權利的事實(葉肅科,2006)。2010 年 9 月國道六號發生逃逸外勞罹難的工安事件,行政 院吳敦義院長雖要求在兼顧人道考量及依法行政下,全面加強查緝非法外勞,勞委會也 研擬提高檢舉獎金從一案五千元改為一人五千元,並全面提高非法雇主的裁罰金額至上 限,卻讓合法外勞及外籍配偶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加上大量偽造的居留證在逃逸外 勞間流通,臺灣雇主並無辨識能力,造成人人自危,不敢雇用沒有身分證的外籍人士,

嚴重影響合法外勞及外籍配偶的工作權與生存權,生活在遭人檢舉及頻繁臨檢的窘境,

更易加深彼此間的文化與民族歧視4

4 羅印沖,「外勞不是保特瓶」,聯合報 99 年 10 月 17 日聯合筆記。

(18)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一、 研究目的

1999年調查僅約10%的外籍配偶有工作(王宏仁,2001);內政部(2003)「外籍配偶生 活需求」調查顯示外籍配偶有工作者占34.6%;2005年調查發現82.25%的外籍配偶有強 烈就業的意願,但就業者僅占31.76%(鄭文惠,2005);內政部(2009)「大陸與外籍配偶生 活處遇及權益之研究」顯示大陸與外籍配偶就業率已達60%,顯見近年來在政府機關的 法令改善及移民輔導政策影響下,外籍配偶就業率呈現上升趨勢,適度的填補台灣勞動 市場人力缺口,惟外籍配偶實際可勞動人數仍有落差,究竟是何原因造成如此現象,希 望由本研究透過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資料蒐集與分析,對於目前臺東縣外籍配偶個人背 景進行調查,以外籍配偶觀點瞭解其對於環境、職場、政府作為的真實感受,並建議政 府未來政策以提升外籍配偶的就業率,主要探討如下:

第一點:從文獻探討歸納臺東縣外籍配偶工作困境與情境的主要因素。

第二點:了解臺東縣外籍配偶對於工作困境的認知評價程度。

第三點:了解臺東縣外籍配偶對於工作情境的認知評價程度。

第四點:了解臺東縣外籍配偶工作困境與情境之間的相關程度。

第五點:針對研究結果,建議政府機關之未來政策規劃。

二、 研究問題

新移民個人及家庭在適應的過程,面臨多元需求,包含社會適應、經濟扶助、親職 教育、就業求職、人身安全、衛生教育及支持性網絡。而外籍配偶由於人生地疏,缺乏 社會系統及親屬支持,加上生活適應不易,面臨社會排除現象,最主要在於勞動市場排 除、政府決策排除及人際關係排除等因素,又因自身國籍問題難以取得公民權,為協助 外籍配偶脫離職場歧視、文化偏見等困境5,本研究探討問題如下:

第一點:統計分析臺東縣外籍配偶個人背景變數。

第二點:瞭解臺東縣外籍配偶工作困境之內容。

第三點:瞭解臺東縣外籍配偶工作情境之內容。

第四點:瞭解臺東縣外籍配偶個人特質、工作困境與情境之關聯性與預測性。

5 臺東縣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99 年度新移民服務個案研討暨網絡溝通平台會議資料,99 年 11 月 17 日。

(19)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限制

本研究旨在調查臺東縣外籍配偶個人背景變項、工作情境與困境之關聯性,研究方法為文 獻分析法、問卷調查法,依據文獻探討的理論基礎及相關資訊整理來瞭解現今外籍配偶就業現 象,問卷調查則以外籍配偶自身的觀點,探討外籍配偶工作困境與情境因素,比較適合宏觀層 面的大規模調查、針對社會平均現象進行量化統計分析,盡量排除主觀意見達到價值中立 (陳 向明,2002)。

一、 研究方法

(一)、文獻分析法

另名文獻探討法,是一種簡單探索性研究方法,收集他人之研究,分析結果與建議,

指出需要驗證的假設,說明這些建設性假設是否有應用價值,作為研究的基礎。由於文獻 分析法目的在了解研究主題的知識現況,所以研究者盡可能蒐集外籍配偶工作困境相關的 期刊、論文、網路資料、法令規章、統計資料,加以歸納分析,作為本研究理論整合之應 用,了解各概念間的相互關係,形成架構及假設,作為本研究問卷項目之依據。

(二)、問卷調查法

另名社會調查(social survey)或樣本調查(sample survey)。是現代社會研究最常使用的資 料蒐集方法,社會學家艾爾.巴比稱「問卷是社會調查的砥柱」。本研究擬依據文獻分析檢 視初步了解與結果,進一步發展觀念性架構,參酌國內外學者相關量表,修正編製成本研 究適當的研究問項,並於問卷預試(Pre-test)後,以量化統計方式分析問卷的資料。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主要限制分為下列幾點:

第一點:本研究受限於時間、人力及經費等因素,本研究指標之設計以臺東縣未歸 化國籍之外籍配偶為研究對象,雖然盡量排除無關之變項,使其結果具效 度,惟研究結果無法推論我國其他縣市之外籍配偶。

第二點:受限於時間因素,本研究所發放之問卷數有限,未來研究者可視經費進行 普查,結果將貼近實際情況。

第三點:外籍配偶中文程度普遍低落,問卷內容不能過於艱澀難懂,且需有專人在 旁閱讀解釋,但仍因外籍配偶語言程度及理解能力而導致選填結果失真,

這也是針對外籍人士發放問卷的困難處。

(20)

第四節 研究對象與範圍

清光緒元年(1875)台東始設卑南廳官衙,至光緒 14 年(1897)升格為台東直隸州,台東之名 沿用至今,臺東縣目前人數統計約 234,123 人,約占全國人口的 1%,總面積約 3,515.2526 平方 公里,早年有後山之稱,另稱台灣本島的孤島,用來形容臺東縣的落後與未開發,卻因而保留 許多純樸與自然景觀,原住民人口占全縣人口的 3 分之 1,加上外籍配偶加入而呈現兼容並蓄 的多元文化6

除台東市區因行政機關均位於市區,軍公教人員聚集而有部分商業、服務業,造成台東縣 人口過度集中於台東市區,城鄉差距大,卑南鄉緊鄰於市區邊緣形成副都心外,其餘鄉鎮市均 屬於衛星聚落,交通往返費時且工商不興,從外籍配偶來台後須依附夫家居住即可看出外籍配 偶家庭的分布與一般家庭的分布差異不大,最主要的經濟活動就是農、漁業,撿荖葉更是台東 縣外籍配偶最主要的工作,外籍配偶因無在臺人脈於島內自由遷徙受限,僅能在台東區位產業 經濟活動限制下的少數選擇。

臺東縣外籍配偶人數 1674 人僅占全國外籍配偶人數的 0.9%,而臺東縣外籍人數前三名鄉 鎮市分別為臺東市 727 人、卑南鄉 168 人、成功鎮 122 人,外籍配偶以國籍來看前三名分別為 越南籍 1075 人、印尼籍 295 人、菲律賓籍 104 人。因為已歸化國籍拿到身分證的非屬移民署 平日訪查勤務對象,本研究以臺東縣境內未歸化國籍之外籍配偶為對象,詳細人數及分布如表 1-2。

表 1-1:臺東縣各鄉鎮歸化與未歸化國籍之外籍配偶人數統計表

國籍

鄉鎮市 合計 越南 印尼 菲律賓 柬埔寨 泰國 美國 日本 馬來

西亞 緬甸 韓國 其他 合計 1674 1075 295 104 46 39 35 21 17 6 4 32

台東縣臺東市 727 488 112 27 13 14 28 12 10 1 4 18

台東縣卑南鄉 168 107 34 12 6 1 1 3 0 1 0 3

台東縣成功鎮 122 71 7 22 13 4 1 1 0 0 0 3

台東縣鹿野鄉 119 86 27 1 1 2 0 1 0 1 0 0

台東縣太麻里鄉 88 62 13 7 4 1 0 0 1 0 0 0

台東縣池上鄉 107 67 30 0 1 5 1 0 2 0 0 1

台東縣關山鎮 113 68 37 1 1 1 0 0 1 2 0 2

台東縣東河鄉 85 50 11 7 2 5 2 2 1 1 0 4

台東縣大武鄉 41 24 5 7 3 2 0 0 0 0 0 0

6 台東縣政府網站,http://www.taitung.gov.tw/,2010 年 10 月 14 日取用。

(21)

台東縣長濱鄉 47 33 5 3 1 3 0 1 1 0 0 0

台東縣綠島鄉 24 3 5 16 0 0 0 0 0 0 0 0

台東縣達仁鄉 3 3 0 0 0 0 0 0 0 0 0 0

台東縣海端鄉 13 6 3 1 1 0 0 1 1 0 0 0

台東縣金鋒鄉 7 0 5 0 0 1 1 0 0 0 0 0

台東縣延平鄉 6 4 1 0 0 0 1 0 0 0 0 0

台東縣蘭嶼鄉 4 3 0 0 0 0 0 0 0 0 0 1

資料來源:內政部戶政司與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2010 年 9 月 29 日 表 1-2 台東縣各鄉鎮未歸化國籍之外籍配偶人數統計表

