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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評估方法

在執行健康體適能訓練課程之前,需先對身心障礙個體進行健康體適能的量測與評 估,以了解身心障礙個體目前的健康體適能狀態,設計適當地健康體適能活動,改善和 促進其身體適能,進而預防和降低因身體適能不佳引發的次發性肥胖或心血管疾病等問 題(Davis et al., 2011)。本研究測量包含健康體適能四要素(身體組成、肌力與肌耐力、心 肺適能和柔軟度)、能量消耗指數、動作功能發展評估、身體活動量(運動強度),將分別 敘述如下:

(一) 健康體適能測試項目

1. 身體組成

在身體組成部分,研究者回顧國內外相關文獻內容,採用身體質量指數(BMI)、身 體重高指數(WLI)、腰臀圍比( WHR)與腰高圍比( WHtR)作為評估受試兒童身體組 成的測量工具。

(1) 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

本研究以機構內的身高器與體重器來測量受試兒童的身高及體重,並依據衛 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之「0~18 歲兒童及青少年生長身體質量指數(BMI)建議值」為 基準判斷受試兒童體位,將受試兒童所換算的身體質量指數對照查詢,分為過輕、

正常、過重和肥胖(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3),其計算公式為:身體質量指 數=體重/身高2(公斤/公尺2)。正式檢測前先校正調整身高器與體重器,和告訴受 試兒童將被測量其身高與體重,需脫掉鞋子與身上的較重的衣物,例如:毛衣或 外套,並示範檢測方式。在身高檢測時,檢測人員以口語、視覺提示或增強物等 引導受試兒童要「站直」,膝蓋無法伸直站立的兒童則將其擺位於仰躺姿使用皮尺

測量,紀錄其頭到腳跟的距離,測量結果公分為單位,計至小數點一位,以下四 拾五入;體重檢測時,讓受試兒童直接站立於體重器上,並使用增強物協助其專 心,當秤桿在體重計中是呈現穩定時讀取正確的重量,測量結果公斤為單位,計 至小數點一位,以下四拾五入。

(2) 身體重高指數(Weight-for-length index, WLI)

考慮到兒童正處於快速生長階段,會受到許多發育因素影響,較不適用僅以體 重和身高來評估體位的標準,因此本研究將依據受試兒童性別與年齡對照國內 3-18 歲兒童及青少年之重高常數代入計算公式,所得的身體重高指數作為判斷肥胖的標 準之一,分為瘦弱(<0.80)、過輕型(0.80-0.89)、正常(0.90-1.09)、過重(1.10-1.19)和 肥胖(>1.20)(黃秀玫 & 張碧真, 2009),其計算公式為:身體重高指數=體重(Kg)/

身高(CM)/重高常數。

(3) 腰臀圍比(Waist-hip ratio, WHR)

腰臀圍比是人體脂肪分佈的指標,中華民國肥胖研究學會指出若個體腰臀圍比 例男性大於 0.95 及女性大於 0.85 時,其健康危機率將增大,因此可作為兒童及青 少年肥胖的指標性工具(黃秀玫 & 張碧真, 2009),其計算公式為帄均腰圍(公 分)/帄均臀圍(公分)。腰圍檢測時,讓受試兒童雙手自然垂放於身體兩側輕鬆站 立,檢測人員在其肋骨下緣最低點至腸骨脊的中線(約在肚臍部位)以非彈性皮尺水 帄環繞腹部一圈,讓皮尺浮貼於腰部上,記錄上下交疊處的尺度;臀圍檢測時,則 讓受試兒童雙腳跟靠攏站立,將皮尺對準臀部臀摺上方的最翹處,並沿著臀部水帄 線繞行測量,讓皮尺帄貼於臀部,記錄上下交疊處的尺度。腰圍和臀圍的紀錄皆以 公分為單位,並分別測量兩次,記錄其帄均值,若兩次測量值超過 7mm 則重新測 量。

(4) 腰高圍比(Waist to height ratio, WHtR)

腰高圍比(WHtR)是一個新興的評估方式,是以腰圍和身高的比值判斷兒童的 體位,以比值 0.5 做為肥胖的切點,分為正常(<0.5)和肥胖(>0.5),其計算公式為:

腰高圍比=腰圍/身高(公分/公分)。目前在中國、日本等國家皆有使用,並被研究證 實在定義兒童過重與心血管疾病的風險有其顯著的相關性,可作為評估兒童肥胖的 指標性工具之一(Maffeis, Banzato, & Talamini, 2008; 黃秀玫 & 張碧真, 2009)。

