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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拒絕言語行為之介紹與文獻探討

第二節 假拒絕言語行為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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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採用。Beebe 等人認為拒絕策略是由語義公式(semantic formula)和附加語

(adjuncts)所組成的。拒絕是通過一套數量相當有限的直接與間接的「語義公式」

來完成的。根據「語義公式」出現的順序、頻率以及其中所包含的具體內容,拒 絕可以分為直接與間接兩大類。直接拒絕語包括施為型與非施為型兩類,施為型 包括「我拒絕」,後者包括「不」以及「我不能」、「我不會」、「我不認為」等。間 接拒絕語則分為表達遺憾、願望、理由或是解釋、替代、為將來或是過去接受設 置條件、承諾將來接受、表達原則、表達哲理、企圖說服說話人、作為拒絕功能 而接受、規避等十一種語義公式。「附加語」為一種自身不能獨立存在完成拒絕功 能,而必須依附在其它拒絕言語的言語表達,主要包含四類:一是表達正面觀點、

情感或表同意;二是表達移情;三是補白語;四是表達感謝或是欣賞。

由於各家學者拒絕策略的依據皆有所不同,故本文選定 Beebe、謝佳玲與馬 月蘭等學者以情境因素列入考量所歸納的拒絕策略作為參考依據,為本文分析問 卷語料時判定策略的依據。

第二節 假拒絕言語行為探討

假拒絕屬於間接拒絕言語行為的一種,因為這種言語行為借用了拒絕的方式 來表達了別的意圖,因此它也屬於間接言語行為。因其在拒絕現象中的特殊性,

故筆者特闢本節探討相關的定義與概念。本節中先闡述了假拒絕的定義與分類,

接著探討假拒絕的特點,最後對前人學者對假拒絕策略的相關研究成果做初步整 理。

一、假拒絕的定義與分類

「假拒絕」有別於一般上節曾提到過的「拒絕」定義,假拒絕指的是所有違 背誠意原則,不是真心實意的拒絕,也就是借助拒絕的形式來表達別的意圖的言 語行為。盧志芳(2003)在其對假拒絕的研究中指出假拒絕可以分為兩類,一類 屬於「規約性」,例如「程式類假拒絕」;另一類為「非規約性」,如「目的類假拒 絕」和「玩笑類假拒絕」兩類。

盧先生認為「程式類假拒絕」指的是人們對於某些言語行為所做出的慣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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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回應,這類的假拒絕大多是出於華人傳統文化的禮俗和習慣,例如在面對他人 的讚美時,心理雖然暗自欣喜,但口頭上卻做出不承認、不接受的回應;又例如 在接受別人的幫助或好意時,受益者往往不會第一時間接受,而會先再三推遲,

最後才狀似勉為其難的接受。這類的假拒絕回應被視為華人傳統文化「謙虛」與

「含蓄」的表現,是一種「禮貌」的表現,出於中華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並不 僅僅反應了偶發的拒絕現象。基於文化因素,程式類假拒絕是帶有社會性的,也 因為是一種社會交際上的習慣,因此也有較固定的表達模式(盧志芳,2003:5-8)。

對於「目的類假拒絕」的定義,盧先生認為是說話者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採 用的手段,例如表達矜持、生氣、算計別人或是掩飾自己某種情感,例如一對熱 戀男女和朋友相處時,朋友起鬨希望男女生能做出一些親密的舉動,女方嬌羞的 拒絕,此時即是為了掩飾自己內心情感所做出的假拒絕。

「玩笑類假拒絕」指的則是拒絕者的拒絕只是一種玩笑的手段,與拒絕者的 誠意並不相關。例如下面這段對話:

男:如果世界末日真的來臨,天底下又只剩你一個女生的話,我就勉為其難 的娶妳好了!

女:你想得美!我就算孤單到死也不會嫁你!

上面這段對話很明顯可以看出玩笑的意味,交際雙方互相調侃、貶損對方,使氣 氛輕鬆愉快,並不論及誠意與否。這類的假拒絕比較簡單,也比較容易識別,大 多包含了玩笑的話語或語氣。此外,此類假拒絕通常出現在關係熟悉的人之間,

因此言語損及對方時拒絕者也不覺得會對面子造成威脅。

盧志芳(2003:8)指出,「程式類假拒絕」是一種習慣用法,與文化背景關 係較密切;「目的類假拒絕」與「玩笑類假拒絕」則是一種臨時用法,是說話者根 據具體語境所選擇的言語方式。考量適用性與文化因素,故本研究選擇「程式類 假拒絕」出現的語境來作進一步的探究。

二、假拒絕的特點

姚穎(2012)在針對虛假拒絕言語行為的研究中整理了四類假拒絕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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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虛假性

從字面上來看,「虛假性」是假拒絕言語行為最明顯的特徵,指的是拒絕者基 於交際禮節的需求,必須違背自己的心意,假裝拒絕對方的請求或是幫助。例如 以下的例子:(A、B 為朋友,A 受邀至 B 家中吃飯,為了感謝對方熱情的款待,

於是準備了禮物送給 B)

A:真不好意思打擾你了,這是一點小小心意,請你收下!

