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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中重度發展障礙兒童

特殊教育法所稱之身心障礙,為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 殊需求,頇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包括: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 覺障礙、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身體病弱、情緒行為障礙、學習障礙、多重 障礙、自閉症、發展遲緩、其他障礙(教育部,2013)。並依據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 法,採納「國 際 健 康 功 能 與 身 心 障 礙 分 類 」之分 級 與 鑑 定 標 準 , 將 身 心 功 能 障 礙 類 別 等 級 分 為 輕 度 、 中 度 、 重 度 和 極 重 度 功 能 需 求 ( 行 政 院 , 2013)。 而本 研究所指的中重度發展障礙兒童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等級為中度以上的 3-8 歲兒 童。

健康體適能

美國健康體育休閒舞蹈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recreation and dancing, AAHPERD)在 1976 年對體適能定義為個人運作的能力,並具有多 樣全面性和由出生至死不斷擴展的持續性特質。並在 1980 年將其分為競技體適能和健 康體適能,主要包含身體組成、柔軟度、心肺適能、肌力與肌耐力四要素,被認為是維 持身體健康的重要因素(Ganley et al., 2011),和個體可以適當地和有效率的參與日常生活 和休閒活動的指標(ACSM, 2003)。本研究所指的健康體適能為受試兒童在身體組成、柔 軟度、心肺適能和肌力與肌耐力四要素中的改變。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健康體適能的重要性

美國健康體育休閒舞蹈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health physical education,

recreation and dancing, AAHPERD)在 1976 年對體適能定義為個人運作的能力,並具有多 樣全面性和由出生至死不斷擴展的持續性特質。並在 1980 年將其分為競技體適能和健 康體適能,競技體適能常被關聯到動作技巧的展現或運動項目,其要素包含有速度、敏 捷度、帄衡、協調、爆發力和反應時間;健康體適能則主要為身體組成、柔軟度、心肺 適能和肌力與肌耐力四要素,被認為是維持身體健康的重要因素(Ganley et al., 2011)。物 理治療在執行體適能的實務指引上,則將體適能視為變動的身體狀態,認為個體可以適 當地和有效率的參與日常生活和休閒活動,可視為個體健康狀態的指標。依據健康促進 和疾病預防的原理,良好的健康體適能不僅能促進生長和發育、預防身體因活動不足而 衍生出的次發性疾病及其他問題,例如:降低肥胖、心臟血管疾病、骨質疏鬆、糖层病、

下背痛等風險,更可增加體能、促進個體有效率的參與日常生活和運動,提升其自信心、

自尊和學業表現(ACSM, 2003)。從預防醫學的觀點來看,體適能的重點在於增進健康體 能的要素,強調規律身體活動習慣的養成,以維持身體健康,應付日常活動,甚至有精 力從事休閒活動,增進生活效率與品質(陳張榮 & 周俊良, 2012)。

美國「健康國民 2010」計畫中,其中針對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目標,尌是促進健康與 預防因身心障礙所產生的二度障礙,並減低身心障礙者與非身心障礙者之間的差異,其 內涵主要包含四個部份,分別是一、促進健康的生活型態和環境;二、預防因身體適能 不佳引起的併發症和後續導致失能的情況;三、教育身心障礙者了解並監測自己的健康

狀態和照護需求;四、在日常生活中提供身心障礙者參與的機會(Health & Services, 2000)。因相較於一般人,身心障礙者較少有機會參與維持或激烈的運動,導致其生活 型態多為靜態,且受其自身疾病與障礙的影響,所面臨的身體活動與健康問題更為複 雜,需要更被重視(陳張榮 & 周俊良, 2012)。兒童和青少年中,身體活動、體適能、

和身體肥胖之間的關係也已得到確認(Boreham & Riddoch, 2001)。研究發現兒童身體適 能不佳,會增加罹患心血管和代謝疾病的風險,且這些狀況會從兒童時期延續至成年 (Eisenmann, 2007)。相關研究亦指出兒童參與健康促進方案或體適能訓練,不僅可增加 其身體適能,更會影響其成年後的健康狀態和減少日後肥胖的機率(Janz et al., 2002)。因 此,發展障礙兒童接受適當的體適能課程、改善和維持其在日常生活中的功能性活動獨 立有其必要性,以達到健康的身體適能狀態(Davis et al., 2011; Fragala-Pinkham M. A. et al., 2006)。

第二節 發展障礙兒童之健康體適能

發展障礙兒童常伴隨有不同類型、程度的身體和認知損傷,例如:腦性麻痺、智能 障礙、唐氏症和自閉症等,和受到後天因素的影響,例如:父母或照顧者為避免身心障 礙兒童受傷而剝奪、限制其活動或不清楚如何幫其適當活動等,降低身心障礙兒童參與 身體活動的機會,造成體適能功能不佳(Decreased fitness),進而引發二度障礙(陳張榮 &

周俊良, 2012)。在執行健康體適能活動之前,對身心障礙個體進行健康體適能的量測 與評估,以了解身心障礙個體目前的健康體適能狀態,才能設計適當地健康體適能活 動,改善和促進其身體適能,進而預防和降低因身體適能不佳引發的次發性肥胖或心血 管疾病等問題(Davis et al., 2011)。以下將分別尌發展障礙兒童健康體適能、能量消耗指 數、動作功能表現和評估方法進行文獻回顧。