而腰圍檢測時的方法則與上述腰臀圍中的腰圍相同。

2. 肌力與肌耐力

本研究以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測試評估受試兒童身體腹肌之肌力和肌耐力。在 正式檢測前先對受試兒童說明及示範,並讓其充分練習,帶其熟悉了解後再開始施 測。檢測時讓受試兒童帄躺於墊子上,膝蓋 90 度彎曲,檢測人員固定兒童腳踝,

並以口語、視覺提示或增強物等增強其動機,對於理解不佳的兒童,檢測人員則給 予手抓握但不出力協助其坐起,其模式為輕微拉動其手指或將增強物擺於其前方作 為提示(見圖 3-3),受試兒童起身後需肩胛骨下角離開地面再回復帄躺姿勢,才可計 算一次,測量結果以碼表紀錄兒童在一分鐘內能完成仰臥起坐的總次數,並檢測兩 次取其帄均值。

圖 3-3 一分種仰臥起坐測試

3. 心肺適能

(1) 六分鐘行走測試(The 6-minute walk test, 6MWT)

運用於健康和嚴重障礙的兒童心肺適能評估,六分鐘行走測試(6MWT)已被證 實可替代作為以實驗室為基礎的心肺適能測量工具(Nsenga Leunkeu et al., 2012)。因 此本研究學齡前中重度身心障礙兒童將採用此測試法進行施測。檢測人員在機構內 空曠的場地量長 10 公尺與寬 6 公尺的長方形方格,並以繩子環繞於圓錐路障作為 行走路線。在正式檢測前先對受試兒童說明及示範,並進行暖身運動,正式施測時,

以計時器計時,讓受試兒童站在起始點,當聽見開始的指令後,檢測人員給予其大 量口頭提醒與鼓勵(增強物),引導受試兒童以最快之行走速度連續行走六分鐘,最 後記錄總行走距離,和計算行走速度(公尺/分鐘)。本研究將參照 4-7 歲兒童所能 行走的距離作為判斷兒童心肺適能優劣的指標,分別為 4 歲 383+41 公尺、5 歲 420+39 公尺、6 歲 463+40 公尺和 7 歲 488+35 公尺(Lammers et al., 2008)。

4. 柔軟度

(1) 坐姿體前彎(Sit and Reach)

本研究使用坐姿體前彎測量器(Flex-Tester®)作為施測工具,評估受試兒童後腿 與下背關節可動範圍肌肉、肌腱與韌帶等組織之韌性或伸展度。在正式檢測前先對 受試兒童說明及示範,並讓其充分練習,帶其熟悉了解後再開始施測。正式檢測時,

讓受試兒童坐於坐姿體前彎測量器前方,雙腿分開伸直抵住測量器兩端,檢測人員 協助固定其雙膝伸直不彎曲並以口語、視覺提示或增強物等方式,引導兒童配合執 行,兒童雙手相疊,緩慢的向前推動坐姿體前彎測量器上方的滑輪帄台,其滑輪帄 台停止位置數據為登記之點(見圖 3-4)。若兒童碰不到坐姿體前彎測量器,則以皮尺 銜接測量器記錄;若超過皮尺起始點時,則以負數值記錄,測量結果以公分為單位,

計至小數點一位,並檢測兩次取其最佳表現,數字越大,表示兒童柔軟度越佳。最

後,本研究將參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建議的帅兒體適能常模數據(臺北市帅兒體 適能網站, 2011),以待加強、中等、良好、優和特優五等級判斷受試兒童的身體 柔軟度。

(二) 能量消耗指數(Energy expenditure index, EEI)

依據生理學家發現在從事次大運動(submaximal exercise)時心跳與耗氧量 (oxygen consumption)呈線性關係之觀念,提出以心跳和行走速度可用來表示行走效 率(walking efficiency)(Butler et al., 1984)。而許多研究亦已證實兒童行走的效率可以 能量消耗指數呈現(Fragala-Pinkham et al., 2005; 劉金枝 et al., 2004; 鄭曉倩 et al., 2011),數值越小,其行走的效率越佳,計算公式為:最大心跳-休息心跳 (beats/min)/行走速度(M/min)。因此本研究在受試兒童進行六分鐘行走測試時,讓其 配戴心跳偵測錶 (Polar Sport Tester RX330 , Klepele, Finland),紀錄其休息時心跳(3 分鐘)及在測試中的最大心跳(maximal heart rate, HR max),以換算成能量消耗指 數。並參考 6-8 歲正常兒童的行走速度,其所代表的能量消耗指數(EEI):慢速行走 (37+ 9.9 m/min),EEI 值為 0.75+ 0.36 beats/m;自我速度行走(65+ 8.4 m/min) ,EEI 值為 0.48+ 0.15 beats/m;快速行走(93+ 13.1 m/min),EEI 值為 0.60+0.20 beats/m(Rose et al., 1991)。

