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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工會的角色與功能之探討:以臺大、政大工會為個案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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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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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科學學院.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第十六屆碩士論文. 國立大學工會的角色與功能之探討:. 政 治 大. 立 以臺大、政大工會為個案研究. ‧ 國. 學. A study on the role and function of Labor Unions:. ‧. Case studies of the Nation Taiwan University and. y. Nat. n. al. er. io. sit. Nation Chengchi University. Ch. engchi. 指導教授 研究生. i n U. v. 蕭武桐 博士 于立恩 撰. 中華民國一○五年一月. i.

(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4) 摘要 本研究擬以國立臺灣大學及政治大學二個工會扮演的角色,以及所發揮 的功能,探討對校園內適用勞基法人員相關人力資源制度的影響。本研究 發現國立大學工會面臨財務無法健全、會員人數過少,工會自然對於積極 向校方爭取勞動條件的改善的各種作為,只能以消極建議的方式對抗,期 待校方能主動善意回應的危機,加上大學裡的空間設計以及各單位系統獨 立的特性,造成職員彼此間網絡聯繫的拓展不夠緊密,若工會組織不再加 以思考後續發展,深陷於現有行動的認知框架中,不僅無法增加會員數,. 政 治 大 國立大學的人力資源部門也無需視工會為敵對角色,當校方人事管理階 立. 恐怕也將面臨現有會員認同度越來越薄弱,甚至流失的危機。. ‧ 國. 學. 層欲就人力管理制訂新政策時,應藉由工會與受政策影響之群體進行溝通, 以利分析政策的利弊,雙方協商互惠的新制度。人事管理部門應將工會定. ‧. 位成彼此合作的夥伴關係,視勞方與資方成為生命共同體,相互為用,將. sit. y. Nat. 使雙方互利,製造雙贏。. 適用勞基法之人員更應該藉由加入工會,透過工會組織提昇自我勞動意. er. io. n. 識,瞭解自身勞動權益,並經由工會行使團體協約權,不同職業別人員相 a v. i l C n hengchi U 互支持,不僅可增進勞方談判的力量,施行各種積極性作為,藉由健全的 工會組織與校方議定勞動權益條件,亦可營造校園成為展現自我抱負的優 質工作場域,進可提供相關大專院校制定約用人員管理政策之參考。. 關鍵字:工會、國立大學、人力資源、勞資關係、勞動三權. i.

(5) 目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5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9 第一節 工會的角色與功能 ............................................................................................... 9. 治 政 大 第二節 工會與勞資關係及人力資源管理關聯性 ......................................................... 22 立 第三節 工會與勞動三權發展 ......................................................................................... 31. ‧ 國. 學. 第四節 高等教育工會組織之相關理論 ......................................................................... 34. ‧.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37. Nat. sit. y.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37. n. al. er. io. 第二節 研究方法 ............................................................................................................. 41. i n U. v. 第三節 訪談對象與標準 ................................................................................................. 43. Ch. engchi. 第四節 研究工具與倫理 ................................................................................................. 46 第五節 研究資料之處理 ................................................................................................. 51. 第四章 個案分析 ................................ 54 第一節 個案工會成立緣由 ............................................................................................. 54 第二節 個案工會籌組過程 ............................................................................................. 57 第三節 個案運作現況 ..................................................................................................... 60 第四節 個案工會運作困境 ............................................................................................. 67. 第五章 實證結果分析 ............................ 71 ii.

(6) 第一節 國立大學工會之定位面向.................................................................................. 71 第二節 工會的角色面向.................................................................................................. 80 第三節 工會的功能面向.................................................................................................. 86 第四節 工會於人力資源制度中的職能與角色面向 ...................................................... 92 第五節 個案工會發展因果關係...................................................................................... 96. 第六章 結論 ................................... 102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102 第二節 實務建議 ........................................................................................................... 106. 政 治 大. 第三節 後續研究建議.................................................................................................... 114. 立. ‧ 國. 學. 參考文獻 ...................................... 117 附錄 .......................................... 125.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i. i n U. v.

(7) 表目次 表 2-1. 近代相關角色理論貢獻 ..................................................................... 12. 表 2-2. 工會的角色扮演 ................................................................................. 13. 表 2-3. 工會會員數及組織率…………………………………………… .... 22. 表 2-4. 勞資關係與人力資源管理的異同表................................................. 29. 表 2-5. 我國工會數及會員數 ......................................................................... 33. 表 3-1. 訪談對象資訊 ..................................................................................... 45. 表 3-2 表 4-1. 政 治 大 個案分析結果 ..................................................................................... 69 立 本研究之訪談大綱操作性對照表..................................................... 47. 因果環路圖之圖示 ............................................................................. 98. 表 5-2. 政大行政人員各項權益比較表 ....................................................... 101. 表 6-1. 實務建議彙整表 ............................................................................... 114. ‧. ‧ 國. 學. 表 5-1.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v. i n U. v.

(8) 圖目次 圖 2-1. 工會的功能 ......................................................................................... 16. 圖 3-1. 三階段勞資關係發展圖..................................................................... 38. 圖 3-2. 本研究架構 ......................................................................................... 40. 圖 5-1. 個案工會發展因果環路圖................................................................. 98. 圖 6-1. 後續研究建議構面........................................................................... 116.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 i n U. v.

(9)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10)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背景 由於我國公務人力狀況較為特殊,約聘僱人員已為機關基層事務之穩 定人力,若欲對約聘僱人員制度進行改革,應當考量其生涯發展,並應該 建立積極且具有激勵作用的機制,方得有效利用契約人力之優勢,進而提. 政 治 大 然而因應大學法人化趨勢,契僱化用人政策逐漸在大學校園普遍落實。 立. 升機關的工作效益(蘇偉業,2010)。. ‧ 國. 學. 民國 97 年政府更將大學約用行政人員納入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適 用範圍,也意謂此類人員的集體勞資關係將依循國家賦予的某些權利並受. ‧. 其保障,這些權利是團結權(right to organize)、協商權(right to bargain. sit. y. Nat. collectively)及爭議權(right to dispute),即所謂的勞動三權。王惠玲(2005:. n. 爭議權即無所從出」 。a l. er. io. 25)更直接指出「團結權之保障為勞動三權之首,蓋無團結權,協商權與. i n U. Ch. v. i 代表除了受勞動三權之保障外, e n g c h, 國立大學編制外人員既然適用勞基法. 應同時可依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動爭議處理法等勞動三法維持具有尊 嚴的勞動環境及條件。團結權係勞工為維護自身權益,以進行集體協商而 組織或加入工會的權利,吳正旺(2010)認為員工若無結社權利,又何來 協商權或是罷工權呢﹖ 而當中最主要的關鍵便是在於工會的組織成立以及勢力的運作,工會 不僅是勞動三權的推手更是霸主。王厚誠(2010)直言若無廠場產業工會 的存在,在廠場工作環境中也就無法體現勞動三權。工會的組成更是實現 了團結權的確實保障(成台生,2000:1),工會介於雇主及勞工之間,為 1.

(11) 了維持或改善工會會員的勞動與生活經濟狀況(衛民,2014) ,工會法第 1 條即開宗明義闡述「為促進勞工團結,提升勞工地位及改善勞工生活,特 制定本法」 。張烽益等人(2012)亦明白指出工會本源於勞工的團結需求而 存在,聯合個別勞工方可透過集體行動,與資方對抗,促進勞動尊嚴。 而大學的行政人員為了因應世界潮流的衝擊、以及國內外學校的競爭, 勢必於提升行政服務品質之外,亦需展現行政服務之績效,以協助教師專 業發展,方可符合學生的需求與社會大眾的期許。此類要求均有形無形地 產生沈重的工作壓力,因此行政人員對學校的服務意願,也就顯得格外重 要(柴在屏,2007)。. 立. 政 治 大. 以國立政治大學(以下簡稱政大)為例,其主要行政人力來自公務體. ‧ 國. 學. 系之公務員、助教及以部門預算進用之專任約用人員,依政大 104 年 10 月之統計資料顯示,1約用人員人數佔前述三類人力比例達百分之四十九, 0F. ‧. 政大基於長期培養人才之角度,自民國 98 年起開始實施工作評價,藉由此. y. Nat. n. a. er. io. 約用人員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逐一完成法制程序。. sit. 調整工作與薪資結構,研訂出一套以績效為導向的人力資源管理政策,新. v. l C 許多企業公司以人力資源政策,改變了薪資制度,便是期許能增加人 ni. hengchi U. 事制度的彈性(Belous,1989:8) ,政大透過工作評價的實施,約用人員的職 稱、職等、升遷及薪級制度產生重大變革,更為全國各大學之始創,希藉 此除了能建制完善的人力資源制度,營造政大成為可以提供生活滿足、發 展長才、實踐抱負的優質工作場域外,也希望能吸納優秀人才,進一步強 化該校的行政能量。該制度自 101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期使約用人員 在升遷、激勵、專業成長、待遇與福利上都能有合理保障,進而安心任事。 然而該制度自正式發佈實施後,校內約用人員質疑聲不斷,甚有職等 1. 政大人事室統計資料(2015 年 10 月 16 日)。 2.

