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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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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的分析,最後提出教學設計,希望提供華語教師在教學上具體有據的學習內容 與概念,並幫助學生提升學習成果,避免並改善交際上可能產生的誤會。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向

一、重要名詞釋義

(一)現代漢語

「現代漢語」可分成狹義與廣義的理解。根據黃伯榮、廖序東《現代漢語》

(2002:1)一書所定義的內容,廣義的現代漢語包括了現代漢語方言,狹義的現 代漢語指的是現代漢民族共同語,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

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筆者在此文所探討的現代漢語指 的是針對臺灣地區現行的普通話。

(二)拒絕

《現代漢語詞典》(1996:466)中對拒絕的解釋為「不接受(請求、意見或 贈禮等)」;《新華字典》中的解釋為「不答應;明確地表示不願意做或不願意/拒 絕一項邀請,從而侮辱了一位朋友/拒絕請求給予幫助的呼籲」;依據語用學領域 的解釋,冉永平(2006:93)認為,「拒絕」(refusal/refusing)這類言語行為是針 對對方的請求、邀請或建議之後,說話人所做出的一種「不合作性」選擇。此處 所言的不合作,可以解釋為對說話人的意見或請求採取不配合的回應。前述字典 與冉先生對「拒絕目標」的解釋似乎都有所限定,包含了請求、意見、贈禮、邀 請等,但依實際交際情況的多樣性,我們可以發現到拒絕目標不僅止於這些語境,

其他像購物、提供等,都可以包含在其中。此外,前兩類字典中對拒絕一詞偏向 否定式的解釋,是從言語行為交際後的結果而論,冉先生是從「拒絕言語行為」

本身的動態過程而論,這種交際過程牽涉到了交際的主體(拒絕者與被拒絕者)、

拒絕的目標、內容等,因此可從多個面向闡述。冉先生所提及的不合作「選擇」,

是從拒絕者主體的立場而言,指的是在此拒絕言語行為中,拒絕者有兩個層次的 選擇權力,一是指「答允/拒絕」的選擇權,二是指如何施行拒絕言語行為的選 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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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可以說拒絕言語行為涉及多個影響因素,可說是對說話人提出的 請求、提供、邀請或是建議之後,回應者所做的「不合作」回應。

拒絕的表達透過了語言形式與拒絕策略,語言形式屬於表層策略,指的是詞 彙、句法等外在的語言手段;拒絕策略指的是拒絕者選擇性採用的深層說話策略。

關於拒絕的不同種類,唐玲(2004)認為:根據拒絕者的主觀願望不同,又可分 為強烈拒絕、委婉拒絕;根據實際表達情況不同,也可分為「直接拒絕」與「間 接拒絕」等兩大類。

(三)跨文化意識

跨文化意識是指對文化現象、模式、特徵,以及不同文化之間關係的洞察和 批判性的理解。因此跨文化意識不只是外在的知識.更是一種內在的能力和素質。

Hanvey(1979:72-87)把跨文化意識稱為文化的敏感性或洞察力,並把文化差異 的敏感性分成四個層次:第一層次,認知者對異質文化中表面的明顯文化特徵有 所感知,感覺奇特但不能理解;第二層次,認知者透過文化衝突的某些場合,瞭 解到某些與自身文化明顯不同而有意義的文化特徵,但反應仍為不理解;第三層 次,認知者透過理性分析,可以理解那些微妙而有意義的文化特徵;第四層次,

認知者透過深入體會目的語所處的文化,已能設身處地站在對方立場來感受其文 化,達到感其所感的理解。

(四)間接拒絕

間接拒絕又稱委婉拒絕。Searle(1975:59-82)在其著作《Indirect Speech Acts》

中提到對間接言語行為的解釋:「間接語言現象實際上是通過實施另一種言語行為 來間接地實施某一種言語行為」。間接拒絕是不直接針對對方的請求、邀請或建議 進行反對,而是通過提出相應理由等其他方式來拒絕。由於拒絕言語行為的面子 威脅性質,為了緩和交際雙方的關係,減輕威脅的程度,間接拒絕就成為了一種 較好的選擇。

(五)假拒絕

「假拒絕」是現代漢語中一種常見的交際現象,指的是違反了「誠意規則」、

心口不一的言語行為,它也違反了合作原則中的「質的準則」。這種言語行為借用 了拒絕的方式來表達別的意圖,因此它也是一種間接言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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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言語行為

言語行為理論的創始人 Austin(1962)在《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中 首次提出言並不僅僅是用來陳述、描寫或說明的,而是用來實施某一言語行為的。

他將言語行為分為以言指事行為(1ocutionary act)、以言行事行為(illocutionary act) 和以言成事行為(perlocutionary act),其中以言指事行為又可分為「發聲行為」

(phonetic act)、「發音行為」(phatic act)和「表意行為」(thetic act)(顧曰國,1999:

8)。

冉永平(2006:75)也提到:「在很多時候說話人都是在『通過言辭行事』(doing things with words)。比如,實施許諾、發出警告或威脅、表示請求、表達命令、進 行批評等。因此,我們把在一定語境條件下實施類似功能的話語稱為『言語行為』

(speech acts)。」日常生活中為了傳遞訊息達成溝通的目的,我們必須使用話語,

但話語並非都僅指字面或話面本身的語義信息,很多時候我們是通過話語達到行 事的目的,即為「言語行為」。

(七)語用策略

語用策略是語言使用者在交際中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使用的言語策略。比利 時語用學家 Verschueren(1999)在其著作《Understanding Pragmatics》中提出了 語言順應論,認為語言的使用實際上是人們不斷地對語言做出選擇的過程。語言 的選擇發生在各個層面並具有許多特點,除了語言形式以外,也包含了語言使用 策略。

徐盛桓(1995)也指出:語用策略亦稱話語策略,是為實現語言交際的總體目 標而採取的恰當的對策。錢冠連(2002:165)指出:語用策略,就是話語策略,是 指說話遵守了它們便使交際更順暢、使說話人的行為更符合社會規範的一套措施。

張魯昌(2005)把語用策略定義為:說話人面對特定情境、問題、任務時,從多種 可能中做出的一種選擇,尋找出或創制出的一套方案,也可稱語用方案或語用方 略。

綜上所述,本文研究的範疇之一「拒絕策略」,指的即是在拒絕類型的交際活 動中拒絕者為了能更有效地執行拒絕言語行為因而實現其交際意圖,而採取的計 謀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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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範圍

拒絕言語行為為最易造成面子威脅的言語行為之一,指的是針對對方的請求、

邀請或建議之後,說話人回應出的一種「不合作性」選擇。拒絕的情境、目標可 分成多類,本文以學習者實際接觸的情境為出發點,選定了六種間接拒絕與假拒 絕發生的語境來作詳實考察,此六類語境如下:「拒絕邀請」、「拒絕幫助對方」、「拒 絕購買物品」、「拒絕關心(幫助)」、「否定恭維」與「拒絕餽贈」等。

在「拒絕購買物品」的情境中,拒絕者的交際對象設定僅為賣主,除此之外,

其餘的五類語境分別設定了二至三類不同身分的交際對象,包括關係普通的朋友、

熟悉度一般的師長和父母三類,目的欲歸納華語母語者在特定語境與不同身分對 象下所使用的拒絕策略、模式和語言形式。此外,本研究所分析的語料為單向話 輪的書面語形式,主要以聽話者(也就是拒絕者)初次回應的單向拒絕言語為主。

本研究欲透過六類情境的研究來分析華人常見的「間接拒絕言語行為」與「假 拒絕」的現象,並探討市面上現行教材的相關教學內容,以設計符合學習者角度 的教學內容。

三、研究問題

本文六類拒絕情境的選定,可分為兩種探究目的:一類以探究間接拒絕言語 行為為目的,包含「拒絕邀請」、「拒絕幫助對方」與「拒絕購買物品」等三類,

選定緣由是筆者詢問六名來台學習華語文的外籍友人其最常遭遇的拒絕情境,從 中選定前三類頻率最高者作為代表語境。另一類為以探究假拒絕言語行為為目的,

包含了「拒絕關心(幫助)」、「否定恭維」與「拒絕餽贈」等三類語境。盧志芳(2003)

在其相關研究中指出假拒絕言語行為可分為兩類,一類屬於「規約性」,例如「程 式類假拒絕」;另一類為「非規約性」,如「目的類假拒絕」和「玩笑類假拒絕」。

1

盧先生在研究中認為「程式類假拒絕」指的是人們對於某些言語行為所做出 的慣有拒絕回應。這類的假拒絕大多與華人傳統文化的禮俗和習慣有關,而此類

1 關於「程式類假拒絕」、「目的類假拒絕」與「玩笑類假拒絕」之介紹,請參見第二章第二節「假 拒絕的定義與分類」部份(p.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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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拒絕的典型環境2大多為恭維、關心(幫助)、感謝、受贈與親暱行為……等幾 類。因此,基於文化因素之考量,筆者主要以與文化因素最為相關的「程式類假 拒絕」為主要研究目的,選定了「拒絕關心(幫助)」、「否定恭維」與「拒絕餽贈」

等三個類型作為代表語境。

本文欲研究的問題如下:

(一)探究本文所選定六類語境分別的華語母語者拒絕策略為何?依拒絕對象(關 係普通的朋友、熟悉度一般的師長和父母)的不同所使用的拒絕策略與模式有何 差異?

(二)延續問題一,除了「間接拒絕」、「假拒絕」現象的拒絕策略、模式的語用 策略分析之外,其詞彙、句法等語用形式的特點為何?

(三)探究學生的學習意願:何者為最有教學價值,並且可作為首要教學內容的 拒絕情境?

(四)教材分析:探究現行教材中是否出現相關的拒絕教學主題?其拒絕語境與 策略的頻率為何?並歸納其優缺點以作為教學設計之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