鄉 鎮 市 別

長 濱 鄉

成 功 鎮

東 河 鄉

綠 島 鄉

蘭 嶼 鄉

池 上 鄉

關 山 鎮

鹿 野 鄉

海 端 鄉

延 平 鄉

卑南 鄉

台 東 市

太 麻 里 鄉

金 峰 鄉

達 仁 鄉

大 武 鄉

合計

外 籍 配 偶

24 56 41 11 3 24 50 34 5 4 42 147 34 3 3 19 500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統計整理

(22)

第五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就外籍配偶現況、工作困境與工作情境相關之文獻、學位論文、期刊論文與研 究報告、專書、報章雜誌等文獻探討,並以問卷調查進行資料蒐集,探究外籍配偶個人背 景變項屬性與工作困境;工作情境之關係,研究步驟如圖 1-1 所示。

圖 1-1:本研究流程圖

確立研究方向及主題

相關文獻探討與整理

研究設計

發展研究假設

問卷設計、預試與正式調查

資料統計與分析

結論與建議

針對研究者個人工作背景相關問題,

依據研究目的、對象與範圍評估可行 性,擬訂研究計畫

蒐集研究主題相關之理論與文獻,分 析整理具有參考價值的文章與研究,

作為參考

依據文獻探討結果,決定以問卷調查 為工作及分析方法

依據研究架構提出假設,分別研究外 籍配偶個人背景變項、工作困境與工 作情境之差異性,相關性與預測力 研製問卷、前測與修正後進行正式問 卷調查,發送臺東縣外籍配偶填寫

將收回之問卷輸入SPSS12.0 進行資料 分析,解讀相關數據所呈現的意義

針對分析結果進行架設驗證,提出研 究結果及政策建議

(23)

第六節 重要名稱解釋

一、 移民(migrant)

早期學者稱把稠密地區的人民,遷移到本國或國外地廣人稀的地方去稱為移民,另有 學者認為移民是指在國外長期居留,以取得合法的國外居留權、乃至公民權為目標。故移 民並非泛指任何移動人口,例如短期之觀光、訪問、應聘、就醫、就學等皆不列入。故移 民實質上包含國際遷移及國內遷移兩種,我國「入出國及移民法」所稱移民則係指國際遷 移而言(監察院,2007)。依據聯合國定義:「人們從一個國家移居到其他國家,移民同時發 生在進入或離開,對象包含外國人移入及本國公民移出,所有國家都會發生相同的狀況,

但是會因為國家發展程度的不同而有差異性」7。根據移民的動機可以區分幾種國際移民 的類型,不同的學者根據不同的理由將國際移民分類,相關分類如下:

(一)、

廖正宏(1985)將移民定義歸納如下:

1. 遷移乃是一個人的住處從一個地區換到另外的地區。

2. 遷移乃是指個人或團體從一個社會遷移到另一個社會,這種改變通常包括放 棄舊的社會環境進到另一個社會環境。

3. 遷移乃是指個人或家庭自願從一個國家移到另一個國家。

4. 遷移乃是永久住處的改變。

5. 遷移乃是人們在一特定時間內,遷移一定特定距離以改變其永久性之住處。

6. 遷移乃是一個人為了改變住處從一個地方搬到另一個地方。

7. 遷移乃是指一個人在某一段時間內,期初與期末有不同的住處。

(二)、

學者 Rosemary Rogers(監察院,2007)則以行政觀點將移民類型 區分為六種

1. 合法定居者。

2. 契約型的暫時性移民。

3. 國際企業的輪調與留學生等。

4. 非法移民。

5. 尋求政治避難者。

6. 難民。

(三)、

Castles and Loughna(2004)提及兩種移民分類

1. 自願性移民(voluntary migrants):主要考量經濟因素,不同社會階級、教育程 度或專業技能皆有可能發生,自願性移民者主要的考量就是尋求更好的生活,

教育機會或是依親居留;包括短期勞工移民、技術性和投資性移民、永久性

7 U.N. General Assembly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and Development, 18 May 2006。

(24)

移民、婚姻移民或依親移民。

2. 強迫性移民(forced migrants):強迫性移民指較少選擇或無法選擇下的移動,

主要有難民、尋求政治庇護或人口販運被害者,強迫性移民最關心的焦點就 是如何生存。

二、 外籍配偶(foreign spouse)