B:唉唷!人來就好了,不用送禮啦!

A:只是點水果,你就收下吧。

B:那好吧,謝謝你!

(筆者生活觀察實例)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可以知道,B 並非真心拒絕 A 的好意,而是基於禮貌的推辭,

而 A 也知道 B 的此番用意,於是再次贈送表現自己的誠意,欲使 B 收下禮物。假 拒絕的「虛假性」特點在 B 第一次拒絕 A 時顯現。

(二)矛盾性

由上面特點一的例子,可以知道 B 並不是真心想拒絕 A 的禮物,但考慮到立 即接受別人的禮物可能會被認為是不禮貌的,因此他實施了假拒絕言語行為。在 實施假拒絕言語行為時,拒絕者原意不想拒絕,但基於某種因素又不能不拒絕,

因此給人一種「心口不一」感覺。由於拒絕者處於此種「矛盾」的心理,因此才 實施假拒絕言語行為來滿足當時交際情境的需求(姚穎,2012:32)。

(三)共識性

姚先生認為假拒絕言語行為還具備了「共識性」的特點。指的是交際雙方必 須對假拒絕言語行為的「虛假性」達成共識,如此一來交際才能順利進行。

以特點一的例子來說,如果在 B 第一次禮貌性的拒絕之後,A 並無法瞭解 B 的「假拒絕」心意,認為 B 是真心的拒絕的他的好意,那麼他可能會認為自己的 面子受到了威脅因此不高興,當然也不會做出再次送禮的動作。相反地,如果 B 做出假拒絕後,發現 A 並沒有堅持再次送禮,那麼 B 可能也會覺得不高興,覺得 A 並不是真心想要送禮,所以覺得他很虛偽。因此,此種共識是假拒絕言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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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也因為有此種共識,假拒絕言語行為才能成立。

(四)非公開性

非公開性指的是「交際目的」的非公開性。姚先生指出一個人的活動與交際 動作無非都是「動機」所引起的,假拒絕言語行為亦是某種內引的動機與意圖驅 使而實施的,企圖使對方藉此言語行為瞭解拒絕者的內在隱含訊息,從而順利達 到交際目的。既為「隱含」的交際意圖,必不會同於字面上的意思。因此我們可 以說假拒絕言語行為的字面意義具有公開性,但字面下隱含的真實交際意圖則具 有「非公開性」,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

三、假拒絕的策略

盧志芳(2003:27-31)在其對假拒絕言語行為的研究中,歸納出了八類假拒 絕策略如下表二-2,筆者欲以盧先生之假拒絕策略為標準,與本研究歸納出之假 拒絕策略相比較。

表 二-2 盧志芳(2003)假拒絕策略類型之整理

假拒絕策略 說明

(1) 勸說 勸說對方、批評教育對方以及指責對方等情況

(2) 直接拒絕 直接說不,或是表達否定的意願和能力

(3) 迴避話題 包括轉移話題和推遲

(4) 解釋說明理由 說明客觀原因或是表達自己一直以來的處事原則或 習慣

(5) 慣用語 使用慣用語、俗語或諺語

(6) 開玩笑

有學者歸類於「迴避策略」,但某些情況並非為了迴 避(減少對對方面子的傷害),有時是因為對方是比 較熟悉的人,或是對方的言語行為也是開玩笑

(7) 建議 提供給對方另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

(8) 其它 指使用多種拒絕策略,如直接拒絕—解釋說明理由,

或是直接拒絕—勸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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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對於假拒絕言語行為的探究範圍設定在「程式類假拒絕」,設計了「否 定恭維」、「拒絕關心(幫助)」與「拒絕餽贈」等三類典型的假拒絕語境,根據盧 志芳(2003:20-30)研究指出,典型的拒絕環境主要是恭維(或稱讚)、感謝、親 暱行為和關心(幫助)。「典型環境」指的是除了一些特殊的情況外,出現在這些 言語行為之後的拒絕言語行為都是假拒絕言語行為。反之,「非典型拒絕環境」指 的是「真假拒絕並存的環境」,如邀請、請求、提供等,在此類環境中出現的拒絕 言語行為並不像典型的拒絕環境那樣容易識別。因此筆者選定此三類語境,試圖 從中探究華人文化背景影響下的假拒絕言語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