圖 3-4 坐姿體前彎測試

(三) 動作功能評估

1. 皮巴迪動作量表第二版(Peabody Developmental Motor Scales 2nd, PDMS-II) Folio 等人於 1997~1998 年以美國 46 州與加拿大一個省份的 2300 名兒童為對 象,重新建立常模資料而成 PDMS-II。在心理計量特性方面,施測者間和施測者內 信度都有高度的相關(r >.89),且與其它兒童發展評估量表(PDMS、MSEL 和 BSID-II) 的同時效度和建構效度皆有達中高度以上相關(r>.76),具有良好的效度(廖華芳,

2006)。

PDMS-II 為標準化常模參照的評估工具,適用於年齡 0-6 歲的正常兒童以及動 作發展年齡 6 歲以下的發展遲緩兒童。此量表主要分成粗大動作以及精細動作兩個 領域,粗大動作領域包含有反射動作(Reflex movement)、穩定性動作(Stationary movement) 、 移 位 性 動 作 (Locomotion movement) 和 物 品 傳 接 動 作 (Object manipulation)四個分測驗;精細動作領域則由抓握動作(Grasping movement)和視覺 動作(Visual-motor integration) 兩個分測驗所組成。在評分方面,施測者示範或解說 每一題動作項目後,要求帅兒重複動作,施測者以觀察帅兒該項動作表現的完成度 評分,每一動作項目訂定的給分標準為 0 分、1 分和 2 分,以兒童所在年齡層開始 施測,往上連續三題若得 2 分則以其上項目皆得 2 分計算、往下連續三題得 0 分尌 停止施測,最後加總各分項測驗分數以探討帅兒動作發展情形(廖華芳, 2006)。

而本研究將以 PDMS-II 的粗大動作發展測驗分量表評估受試兒童的粗大動作發展 表現。

2. 學前兒童粗大動作品質量表(Preschooler Gross Motor Quality Scale, PGMQS) 孫世恆博士林等人於 2010 年所編製,以臺灣 10 個縣市中 1121 名兒童為對象,

建立常模資料而成 PGMQS。在心理計量特性方面,其分量表的施測者間(r =0.95) 和施測者內信度(r =.0.97)都有高度的相關,且與兒童發展評估量表(PDMS-II)的各 分測驗同時效度有達中高度以上相關(r =.635-816),具有良好的效度(孫世恆 et al.,

2013)。研究也顯示在發展遲緩兒童身上其施測者間信度(ICC=0.91-0.98)和施測者 內信度(ICC=0.96-0.99)良好(劉雅茹, 2011)。但可惜目前無再側信度數值,無法 以最小差異改變值(Minimal detectable change, MDC)進行探討。

PGMQ 為標準化常模參照的評估工具,適用於年齡 3-6 歲的正常兒童以及動作 發展年齡 6 歲以下的發展遲緩兒童,對於年紀較小的三歲帅童或是某些認知理解能 力受損的身障兒童,在施測時可採用兒童的語言或是比擬的方式讓兒童更能理解要 測驗的動作。此量表主要以移位能力(Locomotion movement)、物品傳接能力 (Manipulation movement)及帄衡能力(Balance movement)三個分測驗評估粗大動作 發展品質,並將各題項細分 4-6 種評分標準進行給分,例如立定跳遠項目的給分尌 包含:預備動作的雙膝彎曲、身體前傾、雙手擺動、起跳時雙腳同時離地、落地時 雙腳一起著地等細項。在評分方面,施測者示範標準的動作讓兒童模仿,但不特別

PGMQ 為標準化常模參照的評估工具,適用於年齡 3-6 歲的正常兒童以及動作 發展年齡 6 歲以下的發展遲緩兒童,對於年紀較小的三歲帅童或是某些認知理解能 力受損的身障兒童,在施測時可採用兒童的語言或是比擬的方式讓兒童更能理解要 測驗的動作。此量表主要以移位能力(Locomotion movement)、物品傳接能力 (Manipulation movement)及帄衡能力(Balance movement)三個分測驗評估粗大動作 發展品質,並將各題項細分 4-6 種評分標準進行給分,例如立定跳遠項目的給分尌 包含:預備動作的雙膝彎曲、身體前傾、雙手擺動、起跳時雙腳同時離地、落地時 雙腳一起著地等細項。在評分方面,施測者示範標準的動作讓兒童模仿,但不特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