2004 年 6 月 16 日行政院第 2894 次院會決議今後無論大陸籍或外國籍統稱為「外籍配 偶」。內政部亦於 2003 年 8 月 14 日以台秘內字第 09200264819 號函,全面正名為「外籍配 偶」。目前各種官方活動及文件中均以前述稱號稱之,雖然婦女新知基金會 2003 年舉辦『請 別再叫我「外籍新娘」徵文活動』,「新移民女性」稱呼獲得最高票,但為免稱呼混淆,本 研究仍依官方用語之「外籍配偶」作為主要稱謂。

勞委會定義之外籍配偶指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

永久居留或定居者。大陸地區配偶:指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獲准依親居留 期間有工作許可證、長期居留或定居者。維基百科定義外籍配偶泛指與本國籍人士締結婚 姻的非本國籍人士,而此定義不惟台灣獨有,世界各地皆然,本質上亦不具貶義。

夏曉鵑(2002)指出臺灣所謂的「外籍配偶」,一般來自東南亞地區,與臺灣籍男子結婚 的女子,她們的婚姻往往被定義為「買賣婚姻」。江芷玲(2008)定義「外籍配偶」指東南亞 地區包含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高棉、柬埔寨等地區的女性(中國大陸地區、日本、

歐美地區等國家除外),藉由「跨國婚姻管道」嫁給台灣男性並辦妥結婚登記,入境居留 或定居的女子。

三、 工作權概念(working permit)

我國憲法第 15 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第 152 條規 定:「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就業服務法第 4 條規定:「國 民具有工作能力者,接受就業服務一律平等」。工作權不僅是物質生活之基礎,亦是基本 權利價值之自我實現。工作權之概念極廣,典型傳統的職業如木匠、醫生,非典型具經濟 意義之活動,只要是合法以及對社會不造成損害的,縱使是短期非獨立性工作亦屬工作概 念。工作權包含兩個意義,一為要求國家提供適當工作機會,二為選擇工作之權(法治斌、

董保城,2005)。工作權也是指人民有選擇職業及工作場所之權利,同時達成生存權之必 要手段(法治斌、董保城,1997)。

四、 移民政策(immigration policy)

依據維基百科定義:「移民政策是指任何國家採行影響跨越邊界者的作為,特別是針 對那些想要在該國工作及停留的人士」8。吳學燕(2009)定義移民政策為「處理移民問題所 採取的方針和策略」。吳定(2006):「移民政策主要是指政府對有意取得合法居留權,永久 移居本國的外國人,所制定的相關管制與運作程序之法令規章」。部分國家移民政策給予

「家庭團聚」在移民順序上的優先權,工作權也相對寬鬆,如美國、澳洲取得「居留」權

8 維基百科全書,http://en.wikipedia.org/wiki/immigration_policy。移民政策定義。

(25)

的外國移民(不限配偶),也就等於取得合法的「工作權」,不會就工作資格作進一步認可 或審查,因為申請永久居留的移民就是希望能合法居留及工作,而移民的工作型態則需取 決於當地市場供需法則(陳小紅,2005)。

五、 多元文化政策(multicultural policy)

9

多元文化政策(多元文化主義)是多民族社會用以管理文化多元性的公共政策,它採 取官方手段在一個國家內部強制推行不同文化之間的相互尊重和寬容。多元文化政策強調 不同的文化各有其獨特性,事關接納其他民族時尤其重要。這個詞最早在 1957 年用來描 述瑞士的政策,在 1960 年代末期被加拿大接納,並且擴散到其他英語國家。廣義地看,

這個概念通常用來描述一個社會或者國家,由於移民而導致的文化族群的多重性。狹義上,

可以指文化上截然不同的人們在同一個城市裡共存。

對待移民團體和文化,一般有以下四種政策:

(一) 單一文化政策

非常接近民族主義,不接納外來文化,對移民進行社會整合,將其吸收到本民 族的文化之中,各國移民政策中以日本移民政策比較貼近此種文化政策。

(二) 領頭文化政策

這是德國的東方學者 Bassam Tibi 構造的一種社會模式。在他的《沒有特徵的 歐洲》(Europa ohne Identität)一書中,一個國家裡的不同族群可以有各自的特徵,

但是必須支持作為社會基本核心概念的領頭文化。在西方,這些基本概念是:民主,

政教分離,啟蒙思想,公民社會等。

(三) 熔爐政策:

傳統觀念中美國是一個熔爐,無須政府干預,各種移民文化熔為一體。

(四) 多元文化政策

與上述政策相比,多元文化政策的觀點是移民團體保留自身的文化,並且同其 他的文化和平地交流。時至今日,這已經成為加拿大、澳大利亞和英國的官方政策。

相對於熔爐政策,多元文化政策又被稱為文化馬賽克或文化沙拉碗模式。

實施多元文化政策的主要手段包括:

1. 准許雙重國籍

2. 政府支持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的報紙、廣播電台和電視台 3. 支持少數民族的假日和節慶活動

4. 在學校、軍隊和社會各界接受民族傳統和宗教服飾 5. 支持世界各國的文化和藝術活動

9 維基百科全書,http://zh.wikipedia.org/zh-tw/%E5%A4%9A%E5%85%83%E6%96%87%E5%8C%96,多元文化政策定

(26)

6. 鼓勵少數民族在政治、教育和其他社會活動中有自己的代表

雖然多元文化政策與文化融合有矛盾之處,像加拿大這樣的國家同時也鼓勵結構性融 合,鼓勵移民社團加入社會,學習主要官方語言,並且進入勞動力市場。

六、 移民種類(immigration type)

(一)、 依 Peter Stalker(2002,蔡繼光譯)有以下幾種:

1. 屯墾移民(settlers)

這是打定主意要在新國度定居的人們。這種移民每年大約一百五十萬人,目的地 大多是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主要的屯墾國。主要是「技術移民」和「依親」

兩類。也可以用商業投資名義買到身份。

2. 契約勞動移民(contract workers)

接納國認定這些人只能居留一段短暫期間的條件下,准許入境的一群人,有些是 季節性,例如在波蘭和德國之間往返採收蘆筍的工人,或是從馬利到象牙海岸收割甘 蔗的勞工;其他則是一年期或一年以上的長期契約勞工。契約工最多的地區首推波斯 灣地區,例如科威特境內就有 30 萬左右的外籍女傭,大多來自斯里蘭卡和印度。

3. 專門技術移民(professionals)

包含國與國流動的跨國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TNCs)員工,不過本地的 公司也會僱用許多外籍專門技術人員。例如在美國,公司想聘請移民從事在國內找不 到合適勞工的工作,必須先提出工作許可證。所有工業國家都有一套核發工作許可証 的制度,大多是非常專業的技術人員。

4. 沒有身分的勞動移民(undocumented workers)

其實就是非法移民,有些是偷渡入境,其他則是持觀光簽證逾期居留,美國的非 法移民相當多,人數約六百多萬,大部分來自墨西哥;西歐的非法移民約有三百萬人。

不過,多數較為富足的國家境內都有成千上萬的非法移民,例如南韓的外籍勞工約五 萬人,半數以上都不具有合法身分。

5. 難民和庇護申請者(refugees and asylum seekers)

聯合國對難民的定義如下:「有充分理由擔心自己會因種族、宗教、國籍、某特 定社會團體成員或政治意見不同,而遭到迫害的人。」不過,在 1990 年代期間,有 越來越多接納國開始稱呼這類的人為「庇護申請者」。只有在聲請理由被接受後才能 正式稱為「難民」。

(二)、 監察院 2007 年「我國移民政策與制度總體檢案調查報告」對於移民 分類如下:

1. 依親(family union)

主要是基於人道與人權因素的考量,這種移民的方式在於申請人在移入國有親人 作為擔保,為親屬關係的考量,如父母、配偶及子女或未婚夫妻,讓移民申請人得以

(27)

前往與親人團聚。而這是目前美國、歐盟、加拿大、澳洲等國家開放配額最多的移民 申請種類。這個政策認為:家庭能在移民者與當地社會產生緩衝及媒介的作用,從而 減輕移民在社會和心理方面的困擾,並有助於連結新的人際關係網絡。經由跨國婚姻 的女性移民逐漸受到重視且成為持續快速成長的移民新趨勢,有關外籍新娘的研究成 為東亞各國社會研究中的重要課題。然而這種方式的移民申請卻可能使有心人士以利 用假結婚或偽造身分證件的方式,企圖闖關。為了保障家屬團聚,並杜絕不法,各國 政府對於婚姻關係的真偽、婚姻持續時間、申請等待期的長短、與親等的限制上等,

皆有嚴格的限制。

2. 菁英移民(elite)

這是目前最受各國歡迎的移民類型。此類型往往帶動移入國家經濟發展的新契機,

菁英移民的訴求是高技術性的知識人力或是相當程度的經濟能力,移民的申請主要可 分為技術移民與商業投資移民兩種,為因應知識經濟的快速發展,技術移民的數量未 來仍會不斷的增加,美國、香港、新加坡、德國、中國大陸等,皆已放寬科技人才申 請工作簽證的限制與配額。而投資移民除了為移入國帶來一筆可觀的資金外,往往需 有投資創業的經驗或預期在當地國的投資計畫書,以增加此地的就業機會並促進經濟 成長。菁英移民成為各國積極招攬的對象。除此之外,為了落實世界貿易組織自由貿 易的主張,強調促進全球生產與金融市場流通的理念,進一步增加此項移民的高度流 通性。