(12) 評斷不公之音,雖設有申覆之管道,亦安排勞資會議,然該法實行以來, 各單位徵才公告仍時有所見。於此情況,政大此一新制度是否真能解決約 用人員原先工作之不確定感,降低流動率進而提升工作效能﹖ 而吳正旺(2010)研究指出勞動三權本是各國勞資關係的主題,資方 即為是管理者,而勞方就是員工或勞工,管理者與員(勞)工,皆為該機 關組織內部裡人力資源,值得注意的是與兩者有關的政府主管當局(如勞工 部門)與工會(Unions)都會介入其中,可見影響層面甚廣。更何況且勞資爭 議的問題例如薪資、勞退等此類工作條件糾紛,皆與人力管理問題有關,. 政 治 大. 所以若要談論現今人力資源管理,本該不得不重視勞資關係。. 立. 研究者自 2006 年進入政大工作,歷經新舊兩套任用政策,從旁觀察,. ‧ 國. 學. 若該類人員藉由加入工會,藉由工會組織的力量,團結相關約用人員,行 使集體協商權,透過與校方交涉、談判的過程,是否更可以取得更多的就. ‧. Nat. er. io. 貳、研究動機. sit. 度修訂過程,以利創造更具勞資和諧的就業環境﹖. y. 業條件權利及優勢﹖進而透過工會組織,積極爭取更加透明的人力資源制. n. a. v. l C 事實上,政大技工、工友等勞工為了維護自身工作權,於民國 91 年申 ni. hengchi U. 請組織成立產業工會,為國內第一個國立大學產業工會,第三任理事長當 選後卻基於會員陸續屆齡退休、或是對會務無心參與,會員大會也因數次 出席人數不足無法召開,該工會無力繼續正常運作。 民國 99 年 6 月 1 日經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通過,於 100 年 5 月 1 日正 式施行的新工會法,2最大的變革便是新增企業工會一項。實際上企業工會 1F. 就是廠場工會或公司工會,也就是所謂的由基層廠場或事業單位內勞工所. 2. 為免混淆,本研究所稱之工會法將適度區分,99 年 6 月 23 日修正公布,100 年 5 月 1 日施行之稱. 為「新工會法」 ,之前的則稱為「舊工會法」 。 3.

(13) 組織而成立的工會,過去舊工會法中將其誤稱為産業工會,一直未予改正 (衛民,2010) 。由此可知,依新工會法中的第 6 條法律定義,政大產業工 會應更名為企業工會,卻因為會務中斷,以致於現在仍維持舊名,理監事 也未能如期改選,致使整個組織章程和運作狀況都與現行法令有眾多的不 一致。 依新工會法修法精神,茆昔文(2011)表示「工會法」的修正即為促 使工會團結,並加以確保勞工組織工會之團結權。而工會本有賴勞工同仁 們的團結認知進而主動參與加入,方得發揮組織工會行使團結權的真正作. 政 治 大. 用與目的。加上雖無罰則,新工會法第 7 條亦對於企業工會明定,其所屬. 立. 勞工均應加入工會。王厚誠(2010)認為此用意即在於促使企業工會內勞. ‧ 國. 學. 工之團結,穩固勞資關係,強化行使集體協商的功能。. 為落實結社自由權利的保障,並使校方在未來能更重視適用勞基法的. ‧. 政大員工的價值,發揮政大組織工會的真正目的及作用,部分約用人員刻. y. Nat. io. sit. 正積極推動該會重整,無非是藉由工會組織成員的重整,即時參與該會理. er. 監事選舉以及日後組織章程的修訂,方可順利加入工會,保障自身的權利. n. a. v. l C 與福利,亦寄託該會成為勞資雙方溝通的單位,取得勞資雙方談判、協商 ni. hengchi U. 的基礎,行使符合公平正義、權力制衡之團結權。 政大產業工會雖然是第一個以大學為事業單位而成立的工會,但組織 成員以工友為主,該工會甚少運作,導致許多會員缺乏參與感及認同度, 對會務的認識也相對匱乏,該會幾乎名存實亡。而國立東華大學(以下簡 稱東華)雖然於 102 年 10 月 18 日舉辦成立大會,其成員主體即為校務基 金聘僱人員,可惜即使該會為台灣高教史上首例,卻也未見工會實質運作。 臺灣大學(以下簡稱臺大)工會則為臺灣第一個以教學助理、研究助理、 各單位工讀生,及非學生身分的專任助理為主要發起人,並依新工會法以 4.

(14) 大專院校為事業單位而成立的企業工會。 該會成立乃起因於臺大校方降低助學金基數,引發擔任教學助理的學 生不滿意,認為必須透過工會團結校內勞工,才有可能向校方爭取自身權 益。該工會籌備小組於 100 年 8 月開始運作,該年底經四十多人連署發起, 101 年 1 月 7 日召開成立大會,於 1 月 20 日遞交相關文件至臺北市政府勞 工局 3辦理工會登記,102 年 4 月 1 日終獲臺北市政府核准成立。 2F. 我國既已實施勞動三法,便顯示勞工管理的模式開始趨往勞動三權體 制邁進(吳正旺,2010) 。勞動三法之施行,王厚誠(2010)認為可為台灣. 政 治 大. 的工會組織發展帶來新的風貌,更直言相對工會運作自主機制強化之後,. 立. 工會幹部以及行政人事管理部門,都該必須重新審視工會組織運作的新方. ‧ 國. 學. 式,唯有如此,勞工、工會幹部組織及參與工會的權益將受到法律的救濟 與保障。. ‧. 職是之故,本研究試圖從勞資關係與人力資源管理策略角度探討,若. y. Nat. io. sit. 政大工會亦能如同臺大作法,並符合新工會法第 4 條「勞工均有組織及加. er. 入工會之權利」之規定,納入政大相關職員生為工會組織成員,藉由工會. n. a. v. l C 以更加保障其勞動權益,成為勞資雙方溝通之橋樑,是否將較可營造勞資 ni. hengchi U. 關係和諧的就業環境,藉由健全的工會組織與校方議定勞動權益條件,進 可提供相關大專院校制定約用人員管理政策之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壹、研究目的 雖然大學因其教育的專業性之故,不同於一般企業,卻由於臺灣正進 入少子化的社會,學生人數將越來越少,面對此趨勢,就管理的角度而言,. 3. 現已更名為勞動局,為免混淆,本研究爾後章節內容逕以勞動局為稱。 5.

(15) 大學經營則可視做為一個企業體,以經濟有效的策略,站在多方角色立場 的需求去思考,從企業經營的方向理念出發,反應社會公平與正義。 工會於公共部門中的勞動市場而言,佔有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 (Farber,2005:5),林斌(2009)便研究發現藉由公共教育部門勞資關係的 法制化,不僅提高學校的組織效率,更可藉以建立彼此良性夥伴關係,有 利提升教育服務品質。由此可知即使大學勞雇關係互動不同於一般公司行 號,與企業組織所追求創造利潤的目標也大不相同,但是勞資之間的和諧 仍是雙方所追求的目標。. 政 治 大. 如吳慧君(2010)便強調大學在推動組織變革,成功與否的重要關鍵. 立. 乃在必須充分考量和尊重人的社會屬性,讓所屬職員感知到校方對其關心. ‧ 國. 學. 與肯定,便會回饋校方最多的努力及付出。. 依工會運作場所區分,可分為市場部門及公部門,本研究欲探討的個. ‧. 案既為國立大學,若引自 Johannes Schregle(引用自焦興鎧等人,2008). y. Nat. io. sit. 看法,學校則可視作公部門,儘管公部門與私部門的勞動關係及制度已朝. er. 一致性的方向發展,意即無論是何種部門的受雇者,以勞動者立場為起點. n. a. l C 的勞動關係已視為基本關係。. hengchi. i n U. v. 本研究探討之個案國立大學中,公務員及教師分別受公務人員協會法、 教師法保障,而技工工友及非編制內人員則僅依存勞動三法保障其勞動權 益,因身份不同所產生的勞動條件不一致、因意識型態衝突的問題而衍生 的勞動問題,若能藉由工會介入,確立集體勞資關係的法制,是否較能創 造和諧的環境,以利學校經營的成效。 為了透過團結第一線的高等教育工作者,民國 101 年由近 300 名大專 院校第一線工作者,發起成立「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此為全國首見、 由各大學教授、職員、助理等受雇者共同組成的工會,透過積極團結高等 6.

