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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案分析

第一節 個案工會成立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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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個案分析

臺大、政大為國內目前,前二間以大專院校為事業單位而成立的企業 工會,為更加深入瞭解工會與國立大學間經營治理關聯性,本章主要以臺 大、政大的工會成立緣由、與其籌組過程作為論述的主軸。

根據前述相關理論與實證文獻,本研究歸納可知,唯有受雇者建立堅 實的團結意識,改變受雇者對工會的看法,強化工會的角色,透過工會與 資方,方可使工會發揮強大的集體協商功能,創造健全和諧的勞動環境。

因此,本章將先針對深度訪談所獲得的資料進行個案分析,就臺大、

政大二間國立大學的工會成立的緣由及籌組過程進行瞭解,並分析彙整如 下:

第一節 個案工會成立緣由

工會本為勞工彼此集結,組織彼此的力量捍衛自身勞動的權益與尊嚴,

追求更佳的勞動環境條件,進而行使集體行動。國立大學甚少聽聞勞資糾 紛爭議,為何原因需要發起組織成立工會,即為此小節欲探討分析之議題。

本研究依據研究目的進行個案研究,經由訪談臺大、政大工會相關發 起人員後,茲將成立緣由分述如下:

壹、臺大工會成立緣由

自從 99 年以來,在臺大的兩次降薪事件,研究生勞權運動在臺大 才正式展開。然而實際上臺大於行政同仁方面,的確也發生過不利勞 動條件變更爭議(A3)。

臺大約聘人員分為幹事、副理、專案經理、專案資深經理等層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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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的存在(A3)。

在校園中,學生的確為學習的身份及角色,以勞動觀點而言,若學生 擔任研究助理、帶領討論課學習、協助改考卷,從事各式的行政雜項、工 讀事務,並領有薪資時,就不可否認此類學生即具有勞動者的身分。

但是正因為囿於傳統師生觀念,學生與校方的雇傭關係常被合理化成 學習關係,造成於薪資與工時不成比例的惡性勞動條件下,損害學生的勞 動權益。

工會應該將學校視為各種勞動者共同的勞動場所,將其組成聯合 戰線,並有效地和校外工會與職場做連結,共同聯合起來爭取校園內 所有勞動者應有的權利(A3)。

對於臺大約聘僱行政人員薪資待遇遭受不對等的變更,教學助理則被 無預警減薪、薪資遲發的情況,面臨如此欠缺保障的勞動條件,於是這些 不合理的決議和情形也間接促成了工會的誕生。臺大研究生協會認為有賴 約聘僱行政人員、具有勞動者身份的學生,其對於自身勞動權益的重視及 團結,更必須透過組織成立工會,團結校內勞工,才有可能以集體力量向 校方爭取權益,達成與校方更有效的爭取和協商,此即為臺大成立工會的 緣由。

貳、政大工會成立緣由

說實在的國立大學嘛,福利都等同於公家機關,國家該給就會給,

不給你就算吵也要不到嘛,但是我們需要一個溝通的橋樑,成立工會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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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個向校方對話的管道(A2)。

政大技工工友群自認學識涵養較為不足,因此推派時任工友總幹事的 同仁,負責組織成立工會,其目的便是為了行使屬於勞工團結權之權益,

冀盼透過工會,能開啟與校方對話溝通的統一平臺,成為申訴管道,並且 結合技工工友之群體性,透過工會,彼此互助。

我們成立真的沒什麼特別原因,我們又不像是私人企業,好像工 會只會向資方抗爭,我們不抗爭,我們就真的只是搭建一個勞工與校 方之間的橋樑,有些技工工友擔心學校部分業務交給外包,會影響他 們的工作權,工會的成立或許會讓他們更安心一些(A2)。

組織及加入工會本為勞工的權益,即使社會對於工會,大多存有向資 方抗議或是談判的刻板印象,然而由政大技工工友於民國 91 年時組織的工 會,成立初衷僅為行使團結權,並且希冀藉由工會,能夠確實保障自身工 作權益,並未預設任何立場,此為政大工會成立之緣由初衷。

第二節 個案工會籌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