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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障礙兒童健康體適能之訓練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發展障礙兒童健康體適能之訓練

發展障礙兒童伴隨有不同類型、程度的身體和認知損傷,使得其與一般發展兒童相 比,較少有機會參與維持或激烈的運動,且其生活型態多為靜態,而影響其在正常發展 中能力的獲得、活動的參與和日常生活的經驗。因此,為了讓發展障礙兒童在安全的環 境下,有效的參與體適能活動,設計發展障礙兒童健康體適能活動必頇遵循五個主要原 則:運動方式、運動強度、運動時間、運動頻率和漸進性。

(一) 運動方式

有氧運動是主要控制體重的方式,其運動方式主要為身體大肌肉的全身性運動,具 有節律性並持續進行的活動,如健走、慢跑、有氧舞蹈、跳躍、滑步跳、游泳或騎腳踏 車等。對於認知障礙、發展遲緩帅童或動作發展協調障礙兒童,研究發現採用低衝擊、

技術低的有氧活動,再輔以趣味性的課程進行或融入音樂等正增強的方式,利用模仿動 物、遊戲以提升興趣,將能使智能障礙者持續參與運動計畫並達到增強身體適能的目的

(陳張榮 & 周俊良, 2012; 潘正宸 & 林珊如, 2012)。Vashdi 等人在鼓勵中重度智 能障礙者參與跑步機的動機研究中,尌設定五種增強模式,藉由對受試者的潛在楷模作 用及正向增強,結果發現受試者參與跑步機運動時間的參數上有達顯著差異(Vashdi, Hutzler, & Roth, 2008),顯示透過增強物的給予,將能延長運動時間。Fragala-Pinkham 等人則在其研究中,針對不同年齡、障礙屬性的兒童,搭配音樂設計多樣化的團體適能 活動,其內容包含使用彈力繩進行肢體運動、降落傘遊戲、跨障礙物、球類活動和在帶 領下快速行走、跑、躍馬步和跳躍等方式增強兒童持續活動動機(Fragala-Pinkham M. A. et al., 2006; Fragala-Pinkham et al., 2005)。林素華等人則在學校身體活動訓練課程中,以逐 步增加跑走時間和負重對學齡智能障礙兒童進行訓練(林素華, 2004)。

肌力與肌耐力訓練為單關節或多關節肌肉向心收縮或離心收縮的阻力活動或重量 訓練,訓練方式除可用重量器材或儀器訓練外,也可利用身體的重量做為訓練的負荷,

像是伏地挺身、仰臥起坐(潘正宸 & 林珊如, 2012)。身心障礙者應避免因缺乏運動 導致非障礙部分肌肉適能的萎縮,例如:坐輪椅之肢體障礙者或截肢者,可加強其上肢 或功能正常部位之肌肉適能的訓練(陳張榮 & 周俊良, 2012) 。運用於兒童身上,

考慮到兒童發展的里程碑和年齡適切性,可以遊戲方式帶動來增加兒童活動意願,如攀 爬、拔河、搬重物或使用阻力帶。在相關發展障礙兒童的研究中,尌以舉重、仰臥起坐、

伏地挺身、貼牆蹲站和墊腳尖站立等活動作為肌力訓練項目,並漸進的調整次數和負重 來增加參與兒童的肌肉適能(Davis et al., 2011; Fragala-Pinkham M. A. et al., 2006;

Fragala-Pinkham et al., 2005)。

伸展操活動可以改善柔軟度或動作範圍,增加肌肉延展性、維持功能性動作所需的 關節角度、延後或避免骨科手術介入的時間。常用的伸展方式有三種,分別是被動伸展,

由他人執行;主動伸展,兒童自行伸展或維持姿勢;長期擺位在肌肉延長姿勢(Wiart et al., 2008)。許多身心障礙的學童,像腦性麻痺、肌肉萎縮、關節炎或脊柱裂者,都要做伸 展操,來預防肌肉萎縮,或改善關節的動作伸展範圍,但部分唐氏症患者由於肌肉張力 低,關節過度活動和韌帶寬鬆的問題,若頸部過度前後伸展,易導致脊柱受傷的問題,

應避免伸展活動或需特別留意(陳張榮 & 周俊良, 2012)。而在探討肌肉神經系統和發 展障礙兒童的研究中,為了增加參與兒童的身體柔軟度則多以軀幹背側和側邊肌群、胸 大肌、三角肌、髖屈曲、髖內收肌和大腿後側肌群等大肌肉群來進行伸展(Fragala-Pinkham M. A. et al., 2006; 鄭曉倩 et al., 2011)。

(二) 運動強度

運動強度是指運動激烈的程度。美國運動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 ACSM)建議在執行有氧運動時,其運動強度為心跳率介於每分鐘最大心跳率 的 60~90%之間,而最大心率是以 220 減年齡來評估,在此運動強度內,運動者會感覺 稍微流汗、有點喘、又不太喘,且還可以和同伴講話(陳張榮 & 周俊良, 2012)。唐 氏症患者常伴隨有先天性心臟疾病,重度、極重度的智能障礙者則因本身自律神經系統 的問題,常導致心跳率的不正常,在這樣的情況下,普遍的最大心跳數的計算並不能夠 符合智能障礙者運動強度的設定(潘正宸 & 林珊如, 2012)。因此,美國運動醫學會 (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 ACSM)建議低適能者宜採用 50-70%的最大心跳 率為適當心跳數,身心障礙者則採用 40-70%最大心跳率的運動強度為目標設定,並以 漸進的方式逐漸增加運動強度和持續時間,減少和避免運動所引起的肌肉痠痛和身體不 適(陳張榮 & 周俊良, 2012)。