(16) 教育機構受雇勞動者,以維護勞動條件與尊嚴,推動大學治理民主化,促 進學術自由與教育資源分配之公平正義為工會職志。 4 3F. 此工會前理事長戴伯芬(2012a)即發現身處高教體制中的勞動者大多 不具備勞工意識,甚至未真正體認到自身所處的勞動處境,在現今競爭的 高教體制下,流浪專案教師、以實習或實驗之名的學生或助理、甚至連警 衛或工友從正式僱用轉為約聘或外包,都面臨了不穩定且惡化的勞動體制 及條件。目前國立大學中卻僅有政大、臺大以及東華成立工會,雖其組成 份子屬性不盡相同,但是所面臨的勞動關係問題、管理機制及意識型態都. 政 治 大. 應該值得被重視及探討。綜合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擬瞭解的研究目的. 立. 為:. ‧ 國. 學. 一、 透過國立大學工會組織及定位,瞭解其對保障適用勞基法人員的 勞動權益所扮演的角色。. ‧. 二、 探討國立大學工會在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下發揮的功能為何。. io. sit. y. Nat. 貳、研究問題. er. 本研究擬以大學經營的「勞資關係」、「學校人力資源管理」及「工會. n. a. v. l C 角色與功能」三大構面,從勞資關係與人力資源管理角度,探討國立大學 ni. hengchi U. 工會的組織運作,對國立大學經營成效及行政效益的影響。主要研究問題 如下: 一、 瞭解國立大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工會組織運作的關係為何﹖ 二、 國立大學勞資關係的特色為何﹖ 三、 國立大學組織人員勞動意識為何﹖ 四、 國立大學適用勞基法人員如何行使勞動三權,進而保障自我勞動 權益﹖ 4.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成立大會採訪通知新聞稿(2012 年 2 月 16 日)。 7.

(17)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根據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欲探討國立大學成立工會對勞資關係扮 演的角色與發揮之功能為何﹖在整體勞資雙方溝通協助影響歷程中,是否 可影響人力資源制度的修訂,再就其結果進可提供相關大專院校制定約用 人員任用制度管理政策之參考。因此國立大學為研究母體,臺大、政大為 個案研究範圍;適用勞基法之約用人員則為主要研究對象。 貳、研究限制. 政 治 大. 本研究僅限於政大及臺大工會加以探討,無法全盤考量其他影響國立. 立. 大學勞資關係之相關因素,此為限制一;又因無法衡量勞動條件於工會成. ‧ 國. 學. 立前後之差距,可能造成評估上的偏差,此為限制二。.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8. i n U. v.

(1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將首先分析工會角色與工會功能相關文獻,最後進行勞資關係、 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理論探討,確認工會於大學行使勞動三權中所扮演 之角色及發揮的功能。. 第一節 工會的角色與功能 工會(labor union)的起源可追溯到中古時期,當時由手工工人如鞋 匠、木匠所組成的行會利用力量影響政府,藉著技術控制且操縱勞力的價. 政 治 大. 格,也開辦了會員的互助業務、補助等(衛民、許繼峰,1999) 。王惠玲(1998). 立. 則直接界定工會係為勞動者為維持或改善個人勞動與生活條件,自主成立. ‧ 國. 學. 的一種繼續性團體。衛民、許繼峰(2011)更稱工會組織是勞資關係系統 中三個主體之一,5從勞資關係的前瞻角度而言,就該特別關注工會的角色、 4F. ‧. 功能以及發展。. y. Nat. er. io. sit. 工會運動的相關理論基礎依張天開(1987)整理可詳述如下: 一、韋伯夫婦(S. Web and B. Web)的學說(張天開,1987:1-2;吳. n. al. Ch 全成、馬翠華,2011:29). engchi. i n U. v. 工會最主要的任務係以維持並改善勞工的工作生活條件,可透過社會 經濟(團體交涉及提高勞工工作技術等)、及政治(選舉、組織及加入工黨) 等手段,達到提高工作條件與生活水準的目標,此為工會運動的最早理論 基礎。潘世偉(2005)稱韋伯夫婦是工會主義的信徒,他們支持以工會運 動和團體協商模式解決勞工問題,工會是能將民主帶進產業的主要機制。 因為工會可組織個別勞動者成為對抗僱主的力量,使得勞工可維持或提升. 5. 三個主體為勞工與勞工組織、雇主及雇主組織、國家或政府。 9.

(19) 工資與勞動條件。 二、譚南邦(F. Tannenbaum)的學說(張天開,1987:3;吳全成、 馬翠華,2011:29) 譚南邦認為勞工參加工會,無非是想得到工作安全的保障。工作組織 以保護勞工為出發點,朝著工業民主與勞資合作方向邁進,工會更可促使 新社會的建立。 三、何西(Robert F. Hoxie)的工會功能論(張天開,1987:4-5; 吳全成、馬翠華,2011:30). 政 治 大. 何西將工會功能分成(一)商業性工會、(二)理想性工會、(三)革命性工. 立. 會、(四)掠奪性工會及(五)依靠性工會。以美國而論,絕大數的工會乃以團. ‧ 國. 學. 體交涉為達成改善勞工生活的手段。. 四、布爾曼(Selig Perlman)的三段論(張天開,1987:5-6;吳全成、. ‧. 馬翠華,2011:30). y. Nat. io. sit. 布爾曼將勞工運動分為三段(一)工會組織為勞工對於職業的意識,並. er. 運用各種方法達到維持工作。(二)雇主限制工會要求係為了保護自身利益。. n. a. v. l C (三)社會各階層知識份子對工會的發展也產生重大影響。 ni. hengchi U. 五、康滿斯(John R. Commons)的理論(張天開,1987:6-7;吳全 成、馬翠華,2011:30) 康滿斯則認為研究勞工史應注意經濟、工業與政治狀況及其哲學,工 會運動消長與經濟發展因素具有非常緊密的相關性。 綜合上述理論,歸納得知韋伯夫婦、譚南邦與康滿斯著重於工會運動 的經濟因素,何西及布爾曼較著重工會運動的心理因素。 從我國工會運動的發展過程中不難發現,工會的地位一直處於曖昧未 明的角色,長期以來工會型態更被定位成廠場層級,被視為帶領對抗雇主 10.

(20) 的負面代表組織,於是受到雇主直接、或間接的打壓,無法普遍地發展成 具自主性且強而有力的自主工會(林良榮、邱羽凡、張鑫隆,2012)。 國立大學編制外人員自適用勞基法起,學校即成為雇主,便與該類之 員工間形成勞資關係。衛民(1993)提及工會則是勞資雙方用予溝通的最 佳橋樑,工會成立之宗旨應於保障勞工權益、增加勞工知能、發展生產事 業、並改善勞工生活,工會是勞工組織最具體的代表,勞方可透過工會與 資方進行協商,談判勞動條件。 勞資關係一向牽涉範圍極為廣大,張火燦(1996:332)認為工會既為. 政 治 大. 員工所組成的組織,必然希望透過協商的方式與資方爭取僱用關係的條件,. 立. 員工決定加入工會的理由絕大數為:. ‧ 國. 學. 一、 不滿意自身勞動條件。. 二、 希冀藉由工會集體力量,凝結個人力量。. ‧. 三、 藉由工會爭取更佳的勞動條件。. y. Nat. io. sit. 在社會大眾普遍存在的印象中,由於認定公家機關工作條件優、薪資. er. 待遇好,因此除了公營事業外,甚少聽聞來自公務機關勞資爭議(蔡志杰,. n. a. v. l C 2009) ,大學理應為一學術機構,勞雇關係順理判斷亦比一般企業行號來得 ni 較無爭議。. hengchi U. 勞資和諧是勞資雙方共同努力的方向,工會參與係為讓勞方在弱勢的 基礎上尋求和資方對談的平等立足點,大學組織工會正是為了促使校方正 視彼此間勞雇關係存在的事實,讓員工取得更具尊嚴的勞動環境條件,及 安心無慮的生活保障。讓工會扮演實質角色,在體制內發揮制衡的力量, 參與勞資雙方重要議題與決策,以達勞資兩造雙方的雙贏狀態。 一、工會扮演的角色 「角色」一詞原是社會心理學的概念,最初乃應用於戲劇上,郭為藩 11.

