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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案背景與資料分析

第二節 個案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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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不須進行系統整合,但在 CRM 面,初期行銷案規劃鼓勵銀行客戶加入第 三方支付的註冊會員並進行購物交易,後續會以銀行原有的客源及第三方支付 的會員進行整合式行銷,包括第三方支付的買方會員及賣方會員,個別行銷客 戶適合的服務,期以帶動本行整體的業務發展。

第二節 個案乙 一、 個案背景

乙公司創立於民國 100 年,資本額約三億元,為目前台灣第三方支付平台中 資本額最大、從事金流支付產業時間最久、最具規模的企業。乙公司為台灣知 名線上遊戲代理廠商之轉投資公司,並合併經營多年有深厚網路金流支付服務 經驗的金流支付公司,目前已取得經濟部第三方支付業務資格,並與聯合信用卡 處理中心、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合作,共同推行第三方支付平台。

乙公司創立以來,投入解決網路購物所衍生的問題。以完整的交易履約保 障機制,提供消費者安全有保障的付款工具,並致力於手機支付的無國界支付 方式。乙公司本身並無直接經營商城,因此可提升企業的公信力。搭配其長久 的經營經驗與成熟技術,可同時提升商家信譽,減少消費者疑慮。

在網路電子商務爆炸性的成長下,乙公司專注於解決網路購物所充斥的各 項問題,並提供第三方支付交易履約保證服務與信用卡代收等業務,建立完整 之交易履約保障機制,以解決網路交易及電子商務長久以來為人詬病之問題,

當會員透過該機構支付平台進行網路交易時可享有履約保障機制,商家亦可利 用第三方履約保障機制強化會員購買信心避免詐騙事件發生。

乙公司目前致力於建立 brand name,並與另一非金融業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競爭對手做出市場區隔以開拓市場。同時也計劃激發隱性的賣家與買家以擴大 市場規模、降低進入障礙,使得無論個人戶或商店皆可容易取得各式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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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訪談資料

該機構的副總接受本研究之訪談,副總在電子商務領域已有超過 20 年產業 經驗,目前擔任該機構副總一職未滿一年,主要的工作執掌為推展第三方支付 之相關業務,參與訪談的團隊包括一位主要提問者與二位訪談記錄人員。

(一)、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動機

因為台灣的網購市場有這個需要,需要一個同支付寶一樣的公證第三方支付 平台,我們看到商機,並有決心建構一個同支付寶一樣成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所以投入這個市場。

台灣的網購市場,從多年前 ebay 買下台灣最大線上拍賣業者「力傳資訊」

及旗下網站「買賣王」與「拍賣王」後,就開始熱絡,讓大眾體認了電子商務,

誘發民眾想要上網賣東西。但目前台灣的公司行號資本額須達五百萬以上,月營 業額須達兩百到三百萬,才可通過銀行的審查,取得信用卡特約商店的資料並提 供信用卡收款服務。但網購市場,許多小型、微型賣家,有的未設立公司、有的 又缺乏資金,取得信用卡收款資格非常困難,所以限制了電子商務的發展。也因 此,發展了金流公司代收代付的服務。直到悠遊卡公司董事長連勝文向政府催生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才又再向前邁進了一步。

台灣電子商務發展的早,但停滯不前,不能提供合適的付款方式供買賣方 使用。銀行有產業特性的障礙,若第三方支付由銀行來做,會因他們本身業務的 考量而限制發展,而對我們這種非銀行業者而言,就是因為我們不是銀行業,

所以可以公平、公開的一次跟多家銀行合作,整合多家銀行的服務,推出多元且 多樣的支付工具。

我們提供的核心價值第一個是信任,第二個就是單一窗口。我們提供非常 貼切的服務,像信用卡分期付款,或是向銀行爭取到更便宜的手續費等,以增加 消費者的購買意願,這些都是小商家爭取不到的條件。我們還提供電子發票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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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結合服務等,以便利商家作業,並降低商家的營運成本。

(二)、過去未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原因為何?

