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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體適能課程於發展障礙兒童成效之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健康體適能課程於發展障礙兒童成效之研究

發展障礙兒童進行健康體適能活動已被許多研究證實在其發展上及減輕照顧者負 擔皆有所助益,包括促進生長發育、增加肌力和肌耐力、柔軟度的提升、行走速度加快、

能量消耗減少及動作功能改善等面向,但相關文獻仍多以個別訓練為主(Lewis &

Fragala-Pinkham, 2005; 林小玲, 2006; 鄭曉倩 et al., 2011)。Lewis 等人以一名 10.5 歲的唐氏症兒童為對象,進行為期六週、每週 5-6 次、每次 30-60 分鐘中高度運動量的 有氧和肌力訓練,結果發現唐氏症兒童在次大心跳率、呼吸頻率、肌力和肌耐力、粗大 動作能力和無氧爆發力測驗項目可觀察到其改善(Lewis & Fragala-Pinkham, 2005)。鄭曉 倩等人則以 11 位粗大動作功能性分類第一級(GMFCS Level I)之學齡腦性麻痺兒童為對 象,探討接受物理治療體適能個別訓練後腦性麻痺兒童的身體適能改變情形,研究中發 現透過為期三個月、每週一次的單腳站、伸展、膝伸直肌力、30 秒跨障礙物折返跑和懸 吊訓練並結合給予表現和結果回饋,腦性麻痺兒童在右膝伸直肌力、右腳單腳站和敏捷 度項目有顯著進步(P<0.05)(鄭曉倩 et al., 2011)。

美國物理治療協會(The American Physical Therapy Association)則針對 6-11 歲兒童和 12-19 歲青少年提出有關體適能的執行方針,其內涵認為應設計或執行治療活動,並將 其運用於研究上,建立以社區為基礎的體適能方案(Ganley et al., 2011)。以團體模式進行 的健康體適能活動,相較於傳統以醫院為基礎進行的一對一療育方式,健康體適能團體 活動不僅可以增加不同類型發展障礙兒童參與身體活動的頻率,更可藉由團體活動的設 計,提供發展障礙兒童與其家庭和其他參與兒童、家庭發展友誼關係的帄台

(Fragala-Pinkham M. A. et al., 2006)。研究也已證實透過適當地設備器材、有受過訓練的 帶領者、充足的協助人力、妥善的兒童行為處理介入策略和適切地健康體適能的量測、

評估及活動設計,將可使兒童在安全的環境下,改善其身體適能和功能性活動能力

(Fragala-Pinkham M. A. et al., 2006; George et al., 2011)。

在國外,Darrah 學者和其同事以 23 名單一障礙類型的 11~20 歲腦性痲痺兒童及青 少年為對象,在社區適能中心進行每週三次、為期 10 週的團體活動,內容包括熱身、

有氧運動、重量訓練和柔軟活動,結果呈現腦性痲痺兒童及青少年在肌肉力量和自我知 覺勝任能力部份達顯著意義(P<0.05),顯示團體活動除能改善其身體適能外,亦能促進 其自我知覺發展(Darrah et al., 1999)。Golubović 等人以 6.5-12 歲的學齡兒童為對象,包 含 42 名智能障礙兒童和 45 名一般發展兒童,將其分為運動介入組和控制組進行為期 6 個月、每週三次、每次 45 分鐘的運動課程,並在課程前後以 Eurofit 身體適能測試進行 評估,結果發現運動介入組在身體適能評估項目中皆有進步,認為智能障礙兒童參與經 設計過的運動課程能成功改善其動作能力、動作控制、肌張力協調和空間定位知覺 (Golubovic et al., 2012)。Fragala-Pinkham 等人則在 2005 年以 9 名 5-9 歲不同發展障礙類 型的兒童為對象,給予每週兩次、每次 60-70 分鐘,為期 14 週的團體適能活動和每週 2 次,為期 3 個月的居家肌力和有氧訓練方案,評估項目包括能量消耗指數(EEI)、下肢肌 力、功能性技巧、體適能項目、自我知覺和參與期間受傷次數,結果呈現參與兒童在行 走速度、肌力和功能性活動能力等項目皆有明顯的改善且無受傷情形發生

(Fragala-Pinkham et al., 2005)。隔年,Fragala-Pinkham 再與其他學者合作,擴大樣本群 和探討體適能活動對不同障礙屬性兒童的影響,以 28 位 6-14 歲神經肌肉疾患和發展遲 緩兒童為對象,進行每週兩次、每次 60 分鐘,為期 16 週的團體適能運動方案,其內容 包含肌力、有氧訓練和柔軟度活動,並以健康體適能要素項目、功能性移位能力、能量 消耗指數等面向進行評估分析,結果顯示在功能性移位、肌力和身體耗能指數項目有達 臨床上的顯著意義(P<0.05),具中高度效果量(d>0.5),且兩組不同障礙屬性的兒童其改 變量相當,顯示不同障礙屬性的兒童,透過參與團體適能運動方案,在身體適能和功能 性活動表現上皆有所改善(Fragala-Pinkham M. A. et al., 2006)。George 等人則在 2011 年

將其研究納入控制組,以 10 名 5-19 歲的身心障礙者為實驗組和 9 名 7-22 歲的身心障礙 者為控制組,進行每週 2 次,為期 8 週的團體適能活動和居家運動方案(Home education program, HEP),評估內容除了體適能各要素外,並計算身心障礙者與同儕的正向社交互 動頻率,結果雖然在健康體適能各要素改善未達顯著差異,但在與同儕正向社交互動表 現上可見其顯著改變(P<0.05),顯示藉由團體適能活動的安排,可促進身心障礙個體與 同儕發展社交互動(George et al., 2011)。

在國內,探討發展障礙兒童團體適能活動的研究文獻則較少,僅見林素華以 32 名 7-12 歲的學齡輕、中度智能障礙兒童為對象,將其分為實驗組(18 名)和對照組(14 名)進 行為期 18 週、每週一次的學校身體活動訓練課程,評估內容包含身體質量指數、重高 指數、腰/臀圍和皮脂厚、六分鐘行走、最大握力、一分鐘仰臥起坐及坐姿體前彎等體適 能要素項目,結果發現參與兒童在六分鐘行走距離與靜態仰臥起坐的改變量顯著大於對 照組兒童(P<0.05),顯示身體活動訓練課程可以有效提升智能障礙學齡兒童的心肺耐 力、軀幹腹肌耐力(林素華, 2004)。

綜合上述文獻回顧,可知以團體模式介入的體適能活動,施行在發展障礙兒童身上 可改善其身體適能、能量消耗指數、功能性移位表現和與同儕的社交互動,但目前多為 運用在學齡兒童為主或單一障礙類別(Darrah et al., 1999; Golubovic et al., 2012; 林素華,

2004; 鄭曉倩 et al., 2011),且少有追蹤其持續效果(林小玲, 2006)。因此,本研究 將以中重度發展障礙兒童為對象,探討健康體適能團體課程介入後,對發展障礙兒童其 身體適能、能量消耗指數及動作功能表現的影響,並追蹤其一個半月後的身體適能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