(21) (1971)認為隨著行為科學的發展,使這個單純的概念開始廣泛應用於社 會學、人類學、人格心理學及精神醫學的研究領域,角色概念遂成為社會 科學中科際研究的重要概念,也因此建立了不少重要的理論,特別以人類 學家林頓(Ralph Linton)、精神醫學家莫瑞諾(Jacob Moreno)、社會學家沙賓 (Theodore R.Sarbin)及社會學家帕生思(Tarcott Parsons)貢獻為最。關於前述 四項角色理論(role theory)貢獻整理如下: 表 2-1 近代相關角色理論貢獻 學者. 立. ‧ 國. 的行為,是一種身份的動態面,基於個. 林頓(Ralph Linton). ‧. 人各種角色預期或身份而習得。 角色為動態的行為,透過角色扮演. sit. (role-playing) 發 展 個 人 創 造 性. n. al. 社會學家. er. io. 莫瑞諾(Jacob Moreno). y. Nat. 精神醫學家. 引進身份(status)的概念,角色代表外顯. 學. 人類學家. 治 政 主要理論貢獻 大. (creativity)與自發性(spontaneity)。. v i n C h一個人在互動情境下所表演出的一連 engchi U. 沙賓(Theodore R.Sarbin). 串學習到的動作或行為。. 社會學家. 為社會系統的組成單位,個人唯有行使. 帕生思(Tarcott Parsons). 角色時時方始於參與集體生活。. 資料來源:郭為藩(1971:7). 綜觀各種角色理論,潘扶德(2013)認為由角色的意義、角色扮演及 角色實踐,可引伸得知角色係指社會群體期許在某一特定類別的人所應展 現出的行為模式,角色理論重視人類的整體行為,往往又與某一社會職位 相關,此種展現最重要的概念是角色期待。 12.

(22) 個人置身於社會生活中表現的行動,也會是社會期待表現的行動,那 麼角色實踐的意義與普世價值,因而得以釋出,尤其在人群社會集體知識 與智慧的累積之型塑。 現代的工會由於取得合法地位,逐漸扮演溫和的角色(吳全成、馬翠 華, 2011) 。我國工會組織依 99 年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通過之新工會法第 6 條,分為「企業工會」 、 「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 ,經過長期的摸索及 發展,李允傑(2002)則指出現代工會大抵而言,於民主社會中扮演了六 種可能的角色定位整理如下表:表 2-2. 政 治 大. 表 2-2. 立. 學. 角色. ‧ 國. 工會的角色扮演. 內容摘要. ‧. 減少勞力被壟斷;促使人力規劃與企業合. 平衡勞力市場的角色. sit. 追求資本利潤合理分配;避免就業機會與勞 動報酬不公平分配。. n. al. er. io. 促進公平分配的角色. y. Nat. 作,充份利用人力資源。. Ch. 加速經濟成長的角色. i n U. v. e改善勞動條件,促進生產效率;增進企業經 ngchi 營方式及技術的革新。. 安定就業與生活的角色. 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協助企業提高勞動生產力;協助政府充實社. 充實社會福利的角色 會福利制度。 協助政府制定經濟政策的角色. 以社會整體利益概念,提供政府制定經營政 策。. 資料來源:李允傑(2002:12). 13.

(23) 美國經濟學者 Richard Freeman 與 James Medoff(1984)稱工會其實是 一個溝通的平台,可視為解決勞資衝突的緩衝區。吳秉恩(2012:444)認 為工會扮演提昇教育的角色,宜開始擺脫「抗爭」的定位,工會最重要的 就是建構勞資溝通及對話,員工需要勞動條件的滿足,建立與資方良好的 對話空間。勞資抗爭最終的目標為勞資合作,國內工會應朝著關鍵的媒合 角色方向發展,才是工會新時代所賦予的新任務。 由相關文獻探討可知,角色可視為自我及他人期望的綜合體,在不同 社會中交互作用而有不同的表現意義,工會所扮演的角色則應具有合法性、. 政 治 大. 協商性及期望性,對勞資雙方而言是取得平等協商地位的角色,方可促使. 立. 工會於適切的時間帶領工會會員行使集體協商,甚至是進行爭議罷工之權. ‧ 國. 學. 力,促使職員於工作場域中獲得期望與滿足。 二、工會幹部應扮演的角色. ‧. 於新工會法修正通過後,法律便賦予工會幹部更多的職責和權利,僱. y. Nat. io. sit. 主若有妨害工會組織、運作及對工會幹部之不利益待遇等,將視為不當勞. er. 動行為態樣。並於工會法第 35 條,明定規範不利益待遇等不當勞動行為態. n. a. v. l C 。勞方若面臨不當勞動行 樣、以及第 45 條敘明相關處罰(林良榮,2010) ni. hengchi U. 為,可以申請由中央專責「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裁決的保障。 因此,工會由工會幹部負責日常會務,集體協商過程中,工會幹部便 擔任居中協調的角色,林逸舒(1997)便指出,工會幹部於集體協商所應 扮演的角色分述如下: (一)掌握協商內容,取得工會會員信任,增強向心力。 (二)排除非勞方人士對協商代表不利的舉動。 (三)健全談判溝通陣容,使勞資雙方立於平等談判地位。 (四)注意協商細節,充份徵詢會員及專家意見。 14.

(24) 綜上所述,工會幹部應該扮演好自己於工會內的角色,追求完善,並 且致力解決勞動環境所面臨的障礙,促進勞資雙方進行協商,必可爭取和 諧的勞資關係。 三、工會提供的功能 英國勞資關係學者 Salamon(2000)說明工會具有經濟制約(economic regulation)、工作制約(job regulation)、社會改革(social change)、會員服務 (member services)、自我實現(self-fulfillment)五項功能,第六種功能則是執 行前述五種功能之力量的集結。此六種功能說明如下:. 政 治 大. (一) 力量的集結:此種功能乃為隱性之力量的集結,工會行使會員. 立. 集體的權力保障個別勞工的權益,因此工會權力大小也決定了. ‧ 國. 學. 執行其他各種功能的成功率。. (二) 經濟制約(economic regulation):工會最首要任務在於維持會員. ‧. 經濟利益,透過與雇主協商以提高工資與僱用條件。. y. Nat. io. sit. (三) 工作制約(job regulation):工會建立與雇主共同決策的機制,使. n. al. er. 會員免受雇主單方面專制作為壓制,並促使會員參與工作的組 織決策。. Ch. engchi. i n U. v. (四) 社會改革(social change):工會表達會員的政府意識型態,影響 政府經濟及社會政策,促進社會團結。 (五) 會員服務(member services):提供個別會員各項服務與福利,強 化工會的集體角色。 (六) 自我實現(self-fulfillment):促使會員於工作領域外發揮決策能 力,更可藉由擔任工會幹部成就自我,以利追求自我實現。. 15.

(25) 工會的功能運作方式如圖 2-1 表示:.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圖 2-1 工會的功能. ‧. 資料來源:Salamon(1994);參考勞資關係,修改自吳全成、馬翠華,2011:78。. y. Nat. io. sit. 由圖 2-1 可知,個人藉由工會展現團體力量,向資方爭取經濟規則、. er. 工作規則、社會規範、會員服務,並且實現個人自我的滿足,再回饋於個. n. a. v. l C 人。透過工會集結勞工,方可發揮較大的力量向資方爭取、以及協商的空 ni. hengchi U. 間。Sheman(2015)便提及勞資爭議集體訴訟的增加,便是以集體力量集 結個別勞工爭議,對抗資方以換取公平的勞動環境,相對較能節省寶貴的 時間及資源。 信仰馬克斯主義者主張的工會基本功能為經濟性與獨立的政治行動, 英國的韋伯夫婦則認為工會的存在意義便是勞工經濟性的保護工具,主要 保障其會員的經濟利益,維持並增進其工作與生活條件(衛民,1993) 。陳 正良(2010)亦認為工會最主要的功能展現於兩方面,一方面藉由針對公共 政策及立法的遊說或施壓等政治性活動,謀求提升勞工社會地位以及生活 16.

(26) 福祉,另方面則在透過經濟性的集體協商,以滿足協商當事工會所屬會員 對於工作條件及就業條款上的訴求。 依據藍科正(1992)的研究,工會主要的功能則分為經濟性、社會性 及政治性三個層面。 (一) 經濟性功能:包括提高生產力、改善產品品質、提升勞動條件、 勞資爭議及締結團體協約等;林登睿(2004)認為工會組織本 就以勞工團結權為基礎,目的即在於維持或調整勞工之勞動條 件,因此工會基本便是經濟性組織,工會經濟性功能便是維護. 政 治 大. 會員經濟利益為首要任務。. 立. (二) 社會性功能:包括教育訓練、會員間的互動,透過勞動所得的. ‧ 國. 學. 提高而改善薪資分配,並且爭取工作環境如工時、休假、安全 衛生的改善,得以提升生活品質及維護工作權;李允傑(1999). ‧. 指出工會於社會安全與福利體系的建立上便扮演積極的角. y. Nat. io. sit. 色。. er. (三) 政治性功能:工會組織的運作便是政治。工會的組織體系及功. n. a. v. l C 能與法令政策息息相關,工會活動又為勞工發揮政治影響力的 ni. hengchi U. 唯一基礎;工會往往是民間社會規模最大的壓力團體,於政治 上可成為勞工階級的代言人(李允傑,1999),參與勞工行政 之推行,以壓力團體方式影響立法便為工會的政治性功能。 若由工會組織、成立宗旨等面向,林欽榮(2002)則認為工會實具以 下之功能: (一) 保護勞工經濟利益:勞工藉組成工會運用團體力量與雇主進行 協商,以訂定團體協約保障自身經濟利益與安全。 (二) 爭取勞工政治地位:工會運用群眾及組織力量,支持人選從事 17.