第三方支付早在十幾年前就有,只是並沒有這樣的稱呼。以前銀行也有經 營這項業務,像由台新銀行的資訊單位獨立出來成立的 PayEasy,還有世華銀行 資訊單位獨立出來的景華科技,這兩家為當時銀行從事這項業務的代表,且成 立時間與紅藍綠差不多。1996~1997 支付市場有點混亂,法規也不太明確,之 後發生蘭花科技吸金弊案,故政府又再做出一些限制,金管會也開始規範銀 行,自此無任何公司涉入第三方支付。另外,亞歷山大事件,爆發費用預收的 問題(即遞延性商品、服務之風險控管問題),使得政府又訂定新法規,規範收 單銀行不得將信用卡款項撥付給第三人,需直接撥付予簽約的商家。

代收代付跟第三方支付的差別在於有無 ESCROW 履約保證,也就是有人要 做價金保管,但這違反信用卡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收單機構應撥付予特約商店 之款項,不得直接撥付予第三人),所以限制了第三方支付的發展,直到最近,

才獲重大突破,金管會核准了信用卡收單機構簽訂「提供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 平台業者」為特約商店自律規範,鬆綁了第三方支付服務的信用卡支付限制,我 們的業務才得以發展,可合法提供中小型商家及個人戶信用卡收款服務。

前面提到台灣第三方支付的雛型很早就有了,在 2000 年時已有代收代付的 產業。在支付工具中,信用卡支付方式高於六成,網路購物是衝動性消費,信用 卡付款的便利性對店家很重要,但是特約商店資格不易取得,C2C 市場也無法 取得資格,所以才會造就台灣獨特的代收代付行業。其實 2004 年時已有現在我 們想要做的第三方支付儲值業務,像玉山的 e-coin 電子錢包與華南銀行的 PayVA,網路支付不須使用載具,很方便,但因係網路申請,且不記名,所以容 易被拿來利用為詐騙的工具。

因為台灣的網路詐騙多,如果有一個能讓買賣雙方安全交易的平台,那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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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案就可有效杜絕,像支付寶收取貨款後有進行履約保證及嚴格處理交易糾 紛,大為提升了大陸的網路交易安全,且又因支援多項方便的支付工具,促進了 網購市場的爆量發展。

(三)、目前國內也有其他業者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對貴公司有無影響?

有競爭者出現才表示市場有商機,且有競爭才有成長,所以歡迎競爭者加 入。每個競爭者都有自己的專長及特色,可自由競爭,各自發揮所長。

(四)、國外第三方支付平台對於國內的衝擊?

目前有些國外第三方支付業者已在台招商營運,但因在台灣只設立辦事處未 設立分公司,故尚未受主管機關管轄及約束,即台灣廠商不能做的業務,他們是 可以做的,以這點來看,是不合理的。另他們有些與台灣的銀行合作,進行跨境 網路交易業務,對國內企業發展境外電子商務是有幫助的。

(五)、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特性及未來發展為何?

台灣信用卡支付情形已算成熟狀態,但扼殺了中小型商家的發展,包括了 許多隱性商機,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後,大型的商店影響力變小,使用我們第三 方支付服務,會讓小型賣家更有優勢。未來儲值也可運用時業務範圍會更大、更 方便。像我們與第一便利超商合作儲值卡業務,而且就快推出了,未來消費購物 會更方便。還有用 QRCODE 掃描購物、與中國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等等,都正 在進行,政府應放手讓市場自由發展、自由競爭。

(六)、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要預定目標客群是誰?

第一階段鎖定想進入電子商務市場但資金不足的小型賣家,與有東西要賣 的個人戶。先建立我們的 brand name。目標二,激發隱性的賣家與買家。目標 三,擴大規模、降低進入障礙,無論個人戶或商店皆可容易取得信用卡支付工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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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國內的法令以及政府的政策態度對於導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影響

太多限制了,讓我們無法發展。而且我們的服務最完整、經驗又最豐富,

不應該限制我們。(餘同其他問項的回復)

(八)、國情文化或消費習慣對於導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影響

大陸及美國等國家,使用第三方支付已經很多年了,以前就是被政府限制 了,我們也可以發展得很好。

(九)、請問貴公司的創辦歷程與集團的企業型態對於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有甚麼 樣的影響?

我們母公司是線上遊戲業者,過去在 Internet 上遭遇過種種線上支付的問 題,在 2004~2005 年與綠界合作,使用他的金流代收代付服務,其後我們又遇 到許多遊戲點數購買的法律問題及阻礙,但最後遊戲點數卻可合法的在超商進 行購買,超商每筆抽 30%的利潤,對我們遊戲業者予取予求。有見於此種不公 平的市場發展,故決定自己成立一個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完整、便利且安全 的網路金流支付服務,並合併綠界科技,藉重他們在支付行業及資訊業多年的 經驗及專業知識。

(十)、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業務時的主要倡導者是誰?

主要倡導者為執行長和副總。

(十一)、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業務時是否受到高階主管的支持 是的,執行長和副總都全力支持。

(十二)、發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專案小組如何運作,是否有委外之業務

我們的工作團隊已有多年的相關工作經歷,所有工作都是自己處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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