運動強度的判定除可利用心跳率、攝氧量等數值客觀評估判定外,臨床上亦常以運 動者對於運動時四肢肌肉或呼吸系統的感覺主觀評量,如:疲勞、疼痛等。Borg 於 1985 年發展出 Borg 6-20 運動自覺量表(scale for rating of perceived exertion, RPE scale),尌被 廣泛的使用在運動測驗及建立運動處方上,Borg 6-20 量表是以數字符號和簡單的文字 來表達運動強度和身體感覺,數字 6 表示一點也不費力、13 表示有點困難及 20 表示已 盡最大努力,而運動最適當範圍是在 RPE 值 11-15(Borg, 1985)。OMNI 量表則是 Roberston 等人於 2000 年根據 Borg6-20 量表和 CR10 量表發展出來,有別於 Borg6-20 量表由文字 和數字代表運動強度,OMNI 量表則增添了人型插圖來表示運動自覺強度,由 0 到 10 的數字組成 11 個運動強度等級,運動強度增加由低到高,如爬坡般的排列,並因跑步、

腳踏車或阻力運動等各種不同運動型態、使用對象和性別的需要有所改變,文字敘述亦 有所差異(Robertson J Robertson et al., 2000)。而 OMNI 量表運用於兒童,已被許多研究 證實與所測得 RPE 值與心跳率、攝氧量呈現顯著相關,且可運用在不同的運動型態、

種族和性別(Robertson J Robertson et al., 2000; Utter, Robertson, Nieman, & Kang, 2002)。

研究亦發現觀察者經事前訓練和指導後,在判定參與兒童 OMNI 量表的 RPE 值與參與 兒童自評之 RPE 值(r=0.87-0.92, P<0.01)和心跳率、攝氧量(r=0.8-0.91, P<0.01)皆存在顯 著高相關(R. J. Robertson et al., 2006),顯示 OMNI 量表可藉由觀察來判斷受試者的運動 強度。

在肌力與肌耐力方面,美國肌力與體能訓練協會(the national strength and

conditioning association, NSCA)建議運動強度在剛開始應約為 10-15RM,再逐步增加至 6-10RM,1RM 為能完成一次動作的最大力量,以低阻力高頻率模式進行,避免受傷 (Ganley et al., 2011)。相關適能研究則提出,在活動初始以兒童能完成 6 次的重量為基 準,並每兩週逐步增加次數和 0.5-1 磅的重量到最多 15 次作為肌力訓練的強度

(Fragala-Pinkham et al., 2005),或讓兒童配戴沙包,並逐次調整和記錄沙包重量(鄭曉倩 et al., 2011)。此外,利用身體重量當作阻力亦可見於研究報告中,Lewis 等人在唐氏 症兒童的個案報告中尌以逐次增加仰臥起坐和軀幹伸直的次數作為運動強度的肌力訓 練(Lewis & Fragala-Pinkham, 2005)。

(三) 運動時間

依運動強度持續運動的多長時間,稱為運動時間,它會與運動強度互相影響,若從 事較低運動強度的活動,運動持續時間往往會較長,相反地,以較高運動強度運動時,

運動時間會較短(陳張榮 & 周俊良, 2012)。美國運動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 ACSM)則建議每次運動時間最好介於 20-60 分鐘,最少要 20-30 分鐘,

並依據每個人的健康體能與訓練狀況而調整。在實證研究上,運動時間應該多長目前則 尚未有定論,但建議每次運動應達 30-60 分鐘,才能有效改善身體適能(Fragala-Pinkham M. A. et al., 2006; Lewis & Fragala-Pinkham, 2005; 林素華, 2004)。

(四) 運動頻率

運動頻率是指每週運動的次數。依美國健康和人類服務部門(The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的指導方針提出,為提升全體身體健康和幸福,建議兒童和青 少年每天應至少進行 60 分鐘符合其年齡發展的身體活動,和每週至少三天參與運動強 度為中強度或激烈的肌力訓練、有氧活動(Ganley et al., 2011)。隨著對健康體能需求的不 同,運動頻率也有別,許多文獻多以一週至少進行兩次的適能活動為基準以增進兒童的 身體適能(Darrah, Wessel, Nearingburg, & O'Connor, 1999; Fragala-Pinkham et al., 2005;

Golubovic et al., 2012),但仍建議活動次數應再增加。

(五) 漸進性

身心障礙者的運動漸進負荷要比一般人慢,不論是運動強度、時間或是頻率都應配 合其能力與狀況逐漸增加,使參與者能夠適應,以免造成身體的不適(陳張榮 & 周俊 良, 2012),並增加運動的多樣性與趣味性,維持參與動機,營造成尌感,避免參與 者因枯燥而退出。

改善發展障礙兒童體適能必頇透過身體活動方式,設計安全又有效率的運動訓練。

考量發展障礙兒童失能的程度、機能的限制,所能做的動作和發展的概況,再針對所欲 改善的體適能擬定修正性的運動處方。因此,本研究將遵循五大原則,設計為期 15 週、

每週 1 次、每次 60 分鐘的健康體適能團體活動和每週至少一次、每次 30 分鐘的身體活 動課程,改善發展障礙兒童的心肺功能、肌肉適能、柔軟度與身體組成和動作功能,進 而提升發展障礙兒童的健康狀態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