(27) 參與政治活動,以利在行政或立法上取得發言權,求取勞工政治 地位。 (三) 平衡管理專斷能力:勞工可透過工會組織,與管理階層相抗衡, 以得到保護及照顧。 (四) 實現控制工作願望:勞工透過工會運作,參與工作權的控制, 以實現控制工作的願望。 (五) 滿足勞工各項需求:勞工參加工會不僅滿足物質慾望,亦可滿 足心理需求如地位、名望等。. 政 治 大. (六) 謀求勞資利益平衡:工會為勞工帶來需求的滿足,同時也為企. 立. 業爭取利潤。可知工會可平衡勞資雙方利益,謀求相同的發展。. ‧ 國. 學. 綜合我國現行工會所存在的問題後,林振裕(2009)則認為工會應具 備以下八點之功能:. ‧. (一) 保障勞工權益:藉以團結的力量,使勞工以平等的地位與雇主. y. Nat. io. sit. 談判進行集體交涉。. n. al. er. (二) 增進勞資合作:透過勞資合作,解決糾紛,化解彼此歧見,溝 通雙方觀念。. Ch. engchi. i n U. v. (三) 促進和諧團結:強化工會功能,以彼此間休戚與共的互動關係 互助合作。 (四) 安定社會秩序:使人群關係日漸密切,促進社會階層和諧協調, 以利社會安定進步。 (五) 充份反應民意:工會功能之一便是充份表達勞工意見和主張, 以供政府訂定政策的依據。 (六) 影響政府政策:工會應整合勞工不同意見,政府並依此制定民 心所欲的勞工政策。 18.

(28) (七) 訓練民主素養:工會藉自由民主制度,培養勞工民主優良習性, 達到工會組織自由化、會務自主化及運作民主化之目標。 (八) 協助政府施政:工會應負責協助推行政令及承擔政府授予委託 之任務,就事實需要貢獻其力量。 工會基於行使勞動三權,在其功能上具有特殊性,不僅涉及勞動者之 單方權益保障,也影響了勞資關係,勞資關係之間的和諧不僅是勞資雙方 的問題,更關乎社會秩序及整體經濟,因此工會功能逐漸由勞資對抗的團 體轉變成社會夥伴,積極參與、監督國家政策制定(王惠玲,1998)。. 政 治 大. 工會屬於勞工們的組織,衛民、許繼峰(1999)強調政府的政策有時. 立. 也會激發勞工加入工會之外,也從馬斯洛的動機理論解釋勞工為何加入工. ‧ 國. 學. 會的部分原因如下:. (一) 滿足生理與安全上的需求:勞工希望透過集體的力量以滿足生. ‧. io. sit. Nat. 法滿足,卻無法憑一己之力改變時。. y. 理與安全上的需求,當其自覺薪資、福利、升遷等工作條件無. er. (二) 社交上的需要與同儕的壓力:勞工加入工會的活動可促進與同. n. a. l C 儕間的人際關係及友誼。. hengchi. i n U. v. (三) 被尊重的需要:當勞工自覺被受管理者尊重,工會便可提供其 表示意見,這些意見甚至可進一步改善工作環境。 (四) 工會提供一個成為領導人的機會:勞工的領導統御慾望在企業 組織無法滿足時,可透過積極參與工會而獲得成為工會幹部或 領導者的機會。 無論是綜上所述,抑或是社會上大眾多數觀感,對工會的功能最普遍 認知便是維護會員經濟利益,透過與雇主在團體協約的協商架構中,爭取 最好的工作條件,進而促使勞工於職場外,於工會組織中滿足追求自我實 19.

(29) 現的心靈層次。 新工會法第 5 條即明定工會本該協助團體協約之締結、修改或廢止、 勞資爭議之處理、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等事項。 Hyman(2001:2)提及韋伯夫婦認為當個別勞工面臨與雇主協議勞動契約 內容遭受刁難時,工會助其反制便為最主要核心的功能。衛民、許繼峰(2011) 明白指出工會是勞工為了維持或者是增進工作生活而組織的團體,工會功 能便是其因應會員期待工會代表他們的需求及利益,而從事對工會會員與 社會有影響的活動。. 政 治 大. 勞工對於自身勞動權益的參與程度高低,將可深切影響政府經濟. 立. (Whalen,2015:181) ,而林宗弘、洪敬舒、李健鴻、王兆慶、張烽益(2011). ‧ 國. 學. 更直言,工會衰退是導致臺灣受雇者低薪偏低的重要因素之一。林振裕 (2009)則提及整個國家的穩定與成長,應由勞、資、政三方共同負擔並. ‧. 攜手合作,以期達到健全工會組織並發揮功能之目標,通過工會組織的維. y. Nat. io. sit. 護機制,確保勞動者合法權益,力求勞資雙贏,共促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 er. 總而言之,工會所扮演的角色及功能,係為所擔負的責任或是展現的. n. a. v. l C 功用效能(向秋玲,2005) 。臺灣與日本及美國等國家比較,工會的組織率 ni. hengchi U. 較低,6吳正旺(2010)認為這便是整體社會對工會角色及功能不僅陌生又 5F. 僅片面認識的原因。林凱衡(2015)直言許多勞工面臨類似如何計算加班 費、如何補休、資遣費和年資、或超時工作等問題都必須自力救濟,甚少 有人認知「工會」是什麼、以及又為何要組織工會,更沒有人教導勞工應 該如何面對老闆去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所以當勞工面對勞動條件有疑義 或是勞資糾紛時,相對顯得弱勢,既然勞方不了解政府法令與自身權益, 資方當然也就明目張膽地違反勞動法令。 6. 如表 2-3。 20.

(30) 勞工不了解工會,就無法透過參與工會向資方爭取自己的勞動條件。 綜合上述相關理論及文獻,國立大學工會所扮演的角色及功能,應可界定 為校方與教職員生溝通的橋樑,衝突間的潤滑劑,更是促進並提昇集體勞 動意識的平臺。 本研究欲深入探討,國立大學若能藉由工會擔任勞雇雙方間的溝通窗 口,促使集體勞力之發展,拋棄工會的存在將導致勞資對立的刻板印象或 成見,使工會的功能發揮極致,讓員工期望及需求透過工會得以獲得滿足 或改善,創造出良好的工作環境與員工能施展才能的有利條件,是否就能. 政 治 大. 激發其員工來自內心的對工作場域的認同,並致力於實現整體組織目標後. 立. 達成個人期望之目的,將更可有效提高大學的競爭力。.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1. i n U. v.

(31) 表 2-3 工會會員數及組織率.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動部勞動統計年報,2014 年,. y. Nat. io. sit. http://www.mol.gov.tw/statistics/2452/2457/23640/. n. al. er. 附 註:1.我國 2011 年修訂工會法,2011 年後組織率=((企業工會會員人數+產業工會. Ch. i n U. v. 會員人數)÷(受僱者-經銓敘之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100;2010 年前組織率=(企業工. engchi. 會會員人數÷30 人以上事業單位受僱人數)×100。2.2014 年我國企業工會、產業工會及 職業工會會員人數合計為 3,350 千人,全國勞工工會組織率為 33.7%。. 第二節 工會與勞資關係及人力資源管理關聯性 壹、工會與勞資關係 1940 年代末期,勞資關係始成為社會科學範疇內的單獨研究領域,勞 資關係則是勞工與雇主間的衝突與合作,雇主追求效率,偏向經濟面考量; 勞工則期待公平,注重人性面需求。而勞資關係研究的便是勞工問題的管 理,勞工則是指具有勞工身分的個人,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而獲得工資者。 22.