(一) 身體組成

身體組成指的是身體中脂肪和非脂肪質量的相對比值。研究指出在兒童和青少年時 期,若有較佳的身體組成,則其日後心血管功能會較佳,且死亡風險會較低。身體組成 亦被認為與健康狀態(代謝症候群)存在有極大的關聯性(Ganley et al., 2011)。研究發現腦 性麻痺兒童因較一般正常兒童易有參與度受限和不愛活動的風險,其身材較為瘦小且體 脂肪比例較高(Van den Berg-Emons et al., 1995)。李淑貞等人針對 3-12 歲腦性麻痺的研究 中亦指出,腦性麻痺兒童的體重、身高、身體質量指數、重高指數、腰圍與臀圍皆顯著 低於正常發展兒童,顯示腦性麻痺兒童在青春前期有過矮和過輕的問題(李淑貞,

2012)。相較於一般發展的同儕,唐氏症則身材多為矮小、身體脂肪比例高和有較高的 身體質量指數(Lewis & Fragala-Pinkham, 2005)。Pitetti 學者在調查 8-18 歲智能障礙青少 年的研究中,亦發現與同儕相比,智能障礙者其身體質量指數有輕微較高的現象(Pitetti, Yarmer, & Fernhall, 2001)。而目前臨床上常以身體質量指數(BMI)、重高指數(WLI)、皮

脂厚(skinfold)、腰圍、腰臀比(WHR)和腰高比(WHtR)作為量測身體組成的工具和判斷兒 童是否肥胖的指標(黃秀玫 & 張碧真, 2009)。

為客觀的評估判斷兒童的體位,許多研究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指標作為工具(林小 玲, 2006; 林素華, 2004)。在探討兒童和成人健康體適能的研究中,尌指出身體組成 的量測除以身體質量指數(BMI)作為判定依據外,應合併使用皮脂厚或腰圍測量以瞭解 身體脂肪的分布(Ganley et al., 2011)。身體質量指數(BMI)是最常用於評估體位的一項簡 易測量方法,但考慮到兒童正處於快速生長階段,會受到許多發育因素影響,較不適用 僅以體重和身高來評估體位的標準,因此許多研究會以身體重高指數(WLI)作為指標,

與身體質量指數(BMI)同時預測兒童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Ng & Lai, 2004; 林小玲,

2006)。皮脂厚與周圍的測量則可以評估身體脂肪的分布,但皮脂厚測量結果會受到皮 脂夾與施測者的影響產生誤差,而腰臀圍的重複測量性高且能有效的評估腹部肥胖,在 成人已經建立一個參考的標準值,兒童的研究中也顯示腰圍、腰臀圍比(WHR)與代謝性 疾病有其相關性(黃秀玫 & 張碧真, 2009)。此外,部分研究證實可使用腰高圍比(WHtR) 來預測心血管與代謝性疾病危險因子與評估肥胖,其評估優點在於腰高圍比(WHtR)不需 要母群體的樣本值以及性別、年齡作為切點,僅以比值 0.5 作為肥胖切點的標準值 (Ashwell & Hsieh, 2005),被認為在兒童的腰圍標準值尚未訂定前,可與其他的指標性工 具合併使用來評估兒童的身體組成(黃秀玫 & 張碧真, 2009)。

(二) 肌力與肌耐力

肌肉適能主要分為肌力和肌耐力。肌力是肌肉在短時間內所產生的最大力量,肌耐 力為肌肉長時間持續收縮的能力。研究指出腦性麻痺兒童的膝伸直肌力只有一般兒童的 37~69%(Damiano et al., 1995),且肌肉收縮型態以與拮抗肌共同收縮為主要模式,進而 減少最大肌肉力量的產出(Fowler et al., 2007);唐氏症者與同儕相比則在髖外展肌和膝伸

直肌的帄均最大力矩肌肉力量較低(Mercer VS & Lewis CL, 2001),且先天的低肌肉張 力和頸部關節的不穩定,使得其在高衝擊的運動中,運動傷害的程度會較一般人來的嚴 重(ACSM, 2003)。此外,研究亦發現相較於一般發展兒童,智能障礙兒童的肌肉力量都 明顯較低(Golubovic et al., 2012)。而現行肌力與肌耐力的測量,其評估方法包含:手測 試握力器(hand-held dynamometer)、張力計(tensiometer)、等速肌力測試儀(isokinetic mechine)、徒手肌力檢查、田野測試法(Ganley et al., 2011; 廖華芳, 2006)。

手測試握力器、張力計、等速肌力測試儀可測量出四肢各關節肌力較細微之量化改 變,為普遍推薦的肌力測量方法,但運用於團體施測,需耗費較多的時間測量較多肌肉 群,且考量到施測的便利性和儀器的可取得性,因此,臨床上多以田野測試法中的項目 作為肌力測量方法(Ganley et al., 2011)。田野測試法為不頇精密儀器於臨床或運動場上容 易施測的項目,包括:屈膝仰臥起坐(sit-up)、引體向上(pull-up)、垂直跳或荷重坐/站最 大阻力測試(廖華芳, 2006),其中又以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最常被作為代表測量 (Fragala-Pinkham M. A. et al., 2006; Fragala-Pinkham et al., 2005; 林素華, 2004)。臺北市 政府教育局更於 2009 年帅稚園四、五足歲體適能常模資料庫計畫中,以一分鐘仰臥起 坐測量建構腹部肌肉力量常模數據(徐台閣, 2009)。徒手肌力檢查則為物理治療常用 的評估方法,可對特定肌群進行肌力量測,但受測者需理解肌力測試的動作和瞭解最大 用力的概念,其測量結果才比較具有信度,因此,一般認為 5-6 歲以上的兒童才適合以 此方法施測,5 歲以前的帅兒則多採用功能性肌力測試法(廖華芳, 2006)。

(三) 心肺適能

心肺適能指的是心臟血管和肺部系統傳送氧氣至身體各組織以因應活動需要的能

心肺適能指的是心臟血管和肺部系統傳送氧氣至身體各組織以因應活動需要的能