3. 勞工移民(labor migration)

移民勞工的需求量與各國或區域的經濟發展程度密切相關。已開發國家生育率降 低與人口高齡化的趨勢,造成青壯年勞動人口數量減少以及扶養與被扶養人口比例出 現失衡的現象。為保持經濟持續穩定成長,以及勞力需求快速擴張,導致勞工供不應 求。面對勞工短缺的現象,除了提高單位生產力、鼓勵女性投入就業市場、二度就業 等,引進外勞也是紓解勞動人口不足的方式。勞工來源會受地緣關係和特殊的政治關 係(如前殖民地與殖民母國。或雙邊勞工協議等)所影響。當本國勞動力不足時,政 府主要引進為無技術性或低技術性的外國勞工,從事當地的勞力密集產業。

4. 難民(refugee)

難民長期以來都是人類歷史的一部分,由宗教、戰爭、政治到種族等原因而造成 人民被迫遷移,難民的種類很多,除了自然因素形成的難民外,還包括尋求政治避難 者及被放逐者。1950 年聯合國難民署(UNHCR)基於難民數量龐大與問題的複雜性 而成立,根據一九五一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Convg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及 1967 年「難民地位的議定書」(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 難民是指「因有正當理由畏懼因種族、宗教、國籍、隸屬於特殊社會團體及政見不同 的原因留在本國之外,並且由於此項畏懼而不能或不願受其原籍國的保護;或當事人 無國籍且基於上述考量留在他以前經常居住國家以外而現在不能或不願返回原國籍 的人」。「美國難民事務委員會」所公布的「2000 年世界難民調查」報告顯示,至 1999 年底,全球難民人數在一年內增加百分之 25,已達三千五百萬人。西歐國家因為地 緣關係、強調人權的傳統與民主政體而成為世界各地難民主要的避難所之一。

(2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五節,第一節為大陸與外籍配偶在臺現況,第二節為移民相關理論,第三節為外 籍配偶相關文獻探討,第四節為各國婚姻移民規範概述,第五節為我國婚姻移民政策。

第一節 外籍配偶在臺現況

1

2003 年以前國人結婚之外籍配偶與大陸港澳配偶人數占總結婚對數比例呈逐年遞增,至 2003 年達 31.86%最高峰,即每三對結婚就有一對為中外聯姻,其中又以大陸配偶占 5 成以上 居多;為遏止假結婚來台,內政部於 2003 年開始實施大陸配偶面談制度,外交部亦於 2005 年 起加強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另外籍與大陸、港澳配偶來源母國經濟逐漸改善,致 2004 年起外 籍及大陸港澳配偶所占比重逐年降低,至 2008 年降至 14.03%之新低點,而 2009 年回升至 18.71%,

主要係國人相互結婚減少。以大陸與外籍配偶人數區分來看,大陸配偶 285,977 人占總數的 64.25%,外籍配偶 147,026 人佔總數的 33.03%,依表 2-2 各縣市分布來看,大陸與外籍配偶人 數前三名的縣市分別為新北市 84,941(19.08%)、臺北市 48,001(10.78%)、桃園縣 47,795(10.73%),

人數過度集中於大都會區及北部。以外籍配偶來源國人數前三名:越南 84,214 人(18.92%)、印 尼 27,013(6.07%)、泰國 7,961(1.79%)。從圖 2-1 可知國人除了同國籍結婚對數仍占多數外,第二 選擇還是以同文同種的大陸配偶為主要對象,原因可能是因為文化及語言適應無問題,溝通良 好,第三才是考慮外籍配偶。

表 2-1:臺灣地區外籍與大陸配偶歷年國籍人數統計表

年分 總 計

外 籍 配 偶 ( 原 屬 ) 國

合計 大陸、港澳地區 配偶 合計 越南 印尼 泰國 菲律

柬埔

寨 日本 韓國 其他國 家

大陸地 區

港澳地 區 人 數 人 數 人 數 人

人 數

人 數

人 數

數 人 數 人 數 人 數 人 數 2004 336,483 121,804 68,181 24,446 8,888 5,590 4,356 2,163 751 7,429 214,679 204,805 9,874 2005 364,596 130,899 74,015 25,457 9,675 5,899 4,541 2,339 762 8,211 233,697 223,210 10,487 2006 383,204 134,086 75,873 26,068 9,426 6,081 4,514 2,467 797 8,860 249,118 238,185 10,933 2007 399,038 136,617 77,980 26,124 8,962 6,140 4,502 2,640 838 9,431 262,421 251,198 11,223 2008 413,421 139,248 80,303 26,153 8,331 6,340 4,423 2,774 876 10,048 274,173 262,701 11,472 2009 429,495 143,702 82,379 26,486 8,166 6,694 4,346 3,108 1,008 11,515 285,793 274,022 11,771 2010 445,113 147,026 84,214 27,013 7,961 6,897 4,306 3,286 1,049 12,300 285,977 285,977 12,110