(32) 由於勞工問題本質為多面向,不僅影響勞資雙方、家人,亦會波及到整個 政治、社會安定與經濟的發展,可見勞資關係的研究日趨重要(衛民、許 繼峰,1999)。 研究勞資關係有許多論述的理論,侯武勇(2005)研究發現,制度規 章皆奠基於人為衝突妥協後的共識需求而產生,一般認為國內勞資衝突的 議題,可嘗試從溝通協商的策略、態度與技巧進行調整;成之約、莊美娟 (2000)指出失序及衝突將成為勞資關係互動的主軸之一,當環境及市場 發生變化時,不同層級的勞方、資方、政府三方就會採取不同策略因應。. 政 治 大. 戴曉惠(2009)認為工會在勞資關係系統中的重要任務是代表會員與雇主. 立. 互動,進行議定勞動條件,工會與會員之間也產生互動,勞資互動具有深. ‧ 國. 學. 層涵義。唯有互動便有發生衝突的機會,徐錦禹、許光麃(2014)指自工 業革命以來,勞資雙方衝突不斷,隨著欲求持續地增加或翻新,促使社會. ‧. 組織的互動模式跟隨改進,以便滿足新的要求。. y. Nat. io. sit. 衝突本是組織生活的事實,管理階層為了追求組織的效率及效能,必. er. 須重視如何處理衝突(蕭武桐,1981) 。西方學者 Coser 認為衝突必然導致. n. a. v. l C 社會變遷,衝突原本具備破壞與建設互為因果之特性,由於勞資雙方成員 ni. hengchi U. 的角色轉換引發的衝突類似社會體系互動過程中的矛盾,本該經過整合與 適應的變動階段,可知此類負面衝突,對於社會價值的變遷或重建需求, 仍具有正面效益(侯武勇,2005)。 如勞資關係中,勞方與資方基於不同的立場及考量,衝突自此產生, 衛民、許繼峰(2006)提及勞資雙方若以對抗的方式處理彼此間的衝突, 基於可能傷及雙方關係,進而影響社會大眾生活,甚至是國家的經濟,政 府便必須制定相關政策或立法以規範勞資雙方的關係,一則預防發生衝突, 二則於衝突產生後介入處理。也就是說勞工、資方及政府代表了勞資關係 23.

(33) 中的三個行動主體。 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勞資關係中,因勞雇雙方追求的目標不同,勞資 之間關係便呈現無法避免的緊張與抗爭關係。Coser 視此衝突為一種社會 變遷中不可避免的過程,原來(2010)研究指出衝突團體廣泛涵蓋了,如 政黨、工會、商業與工業團體、宗教、種族、及民族等,幫派、犯罪組織 亦屬之,詹火生(1990)依衝突社會學的分析認為,任何衝突的產生皆必 須先形成利益團體,因其具有結構,有組織及目標或計畫,含有團體成員 及彼此間的聯繫或溝通,個別勞工是無法進入衝突的關係中,必須透過工. 政 治 大. 會團體,才能建立與資方的抗爭關係。Conlan(2014)研究指出,無論勞動. 立. 條件多完善的工作場所,一旦發生爭議事件,若能透過一個正式的組織向. ‧ 國. 學. 資方進行申訴,將會創造更積極、公正且具有生產力的工作環境。 傳統觀念中,衝突被視為負面的行為,會導致關係不和諧,組織的衰. ‧. 敗,但是若有正面影響角度,衝突反倒是促使進步的契機,除了讓產生衝. y. Nat. er. io. 關係(楊孟勳,2011)。. sit. 突的雙方正視問題之外,亦可使其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更可強化彼此的. n. a. v. l C 如蕭武桐(1981)研究中所提,團體間的衝突主要因素,是互相依賴 ni. hengchi U. 及共享有限的資源、彼此目標、價值及認知的差異、權威的不平衡及曖昧 不明等所致。衝突論用於勞資關係時,分析焦點則在於當勞資關係反應出 雙方地位不平等,或是彼此認知有差距時,如何藉由衝突的過程尋求因應 衝突的方式,進而創造雙贏的局面。 企業內工會致力的目標,係為改變勞方與資方不平衡的權力與利益結 構,為了使資方改變或讓步,工會必須時會以衝突手段引起資方重視(戴 曉惠,2009) ,衝突亦可以致使工會取得與雇主談判的契機,探尋更多的合 作,以保護會員的利益(Badigannavar,2009:86),衛民、許繼峰(2006) 24.

(34) 便指出衝突係指相互依賴者的互動中,雙方彼此認知有不相容的目標、觀 念或利益,並彼此成為他方實現願意的障礙,此時雙方應摒除成見進行溝 通,否則勞資關係勢必進入破裂與崩解的危機中(侯武勇,2005)。 無論是藉由較為積極的溝通行動,或是選擇激烈的衝突手段,目標應 是換取勞資雙方間的和諧及共同利益。以大學為例,人力可區分為教師、 職員及技工等,以勞方立場而言,與身為資方的校方間勞資關係較為單純, 共同為了推展教育行政業務而努力,編制外人員必須用實質工作績效換取 具有保障的工作機會,綜合以上諸多研究,工會應可視為勞資溝通平台之. 政 治 大. 外,更應自許為解決衝突的公正第三角色。本研究欲探討當大學員工與校. 立. 方發生衝突狀況時,如何藉由工會進行溝通協調,並藉以建立研究分析架. ‧ 國. 學. 構,統整具體並可行的建議,以作為大學勞資雙方於實務操作參考。 貳、工會與人力資源. ‧. 組織透過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不但可將員工具有的知識與技能轉換成. y. Nat. io. sit. 實質產出,更可把人力資源轉換成企業的競爭優勢(汪美伶、徐治齊,2006) ,. er. 衛民、許繼峰(2006)將人力資源管理定義為了吸引、發展、激勵及維持. n. a. v. l C 組織中良好表現勞動力所進行的各式活動的管理。 ni. hengchi U. 如衛民、許繼峰(2006)指出,由於 Dunlop 發展的勞資關係系統理論 關切焦點為工會與管理者的關係(union-management relation),如何激勵 個別勞工、如何提升整體工作士氣則未作深入分析探討。如何激勵教職員 工有高工作績效,促進其專業成長,便是學校人力資源管理最首要的目標 (范熾文,2004) ,由此可知人力資源管理需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激勵員工 及所屬教師群,使其受到激勵而增加工作產出。林虹君(2007)研究中也 指出學校應發展一套完善制度領導與激勵教職員,以參與式的合作模式取 代昔日僵化的管理模式。林欽榮(2002)認為人力資源管理在正面意義上, 25.

(35) 宜採激勵的管理措施,才得使員工工作動機發揮到極致。 學校本為社會組織的一員,理當如企業及政府組織,做好革新的工作 方能適應時代的需求,革新則從校長、教師與職員均要具備改革的能力, 從系統理論而言,人力資源則為學校組織系統下的次級系統,與整體學校 系統目標習習相關(范熾文,2004) ,張家仁、周黎傑(2009)便強調人是 組織活動之主體,更是創造組織價值中最關鍵的因素,有效人力資源管理 的活用組織當中的每一個人,將其放在最適當發揮效能位置,更要適度規 劃及充分辦理各項教育及訓練,開發與增加人力效能,並提供各項資源及. 政 治 大. 福利,以確保人力資源來源、維持其高效能及高留任意願,延長其為組織. 立. 服務,最後更可提升組織整體競爭力。. ‧ 國. 學. 因此林恒斌(2008)指出優秀的人力資源本為組織的重要資產,於是 做好人力資源管理係為學校經營管理項目中刻不容緩之事,更是一個重要. ‧. 的範疇。翁健銘、林梅琴(2005:88)進一步界定學校人力資源管理係為. y. Nat. io. sit. 「在學校組織內對人員的管理,進而能達成學校組織的目標」 。. er. 綜合上述相關理論,本研究亦想探討若員工無法於工作場域中獲得升. n. a. v. l C 遷之機會,是否能藉由積極參與工會而獲得成為工會幹部或領導者的期望 , ni 而獲得工作以外之激勵作用。. hengchi U. 參、工會與勞資關係及人力資源管理 勞資關係與人力資源管理,皆為共同聚焦於經濟活動中雇用關係的理 論,強調以人為本,以不同角度關心同一個問題,卻也存在顯著的差異, 勞資關係因工作場所存在潛在衝突,故需要建立規則和機構進行管理,人 力資源卻認為透過得當的管理,衝突即不會發生,無需相關規則或機構(黃 忠東、楊東濤,2008)。 學者衛民、許繼峰(2006)便直接指出就實務面而言,勞資關係與人 26.

(36) 力資源管理之間最大差異,便是對工會角色與功能的看法不同,勞資關係 強調勞雇雙方間的合作及平等關係,為了集結個別勞工力量,可藉組織工 作與雇主進行協商,而人力資源管理強調高度組織承諾哲學,員工具高度 承諾的組織中,工會便無法扮演任何角色。 雇主採用新的人力資源策略,例如績效相連的薪酬制度、工作生活品 質等方案,誘使員工向資方靠攏,形塑無工會的環境(衛民、許繼峰,1999)。 邱瑞興(2003)更直接指出人力資源管理便是以降低勞工對工會的勞務需 求、工會認知的方式,消滅工會的存在價值與功能,增加維持無工會狀態。. 政 治 大. 勞資關係認為必須藉著強大工會及政府立法保護下,雇主方可促成符. 立. 合人性的雇用關係,雖然雇主具關鍵角色,工會與政府卻相對重要,只因. ‧ 國. 學. 工會與政府可扮演經濟平衡的力量;人力資源管理卻認為工會與政府會為 僱用關係製造困擾,應為次級行動主體,強調了雇主角色與貢獻(衛民、. ‧. 許繼峰,1999)。. y. Nat. io. sit. 值得注意的是,邱瑞興(2003)研究中提及從理論層次及實務運作面,. er. 工會制度與人力資源管理具有相互為用、取長補短的空間,工會與人力資. n. a. v. l C 源管理並非為互不相容的制度。衛民,許繼峰(2006)更指出若工會角色 ni. hengchi U. 的更新與變革,以具有新的意義角度有可能促成勞資關係與人力資源管理 的融合。 人事部門本為組織分工的一部分,更是雇主資方為了達成人事功能而 設立的單位,也因此其所有作為係為展現雇主的意志,純粹屬於資方單方 面的作為,從資方角度出發,而人力資源的施行結果本就深切影響員工的 勞動條件,例如薪資、福利等(Marescaux,Winne & Sels,2013:332);勞資 關係的觀點則採互動式,勞資雙方為共同的力量,二者目標本質即有所不 同(衛民,1993)。 27.

(37) 綜合以上論點及研究,誠如林登睿(2004)研究中所提多元的社會裡, 即使人力資源管理取代部分工會功能,然唯有維持良好勞資關係方能共創 雙贏局面,工會的存在仍有其必要性。如衛民(2004)所指,二十一世紀 的工會不是為了與雇主對抗而存在,其目的是為了維持工會會員的經濟生 活,王惠玲(1999)也指出政府於勞動政策及立法方面,為使勞資雙方以 勞資自治方式建立自我規範的秩序,即該促使工會健全發展。勞資關係所 應運延伸的勞動三權制度,權益衝突的主體皆和資方人力策略管理有實際 密切關聯(吳正旺,2010)。. 政 治 大. 企業若透過工會協商,而非以強制性的管理,本就具有較為強而有力. 立. 的勞動市場機制(Smith,2015:227),由此可知,即使大學對員工管理採. ‧ 國. 學. 用企業模式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若能輔以完善的工會制度,負責人力資 源之部門單位則善用其所知悉政府法令規範,給予適當方式之提醒,勞資. ‧. 間尋求新型態的勞資關係,員工藉由工會組織滿足個人自我實現,校方藉. y. Nat. n. al. er. io. sit. 由工會組織瞭解員工所欲追求的條件,必能達成雙方互利的雙贏模式。. Ch. engchi. 28. i n U. v.

(38) 表 2-4 勞資關係與人力資源管理的異同 相同處. 相異處. 1. 共同聚焦僱用關係及工作場 1. 人力資源管理強調雇主解決勞工 所議題。. 問題的方法;勞資關係則強調勞 工及團體解決問題的方法。. 2. 關心雇主、工會及政府政策。 2. 人力資源管理多採內部觀點;勞 資關係則採外部觀點。. 3. 強調以人為本。. 率;勞資關係強調員工的利益福 址。. 學. ‧ 國. 立. 政 3.治人 力 資源 大 管理 目標 為 效能 及效. 為工具;勞資關係則將員工利益. y. Nat. io. sit. 提升當最終目標。. 5. 應用於多種學科的領域。. n. al. 5. 人力資源管理創造勞雇雙方間效. er. 法。. ‧. 4. 尋求解決勞工問題的雙贏方 4. 人力資源管理將提升員工利益視. v i n 率及效用;勞資關係則協調利益 Ch engchi U 衝突。. 6. 均有其因不同立場而產生的 6. 人力資源管理視管理權為增進組 盲點。. 織效能效率所必備;勞資關係則 假定管理權需受制衡。 7. 人力資源管理認為透過管理可將 衝突最小化;勞資關係則認為衝 突需第三方團體介入調解。 8. 人力資源管理認為雇主即可促進 29.

(39) 相同處. 相異處 積極勞雇關係,工會及政府即使 需要也會帶來困擾;勞資關係則 認為唯有強大的工會及政府,勞 雇關係才會良好。. 資料來源:Kaufman(2001:36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0. i n U. v.

(40) 第三節 工會與勞動三權發展 勞 動 三 權 係 指 團 結 權 (right to organize) 、 協 商 權 (right to bargain collectively)及爭議權(right to dispute)。完善的勞動三權對工會組織所提供 的合法性及保護,攸關工會實質運作的發展空間,方可保障勞工的集體行 動,也因此工會生存空間相對就自然寬廣。張鑫隆(2010)指出勞動三權 的目的在使勞工能積極地參與自身勞動條件的決策,藉此促使改善及維持 勞動條件,並且回復勞工人格之自主性,工會組織、團體協商及爭議行為 的保障彼此間具有十分緊密的關聯性。勞動三權的意義分述如下:. 政 治 大. 一、 團結權(也稱自由結社權) :勞動者或雇主自由組織團體維護自. 立. 身權益之權,係為行使集體權利之基礎(王惠玲,2014) 。也就. ‧ 國. 學. 是指勞工為了維持或者是改善現有的勞動條件,享有組織或加. ‧. 入工會的權利。由於個別勞工與雇主協商工作條件及工資等議. sit. y. Nat. 題,通常無法處於勢均力敵的態勢,也就是身於較為不利的地 位,因此允許勞工組織成團體相互扶持,並授權該組織代表與. er. io. 雇主談判,以人數眾多的優勢,方可能具備與雇主對等的有利 a. n. iv l C n 地位,也就是為工會組織的開端(吳全成、馬翠華,2011;衛 hengchi U 民、許繼峰,2011) 。. :勞動者組織與雇主組織透過集 二、 團體交涉權(又稱團體協商權) 體交涉締結團體協之權,係為達與雇主談判的目的(王惠玲, 2014) 。因勞動條件不再是由個人的談判,乃由工會以其團結集 體的力量與資方進行協商,也就是團體協約的開始(吳全成、 馬翠華,2011;衛民、許繼峰,2011)。林良榮(2010)研究指出 團體交涉的進行本是以勞工間的團結為基礎背景,團體交涉權 可謂是定位於動態且具機能性的團結權性格之上。也就是指團 31.

(41) 體交涉權係為工會的專屬權。衛民、許繼峰(2011)更直接認 為此乃勞動三權的核心所在,吳全成、陳俊益、陳泰源(2013) 更稱勞動三權最後的期望便是促使勞資雙方團簽訂體協約,透 過仰賴著團體協約法,完成進行協商之程序。 三、 爭議權(亦稱罷工權) :透過集體爭議行為迫使相對當事人妥協 以達成締結團體協約目的之權,係為達雇主妥協的手段(王惠 玲,2014)。吳全成、馬翠華(2011)認為係為實現交涉權的輔 助性權利,更是保證談判得以開展的必要權利。. 政 治 大. 若無團結權則無以行使團體協商權,而若無團體協商權則爭議權尋無. 立. 著力之處。簡言之,若僅有團結權卻無協商權及爭議權,工會將與社團或. ‧ 國. 學. 是其他聯誼性質之組織並無差異,由此可知,勞動三權的關係是彼此緊密 且不可偏廢。. ‧. 新工會法目的本即為了規範行使團結權,使勞工依法具有組織及加入. y. Nat. io. sit. 工會的權利,而團結權的規範則為協商權以及爭議權規範的基礎,此三者. er. 彼此之間息息相扣(潘世偉、陳正良、林昭禛,2001) 。衛民、許繼峰(2011). n. a. v. l C 認為以往正因舊工會法對個別勞工沒有提供保障,工會組織率自然不高, ni. hengchi U. 自 100 年施行的新工會法中,對雇主不當勞動行為的相關規範,對勞工組 織及推動工會將可具有更多保障。 表 2-5 為我國工會及會員數等逐年的統計表。. 32.

(42) 表 2-5 我國工會數及會員數.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資料來源:取自行政院勞動部統計年報,2014。. sit. y. Nat. 勞工之所以選擇加入工會,最主要目的是應該希望藉由團結權的形成, 取得勞資協商權的基礎代表地位,主旨本該在於保障勞工的工作權(黃英. er. io. 華,2010) 。然而,依表 a 2-5 統計數字而言,我國工會組織數雖然逐年呈現. n. iv l C n 上升趨勢,企業工會無論是工會數或是會員人數成長的速度,卻低於產業 hengchi U 工會。陳衣凡(2014)研究認為,應該是企業工會中的會員與雇主本身存 在著利益衝突之故。因此需要政府藉由勞動三權提升勞工加入工會的意願, 促使發揮勞工集體勞動意識。 依張茂源、蕭景文(2006)研究發現,無論是制度面或者是實際組織. 運作的層面,未來的校園行政決策中,協商已是不可避免的過程。協商的 目的係為解決問題,實非製造更多的問題或衝突。為了促使學校效能產出、 塑造和諧的校園氣氛及組織文化,的確有必要盡早規劃校園集體協商模式, 減少因進行協商所帶來的負面衝擊。 33.