1 內政部統計通報,內政部統計處網站,http://www.moi.gov.tw/stat/,2010 年 10 月 23 日取用。

(29)

資料來源:移民署網頁統計數據綜合,2011 年 03 月 10 日

http://taiwanwhatsup.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96729&ctNode=29699&mp=1

圖 2-1:臺灣地區外籍與大陸配偶歷年人數曲線圖,依據表 2-1 數據自行繪製。

表 2-2:各縣市大陸與外籍配偶人數統計表 縣市別 外籍配

偶人數

大陸配

偶人數 縣市別 外籍配 偶人數

大陸配

偶人數 縣市別 外籍配 偶人數

大陸配 偶人數 新北市 24588 60353 雲林縣 6279 7414 基隆市 2268 6729 宜蘭縣 2864 4166 嘉義縣 4991 6533 新竹市 2570 4770 桃園縣 17119 30676 屏東縣 7403 9832 臺中市 14364 31549 新竹縣 5362 5639 臺東縣 1386 2326 嘉義市 1270 2886 苗栗縣 4858 6908 花蓮縣 1832 5741 臺南市 9445 18885 彰化縣 9007 10064 澎湖縣 909 772 臺北市 10881 37120 南投縣 4331 4880 金門縣 284 1698 高雄市 14981 38251 連江縣 34 476

資料來源: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

http://taiwanwhatsup.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96729&ctNode=29699&mp=1

,2011 年 03 月 10 日。

0 50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250000 300000 350000 400000 450000 50000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所有人數 大陸配偶人數 外籍配偶人數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大陸配偶 外籍配偶

(30)

圖 2-2:各縣市大陸與外籍配偶人數分布曲線圖,依據表 2-2 數據自行繪製。

依據表2-3顯示國人與外籍、大陸港澳地區人民結婚占總結婚對數比例於2003年達31.9%最 高峰,其後因為針對大陸實施面談制度導致大陸結婚對數急遽下滑,慢慢降低至2008年之14%,

2009年受孤鸞年及金融風暴不景氣影響國人結婚對數降低致中外聯婚所占比例回升為18.7%。,

顯見經濟狀況好壞影響國人願意結婚與承擔家庭責任的意願,2005年後大陸與外籍配偶結婚對 數變動不大,惟人數也呈現下滑。

表2-3:我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對數統計表

年分 結婚對數

本國

外籍與大陸港澳地區國籍(地區)

合計 大陸港

澳地區 外國籍

中外籍結婚 對數 對數 百分比 對數 對數 對數比

2001 170,515 124,313 46,202 27.10 26,797 19,405 3.7 2002 172,655 123,642 49,013 28.39 28,906 20,107 3.5 2003 171,483 116,849 54,634 31.86 34,991 19,643 3.1 2004 131,453 100,143 31,310 23.82 10,972 20,338 4.2 2005 141,140 112,713 28,427 20.14 14,619 13,808 5.0 2006 142,669 118,739 23,930 16.77 14,406 9,524 6.0 2007 135,041 110,341 24,700 18.29 15,146 9,554 5.5 2008 154,866 133,137 21,729 14.03 12,772 8,957 7.1 2009 117,099 95,185 21,914 18.71 13,294 8,620 5.3 2010 138,819 117,318 21,501 15.49 13,332 8,169 6.5 資料來源:移民署網站http://iff.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98814&ctNode=29699&mp=1 2011年05月17日。

圖2-3:我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對數曲線圖,依據表2-3數據自行繪製。

依據表2-4顯示國人離婚對數於2003年至2006年達到高峰,從2006年後國人離婚對數呈現逐 年減少的趨勢,大陸港澳人士於2003年實施面談制度後離婚對數突然上升,直到2010年更達到

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本國結婚對數 大陸港澳結婚對數 外國籍結婚對數

(31)