(43) 第四節 高等教育工會組織之相關理論 綜合上述相關理論及研究,可知無論是從勞資關係,或是人力資源管 理角度,工會皆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卻未有其與國立大學間之相關研究。 現今相關高教體系工會的文獻中,多數皆以探討教師成立工會的研究,亦 未有以高教內的適合勞基法之勞動者為主要探討對象。本節欲從勞資關係 及人力資源管理策略方向切入,探討工會組織與高等教育(以下簡稱高教) 之關聯性。 高教中的勞動問題牽涉的不僅僅是教師間的利益,同時應該包含了高. 政 治 大. 教體制中的所有勞動者,如職員、學生以及工友的權益(戴伯芬,2012b)。. 立. 然而卻因高教勞動者多半缺乏勞動意識,甚至不相信工會組織的力量,於. ‧ 國. 學. 此大學勞動體制下的受害者,反而不敢出面向校方發言,或根本不願藉由. ‧. 加入工會伸張自身權益(戴伯芬,2012c)。也因如此,為了使高教勞動者. sit. y. Nat. 覺醒,於有尊嚴的環境中,堅定地捍衛高教受雇者合理的勞動條件和勞動. io. 7 不但要爭取師生權益,而且要推動高教改革。 a. er. 條件應運成立的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期盼成為高教受雇者的發聲窗口,. n. iv l C n 唯值得注意的是,因教師之前未能籌組工會,僅能依據教師法組織教 hengchi U 6F. 師會,經工會法修正後之新工會法第 4 條第 3 項及第 6 條規定,教師方得 以組織及加入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雖然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範圍,包 含了全國高等教育體制中專兼任教師、職員、助理以及工友,會員仍多以 國立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專任助理教授為主,也可從該會組織歷程中發現, 似乎大多就保障教師工作權為爭取議題。戴伯芬(2012c)認為這個現象, 可反應及解釋,當前高教環境之下勞動者的特性,也就是說高教勞動市場. 7.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成立宣言(2012 年 2 月 18 日)。 34.

(44) 的不穩定性其實尚未激發勞動者的集體意識。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 104 年 10 月 5 日舉行記者會提及,台灣勞動 權的意識仍有待加強,台南一中校長張添唐說: 「學校教育工作者,不論教 學或行政,都是辛勤努力的勞動者,更須體認勞動可貴」 (林志成,2015);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陳建志亦於會中指出,德國從小學三年級就 開始介紹工會,高中職更強調各項勞權,但整個國家並沒有因為工會太強 大而導致經濟萎靡,依舊是工業強國,可見台灣老闆對工會的恐懼並不成 立,認為許多觀念仍待推廣,對學生最重要的,就是工讀時的勞健保等,. 政 治 大. 也希望讓大家意識到:「爭取權益並不可恥!」(吳柏軒,2015)。. 立. 社會對大專院校普遍認知,其為知識的神聖殿堂,尤以本研究個案之. ‧ 國. 學. 二所國立大學,更是教育部為了提升國內研究水準,自 95 年起推動「發展 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中給予經費補助之重點大學。組織成. ‧. 員除了教師、學生之外,即為行政人員。更何況二校早已成立相關工會,. y. Nat. io. sit. 二校雖非營利事業單位,卻皆符合「新工會法」對事業單位的定義,除了. er. 教師、公務員,受二校僱用的勞工都有權利加入該校工會。若能藉以瞭解. n. a. v. l C 工會成立的緣由、籌組及運作過程,深入分析國立大學工會實質扮演的角 ni. hengchi U. 色及提供的功能,為高教勞動環境注入勞動權利之意識,必定能臺灣的勞 動環境帶來新思維。 雇主與員工的關係不應僅僅只侷限於勞資關係,應該視為一種相互影 響、相互促進的合作關係(劉平青、趙雪雲、李靜,2012) 。劉平青、王雪、 劉維政(2012)研究中也證實員工與組織的關係本該是僱傭關係、合作關 係及成長關係的總和,對任何一個資方來說,建立積極正向的勞雇關係不 僅吸引並且留住優良員工、提高員工生產力、增加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 提升公司績效、降低離職率。員工感受到企業真正關心自己,方對企業形 35.

(45) 成高的承諾,對組織產生感情、責任及義務並最終願意留下來。 總括而論,工會之組織若能成為勞資雙方間溝通之平台,勞資關係和 諧時,成為勞方支持的後盾;勞資發生衝突時,亦能扮演協商角色,瞭解 衝突的原由,發揮促使勞雇平衡之功能。工會亦提供勞工另一種滿足自我 成長的舞台,對勞資雙方注入新的思維,再藉由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使其員工提高工作績效,增強留任意願,便為本研究欲深入探討之議題。.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6. i n U. v.

(46) 第三章 研究設計 質化研究是社會科學研究中最廣泛運用的收集資料的方法之一(林 金定、嚴嘉楓、陳美花,2005) ,更是社會與行為科學中,無論是研究團隊 或是個人用以研究探知組織、個體、與團體間行為與功能問題 (Strauss,A.&Corbin,J.M.,1990:19-20),Babbie(2007:378)則認為發現非數 值資料潛在的深層意涵以及關係模式,便為質化研究的目的。基於質化研 究者關心的重點是人們的觀點及看法,本研究欲分別與目前國立大學中成. 政 治 大 研究資料之蒐集。本章將分別從研究架構、研究方法、研究對象、研究資 立 立工會的政大及臺大適用勞基法之員工,採用非結構式的深度訪談,進行. ‧ 國. 學. 料之處理、研究倫理等層面,加以說明。.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經由前述文獻資料之整理及理論依據的支持, 「工會角色」定義應包含. y. Nat. er. io. sit. 了合法性、教育性及期望性;「工會功能」定義係彙整於國內學者藍科正 (1992)對於工會功能之研究;學者吳全成、馬翠華(2011)認為勞動三. al. n. v i n Ch 權係為勞工爭取自身權益,於勞工運動或是國家府法令保護下所衍生的各 engchi U 項權利,政府再制定勞動三法-新工會法、團體協約法以及勞資爭議處理. 法規範了勞動三權的運作。勞動三權與勞動三法對應勞資關係的作用,則 如圖 3-1 勞資關係三階段發展圖所示:. 37.

(47)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圖 3-1 三階段勞資關係發展圖 資料來源:取自勞資關係,吳全成、馬翠華,2011:25。. 38.

(48) 本研究欲探討勞資關係與人力資源管理運用策略下,大學工會所扮演 的角色及發揮之功能,同時驗證對提升適用勞基法人員的勞動意識,依循 勞動三權,行使勞動三法之影響力。.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9. i n U. v.

(49) 本研究架構如圖 3-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圖 3-2 本研究架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繪 40. i n U. v.

(50)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欲瞭解大學中工會的角色與功能,為探討本研究目的及問題成 因,進而發掘問題癥結。Yin(2008:8-9)曾指出在決定採用何種研究方法 前,應先考慮的條件有三: (1)要回答的研究問題類型、(2)研究者對研 究對象及行為事件的控制程度、 (3)研究的重心是目前發生的事還是歷史 事件,而最重要的條件便是必須清楚此研究欲回答的問題類型為何。本研 究擬採個案研究方法、以及半結構性深度訪談法,深入欲研究探討之核心, 瞭解政大工會停擺的真正原因,藉由透視臺大工會組織歷程,瞭解政大工. 政 治 大. 會若能經由改組後,所提供的實質效益為何。. 立. 壹、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 ‧ 國. 學. 個案研究視為一種研究方法已有一百多年歷史,其起源於人類學、社. ‧. 會學,並廣泛用於心理學、教育學、及管理學等研究領域之中(李長吉、金. sit. y. Nat. 丹萍,2011)。陳萬淇(1995)指出任何人於生活環境中,皆會遭遇各種問 題而想方設法解決。從問題發生到獲得解決,期間構成的一系列連續且漸. er. io. 進的動態過程,於過程中各種心智活動藉由分析、綜合、歸納及演繹等思 a. n. iv l C n 考,進而嘗試錯誤和領悟的學習行為,是解決問題的二種方式,因此尋求 hengchi U 解決方法與尋覓途經則為解決問題的必經過程。個案研究便是一種邏輯性 的導向思考之過程,以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或方法。 個案研究於質性研究中是重要的研究設計,若欲瞭解卻無法使用數據 分析出的情境意涵,或是擬探討可能被忽略的事件案例、地點、團體或組 織的全觀性時,就非常適用使用個案研究作為研究設計(Kumar,1999:99)。 陳萬淇(1995)便強調個案研究首重實際與行動,Yin(2008:19)則認為 解釋現實生活中,各種因素之間存在的複雜因果關聯,係為個案研究最重 要的用途。 4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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