將近1萬人的水平,外籍配偶也從2003年後逐年上升,與國人逐年下降的趨勢呈現強烈的對比,

大陸與外籍配偶佔離婚總數百分比從2001年的12.75%到2010年的26.21%,足足增加了兩倍有餘,

顯見近年來國人離婚的情形越來減少,大陸與外籍配偶在近年來政府移民輔導日益擴大及法律 放寬規範下,來臺歸化取得國籍的時間縮短,離婚的情形越見嚴重,跨國婚姻在沒有感情的基 礎下,難以永續經營,從2001年的八對離婚夫妻中有一對是大陸與外籍配偶,上升到2010年的 四對離婚夫妻有一對是大陸與外籍配偶。

表2-4:我國人與外籍人士離婚對數統計表

年分 離婚對數 本國

外籍與大陸港澳地區國籍(地區)

合計 大陸港

澳地區 外國籍 中外籍離婚 對數 對數 百分比 對數 對數 對數比

2001 56,538 49,330 7,208 12.75 4,702 2,506 7.8 2002 61,213 53,074 8,139 13.30 5,496 2,643 7.5 2003 64,866 53,898 10,968 16.91 7,943 3,025 5.9 2004 62,796 51,406 11,390 18.14 7,849 3,541 5.5 2005 62,571 51,529 11,042 17.65 7,132 3,910 5.7 2006 64,540 52,950 11,590 17.96 7,165 4,425 5.6 2007 58,518 47,428 11,090 18.95 6,603 4,487 5.3 2008 55,995 44,574 11,421 20.40 6,578 4,843 4.9 2009 57,223 44,066 13,157 22.99 7,794 5,363 4.3 2010 58,115 42,882 15,233 26.21 9,694 5,539 3.8 資料來源:移民署網站http://iff.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98814&ctNode=29699&mp=1 2011年05月17日。

圖2-4:我國人與外籍人士離婚對數曲線圖,依據表2-4數據自行繪製。

表 2-5 顯示可知國人娶外籍配偶以與我國血緣與風俗相近的越南籍配偶為最主要選擇,越 南籍配偶人數占 57%,其次才是印尼籍占 18%,印尼籍又以當地的客家華人占大宗,泰國籍占 6%,其他國籍皆屬少數。而男女生比例相當懸殊,女生占了 92%,顯見東南亞國家輸出的婚 姻移民以女性為主體,利用婚姻改善自身生活條件,雖然政治經濟條件不佳,男性仍留在原來

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本國離婚對數 大陸港澳離婚對數 外國籍離婚對數

數據

圖 2-2:各縣市大陸與外籍配偶人數分布曲線圖,依據表 2-2 數據自行繪製。 依據表2-3顯示國人與外籍、大陸港澳地區人民結婚占總結婚對數比例於2003年達31.9%最 高峰,其後因為針對大陸實施面談制度導致大陸結婚對數急遽下滑,慢慢降低至2008年之14%, 2009年受孤鸞年及金融風暴不景氣影響國人結婚對數降低致中外聯婚所占比例回升為18.7%。, 顯見經濟狀況好壞影響國人願意結婚與承擔家庭責任的意願,2005年後大陸與外籍配偶結婚對 數變動不大,惟人數也呈現下滑。 表2-3:我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對數
表 2-6:我國本國籍生母嬰兒數與外籍配偶生母嬰兒數統計表 年別 嬰兒出生數 生母國籍 本國籍 外國籍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90 260354 232608 89.34 27746 10.66 91 247530 216697 87.54 30833 12.46 92 227070 196722 86.63 30348 13.37 93 216419 187753 86.75 28666 13.25 94 205854 179345 87.12 26509 12.88 95 204459 18055
表 2-9:我國薪資與生產力統計指標摘要 受僱員工人數 工業及服務業 製 造 業 工業及 工 業 服務業 每人每 退出率 每人每月薪資 受 僱 每人月 每人月 勞 動 單位產 年 月 別 服務業 月平均 進入率 平 均 經常性薪資 員 工 平 均 平 均 生產力 出勞動 合 計 部 門 部 門 工 時 (%) 薪 資 年增率 人 數 工 時 薪 資 指 數 成 本(千人) (千人) (千人) (小時)(%)(元)(元)(%) (千人) (小時)(元)指數 88 年 5830 2923 2907 190.2
表 3-3:工作困境量表項目分析結果摘要表 (N=73) 題項 題目 決斷值 (CR 值) 顯著性(雙尾) 題項與總分相關 備註 B1 我在中文方面聽的程度很好 -0.762 .453 -.184 刪除 B2 我在中文方面說的程度很好 -0.214 .833 -.149 刪除 B3 我在中文方面讀的程度很好 2.037 .051 .306** 刪除 B4 我在中文方面寫的程度很好 2.667 .011 .411** 保留 B5 我認為我的整體中文程度很好 1.908 .064 .305** 刪除 B6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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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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